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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唯识种子义——惟贤长老 [打印本页]

作者: 宣真    时间: 2010-11-28 22:33     标题: 唯识种子义——惟贤长老

修学佛法首先要具足智慧,智就是不迷惑,崇尚真理,这绝不是一般世俗人所讲的迷信。有智慧就必须有正见。什么叫正见?即正确的见解,有正确的见解才有正确的信仰,也才能巩固正信。这种正见不是世俗之见,是佛说的缘起中道之见。持有缘起中道见者,一方面相信因果,另一方面具足无我慧(空慧)。相信因果就不落于断灭论,具足空慧就破除常见论。一方面破除断见,一方面破除常见,即妙有不离真空,真空不离妙有,这就叫中道之正见。故佛成道后,讲四谛八正道,在八道里第一就讲正见,这就说明正见的重要。

正见如何产生?须修闻、思、修三慧,特别是闻熏,多闻熏习。《华严经》里记载的善财童子“五十三参”,依次参学五十三位圣者,读诵经典,亲近善知识,如此才能把世俗之见改为正见。故唯识学的种子熏习的道理,非常重要。

唯识学讲“转识成智”,凡人之识有分别、妄情、迷执,转为智后就消灭了虚妄分别,远离颠倒妄想,消除了执着(我执、法执),这样才能达到转识成智,才能解脱,最终证得佛果。故必须要闻熏正法,熏习成为一种清净种子,逐步消灭染污(有漏)种子,逐步增盛善法(清净无漏)种子,最后就会真正转识成智,完成佛果。《法句经·多闻品》言:

多闻令志明,

已明智慧增,

智者博解义,

见义行法安。

即说能够多闻,你的志向就明确了,善恶、是非就有比较了,就能走正道,有利于人,有利于己,故说“多闻令志明,已明智慧增。”你能够自己明确增加了,就可从智慧中体验一切,了解真理,故第三句说“智者博解义”,即有智慧就可很广博地解释一切道理。“见义行法安”就是见真理了在行动方面就如理如法。安是得到心安、身安,不单是自己心安、身安,也可使别人达到心安、身安。若人有烦恼、痛苦就得不到心安、身安、故此偈赞扬多闻,是佛说的法语。

一、种子六义

(一)种子定义

一定的条件可产生现行果。就如春天种的各种植物种子,遇到人工、土壤、肥料、雨水等因缘,逐步发芽、开花、结果,这就是种子的力量。此种子为因,产生结果就是果。亲生自果就是某种因产生某种果,因果不杂乱。具体的讲,摄藏于第八识中能够亲生自果的潜在功能就叫种子。潜在力量可以推动生命的发展,推动事物的发展,世界上各种现象均离不开种子。如现在物理学讲,没有能就不会产生运动。没有运动,事物不会产生和发展。唯识学里讲的种子就类似于这种能。唯识学讲:有种子才有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即包括精神界和物质界。精神界相当于有情的受、想、行、识,物质界是指色身及大地山河,宇宙万有,这些都离不开种子。种子是主因,其特性有六个方面(又称“种子六义”)。

1.刹那灭,即种子的自体一定是刹那生灭的有为之法,有生灭转变,才能结果;反之,就无果的产生。这是从时间上讲。

2.果俱有,即因与果同时和合而有,简别前后相生以及相离的他身等,非异处异时。如春播种、发芽、开花、结果是一步一步的,有因就有果,因果不相离。在佛教讲有修就有证。念一声佛,拜一拜佛,读一卷经,做一件善事,种因时就有果在里面,种一分因同时就有一分果,一分一分地积累,最后就圆满了。

3.恒随转,即种子恒时一类的相续,没有间断,没有变异。简别非如七转识,因七转识有间断转易,不能生果。

4.性决定,其体性是决定了的,善、恶、无记、有漏、无漏等性各别,不能混淆。由同类因产生同类果,简别异性不能为亲因。

5.待众缘,即等待所有条件(众缘和合)才能产生现行,简别非一神、非自然。

6.引自果,即决定后,什么性就感什么果,善性感善果,恶性感恶果,有漏性感有漏果,无漏性感无漏果,色法种产生色法果,心法种产生心法果。这是同类因引自己的等流果。

(二)种子的种类

1.以有漏无漏来分,流转生死的有为法熏成就是有漏种子,属于解脱法门熏成的就是无漏法种子。有漏即有烦恼,有变化的;无漏即清净不变的。

2.以善、恶、无记此三性来分,善性有人天善、解脱善、菩萨善。人天善即修五戒十善法,解脱善即修戒定慧的解脱行,菩萨善就是依悲愿心修六度四摄等。恶性就是五逆十恶,如杀父、杀母、出佛身血,焚毁寺庙,破和合僧等。十恶即杀、盗、淫、妄等。无记就是非善非恶的中庸性。

