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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昧因果 [打印本页]

作者: 慧丽    时间: 2011-9-16 11:36     标题: 不昧因果


  《五灯会元》中记载,有学人问一位老法师:“大修行人还落在因果之中吗?”老法师回答:“不落因果。”如此回答违背经义,误导后学,老法师因此五百世转生为野狐。后来,他化为人形来请教百丈禅师。百丈指点道:“不昧因果!”老法师闻言当下明了,野狐之报受尽而解脱。这就是禅门中的著名公案“百丈野狐”,它说明即使是大修人也不能违反因果法则,不顾因果行事。实际上,不仅大修行人,即便如佛陀出世,饶益众生,也必须要随顺因缘。

  因果律是整个佛法的基础,要想获得人天福报,圆满福慧二资粮,乃至认识“缘起性空”之理,明了无上见地而究竟成佛,全由深信因果开始。因果之理虽然如此重要,但是有些“佛教徒”乃至皈依了十余年的老居士们,并不知道因果是怎么回事。因此,我们有必要简单阐述一下因果的道理。

  首先,因果决定,同类相感。即种善因,为善业必得乐果,反之必得苦果。上至诸佛菩萨所证之胜乐妙果,下至八热地狱众生因偶然起风而感受到的短暂清凉,皆是往昔所种善因成熟而得的果报。同样,种了恶因,无论是凡夫,还是解脱了轮回的圣者,都要领受相应的报应。只不过圣者因有智慧,在受报时安然而住,虽现出穷、病、死等相,心中不生丝毫痛苦罢了。为恶得乐果,为善得苦报,是不可能的。

  佛典中记载,琉璃王准备发动大军攻打释迦族,佛陀得知消息,便坐在他进军的路上。琉璃王因敬重佛陀只得退军。过了一些日子,他又再次发兵,佛陀又坐在路上。这样三次后,释迦族最终还是被灭亡了。族灭之时,佛陀也示现头痛三日之报。

  诸大阿罗汉询问其中因缘,佛陀开示说,往昔有一群渔夫打捞到许多鱼,并将其中最大的两条折磨至死。当时,一位渔夫的儿子看到这一切,并对他们的恶行心生欢喜,这便是今日释迦族灭亡的前因。那两条大鱼即是琉璃王和他手下大将的前身,诸多被杀的小鱼即是琉璃王军队的前身,众渔夫即是释迦族人的前身,而那位渔夫的儿子即是佛陀的前身。

  可见,纵然尊贵为佛陀,若往昔业因成熟时,也不能避免相应果报。因此,作为佛弟子应学习佛陀所宣说的因果之理,并且依之修行,才能离苦得乐。

  其次,业能增长广大。即是说微小的善行可能感得极大的乐果,微小的恶行也可能感得极大的苦果。如同一粒小小的树种,在阳光、温度、水份等条件具备时,可以长成参天大树。

  业因能感召多大的果报,与造业时的动机、造业的对象、造业时是否受戒等因素有关。举例来说,若以大菩提心为动机,虽然只念一句佛号,也比以求世间福报心供养上亿的资财感得的果报殊胜;以猛厉的发心修一天的法,也远比以散漫心修一个月法所得的善报殊胜;反之,若以猛厉发心做恶事,则所得恶果也大。若以上师三宝等为对象,做布施等善业,所得福报远胜以畜生、凡夫为对象;反之,若稍微恼害上师三宝、证得圣位的菩萨等,所得苦果远胜恼害畜生或一般凡夫等,而诽谤自己的根本上师所得恶果,远比杀死整个世界中的凡夫大。如理受戒者做善业,能感得远比未受戒者大得多的善报;反之,若为恶也会领受比未受戒者大得多的苦果。

  在佛陀的时代,有位名叫“金宝”的婆罗门,他手中能不断生出金币。有人向佛陀请教其中因缘,佛陀开示说,往昔迦叶佛出世时,有一位贫穷的樵夫,他深知自己今世受穷乃是前世悭贪吝啬之报。为改变这种状况,他决定做一次供养。他将省吃俭用攒下的一枚金币,洗净放入盛满清水的陶器中,恭敬地供养给迦叶佛。以此因缘,这位樵夫在此后的多生多世中,皆能手出金币。今日的金宝婆罗门即是往昔的那位穷樵夫转生,今生他之所以拥有无数金币,皆因往昔以大信心、大恭敬心,供养了佛陀一枚金币。

