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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智渡法师:朝山须知 [打印本页]

作者: 普见    时间: 2013-7-23 17:43     标题: 智渡法师:朝山须知

朝山者,朝礼名山;名山者因人而名、因寺而名者据多;所谓“山因人名、人因山灵”。因此,朝山的本来意趣:高尚者追寻大德足迹、寻访善知识;世俗者许愿祈福、布施培福、好奇把玩不一而足。无论高尚、世俗,须防止过失,方能得到利益。
  

(一)朝山礼佛基本素质
 

 1.恭敬心:尊师重教是任何学子的基本素质。没有恭敬之心一切的学问、知识和道德、品质均将一无所获,即一切思维言行与身、口、意三业,或善或恶或非恶非善无不发自内心的恭敬与否。对佛法僧三宝越能生起无上的崇敬与仰慕,越能趣向无上的利益,因为恭敬心是最起码的条件和前提。
  

2.庄严心:佛像、佛殿、佛塔、经典、法器及僧伽等等莫不是庄严的,且时刻都在无语地开示着我们。由于我们没有用庄严心去观察、去觉悟,从而忽略了其中给予人们的启示。您不去庄严自己的心,又如何能获得庄严道场的相应启示呢?
  

3.谨慎心:相对于言教,谨慎是身教这一无言教育最重要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方可将恭敬心和庄严心在言语和行为上加以体现和统一,处处收摄住心的庸浮散乱,去启示去觉悟人生宇宙的真谛,也只有在此基础上方能守戒遵教,成为凡夫俗子的表率,自利利他。
  

具备此三心素质,罪衍不生,过失可免;若要福德倍增,还要注意言、行和起心动念。
  

(二)恭敬的表达与宜忌
  

1. 凡佛经、佛像、佛画、佛具、香花、法物,如用钱“买”或向人“要”,应一律说“请”。
  

2. 凡见佛像,无论泥塑、木雕、纸印等均应视同真佛,不起分别心,如是作观,增福长慧。
  

3. 纸印佛像日久破损,可修补者应尽力发心修补,护持圣相,实不能供时应于佛前言明另请新像,此旧佛像可恭敬焚化。
  

4. 佛像佛相不可做装饰物品。随身之小佛像乃供随处礼拜,兼护身平安用,应心存恭敬,祈求加护,一切吉祥想,宜放在上衣口袋或挂胸前衣内(如洗澡时应将佛像除下)。如放入裤袋,即为不敬。
  

5. 香、烛等不可制成菩萨的形状,香熄像塌或燃烛毁像,均为大不敬,类同于出佛身血,商买之间不知所造无边重罪。汽车上漂荡之挂像及用佛相为商标等易生亵渎,有失恭谨,不但仍自获罪也会殃及无辜。
  

6. 迎请佛像、佛经,应恭敬捧迎,不可放在腿上、或单手提携、或垂向膝下、或夹在腋下,宜顶戴或捧于胸前或敬重包装。由于现代印刷方便,初学佛者对佛教经论典籍较易获得,由此也易生轻慢心,犯失意过,不可不察。
  

7. 借阅佛经应按时送还,切忌涂、抹、剪、撕、遗或未经许可动用取走,佛刊佛报佛书应转赠他人阅读,不可任意毁弃或包扎物品等。
  

8. 阅经时,宜洁手净案,身端正、口禁(杂)语、意不散乱,摄心一处,直看经文不可空过。不明大意时反复数遍,自能体会妙旨,切忌退却心志(并当广修供养以助道心、种慧根),阅经时宜捧卷或平放在案架上,不可放膝上,尤其不可将衣帽压在经上。
  

9. 无论诵经、看经、持咒、经行、礼佛、供僧……皆应普皆回向,令一切众生入佛知见、归敬三宝,速证菩提。
  

10. 僧是指已求受具足戒的和合众(三人以上的清净团体),并非出家的个人。出家人可通称为沙门,精通三藏佛法而能宏化的出家行者称为法师,和尚是亲教师之意,能授皈、授戒、授法等等,也是对出家的比丘至高无上的的尊称,切切不可亵渎。
  

11. 在家弟子信众见出家二众不依法恭敬、礼拜、供养,是为犯轻慢罪。十方僧伽皆为我师,不只限于皈依师,皈依也非皈依一人,而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皈依三宝(这是佛教有别于他教和外道的特点之一),不可分别“你的师父是某某,我的师父是某某”,皈依师是代表常住三宝在佛前为你做个证明,证明你已受“返邪三皈”仪式、忏悔、发愿,回头向善,决定做三宝的弟子了。
  