3.名言和异熟种子,凡是可以用语言文字了解的,属第六意识的范围所熏成的种子叫名言种子。名言就是表示能依文解义,包括概念、推理、判断。某种概念和思维熏成了某一种潜在的种子,此限于第六意识,叫表义名言。另有显境名言,指前七转识,前七转识有缘外境的作用,由缘境意识所熏成的种子。此种子性能很强,作为增上缘,能助长将来感各种异熟报果。由引业感总报,满业感别报。

(三)种子的来源

此在唯识学分三个派别,佛示灭之后一千年左右,唯识学很昌盛,解释世亲菩萨的《唯识三十论》有十大论师,其中:

1.护月论师认为种子,无论有漏无漏种,善恶种都是本有的,所谓本有者就是生性带来的,先天有的。如中国儒家孟子讲,人之初,性是善的;荀子讲,人之初,性是恶的。护月论师说,熏习只是增长养成本有种子而已。

2.难陀论师主张新熏,一切种子都是后天熏的,人生来是一张白纸,把它涂成什么颜色,就是什么色。后天的熏习,如遇邪师恶友就熏习恶法,染法;亲近明师善友就熏习善法,清净法。他说,能熏与所熏无始以来就同时存在,种子又名习气,说明由熏而有。

3.护法论师,主张既本有又新熏,种子既有先天的,又有后天的。如佛性,佛性本有,众生都有佛性,一直延续到佛果位,佛种都保持着。由于众生境界累劫以来,被无明障蔽,若学佛多闻熏习,净种增长,恶种逐步消灭,佛性种就开发了,这就由于新熏。其中有理佛性和行佛性。理佛性就是本有的,行佛性就后天熏习的。行即修行,修行就必须多闻熏习,佛性若本来没有就无从开发。如开金矿、银矿,矿里本身没有金、银,你再开发也没有。众生本来有佛性,但由于无明障蔽了,经明师善友指示,精进修行,佛性就能开发出来,使一颗灵珠(真性)放光。若遇邪师恶友,听了邪教,恶教就熏成了恶种子,佛性被越盖越厚,流转的时间也就越来越久。本有种子叫本性住种,新熏种子名习所成种。这是护法论师的主张,比较圆融合理。

(四)种子熏习

能熏与所熏各具四义,方有作用。

所熏即被熏习的识体,在八识之中只有阿赖耶识才是被熏,因根本识能含藏种子。其自体必须要具备四个条件:

1.坚住性,即从始至终,其性质一类相继不断,没有变异,此简别不是前七识和色法等,有变异故,非坚住性。

2.无记性,即非善非恶,若是善则不能容恶,若是恶则不能容善。

3.可熏性,即本身是自在又不是一种常住坚密的实体,没有自在的假法和常住坚密法就不能受熏。如依于他起的心所法。色法和坚密常住的无为法都不能受熏。

4.与能熏和合性,所熏的体与能熏的现行是同时同处和合不分离,反之则不能受熏。如讲经说法,说法者与听法者和合无间才能接受。

能熏法的四个条件:能熏法即前七识现行能熏成种子,其条件是:

1.有生灭,即有为生灭法,刹那刹那的转变,若无生灭转变就不能产生现行果报。

2.有胜用,谓有能缘而强胜的作用,能缘的作用就是心和心所法,强胜的胜用就是心和心所法的善性、恶性、染污性,如此就有熏种能力。

3.有增减,熏善,恶法即减;熏恶,善法即减;熏无漏法即有漏法减,熏有漏法即无漏法减,无增无减就不能为能熏。

4.与所熏和合性,谓前七识现行时必须与根本识同时同处互相相应,这样才能产生种子,两者非相隔相离。

(五)熏习之相

即见分熏、相分熏。见分属能认识,相分属所认识。前七识在现行中就熏成此二分的种子。见分熏主要指第七识,因第七识我执很重,处处有我见,即有我痴、我爱、我慢等。相分熏主要指前五识在缘外境过程中熏成的,称相分种。第六意识既有见分熏又有相分熏,因第六有了别内外的作用,所产生的种称见分种,另有相分种。由此就成为主观的认识和客观的存在,主观的认识即由于见分熏产生的见分种,客观的存在包括根身器界以及亲相分等都是由于相分种而有。故说从我至山河大地,从精神到物质现象一切不离心。