  佛弟子若明白上述道理,就应谨慎抉择因果,绝不能“以恶小而为之,以善小而不为”。

  第三,所造不失,未造不受。若造了业,纵使经过百千万劫,一旦条件成熟,必定领受相应果报;若未造业,则无论外界条件如何,绝不会领受相应果报。正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云:“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在琉璃王率军攻破释迦族的都城迦毗罗卫前,佛陀的弟子中“神通第一”的目犍连尊者,飞身入城以神变力,将释迦族人摄入钵中携至城外,但打开看时,唯见一滩血水,并未救出一人。迦毗罗卫城破之后,释迦族首领摩诃男向琉璃王请求,在自己潜入水中重新浮出前,不要杀戮族人。业力使然,琉璃王居然答应了。摩诃男为多救族人,自沉入水后,就将自己绑在水底的水草上,直到溺死。在这段时间中,少数人逃脱了。被琉璃王兵卒杀害者,皆是往昔造过杀害琉璃王及其眷属者,至果报成熟时,虽然得到目犍连神力相助,也不能逃脱。反之,即使在城破之后,仍有少部分未造此业者安全逃出。

  明白了上述道理,我们就该在因地上用功,而不要在疾病、贫困、死亡等恶果已经现前时,才想起“临时抱佛脚”。

  有些人看过这段可能会害怕。我以往肯定造过无量的罪业,按经论中所说迟早会遭受恶报,这可怎么办呢?大瑜伽士密勒日巴尊者曾说,罪业唯一的好处就是能够忏悔。因此,只要如理忏悔,就可减轻或免除它给我们带来的痛苦。需要注意的是,造过恶业再忏悔虽然远强于怙恶不悛,但肯定不如不造恶业。就如同人断了腿,虽然想方设法接上,但肯定不如未断之前。

  第四,自作自受。众生所得苦乐之果报,全因自己所造业而生,而不是鬼神、大仙、天王、上帝、佛菩萨等造成的,也不是没有原因自然如此的。众生自己造业,必然自己领受相应果报,其他人纵使亲如父母妻儿也不能代受。

  某些人可能会有疑问:因为业果是自作自受的,那么请求师父们加持,念经回向,或者请大德高僧修“自他相换”之法对自己就没用了?经是他们念的,法是他们修的,我怎么能得到相应效果呢?

  大德高僧们如理念经做加持或修“自他相换”之法,先不论实际能否利益众生,至少能圆满他们自己修行的资粮。再者,有信心的弟子请求加持回向,或请求代受痛苦,弟子的至诚心、弟子的请求,即是减少乃至消除痛苦的直接原因,外在的“加持”也是由自心感得,仍属于“自作自受”。没有信心或不恭敬祈请三宝的人,是不可能得到加持或消除痛苦的。

  明白了上述道理,我们应该努力实修,通过自己的精进修行解脱成就,而不要妄想在佛像前烧两支香,供一盘瓜果,就能得到安乐解脱。诸佛菩萨皆具大慈悲心,若能直接赐予众生佛果,那佛菩萨早就做了,还非要等那两支香及一盘子瓜果吗?正因为业果是自作自受的,所以我们要解脱成佛,必须靠自己精进实修。而佛菩萨所能做的,只是告诉我们实修的方法,以及时时护持我们不生违缘,正如佛陀所说:“我为汝说解脱法,当知解脱随自转。”

  第五,得报有迟速。佛陀开示的因果之理,是三世的因果,即是说业因要待业缘(即一定的条件)具足才能结果。若因对象殊胜或发心特别猛厉等造下极大恶或善业,致使业缘很快具足,当生就能领受果报,这叫做“现法受”或“现报”;若下一世业缘才具足,领受果报,则称“顺生受”或“生报”;若因所作业太微小,直至第三世乃至百千万世后才领受果报,则称“顺后受”或“后报”。

  造了业是一定会受报的,但有现报、生报、后报之不同。知道这点,再看到为恶者风光无限,为善者灾祸连连,就不应怀疑佛所说的因果之理,而应该明白:为恶者的风光是以往所种善因之果,他现在为恶,报应在将来,为善者却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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