12. 师父有统称和别称,别称指各自的皈依师、受戒师、学法师和依止师等。
  

13. 要问出家人的称谓时,应说“请问师父德号上下?”,回答他人问你的皈依师时,应称“我在上某下某法师处受的皈依”。
  

14. 在任何地方遇到比丘、比丘尼均应合十问讯。除坐禅、诵经、饮食、入厕、行脚或卧床外,其它地方遇到出家人无论年龄大小是应该顶礼,这是折服我慢心,增长恭敬心最有效的方法之一。若与出家人同行应居后。
  

15. 入寺时,先应到大殿礼佛,再去礼拜住持和尚及诸沙门。在和尚说法时、传戒时法会时、共修时,必须向主持的法师顶礼。坐,宜安稳坐,专注听闻、善自思维,不得起坐不定,咳嗽谈话;若遇法师已升座,在不扰众的前提下,向佛和法师顶礼,不可向熟人招呼;若不能听毕,只向法师合十肃静退出,不得招呼他人或影响他人听讲或参修。
  

16. 出家人的衣钵在家人不可穿着或持用,已受三皈五戒后可穿海青。
  

17. 在家人私自挪用常住财物,罪过甚大;在家人毁谤出家人及破和合僧,皆获重罪。对在家同修之间也不可念其过失,应有抑恶扬善的美德。
 

(三)进香拜佛
  

净手、整衣、静念
  

1. 点烛:
  ⑴站在烛台前,若台上有烛火,可直接在烛上点,以结续善缘。
  ⑵蜡烛点亮后,双手竖握上举,默念:“光芒照十方、消除诸冥暗”。
  ⑶稳稳地将蜡烛插在烛台上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尽量不要把蜡油、火柴杆、纸宵杂物弄在地上。
  

2. 上香(拈香):
  ⑴上长香
  ①将香点燃(可在烛上点,要节约火柴、处处惜福,所谓惜福从细、布施大方),用两手的中、食指夹著香杆,拇指顶香尾。
  ②安置胸前,再举香齐眉,默念:“一者礼敬诸佛,二者称赞如来,三者广修供养,四者忏悔罪障,五者随喜功德,六者请转法 lun,七者请佛住世,八者常随佛学,九者恒顺众生,十者普皆回向。”
  ③两手自然放下,安置胸前,开始插香,三种方法可选其一。
  

第一种先用右手插中间一支,默念:“供养佛”;次用左手插左边,默念“供养法”;再用右手插右边,默念“供养僧”。
  

第二种先右,默念“誓断一切恶”;次左,默念“誓修一切善”;后插中间,默念“誓度一切众”。
  

第三种先右手插中间,默念“供养十方三世三宝尊”,再左,默念“供养历生父母及怨亲”;后插右,默念“供养十方法界众有情”。
  ④合掌,默念:“愿此香华云,直达三宝所,祈请大慈悲,恒满众生愿。”
  ⑤就地一拜
  

⑵上檀香(即檀木劈成小枝)
  

用双手拇、食指拈香枝的两头,中指、无名指、小指张开自然伸直,高举齐眉,然后放进香炉:第一根用左手拈起,右手送入,默念:“供养佛”;第二根用右手拈起,左手送入,默念“供养法”第三根用左手拈起右手送入,默念“供养僧”,其他与上长香同。
  

3.入殿礼拜
  

入殿门时顺门侧左右而入,左侧跨左腿、右侧跨右腿。不宜中央直行,也不可在有人礼拜的前头行走,礼帽、手杖等特须自提携或在殿外或边室寄放,不可安放在佛案,佛台之上。礼拜时,以佛像看分男左女右在佛前两旁的拜垫上礼拜。
  

1)肃立合掌:两手掌指伸直,掌背微躬,五指自然靠拢,两掌上举轻合,腕与心口平,掌心空明,切忌紧闭,两足跟约开二寸,脚尖相距约八寸;收摄心意,瞑目恭敬。
  

2)观想发愿:“无量劫之父母列左右,儿女眷属立身后,仇怨债主在前头,随我礼佛往生极乐容摄受”,或参以普贤行愿品,或默念“一心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等。
  

