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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因果皆是自业识所感,非佛设

善恶因果皆是自业识所感,非佛设

善恶因果皆是自业识所感,非佛设


印光大师



  阅来书, 知汝聪明尚不彻底, 故以儒佛之因果, 与世间王法之赏罚同论, 则似有理, 而实无理矣。世间赏罚, 约人情为定。因果, 乃心识所感召, 儒释无二道。汝以儒所未发明者, 谓儒尽乎此, 此亦汝聪明不彻底之一证。夫善恶因果, 皆自心之感召。世人不知, 佛为详说, 汝谓佛设, 岂真聪明乎哉。果报之来, 有在即刻即世者, 有在来生后世, 及多生多劫者。汝嫌报远, 而欲令速报, 则成邪见。须知超凡入圣, 了生脱死, 以至成佛之果报, 皆在多劫。虽曰, 放下屠刀, 立地成佛, 而实证佛果, 也须多劫。且莫以一悟佛性, 为实证佛果。若如汝说, 则世无一人能了生死, 况成佛乎。汝若知此, 则不至怪佛为酷烈, 当感佛为慈悲, 而痛哭流涕以告同伦也。汝嫌不速报, 而不知不速之大利益, 乃夏虫不知有冰, 蜉蝣不知有来日之见, 可不哀哉。夫报之迟速, 皆自业识所感, 何可推之于佛。以汝之聪明, 意地中, 尚有知而故犯之过, 可知寡过一事, 虽圣人尚须努力。故孔子行年七十, 尚欲天假或五或十之数年, 以期学易而免大过。儒者见浅, 谓为圣人过谦, 而不知圣道之深, 非一悟即可彻底也。余且勿提, 以圆教论, 初信断见, 七信断思, 八九十信破尘沙, 伏无明。于十信后心, 再破一分无明, 即证初住, 即法身大士。从初住, 至十住, 十行, 十回向, 十地, 等觉, 历四十一位, 尚未到无明净尽地位。等觉, 再破一分无明, 则真穷惑尽, 而成圆满菩提之佛果矣。此善报之远者, 而恶报之远者, 当亦相埒。况尚有修因证果, 以至成佛之时乎。若事事皆一时即了, 则便成无因无果之断灭深坑。不观天道运行乎, 夏至一阴生而大热, 冬至一阳生而大寒。立春有在过年前, 有在过年后。则一一不皆一时俱尽, 方成岁时。若一时俱尽, 则不成运行, 而成断灭矣。至于罪福之赏罚, 阴间实有主掌之人, 然亦不同阳间繁难。以案簿皆自现自消, 并非有人登记勾消耳, 故阴间无错误。其有以彼省某人, 误勾此省同名之某人者, 乃藉此不宜死之人, 倡明实有阴间地狱刑罚等事, 以期世人生信耳。以故每有世间正直士夫, 权理阎罗王事。世间平民作阴差, 因误勾人, 打而革除者。皆因穷措大, (措大者, 举行修齐治平之大事也。)以眼不见而不信, 且藉以谤佛, 而特现此, 以冀措大开一眼光耳。此事甚多, 且举一, 以期俱知。蕅益大师见闻录, 载湖北一生员, 权理五殿阎罗王事。一夜至阴间, 见一簿, 载其妻盗杀邻鸡, 连毛一斤十二两, 因折其簿角记之。醒问其妻, 何得盗杀邻鸡。其妻不承任。曰, 汝还瞒我, 阴间簿上已载, 汝盗杀邻鸡, 连毛一斤十二两。妻言, 院中晒东西, 鸡来吃, 以物掷之, 即死, 尚未动。令称之, 果一斤十二两。令持鸡, 并一鸡之价钱以还, 为彼说其来历, 祈勿见怪。其夜入阴视簿, 则折角仍旧, 一字已无矣。汝以阴间刑罚为佛设, 可谓辜负佛恩之尤者矣。汝书字小, 光目极昏, 略举要者, 释汝之疑。汝果知此, 则当一心念佛求生西方。当知汝之得大利益, 由汝儿女而始, 况生西后之利益, 以至圆满佛果为止。若不自量, 从兹研究性, 相, 禅, 密各宗, 不以念佛为事, 则或可做一个半串子通家, 而了生脱死, 当在驴年矣。光老矣, 目力不给, 以后不许又来信, 即祈妙师代问, 亦不复。何以故, 以汝非举一而明三者, 纵一一示之, 亦仍是一一一一, 而不能圆通耳。

(续编·复某居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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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世间,数十年即成古人。此数十年中,若不努力修持,则前途之险,不可言喻。既发心皈依三宝,受持五戒,实为多劫善根所致。然须坚定其心,只期愈入愈深,愈修愈切。万不可一时高兴遂发心,及乎久久,则置之脑后,不复顾也。汝名念桥,桥乃过度人之要物。若无桥,则彼此往来,颇形不便。净土法门,乃从生死此岸,过涅槃彼岸之大法桥。汝能自行化他,自他皆可过度。故为汝取法名为慧度。以若有智慧,则由此岸登彼岸。若无智慧,则永劫在生死苦海中,莫之能出。既皈依受戒,当严持勿犯。否则成儿戏佛法,罪过之极。其居心必须主敬存诚,克己复礼。其行事必须孝慈友恭,真实无伪。又须以净土利益,上而劝其父母,下而劝其妻子,中而劝其兄弟朋友乡党邻里。若自若他,咸须敦笃伦常,恪尽己分。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戒杀护生,爱惜物命。信愿念佛,求生西方。若能如是,可谓真佛弟子。否则有名无实,但得空名,毫无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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