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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宗教局:多管整治寺庙“被承包 假僧假道”等乱象 [打印本页]

作者: 普见    时间: 2012-6-7 02:00     标题: 国家宗教局:多管整治寺庙“被承包 假僧假道”等乱象

最近一段时间,寺庙“被承包”“烧天价香”“假僧假道”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在此间召开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会”记者招待会上,国家宗教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多管齐下进行清理整顿。

据国家宗教局一司副司长刘威介绍,针对一些寺庙道观存在被承包、乱收费、烧天价香及假僧假道等问题,国家宗教局进行了认真调研。这些问题大都出现在没有依法登记的非宗教活动场所,扰乱了正常的宗教秩序,使佛道教界蒙受不白之冤。

为了引导信教群众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宗教活动,国家宗教局将逐步把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名录向社会公布,同时逐步将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的情况向社会公布,建设宗教教职人员数据库,以便公众甄别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如有冒充僧人敛钱骗财,将有据可查。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对于利用宗教敛钱骗财等违法活动,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在政府宗教工作部门管理之外、未登记开放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寺观雇佣“假僧假道”搞宗教活动,国家宗教局将协调文物、园林、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制止和取缔,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规范燃香活动,倡导推动文明敬香风气。

在政府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认为还需提高信教群众辨别“假僧假道”的能力。“要想成为僧人,需履行严格的程序取得戒牒。按照汉传佛教教义教规,中国的僧人不会在大街上化缘募捐或兜售护身符。人们在街上遇到这类人,绝大多数都是假冒的。”他说。

针对道教宫观中卜卦、算命现象,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黄信阳说:“这类现象主要是在非宗教活动场所。一些场所聘用非道教教职人员身着道装,为游人香客卜卦算命,借机收取费用,对道教造成恶劣影响。”他呼吁严格按照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对违反规定从事宗教活动的非宗教活动场所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建议在宗教活动场所挂牌明示,以区分宗教活动场所和非宗教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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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见    时间: 2012-6-7 02:01

中新社上海6月5日电 (记者 李佳佳)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5日在上海表示,之前被媒体曝光而引发社会持续关注的“被承包”寺庙,大多不由佛教界自主管理,且大多不具备宗教活动场所资格。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会当日在上海闭幕。会后的记者招待会上,学诚法师特地对外界广泛关心的寺庙“被承包”、“被上市”话题作出澄清。他指出,通过非宗教活动场所及不合法的宗教活动谋求商业利益,其实是借教敛财,此举严重违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严重违反中国宗教事务管理有关条例,严重侵犯佛教界的合法权益,玷污了佛教寺院的形象,并严重伤害了信教民众的宗教感情,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针对寺庙“被承包”乱象的成因,学诚法师将其归结为五点,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他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单位和个人惟利是图、利欲熏心,将信仰和追求当作发财致富的工具,把宗教活动当成一本万利的商品,利用信众对宗教和信仰的敬畏和虔诚之心,通过引诱、欺骗、胁迫等手段牟取暴利,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是造成寺院‘被承包’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他的原因还包括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社会上对佛教的误解、歧视和偏见;佛教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以及民众宗教常识不足。

学诚法师认为,一方面佛教应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规戒律,端正道风加强修学,努力创建和谐寺院,努力满足民众的信仰和精神追求。另一方面他也呼吁有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治理乱象,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

对此,中国国家宗教局当天也明确表示,(寺庙)承包无法调动出家人和教职人员的积极性,“他们是反对和不愿意做这样的事的。”

国家宗教局主管佛道教业务的业务一司副司长刘威称,寺庙道观是民间的非营利性组织,而承包是一种经济行为,在涉及到信仰的时候应“有所为也有所不为”。

他强调,国家宗教局不反对寺庙道观引进社会管理方式,如聘请专业的物业公司打理寺院,“这可以进行积极探索”。但言及整体承包,刘威重申此举违背了教规与政策法规,“从政府角度要积极引导宗教界发挥传统优势,抚慰信教民众精神需要,而不是作为资本和商品进行经济商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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