3)一般叩拜:
  ① 右臂斜伸,右掌向下按于拜垫中央,身体顺势下蹲;
  ② 左掌随着伸下,按在拜垫左前方,两膝稍分开些跪下;
  ③ 右掌由中央移到右前方,两掌相距约六寸;
  ④ 以额垂叩于两掌中间,翻转两掌,意为以双手托承佛足(此时亦可观想发愿);
  ⑤ 两手十指微微收托翻转,将身体稍撑起,同时右手移回拜垫中央;
  ⑥ 左掌回举胸前,右掌将身体撑起,同时两膝离垫,双腿缓缓伸直,右掌与左掌合;
  ⑦ 上身顺势从腰至劲渐渐直立;
  ⑧ 重复①-⑦。
  

4)礼毕问讯:
  

叩拜(如三礼)毕仍合掌,弯腰约90°两拇指相并,两食指相合竖直,以左三指包右三指;伸直腰(从腰至颈节节渐立),举指齐眉,再放掌。
  

4、注意事项:
 

 见佛法僧或像或画或书或咒或形或名,一念欢喜皆种善因。若能注意以下条目,或许更为圆满,更能感应灵验;
  ① 净手嗽口,至诚恭敬;
  ② 缓缓而拜,宁少毋草;
  ③ 供香端直,如法如仪,供佛之果食应能食用(罐头或原料或水果未洁净等均有损恭敬心);
  ④ 佛殿、佛塔及供佛之室内,皆不宜踞坐笑谈,应慎护威仪,汉地女众尚忌无领、开领衫和裙装尤其是短裙入内;
  ⑤ 不可佛前晒衣、殿前饮宴或用夜壶水浇花等等;
  ⑥ 在殿堂经行必右绕不得左旋;三或七匝,平视直行念佛,不得谈笑是非言语。
  ⑦ 叩拜时不可用三拜九叩礼,宜用古印度之五体投地礼(即两膝、两肘和额等五个部位悉投于地,不触地面则不如法。头额触地、肘漆伏地、双手抚托受者足,如是为最敬之礼)。藏地多行“大礼拜”,值得汉地好生学习。要使心头清净、身心放下,这是下手之处、入门功夫。

(四)用 斋
  

信众朝山,尤须注意饮食,既要吃饱、又不可贪著。这里仅谈几点居士入寺在斋堂用斋的简要事宜,权当参考:
  1、斋即时食(午前食),具有净心、止念、屏绝嗜欲的意思,在饮食上表现为不贪味、不挑食、启发惭愧心等等。
  2、素食是不贪味、发慈悲心的外相之一,若素食而贪味则有失“斋”义。
  素食指不食荤腥,荤指有辛味的蔬菜,如五辛(蒜、葱、韭、薤、兴渠)等,天龙八部不乐此味,护法远离,也易令人智暗、神晕、障般若,诱发贪痴;腥为带腥臭臊膻之味,此味障碍慈悲心,增上嗔痴,惟罗刹喜好此味,故不可食。
  3、拿起筷子时将筷子平端于两手虎口处,合掌称念:“供养佛、供养法、供养僧、供养一切众生。”念毕放掌、以二手拿筷子,另一手端饭碗,先以筷子触右边间饭粒,默念:“愿断一切恶”,次触左边饭粒默念:“愿修一切善”,再触中间饭粒,默念:“愿度一切众”。
  4、用斋过程中不可打妄想,不得偏食、杂语、筷碗碰撞等,应默然无声,不可剩残菜、残食。
  5、结斋(即食毕)时,僧值师将居中向上站,维那师举腔,大众随念:“萨多喃,三藐三菩陀,俱胝喃,怛至他,庵,折隶主隶准提娑婆诃”,“饮食已讫,当愿众生,所作皆办具诸佛法”,然后顺序出堂。
  

(五)如何观察出家人
  

“出家人”这是一个值得崇敬的称呼,因为出家人首先要舍离的是“情爱之家”情爱是生死流转的根源,其次还应舍离世界“五欲之家”五欲是沉沦的诱因,进而彻底舍离三界,名利,去除“我执”“法执”以利他之心志求菩提 。因此前已有法,无论有 依三宝与 否,见一切出家众均应恭敬,以种下离苦得乐的特殊福田。
  

然而现今末法现前“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既有假冒“和尚”,也有外道邪师冒充佛弟子,假借弘扬佛法而欺逛信众的,时人不可不察。何况从择师的角度,而策励者在教内也有依“十德”标准,对法师的德行加以观察,
  

1.辩真假:
  