二、种子与识的关系

就体用讲,种子是第八识体上的作用,摄用归体都属无记,故体用非异。若体用别论,种子为三隐伏,现行果已显现,则非一。

三、近代佛学者对于种子的认识

(一)支那内学院欧阳渐(又名欧阳竟无)先生提出:1.种子是一种能,此能既不是心,也不是色,遍于宇宙,故起念时,种子现行,一念即可包括全宇宙。2.种子起现行的时候,相分不离见分,见分代表识心分别,识心分别的发生就摄尽全宇宙,其中就没有大小之分,小可入大,大可摄小,故无一处不是法界,此与天台宗的一念三千相同。3.了解种子真谛,必须依靠止观,入见道后初地以上菩萨方能够契证。

(二)闽南佛学院田光烈教授提出,种子是一种功能,一种力,是亘万古不变,充满宇宙的。种子生现行,现行即是宇宙森罗万象,各式各样的事物。现行是果,种子是因,由果溯因,可知种子就具有生命性、运动性、能变性、能化性、综合性、整体性、全息性、全能性、全知性、染净性、善恶性、超越时空性。又以现代科学讲,形成了电磁场、功能场、信息场等,这些场都离不开种子,故种子是超载时空,超越心物界限,人我界限,微观与宏观的界限。依华严教义讲,种子交遍法界,事事无碍。根据此理,故种子由染转净,转识成智后,可发神通,神通能六根互用,不为时空所限制。在众生界中,各有阿赖耶,就各有宇宙,全众生界合起来就是大宇宙,兼容相通,如光光相网,无有阻碍。

四、唯识种子论的旨趣

了解种子义后,应知如何净化心灵,就必须要有正见,有正见才有智慧,有智慧才能转化心灵,由染转净,由迷转悟,由凡成圣。在学佛阶段启发正见离不开多闻熏习,此即说明佛法讲的修证很实际,所谓信解行证,有信必有解,有解有正见才能巩固信,也才能行,有行才有证,这方法对学佛人很重要。以此来净化人间,也是相当重要的。在新世纪即将到来之际,弘扬佛学就要起此种重要作用,在物质科学昌明的时代必须要以精神文明,特别是佛学作指导,世界就会在净化中得到安定,人类社会就可消灭战争,得到和谐,实现和平,这就是佛家的精神,也是修学大乘菩萨的目的。

作者: 宣真    时间: 2010-11-28 22:33

《唯识法相问答》——惟贤长老问:唯识法相所明何事?有何重要意义?
答:唯识法相系说明染净因果缘起事,此因果缘起不离于心。佛法重点是指出心灵的修养,达到心灵净化,证得解脱。无论大小显密,尽管修法不同,但都不能超越此中心。

唯识法相之重要:第一,有六经十一论的根据,有完整而精密的系统。第二,以因明立论,富有逻辑性,不落于空虚玄谈,有文化底蕴和科学头脑的人,会深感兴趣,明白佛法确是伟大的真理。

问:谈唯识是否拨开物质?

答:谈唯识不拨有本质尘(又名疏所缘缘,即外在物质),但此本质尘亦由本识(阿赖耶)种子之所变,种子随业力而现行。识变不离因缘,非上帝生,非如主观,客观唯心论所说,片面而不可****

问:何谓唯识?

答:唯者,遮止义,简别离心之实有不变的外境,此外境非有。识者,指八识及心所,表显此心识非无。以外境如幻非实故,内心存在而相续不断故。既破人我执,又破法我执,而建立无我的真空智。

问:何谓法相?

答:法的定义:持存自性,轨范他解。此范围较广,无论具体的、抽象的,言论上可以言说的,思想上可以思想的,事物上之有无,皆称为法。

相有三义:相貌、义相、体相。

1.相貌:眼能见,同时意识能了别之色,如显色、形色、表色等。

2.义相:意识上能了解之相,谓意识所分别、思维、判断。此为第六意识,第七末那识所取之相(第七末那识为隐微之我相)。意识所了宽广,末那唯执我,故简略。

3.体相:最单纯实体之感觉,只适用于前五识,非第六意识。

在三境中,相貌、体相,通于性境;义相,通于带质境,独影境。

法相者,即所知一切法之相貌,义相乃至体相。所知即是被知,能知谓人类及其他动物心灵的能了知作用。

问:唯识与法相的关系怎样?

