抉择二无我讲记
全知麦彭仁波切 著
益西彭措堪布 讲述
“二无我”其实就是一切法无我,把一切法归摄在人、法两类当中,以二无我说明从色法到一切种智之间的一切法,没有不观待其它而独立存在的自性,这就是四法印中所说的诸法无我。
“我”就是自性,即事物具有不观待其他而独自成立的体性。现在问:我们心识前的人、法、器、情……这无数种的法在真实之中是怎样存在的?真有所谓的实体吗?这就是开始探索有我和无我的问题。
佛教有别于外教的地方,就是佛教宣说了无我。在佛教当中,有一些宗派承许了部分无我,同时也承许胜义中存在某些法,比如,小乘承许胜义中有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唯识宗承许一个识上本没有所取能取,但无二取的不可思议的识是有实体的。像这些宗派都只说到部分空性,还没有抉择到圆满的空性。
这部论的主题是抉择二无我,就是认定人无我和法无我的体相。我们学习自空中观的重点就是抉择无我。我执、我、无我、通达无我、人我、法我,相似的空性和真实的空性,闻思的定解和体验的定解,这些有什么差别和关系,属于是重大的问题,这部论把这些体相、差别都认定好,就是所谓的抉择。
【敬礼文殊!】
造论一开始先敬礼文殊菩萨。具有文殊的智慧,才能拣择我、我执、无我、无我正见等等的差别和关系,所以首先顶礼文殊祈求加持。
分四:一、抉择二无我 二、宣说道之根本劝习正见 三、辨别二种胜义 四、了知空性定解
一、抉择二无我
分二:(一)分说 (二)合说
(一)分说
分二:1、抉择人无我 2、抉择法无我
1、抉择人无我
下面一段讲:⑴ 什么是人我执和人我 ⑵ 人我不成立及其理由 ⑶ 讲无我正见
【缘于自相续五蕴计我之识,即是我执。其耽执之境称为补特伽罗或人我。】
首先要认定人我和人我执,这有微细差别。一般人概念模糊,把我和我执容易混为一谈。其实我不是我执。这两者是何关系,各自的体相如何?
所谓我执,不是缘他相续,而是缘自己这个五蕴认为是我的识(落在识上)。为什么叫执?因为这种计我或认为是我的心,在没有证悟空性之前,一直都退失不了,所以叫做执。这个计我的心到阿罗汉的地位就没有了,小乘在见道现证人无我时,遍计的我执就没有了,但俱生的我执还存在,也就是无始以来形成的惯性力还存在。通过修道可以逐渐退掉,到这个虚妄的执著完全消尽时,就是证得阿罗汉果。
这个认为五蕴是我的心识,其实是无始以来不断串习所造成的,这个心识现在能从相续中退去吗?现在如果没有通达无我,这是退不了的,所以才见不论说什么、做什么都是执著我,我成功了、我失败了、我痛苦、我快乐、他轻视我、欣赏我,像这样,在自己观念里念念认为有我的心,就是我执。
我执所耽著的境,叫做人我。(我执所抓的东西,或者一直不肯放的东西,就是我。)这里的我是指补特伽罗我或人我,是有情个体的我,不是山的我、桌子的我。
我和我执的关系:我执是一种分别心,这个心识的境就是我,我执和我是有境和境的关系。比如,我执著那边有块面包,认为有面包的心识是面包执,所执著的境是面包。同样,认为有我的心识是我执,我执的境是我。
【彼除了仅是不观不察而耽执为有之外,实际如同绳上之蛇般从未成立。】
芸芸众生都认为我是天经地义真实有的,他们想不到天天说的有我还会有问题。其实,“有”是有两种,一是心里认为有,而实际没有;二是心里认为有,也真实有。那么有人我的“有”是哪一种有呢?