(1)时下假冒行骗者,多以“化缘”方式,或“结缘”佛像,护身物、保平安等等来取信信众。化缘者大都以名山建寺为由,“结缘”者往往自报家门也是名山名寺。
  

要知名山大寺,不易进单(住)。现今的政策,寺庙仍为自力更生,僧众并不外出化缘。出外多日者,即已离寺,除非因公或因邀外出应供,也是即出即回。尤其是名山大寺,缘法众多,各种供养丰富,如九华、普陀等等,毋须化缘。要是确需助缘,也只是告知信众,随人自愿、随缘乐助,决不强行乞讨。
  

结缘物,若非信众喜欢乞请,何况强予!真正的出家人不会攀缘。
  

(2)证明越多越假,何况热天戴帽,内穿俗服,要知道出家人无须介绍信。

2.观德行
  

出家人“毁行守志 ,割爱辞所亲”。首先对志行高下最直接影响的有四种出家的不同因由:(1)行净无秽,闻无数世才有一佛应化度众,了知人身难得,佛法难闻,欣然心寤,不贪世荣,捐家弃俗。(2)在世俗上无所作为或厌烦喜静。(3)负债难偿。(4)贫穷不能自活。
  

其次能否得到善知识的摄受、指点、调服,是志行改变的最重要助缘。由于明师(即善知识)难遇的关系,德行节操也就参差难齐。然而,佛法难闻(也并非能看到经典、读到开示性的书籍、听到光盘录音、就闻到正法了),善知识难遇,这里仅依十德提举三条以供观察参考:
  

(1) 持戒:首先要了解对方是否已受具足戒,受戒后是否学戒,是否已明四相五法;然后才谈是否遵戒、守戒、持戒。
  

居士们会说比丘的戒律,信众不能阅读学习,如何知道比丘是否持戒?其实看一个人是否持戒从威仪形象和粗细分上即可了解全貌。
  

①戒律的粗分(即基本戒律)上:三皈依戒和五戒是一切戒律的基础,而五戒中唯有酒戒(包括烟、大麻、白粉等等对身体、大脑有伤害的物品)是不可开许的,除非已证空性,已断一切烦恼,不着一切相,如济公等,但非一般比丘可为。若私自开许,则为破戒,善神护法远离,唯有恶神欢喜。

如戒烟酒戒不了的,就可能与鬼神中的酒女、酒草女有关,被“鬼”利用而不自知,比为人利用是否更愚痴?更何况从公民的角度看,在公共场所吸烟尚且不是一位有公德心的公民。作为比丘或居士菩萨则破菩萨戒,在别解脱戒上则破了酒戒,则五戒共破。
 

 ②威仪的粗分上:1°若有出家人未经常住特别开许出寺而穿在家衣服,则为舍衣还俗。2°如法的出家人衣色不会穿纯黑、或纯白、或艳丽的色服,而是穿坏色衣,新衣尚贴旧,且内衣亦然。3°无病或非寒冷难耐不会戴帽,更不蓄发(在细分上,则须发同剃同长,不会留须或单独刮胡子)。4°托钵以乞食,若乞钱则为犯金钱戒也沾污清净钵器。5°若以注重威仪的名义好衣色服展现僧相、标榜庄严,均有贪图名闻利养之嫌,戒律也难持了。
  

③居士信众不可留宿未受具足戒的沙弥,或只剃头未受沙弥十戒的净人。一是福田未具;二是增上沙弥退心或破戒、舍戒的因缘,生大过罪;三是令沙弥失依止(离师一宿)。
 

 若有剃度师允许新剃度的弟子外出,则此师为非如法师、非慈悲师,世俗的责任心都未具足(若剃度前不观察弟子因缘、不考察弟子出家发心、不问遮难,此师亦然)。比丘受具足戒后,五年内依止学戒,若不明五法尚且终身依止(不可离开师父,更不得私自为人说皈依、受徒弟),何况沙弥。总之,若不持戒则非善友,不可共处。
  

(2)悲心:悲心是观诸众生、身处苦海、忍受苦果,生起悲愍,愿诸有情远离痛苦及苦因之心。悲心的基础是责任心和对他人、对公众负责的精神。也就是说持戒是对自己负责,使自己不犯失误和过罪,不落苦因;悲心是对他人,从亲到疏合乎人情习俗。如果一个出家人贪食、贪味、好色、好财、好睡、怕吃苦,皆为善根不足。增上他人(包括父母 亲友)贪心,即令他人消福,或让人嗔怒等,是为不具悲心或伤损悲心;因起贪着,自行食肉(非他人无知供施)即失悲心,或悲心本即不具。对待众生未生起如母般看待的平等心,悲心也就不稳固。如此,则不可领众,不得皈依,难以真实心和责任心待人故。
  

