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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被偷盗了、被骗了、被人陷害了…如何面对? [打印本页]

作者: 宣真    时间: 2011-6-29 13:38     标题: 被偷盗了、被骗了、被人陷害了…如何面对?

大家以后若遇盗贼、骗子而失财,

1、先要生忏悔心(若我不曾种下盗、骗他人财物的因,何得遭受被盗、骗的果报?)同时,也应替盗贼、骗子忏悔恶业;

2、不起嗔心、不恶口谩骂、殴打;

3、应自然起慈心(别人生活无着、无有工作,才会偷盗);

4、应该作“我又还了一笔账,离极乐世界又近了一步!”之想,作庆幸想;

5、又当作慈悲回向——“但愿天下盗贼、一切众生,衣食丰足,受用具足,无有乏少。离苦得乐,都生极乐世界,早成佛道!”

所以,若遇被偷盗,不一定是100%的坏事:

1、若能“转烦恼为菩提”,转化境界,如上所说,去忏悔、去慈心相向、去回向,就能消业障、长智慧。

2、相反,若“被境界所转”,起嗔恨心、恶口谩骂,只会更增仇怨,未来世自己还要遭受做畜生、下地狱的苦报!真是既失财,又种未来遭受轮回苦报的恶因,实在非“智者”应有的表现啊!也实在不值当啊!


同理,若遇到被人陷害、冤枉,被人打骂、侮辱,被人干扰、被人恼害……等等境遇时,也是对自己学佛、修行真实水平进行检验的“最佳时机”!千万不要错过增长智慧的机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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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经论开示:

大智度论 卷第十三
大智度论 释初品 中戒相义第二十二之一
龙树菩萨造
后秦龟兹国三藏法师鸠摩罗什奉 诏译

问曰:不侵我者,杀心可息。若为侵害,强夺逼迫,是当云何

答曰:应当量其轻重。

若人杀己,先自思惟:全戒利重,全身为重?破戒为失,丧身为失?

如是思惟已,知持戒为重、全身为轻。若苟免全身,身何所得?是身名为老病死薮,必当坏败。若为持戒失身,其利甚重。

又复思惟:我前后失身,世世无数,或作恶贼、禽兽之身,但为财利,诸不善事。

今乃得为持净戒故,不惜此身,舍命持戒。胜于毁禁全身,百千万倍,不可为喻。如是定心,应当舍身,以护净戒。

如一须陀洹人,生屠杀家,年向成人。应当修其家业,而不肯杀生。父母与刀,并一口羊,闭着屋中。而语之言:若不杀羊,不令汝出,得见日月、生活饮食。

儿自思惟言:我若杀此一羊,便当终为此业,岂以身故为此大罪?便以刀自杀。

父母开户见,羊在一面立,儿已命绝。

当自杀时,即生天上。

若如此者,是为不惜寿命,全护净戒。如是等义,是名不杀生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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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论 卷第十六
大智度论 释初品 中毘梨耶波罗蜜义第二十七
龙树菩萨造
后秦龟兹国三藏法师鸠摩罗什奉 诏译

复次,菩萨未得菩萨道,生死身以好事施众生,众生反更以不善事加之。或有众生,菩萨赞美,反更毁辱。菩萨恭敬,而反轻慢。菩萨慈念,反求其过,谋欲中伤。此众生等,无有力势来恼菩萨。

菩萨于此众生,发弘誓愿:我得佛道,要当度此恶中之恶诸众生辈。于此恶中,其心不懈,生大悲心。譬如慈母,怜其子病,忧念不舍,如是相,是为菩萨精进。

复次,行布施波罗蜜时,十方种种乞儿,来欲求索。不应索者,皆来索之,及所爱重难舍之物。语菩萨言:与我两眼,与我头脑、骨髓,爱重妻子,及诸贵价珍宝。

如是等难舍之物,乞者强索。其心不动,悭瞋不起,见疑心不生,一心为佛道故布施。譬如须弥山,四方风吹,所不能动。如是种种相,是名精进波罗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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