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杀畜祭拜为何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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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思过黑鹰
时间:
2008-8-28 10:09
标题:
杀畜祭拜为何有罪
杀畜祭拜为何有罪
问:办丧事或祭拜祖先时,杀畜生祭拜乃是自古就有的礼仪,因何有罪?
答:请看后面所举经文及故事,道理自然明白:
1.地藏菩萨本愿经第七品中,地藏菩萨告诉我们:人死之日, 绝对不可以杀畜生拜祭鬼神,这种是对于死人,没有丝毫利益,只会替死人结下罪缘。假使亡者因为往昔行善,应可再出生为人或生天上享受天福,由于在临终时,被无知的眷属为他造下杀生的恶业,使他连累遭殃,须费力在阎王面前辩白自己的无辜,以致受到耽延,晚生人天大的善道。假使亡者在生之时,点滴的善事都不曾做,无丝毫的善报,死亡之时,正要依据从前所造恶业,堕入三恶道受大苦报,那堪眷属用杀生来更增加恶业,使他罪上加罪,苦上加苦。这就譬如有人从远方来,肚子饿了许久,肩上挑着百斤以上的重担,忽然有人又给他加上一点东西要他负担,使他更加艰难辛苦。
2.莲池大师所着竹帘随笔,记有一则“杀生冥累”的故事:“浙江钱塘地方有一位姓金的人,平日持斋守戒,吃素不杀。死后他的灵魂附身在一个孩童身上说话,告诉他家人,由于生前修善不够,没能往生极乐世界,现在位于阴界,也很自由快乐。有一天他又附身孩童,责骂妻子,不该为修坟墓的事杀鸡造恶业,使他受连累,现在阎王派了一位鬼吏监视他跟随他,使他不像以前那么自由。妻子问他媳妇怀孕生产的事,答说:“会生男孩,母子平安。下一胎仍生男,但母子都会死去。’许多人都在场听到这句话,记了下来,日后果然全应验。
3.印光大师文钞中,致郭辅庭居士书记载:“十三年,曾任两江总督的周玉山先生逝世,他的儿子周缉之与大师相认识,大师教他办丧事不可用荤,因他父亲官职声望都很高宴客场面必大,若用荤,则必杀生无数,难免为了增加父亲哀荣反而累其多背负杀生之罪。大师信寄到俊,缉之即召集办事者商议,他们都是贪口腹的人,都不赞成办素食。结果在天津办丧事,开四千多桌。第二年搬又回安徽,在南京、芜湖、家乡、杨村四个地方又再办追悼仪式,五次宴客,所杀生命不计其数。葬好使回天津,某日玉山先生忽到扶觇的神坛降书,痛骂家人丧事用荤,累他将在生做官的功德抵消杀生之罪都还不够。缉之大为后悔,惜已不及,于是计画在天津出资兴建一座佛教大丛林以弥补过失,因逢战乱未能办成。(大师一向不赞成扶觇,引此事意在令丧事办荤者知所戒惧。)
4.印光大师于文钞中又说:“古时丧礼绝不用酒肉,隋炀帝做太子时,母后死了,碍于古礼,不敢吃肉,耐不住了,偷偷派人用竹简装肉,用蜡封口,以包袱包裹好,拿过去给他吃。可见古礼很严,丧中禁肉,虽贵为太子,想吃肉也怕人知道而出此下策。
综合上述,可知丧事杀生请客,为了讨亲友欢心,怕人批评,累得亡者承担杀生罪过,这种做法既不合古礼又不孝顺,实在愚痴之极。
问:杀畜生祭拜是神庙节日庆典祈福求安必备的程序,为何有罪?而且为何有人杀畜生祭拜,求福也能如愿,是何道理?
答:道理如下:
1.一般神庙虽大多登记参加道教会为会员,其实有不少神庙的主持人并未忠实践履道教教义。节庆时大举屠杀畜生祭拜,就是违背道教教义最明显的例子。因为道教经典太上感应篇中,明文告诫人们不可“射飞(鸟)逐走(兽)、发蜇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不可“杀龟打蛇”、“伤害昆虫”;而且明白的告诉人们,若能“慈心于物”不乱杀生,则天道佑之,福禄随之,神灵卫之。可见“不杀生”,也是道教的重要戒律之一,凡属正统道教神庙,皆应奉行不误,若违反者可视为不遵教观之犯裁行为,岂能无罪?
2.杀生祭神之非,佛经上屡有告诫,略摘如下:
法句譬喻经仁慈品记载:有位国王。其母病重难治,想杀各种畜生一百只,拜祭四山五岳日月星宿神祇为母祈祷延寿。佛告诉国王:“欲得长寿当行大慈”。并且告减他:“杀生求生,与长寿的道理大相违背。怎么可以为了救一个人的生命,而杀害那么畜生的命。......即使活了一百岁,一生之中,常用象、马等畜生祭祀来殷勤供奉天下各处神明,所得功德还不如做一件仁慈护生善行的功德”。那么我们杀畜生拜神,天神有没有来接受供养呢?佛在中本起经里说:“杀生祠祀,不得其福,天神不食,杀者得罪”。为何天神不食?因为天神在天上住的是七宝饰成的宫殿,吃的是天府妙味,自然而有。怎么会放弃天上甘露般的美食不吃,反而来吃你准备的又腥臊,又肮脏、又粗陋的畜生之肉。天神既不来食,自然也求本不到所要的福,反而须承担杀生的重罪,真是何苦来哉!由此可知杀生拜神是一种以邪为正、无功有过的行为。
3.安士全书记载一则“河神受戒”的故事:江西省鲟鱼嘴,此处河水、浪汹而险,有“无风三尺浪”之称。当地有座龙王庙,极为灵感,往来的商人,必定杀生祷,行船才得平安,长久下来,为祭拜所杀畜生,其数难以计算。到了明朝崇祯年间某日,有位戒德高深的法师从那里经过,将到的前一天,管理龙王庙的庙祝梦到龙神告诉他:“明天有位僧人,会到此地。他过去世和我拜同一位师父出家修行。他修行不懈,今世成为高僧;我因一念之差,堕落为血食之神(受信徒用杀死畜生祭拜的神),杀生的罪止很重,将来必定要入地狱受大苦报。明天代我,恳求法师传我佛戒,以后拜我,不得再用酒肉”。次日庙祝出去查访,果真遇到这样一位法师,于是向法师说起缘由,并延请他到庙里,为龙神传戒说法;从此河水风平浪静,来往的人再也不用杀生祭拜 。
由此可知,既使为神,若贪享血食,同样犯杀戒,应入地狱受苦报。
若所拜的神是正直聪明而仁慈,你用畜生拜对他是一种侮辱而大不敬之行为,你所求的不可能如意,且须自己承担杀生罪过。世上或许确有杀生拜鬼神求福如愿的事,我们应了解的是鬼神也有犯过错的时候,若因贪享血食、受你肉供,就赐你不该得的福,帮你不该帮的事,这是一种既犯杀业又犯偷盗业的受贿行为,日后自有其应受的苦报;就你而言,除了须共同承担杀生的罪业外,该受的苦报强求而免,应知避得了一时躲不一了永远;不应享的福报强求而得,焉知不是经由鬼神斡旋、而预先透支日后应享的福报,如此则又何喜之有?由上可知杀生祭拜得,对神对人,两皆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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