(3)阿含富:亦称经富,有满腹经论之义。(阿含)指四部阿含经,包括:长阿含、杂阿含,是自解脱方面的经典。自解脱,方可令人解脱;能自救,方能救人。若不知(阿含),不生起实修的体验,讲经说法,说得天花乱坠,固然名闻广博,必竟犹如无根之花,终究枯萎而难以结果。如此则难以依止,因为必竟不了生死,尚在迷途故。

(六)请益与拜师
  

遇到出家人既要心生欢喜,也不得不加以观察。对假冒的,要心生悲愍——挪用十方财物将受五百世地狱报,何况挣菩萨财物或骗取十方供养!地狱报尽,再得受无量劫的饿鬼报,饿鬼报报尽得以为人时,还将贫穷连连,为他奴婢。愚痴呀!愚昧无知是多么的可悲。
  

对真实的出家人,要增上其出家发心,赞叹出家功德,尤其是受具足戒十夏(戒腊十年)以上,持戒、具悲、精通经律论三藏的法师,要好生请益,多多亲近。
  

1.请益是观察的必要的辅助手段。末法时代邪外师众多,包括出家在家二众。邪即不正,知见不正,表现在观念、言谈等方面。在请益的过程中,当以三法印衡量之。外即心外求道者,如身见外道; 断见者,愚昧无知拨无因果;常见者,不信轮回……均系一叶障目,其结果却是种下了无间地狱因,自误误人。
  

2.可以为师的条件: 持戒者可以成为善友,持戒而具悲心者,可以成为同道共修,持戒、具悲、阿含富者方可拜师亲近。

这样的法师具有五大功德:(1)戒品坚牢,(2)善胜诸冤,(3)于众中决断无畏,(4)能开解疑悔,(5)善持比尼能令正法久住。
  

师者,在弟子称为师父。“我以所学名为师,解从彼生名为父”。所谓敬如师,事如父,呼之曰师父。律有言:无罪见罪呵责是名我师,能于善法中教授令知是我阿阇黎。
  

能为师者梵文音邬波驮耶,译为亲教师、依学,即通常所称的“和尚”。依附此人学出道故。阿阇黎,即阿遮利耶,唐朝翻译为教授,依现代语言,应称为教师、或助教,即协助和尚教导——当断应断、当作应作、当学应学之法。
  

3.求皈依:
  

假如不好生利用眼前宝贵的光阴,不抓住这一生难得的人身机会,要再得人身如盲龟穿孔。世途迷茫,因为没有明师指点,苦海沉沦,因为没有怙主依靠。佛陀出世,才让我们有了离苦的机会,才让我们有了远离颠倒、反邪归正的可能,佛法僧三宝是我们出离生死,渡向彼岸的、最真实的依靠。
  

皈依佛,不堕地狱;皈依法,不生饿鬼;皈依僧,不做旁生。要远离三涂苦难,唯有皈依三宝。还没有皈依的信众,只要想再得人身,离诸邪恶、颠倒梦想,就应亲近如法的法师,求三皈,即反邪皈依。
  

现如今据说出现一些不如法的现象:不举行皈依仪式,只是叩头,供养,填写皈依证,就算皈依了。这是不如法的,是外道和邪教徒的做法。佛教内必须为求皈依者:请圣求皈,引导发心、发愿、忏悔,授三皈依戒等等,方能得到诸佛菩萨护法龙天的认可,怎可马马虎虎呢?
  

4.求戒(乞戒):
  

既已有了弃恶向善之心,当作弃恶向善之行。如何行?佛言:戒是“汝等大师”,“先习五戒,自皈于三。何谓五戒?一曰慈心,恩仁不杀,二曰清廉,节用不盗,三者贞良,鲜洁不染,四曰笃信,性和不欺,五曰要达,志明不乱。何谓三自皈?一曰皈佛,无上正真,二曰皈法,以之御心,三曰皈僧,圣众之中所受广大,犹如大海,蘼所不包。”(见《演道俗世经》),求受五戒以行十善。
  

