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正果老法师 供养的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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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慧丽
时间:
2011-10-23 17:27
标题:
正果老法师 供养的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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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养 的 重 心
正果老法师
第一、修财物供养,应以至诚恭敬,及广大菩提心为主,物品丰盛美妙,则其次要。
如《阿阇世王授决经》中,贫女供一灯,如来为他受成佛的记,即是最好的例证。如彼经说:“一时,佛在罗阅祗国(王舍城)耆阇崛山(灵鹫山)中,时阿阇世王(未生怨王)请佛。饭食已讫,佛还祗洹。王与祗婆议曰:“今日请佛,佛饭已竟,更佛所宜?”祗婆言:“惟多燃灯也。”于是王乃敕具百斛麻油膏,从宫门至祗洹精舍。时复有贫穷老母,常有至心,欲供养佛,而无资财,见王作功德,乃更感激,行乞得两钱,以至麻油家买膏。膏主日:“母人大贫穷,乞得两钱,何不买食?”母日:“我闻佛生难值,百劫一遇,我幸逢佛世,而无供养,今日见王作大功德,巍巍无量,激起我意,虽家贫穷,故欲燃一灯,为后世根本也。”于是膏主,知其至意,与两钱膏,应得二合,特益三合,凡得五合。母则往当佛前,燃之。心计此膏不足半夕,乃自誓言:“若我后世,得道如佛,膏当通夕,光明不消。”作体而去。王所燃灯,或灭或尽,虽有人侍,恒不周匝。老母所燃一灯,光明特朗,殊胜诸灯,通夕不灭,膏又不尽。至明朝旦。佛告目连:“今天已晓,可灭诸灯!”目连承教,以次灭诸灯。灯皆已灭,惟此母一灯,三灭不灭,便举袈裟以扇之,灯光益明。佛告目连:“止!止!此当来佛之光明功德,非汝威神之所毁灭。”王闻之,向祗婆曰:“我作功德,魏魏如此,而佛不与我决(决定当来果报,就是受记);此母燃一灯,便受决,何以尔也?”只婆曰:“王所作虽多,心不专一,不如此母注心于佛也。””
第二、应该知道,诸供养中,以正行供养为最上。
亦即诸经论中所说的法供养。如《宝云经》卷六说:“善男子!菩萨复有十法,名善供养佛。何等为十?以法供养于佛,以救拔济众生供养于佛,以教化众生令立诸善根供养于佛,常与一切众生利供养于佛,不舍愿行供养于佛,不舍菩萨所行供养于佛,言行相应供养于佛,心无疲厌供养于佛,不舍菩提供养于佛,不以财施供养于佛。何以故?善男子!如来法身不待财施供养,唯以法施供养为上,以具足供养利益众生,令得安乐常获善利。善男子!若不能利益众生,放舍善法,所作无无厌,好喜妄语,志意下劣,心生疲厌,离菩提心,有如是等,不能为诸众生而作利益。何以故?菩萨要依众生修诸功德,乃至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无众生,终不能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上正觉。为具佛道,以法供养为最第一,不以财施为真供养。善男子!具此十事,是名菩萨能善供养。”
《瑜伽师地论》四十四卷在说完十种供养以后也说:“如是供养(正行供养),为最第一,最上最胜,最妙无上。如是供养,过前所说具一切种财物供养,百倍千倍,乃至邬波尼杀昙(此云数极义微细义)倍。”由上经论所说,可知正行供养之殊胜。故佛弟子,应该以修学正行供养为主,尤其出家佛弟子,为住持佛法,教化众生,成办自己的道业,更应该特重修学正行供养。
摘自《佛教基本知识》
敦伦尽分 闲邪存诚 诸恶莫作 众善奉行
真为生死 发菩提心 以深信愿 持佛名号
作者:
普见
时间:
2011-10-23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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