所谓“有人我”只是没有观察而心里错误地认为有我,除了这样心里耽著有之外,实际是没有的。比如黄昏有条花绳盘在那里,我看了认为是蛇,心里一直耽著有蛇,其实花绳的上下、内外根本没有蛇,所以我说的有蛇,只是我没有作观察而颠倒地耽著为有,实际上是从来就没有蛇。
“我”是如此,常、乐、净也是如此。比如看一座高山,我认为高山有一种常恒不变的体性,实际上高山的一切处都没有常,只是我耽著有常。或者,一般人认为异性纯洁,认为她(他)是一种清净的法,这也是错觉。因为她(他)实际是不净的体性。像这样,都只是不观察而耽著为有,实际是没有的。这就是一种“有”的方式,所谓“有我”是这样的“有”。
所以,我们凡夫认为的种种有,不一定是真正有,除了不观察错乱地耽著有之外,实际是没有的。我们凡夫认为的有都是这种错觉中的有。
以下是不成立人我的理由:
【“我”的施设处[1]五蕴本为多体、无常,而认为我者,从前世到今生、由今生去后世的常一之我,除了只是对五蕴聚假立之外,实际中并不成立。】
一般人承许五蕴是我,这个我是否成立,只有通过观察才能下结论,不能随便说。也就是,观察时,观察到有此法的实体,则承认此法存在;观察到根本没有此法的实体,那就没有此法。同样,如果“蕴是我”的观点正确,则必须在蕴上见到有我。
以下先讲我和蕴的体相,再看我和蕴的关系:
一般人认为我是常一,“一”是不可分,可分的决定不是一(比如一法可以分成三部分,就不是实有的一体);“常”就是不变,有变异就不是常(比如,后面不同于前面,说明不是前面,前面的法不再安住,不能说是常)。
一般怎么认为我是“常”和“一”呢?比如,我从童年到青年再到中年,随着岁月的流逝,我的身体在不断变化,不应是常的,同时我的思想也在变化,原先持这种思想,后来持那种思想,这也不是常法,但是排除身体和思想,还有一个不变的我的实体,而且推广至三世,这个我从前世到今世再到来世始终不变,这就是认为我是“常”。
所谓“一”,就是在人们观念里认为“我”是一体。谁也不会说有两个我在说话,有三个我在吃饭等等。
再看蕴的体相,就是要观察五蕴中的内容,如果能察见五蕴的实际相状,就会发现五蕴里面并没有我。最后得出结论:本来没有我,只是因为心错乱了,才这么认为的。
比如,屋里有小偷,就能在屋里找到小偷,如果屋里什么小偷也找不到,就证明没有小偷,只是自己的心误认为有小偷。
同样,蕴里面有没有我,我们应当作观察。这个五蕴是很多种法的积聚。我们先说色蕴,整个身体按五大来分析,皮、筋、骨、毛发等坚固的法归于地大;唾液、尿液、汗液等潮湿的法归于水大;热量归于火大;呼吸、运转归于风大;体内的空间归于空大,这样一一还归之后,什么也没有剩下,实体的我到底在哪里呢?可以说一无所有。
或者受,有苦、乐、舍三类,每一类又从境上分,由所领受的境有种种不同,又可以分成许多类,而且这些受都是生灭的,在这上面没有见到常恒、一体的我。或者,想是取相,取红黄蓝绿、男女老少,心不断地取这种相、那种相,所以想蕴也只是林林总总的想,生生灭灭,根本没有常一的我。行蕴、识蕴也是如此。
通过以上分析就知道,原先误认为有常恒、一体的我,把五蕴打开来看,等于打开灯看到屋里没有小偷,怎么也不见有常一的我。
总之,上面讲了我是在五蕴上施设(安立)的,施设处的五蕴是多体、无常的,而我是一体、不变的,二者的相状完全不同,怎么能说五蕴是我呢?把五蕴一分分拆开来看,或者合起来看,怎么也见不到有常、一的相,这就证明常一的我不存在。
我和蕴的关系:由体相不同,得出我不是蕴;我既不是蕴,我是什么呢?“我”只是一个对于五蕴聚假立的名称。
所以我们要放弃原有的错误观念,我们一直这样执著、爱护的“自我”,实际只是对于一大堆色受想行识而假立的名字,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东西,再没有别的意义。
虽然没有常一的我,但可以把这五类东西的积聚叫做“我”,但如果认为存在常恒、一体的我,就不成立。比如,对你这个五蕴,可以取小名,可以取书名,修行了还可以取法名,这些名称就是假立的代号,代表你这个五蕴。所以实有的我是不成立的,假立我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