现实中有一错误的观念:我现在还做不到,等我做到了再来受戒。”你说颠倒不颠倒?对,颠倒!一是不受戒你如何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那怕现如今五戒的戒条都已公开化了,戒相如何?不同的因缘条件下,如何护持不犯?不受戒又如何学得到?何况现在大多数地区受了戒也很难学得到,因为缺乏教导的人。但受戒后才有学的可能,正如不上学的人,如何能学到学校里所教的呢?戒是防护,受戒、学戒,才能起到防护的作用,才能指导日常生活所行当行,行善积福,修定开慧。

5.求法求依止
  

“自皈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如何深入经藏?经藏浩翰,从何下手?所谓应机学法(说法),迷迷茫茫,又如何了知自己的根机呢?——“向法师学”,对!向法师学,向持戒、具悲心、阿含富的法师(和尚)学。有言道:无请不说。你不请、不求,又怎么知道你有求法之心呢?即使知道,法师们无请而说,将有可能犯断灭罪,不可不慎。总之,要想走上解脱道,就得寻师,求法。通常在未完全通达诸法(未证入无学位)之前,总是各有所长,何况传承的局限性,使得不同教下、宗门的法师们各有各的侧重。一般地采用请开示的方式,初步、粗显地接触教法和法师的知见,然后在“观察”的基础上,向法师介绍自己的情况(包括生活经历、人生观念、信仰和心愿等等)再提出学法的请求:“某某法师慈悲,弟子来自某某(地方),今日得遇尊容、听闻开示,还望法师大发慈悲,教授弟子修学之法,以使弟子早出迷径!
  

于是,法师会针对你的情况,或个别、或大众共聚,为你说皈依,说开示,说法、传法等等教授。这时的皈依,为学法皈依。开示,也是教习某一修法前的前导性的,共和不共的开示。
  

传承未断,即得到传承的法师,无论显密教法,无论大小乘,各大教宗,基本如此。学法师可以有许多位。得一法而相应,生死可了者,则无须贪多。然而末法时代,众生业重,往往因烦恼众多,而需众法配合,次第而修。

如砍筏枝丫茂密树冠庞大的大树,须先砍去下边的枝丫,次第而上;也如挖掘根系众多的大树,先去边根,次第而入直至挖到中间的主根、本根,去其根本,方能一拔成就。因而法师们一旦各执教法,弟子将无所依从,“圈地养羊”的做法是极不如法的。因此在众多法师中须觅得一位可以依止的依止师。
  

依止师并不一定要多大的名望,而是要能够真实地解决你修行路上的种种疑难,并能方便地教授与摄受,不执己见;不以一已之法而排他法,法法平等,见闻广博,能断众疑,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条:
  (1) 已满十夏,明了四相五法等作为阿阇黎的一切条件(即具戒知法)。
  (2) 能勤教授:即具悲,肯认真负责地教诫弟子,愿意慈悲摄众而不企攀众缘。
  (3) 明共行别行,能须呵切勒。即明白七种师徒间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各自不同的行为要求。为师者在弟子有过罪时,能及时发现,依过顺呵内怀慈育,外现威严。
  

弃恶向善、远俗趣圣、成就解脱,是每时每刻的事儿,依止的重要性就贵在“及时”教导。有人问“我们能否依止净空法师”?能否依止藏地的法王?这是可以的,只要你们有条件去到那边,或者你能请他到你这里长住。那种听听光盘磁带的开示,不合依止法!是你一向情愿,对方没有办法对你负责地教诫,也不能对你的言行“及时教导,“自欺性”的名闻依止,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你还在粗分的“贪”字上打转——图名:“我有一位多么有名,多么有成就的师父。”毫无意义!与你的了生脱死毫无关系!要有,也只是把自己圈在生死道中,放下名闻吧,修行是脚踏实地的事儿!
 

 6.哪些人需要依止:
  (1) 和尚命终休道,或决意离开而不再摄众,其未出道的弟子须另求依止。
  (2) 弟子离师远去他方(包括另求胜缘),另求依止。
  (3) 学戒不满五年的须继续依止。
  (4) 不谙教纲的,即使受具足戒已过五年,“不善毗尼,不能自立,不能立他,尽形依止”。“若百腊不知法者,应从十腊者依止”。
  (5) 若愚若智,即大罪不犯,过失不断,性戾痴慢,也知依法洗忏,志非贞正,必须有依止师、得以依止。
  (6) 不诵、先诵后忘、根钝诵不得者此三人不离依止。出家众有上述六大方面十种人需要依止师,在家众有二种情况:①学法者须终身依止,即使证得阿罗汉,尚且不离依止。②若依止师命终、休道、远去或自己因故远去他方,须另求依止。
  

