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贤兆法师:办理离婚手续时亲眼目睹的事 [打印本页]

作者: 宣真    时间: 2011-12-30 11:34     标题: 贤兆法师:办理离婚手续时亲眼目睹的事

讲一个生活中最尖锐的问题,最难以放下的东西。

我们的情感。

对世间人来说,这个东西简直就是不可以放下的东西。有一个女演员曾经告诉我,她一生中最珍贵的东西是她保存的一箱子情书。那是她年轻时的爱情。

她曾让给她画一幅画,我给她画的是一个大妞蹲着瞅一棵牡丹,花败了一地。她问我是什么意思。我也没讲清楚,我的意思是,人不要执着过往的情感,那些东西都如花一样,再好看,也是无常,会败掉。

换现在,要是再给她画,一定画一坨屎。真的,不开玩笑,爱情吗,就是屎,人吃饱了、穿暖了,在一生中不同的阶段会与异性产生情感。每隔一个阶段就来一次,每一次都会觉得这是一辈子唯一的一次,最宝贵的一次。

我的那个保存了大箱情书的朋友如今早已离异,早就不过了,一拍两散伙了。

爱情这个东西,我觉得,究其根本,就是缘分而已,人们后来给它安立了一个叫爱情的名词,因为贪欲缘故,难以摆脱它,难以驾驭它,于是就讴歌它,夸张它,幻想它。

年轻人不知深浅,往往一出道就被这个东西伤了,跟出门就踩了一脚屎差不多。等到了中年,有了些感悟了,也晚了,其实,很多人,老了也没什么感悟,没觉醒,我就见过一个老人家都六十多了,还求这个东西,活的很麻烦。看着实在让人揪心。

不管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还是赵富贵和李翠花,最后都难逃一死,缘分一尽,什么都留不下。想不开,就粘在上面,傻了,一点智慧都没有,而且,很多人一沾这个,别说智慧了,连起码的理智都没了;能想开的,就能意识到,爱情这个东西,一过去,就跟拉进抽水马桶的屎一样,随着哗啦一声,啥都没了。

努力去回味、痛苦、找寻、为之不能自拔的人,就好比明明已经冲掉了,但还是不甘心要回头下手再掏回点什么。

很多人恐怕觉得这些不太好接受,其实,还有更让我难以接受的,佛法告诉我们人生轮回的真相,和你相爱的那个人前世极有可能是你各种各样辈分的亲人。

出家前,按规定要先离婚,离婚后有个佛门的专门名词称前妻叫“故二”。

我跟故二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好多人都以为还不得哭歪歪地办这个事,还有人误以为会有什么波折,其实都没有,高高兴兴地离了。

倒是有个小插曲,早上出了门,要进电梯时,故二忽然问,你会不会假借出家跟我离婚,然后再还俗娶一个年轻的女人。

我一听,马上就知道这绝对不是她的智慧,肯定是别人跟她讲的。你看,世间人的内心有多烦恼,这种事情都想的出来。

我说,不会的。

故二说,那好吧。

我说,刚才那话是谁教你的?

故二说,是谁谁谁教的。

我说,以后你不要乱听别人的话,这个世界太复杂,烦恼太多,见解太多,听就一定要听佛陀的真理,听佛法的指引。

然后去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民政局,还有一个小插曲,正在等待盖章等手续时,忽然走廊里传来歇斯底里的痛苦的叫骂声,有人劝,有人对骂,涉及到两个家庭,一听,主人翁是个女的,她来办理离婚手续,痛心地向周围的人哭诉,旁边有人问她,你不是四天前刚在这里办的结婚手续吗?

她说,日子过不下去了。。。。。。

写上面的这些话,不是为了鼓励大家去离婚,而是觉得大家应该能够好好地过下去,一旦遇到情感危机,尽量能做到好聚好散,不要粘着,得放下且放下,没完没了地不放手百害而无一利。

就当成肚子里的一泡屎,拉掉了就不再去找。而且绝不可在婚外去找心理刺激,给枯燥的生活增加乐趣,那样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危害和痛苦太大,搞的不好,就是一屁股的屎擦不掉,身败名裂的大有人在。

能做到这一点,很了不起,我觉得还是要靠修行,否则,靠人那点自觉性,太难,况且,这个时代的人已不好再谈自觉性了。

散伙了的,就散伙了吧,也别再苦苦地去找寻下一段情感了。找来了又能如何,到头来还是一样,苦不堪言外加莫名其妙。

有条件的,还是要修行,才能从生命的真相中寻找到解脱之路,否则,人生已经如此痛苦了,再去轮回,我都想象不出如何承受恶道的痛苦。

这里并非否定世间的快乐和幸福,我自己也非常感激在世间时,所有给予过我快乐和幸福的人和事,感激我的所有的亲人,感谢那些我们相互搀扶着走过的那一幕幕如梦如幻的人生之路。感谢我们当年相互的爱护、争执、别离乃至抱怨。

乃至给予对方的伤害。

现在,我可以确定情感这个东西靠不住,它可以满足我们一时的内心需求,使我们暂时不孤独,但是,我们为之付出的代价太大了,现世可以看到的都是我们无法承受的,何况我们肉眼看不到的更长远的未来。

而且,每一段情感之后都让我们饱受折磨。

还是放下的好,我个人觉得,目标不是把情感泯灭掉,把人搞成木头,而是把情感转化成一种更高级的爱,没有后遗症的爱,没有过患的爱。

这个爱肯定不再是情爱的那个爱。





欢迎光临 清净莲海六合敬修学网 祈愿:世界和平 正法久住 (http://bbs.jixiangyun.co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