答:太虚大师说:“法相示唯识之所现,而唯识所现即一切法相;唯识立法相之所宗,故法相必宗唯识”。法相纷呈,不离识变,能所主次分明,故简言之:“唯识必摄法相,法相必宗唯识”,这是弥勒瑜伽学的真义。

问:唯识讲识变,变的定义如何?

答:这种变,不是戏法上的变,而是有因果规律的变。

1.讲变不离识体,三能变中,第八识为异熟能变,第七识为思量能变,前六识为了别能变。

2.能变的根本原因是种子,即含藏在阿赖耶识中能生起有漏无漏诸法的潜伏功能(染种和净种)。

3.种子分两类,即等流种和异熟种。善、恶、无记三性的因,产生三性的果,性质不杂乱,平等流类,故名等流。异熟种亦称业种,由善恶业力熏,成为感果的助力(增上缘),异类而熟,故名异熟种。印顺法师谓等流种为质料因,异熟种为组合因。

等流种又称名言种子,由第六意识能诠表义理的名句文所熏成名表义名言;由前七识缘境所熏成名显境名言。前者成为见分种子,后者为相分种子。

4.种子遇缘生起现行(种生现);现行复熏成种子(现熏种)为同时因果,未遇缘时,种子一类相续,为异时因果。

5.以上种现生熏为因能变。八识体生时,缘境生起见相二分(见分是能认识的作用,相分是所认识的影相),名为果能变,以识体为种子所生果故。

6.因能变又名因缘变、生变;果能变又名变现变,缘变。

《成唯识论》云:

“阿赖耶识,因缘力故,自体生时,内变根身,外变器界;即以所变为自所缘,行相仗之而得起故”。

这段论文,包括了因能变和果能变两义。简释如下:

因能变:业种→识种→大种(内:根身;外:器界)

果能变:识体→见分→相分

依现代物理科学讲,能与质可以互变,即能力变成物质,物质也可转化成能力,唯识学的种现生熏,可以此比例,做出正确认识。

问:五蕴中的色蕴,百法论第三类中的色法,其定义和内容怎样?

答:依正义讲,色以质碍为义。但依广义讲,色法包括:1.有见有对;2.有见无对;3.无见无对三类。

此三类又摄在十一种色法(五根、六尘中)。

第十一尘法处所摄色,实为意识所取色,为眼等所不能见,如化学上之电子、原子、基本粒子;天文学家所推想之宇宙之类等。

法处所摄色有五种:1.极略色,谓分析有质之实色至极微处故名;2.极迥色,谓推测虚空明暗等无质之色,至极远处难为达见者故名;3.定所引色,谓禅定所变现之色声香味等境;4.受所引色,又名无表色,谓受戒时动作上言语上受感动而得成戒体故名。5.遍计所执色,谓于意识假想上虚妄计度执为实有,如执我相法相,执有神我及创造世界之上帝等。

问:何谓唯识中道?

答:唯识中道,依遍计执、依他起、圆成实三相建立。此三相包括世出世间,染、净、有为无为诸法,实为佛教完整的宇宙观。

1.遍计执:谓义相之颠倒妄相,如我相、法相、常相、断灭相等。

2.依他起:依因缘和合所起之有为相(相对性的)。

3.圆成实:谓证得二空所显的圆满成就真实不变之体相,亦名真如法性(绝对性的)。

此三相中,遍计非有,依他幻有,圆成实胜义有,亦有亦空(即妙有真空),非空非有(即依他,圆成非空,遍计非有),是名中道,亦即诸法的实相。

问:何为唯识之行?

答:若能通达万法皆不离识,依多闻熏习,缘法义为境,以四种寻思(名、义、自性、差别),四如实智(如实了达四种寻思),渐修五重唯识观(遣虚存实、舍滥留纯、摄末归本、隐劣显胜、遣相证性),登地破执,广行四摄六度大菩萨行,历十地而至金刚道,断二执、破二障、证二空,入究竟位,圆成佛果。

复次,破我执法执,证唯识性(即圆成实、真如),决非知见狭小而欲速(一身即成就)者之所能为。若我、法执未断而恣谈成佛,则当知是魔。若我执、法执已破,则佛且不言成,何迟速之有?行菩萨道,是真菩萨,必勇猛精进,得大无畏,难行能行,难忍能忍,一念万年,万年一念,不问劫之长短,究竟圆满菩提,能证所证,俱无所得。观音、地藏、弥勒之愿行,大心之士,应如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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