若自身未曾皈依三宝,而教授佛法者,为附佛外道;若曾皈依三宝,也曾听闻佛法教言,尤其亲近过密法者,也无传授的权利。藏地出现过白衣(即在家人)传法,那是得到传承的马尔巴大师获得了大成就后,舍衣还俗示现在家相,而经米拉日巴之后即传回僧团。后来的(活佛)转世制度,有些“灵童”未能出家,但佛教慈悲,经师们仍传授给他前世的修法,但他没有传承的权利,外出弘传,即为非法。

(七)摆正自己的位置
  

皈依、受戒,尤其是依止学法之后,对三宝更应该增上恭敬心,对自己的言行应该更加谨慎。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千万不可因为虚荣心的驱使而越学我慢越大!
  

1.七众弟子
  

我们佛教徒共有七类,称为「七众弟子」,其中出家入僧者五众——称为僧众:一、比丘众(出家男子受持比丘二百五十戒者),二、比丘尼众(出家女子受持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者),三、沙弥众(出家男子受持沙弥十戒者),四、式叉摩那众——出家女子受持比丘尼戒法前,受持正法女戒学习六法者),五、沙弥尼众(出家女子受持沙弥尼十戒者)。
  

在家居士二众——称为信众:一、优婆塞众(在家男子受持三皈、五戒近事佛法者)二、优婆夷众(在家女子受持三皈、五戒近事佛法者)
  

2.七众的差别
  

七众的差别在於受持的“戒”法不同。我们佛弟子“以戒为师”,既为自己进步、也为恭敬戒法,居士二众(信众)应恭敬出家五众(僧众)。
  

信众之间也要相互恭敬,三皈者应恭敬受持五戒者,五戒者应恭敬受持菩萨戒者。
  

出家师父们之间也是相互恭敬,下座恭敬上座(不是你的位子高就是上座,是依据师父们受戒、学戒后,受持戒法的戒腊,分为下、中、上座,以便有序可循)。
  

3.律仪不可逾越
  

佛法依此“七众”律仪安住世间,佛弟子遵循佛戒,各守规律,不相违犯,正法方能久住於世。假如有人逾越律仪,违犯戒律,即是破坏佛法,毁灭佛教,其人罪业无量无边。
  

比如,袈裟是佛衣,也就是出家僧众的法衣。谨依佛制,在家居士受持菩萨戒者,只能披”鉢吒” ——礼忏衣,又称缦衣——无条纹的单幅布(整块布,四周安缘即是),并限在佛堂穿用,出门即须脱卸。
  

出家受持沙弥或沙弥尼戒者,始能常披缦衣(五条而不必分十隔,分则成五衣,是比丘或比丘尼的劳作衣,沙弥、沙弥尼和在家二众不得披著)。
  

女众更加要注意,千万不可因欢喜而披著袈裟;披,则得越法罪。比丘师父也要注意,不可因居士一时欢喜而给予披著,除随喜越法外,还多一重无知罪。
  

女众也不可随便和出家五众平坐,或以贪欲心近僧人身边。因女身不净,接触僧衣获罪无量。《诸法集要经》卷四说:“女人为罪本,破坏於善法;为恶道之因,是诸佛所说。”供僧时,也不可赞叹食品美味等等。
  

在汉地,沙弥或沙弥尼以两截衣(即短褂)为常服,正规上殿时穿海青披小梁缦衣或只穿海青。大褂为比丘日常法服,正规上殿时方穿海青披小梁七衣,沙弥或沙弥尼不得逾越。沙弥或沙弥尼穿大褂者,为乍现比丘或比丘尼行相,得越法罪。比丘外出,只穿短褂者,失比丘威仪,轻者犯失威仪过,重者得舍衣罪(因为在汉地大褂有代替五衣的而作为比丘劳作服的功能)。
  

沙弥或沙弥尼不可离寺(离开剃度师)一宿。剃了头就跑掉的,已失依止,尤其是未受沙弥或沙弥尼戒者,因未受戒学戒(十戒),未曾受持出家的基本教导,即使穿了僧服,胎子里全是在家人的名利东西。以上情况实际上是不入僧籍的,更是不可受人信施,因非福田故。
  

未出家、未受比丘具足戒、或曾出家受过戒而後还俗的已是在家信众,均非三宝中的僧宝,更非清净僧宝(清净者:烦恼已断,所作已办)。至于形象僧宝:亦得出家,示现僧相。受持具足戒者,实非未学戒法者所言的“居士宝”所能混淆的,所谓的“居士宝”只是增上居士的我慢、成为障道而已。
  

称呼出家人时,必须在法号后加“师”字,如某某师。当知道对方已具备讲说佛法的资格者,即称他为“某某法师”……不可只称法名。另外,“大师”二字本是尊称诸“佛”专用,对我们凡夫比丘也不得随便称呼大师。
  

信众与法师谈话时,应以请求开示佛法、听讲佛理为重;不可随便和出家人聊天,不得闲谈无益杂话,令心散乱。
  

在家居士不得称出家师父为“师兄”,即使曾经拜同一师父为师,也以“某某师”或“某某法师”相称。出家众也不可称信众为师兄、师姊,应称居士。更不可“拜干娘”,轻者犯攀缘过,折损对方福寿;重者还俗而不舍衣,成为贼住僧,如《地藏菩萨本愿经》中所说。
  

(退僧还俗者,须如法舍戒,改穿俗衣,宣布用俗家姓名,从此退为在家佛弟子。还俗者与一般在家信众一样,不得称师收徒,而须竭力拥护佛、法、僧三宝。)

4.冒充出家人的果报
  

如若是为了能受人信施、或为便于利用人的善心和对出家人的恭敬心而显出家相者,则是“伪作沙门,心非沙门”;若在家人披搭袈裟,作比丘事,更属于伪作沙门(假扮出家人)。冒充出家人,罪孽深重。
  

《地藏菩萨本愿经》:“若有众生伪作沙门,心非沙门,破用常住,欺诳白衣,违背戒律,种种造恶,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大宝积经》卷八十九,佛陀告诉迦叶尊者说:“迦叶,於当来世,有愚痴人,著圣人衣,形似沙门,入於村邑中;有信心婆罗门、长者、居士,见披法服,谓为沙门,皆共尊重、供养、赞叹。彼愚痴人,因袈裟故而得供养,便生欢喜,身坏命终,堕於地狱。生地狱已,大热铁叶以为衣服,吞噉铁丸,饮烊沸铁,坐热铁床。
  

迦叶!汝观袈裟威德如是,彼愚痴人著於袈裟,受乐放逸,自作恶业,身坏命终,堕於地狱。
  

迦叶!我常说言:宁以烧热铁铄为衣,不以破戒之身而著袈裟;宁吞热铁丸不以破戒之身食人信施。
  

迦叶,汝观破戒之人食他信施,有如是过;是故汝等,应当修学清净戒法。”
  

俗人披著袈裟作佛事,就是欺骗行为,食他信施,罪业如此深重,不管你信不信佛,不可不慎!
  

5.僧、尼遗产与功德金
  

父母或亲人出家为僧、尼的,逝世时如留有房屋、土地、资金等一切财物遗产,原属现前三宝物,因出家的僧(或尼)舍命与身等,而成为十方三宝物。《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佛陀答曰:“一切亡比丘(亡比丘尼)物,尽属十方僧故,不得辄分。”无论出家、在家“不得辄分”。俗家子孙亲人,也不得占有、继承其遗产。如有俗人滥用或侵占出家人财物,即犯“盗用三宝物”,犯十方罪,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见出自《地藏菩萨本愿经》)。
  

相反地,出家僧、尼舍衣还俗时(此衣指出家人的僧衣,舍衣应举行由羯磨阿闍黎主持的仪式),告白大众,然后换上俗服,发给路费,除此之外不应带走任何十方的或现前的三宝物。未经羯磨成就,私自带走那怕是平常积存的“红包”、单资,均犯“盗用三宝物”,当堕无间地狱。
  

出家人值的注意的是:信众们供养的“红包”,是为了种福田,接受“红包”是要用相应的福报去消受的;常住发放的单费,除了补给日用,主要让出家人备用一点学法、求法的路费和学资。没有在学佛、成佛的道路上精进者,也即不与佛陀的广大福田相应(乃至百千万分之一),唯有消耗自己往世所积存的善根,余福消尽必将堕入恶道。
  

寺院里的“功德金”更属十方三宝物,无论出家人、在家众均不得滥用或侵占。住小寺庵的出家师父们(尤其是独居者)可要特别注意,若离寺(庵)他去时,千万不可带款而去,犯十方罪、堕无间狱时后悔就太晚了!
作者: 宣真    时间: 2018-6-2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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