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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 苑 谈 丛 [1] [打印本页]

作者: 思过黑鹰    时间: 2008-9-20 23:33     标题: 法 苑 谈 丛 [1]

法 苑 谈 丛 1

净慧主编


中国佛教协会出版

总目录
第一章 寺院殿堂佛像释名 第二章 佛教的制度 第三章 佛教的仪式
第四章 佛教的胜迹 第五章 佛教文化艺术 第六章 漫谈佛画
第七章 漫谈大藏经 第八章 漫谈变文的起源 第九章 漫谈罗汉
第十章 漫谈汉族僧服

第一章~第三章 分目录
第一章寺院殿堂佛像释名
(一) 三门殿 (二) 天五殿 (三) 大雄宝殿
(四) 观音殿 (五) 地藏殿 (六) 伽蓝殿
(七) 祖师殿 (八) 罗汉堂 (九) 诸菩萨像
(十) 几种造像的方法
第二章 佛教的制度
(一) 四众弟子 (二) 寺院制度 (三) 管理制度
第三章 佛教的仪式
(一) 日常行事 (二) 节日活动 (三) 忏法和打七
(四) 重要佛事

第一章 寺院殿堂佛像释名

(一)三门殿


  两大金刚 因为寺院的大门,一般都是三门并立,中间一大门,两旁各一小门,所以称为三门殿(图)。也有写作山门殿的。古来寺院有许多院落,其中房舍称堂或者寮,自宋崇宁二年(1103)以孔子庙为大成殿,于是佛寺建筑院称堂寮之外,其主体部分也称某某殿。佛寺三门殿内,在门的两旁塑两大金刚像,此即手持金刚杵(印度古代最坚固的兵器)警卫佛的夜叉神,又名‘执金刚’。传说佛常有五百执金刚随从侍卫,其主要者名‘密迹金刚’。世俗根据《封神演义》小说中的戏言,称此像为哼哈二将,佛教经典中是没有这种名称的。

(二)天王殿


  这是三门内的第一重殿,殿中间供弥勒菩萨。弥勒菩萨像后供韦驮天,面向北。东西两旁供四大天王像。


  四大天王东方天王名为‘提多罗吒’,此云持国,能护持国土,领毗舍阇(此云颠狂鬼)、乾闼婆(此云香阴)神将,是帝释天的主乐神,所以此天王手中持琵琶以作标帜,护东方弗提婆(此云胜)洲人民。南方天王名‘毗琉璃’(此云增长),能令他人善根增长,所以手中持剑,领鸠槃荼(此云雍形鬼)、薜荔(此云饿鬼)神,护南阎浮提(此云胜金)洲人。西方天王名‘毗留博叉’,此云广目,能以净眼观察护持人民,领诸龙及富单那(此云臭饿鬼),所以手中缠绕一龙,护西瞿耶尼(此云牛货)洲人。北方天王名‘毗沙门’,此云多闻,有大福德,护持人民财富。右手持伞,表福德之义,护北郁单越(此云胜处)洲人(见《长阿含经》卷一二《大会经》)。世俗称为四大金刚,这也是《封神演义》中的戏言,金刚与天王是不可混淆的。

  弥勒菩萨名‘阿逸多’,是释迦牟尼佛的弟子,南天竺人。后来由人间生在兜率天内院中教化菩萨。据佛经上说,释迦牟尼佛的教法流传一万年。其后世界道德逐步提高,不再须要佛教,佛教便自行消亡了。再过八百余万年后,弥勒菩萨由兜率天下生此世界成佛(见《增一阿含经》、《弥勒上生经》、《弥勒下生经》)。

也有把布袋和尚塑像,称作弥勒菩萨的。我国五代时期,在浙江奉化有位和尚名‘契此’,常携布袋,教化群众,很得群众信仰。临终时说了一首偈语:‘弥勒真弥勒,分身百千亿,时时示时人,世人自不识。’因此,人们认为布袋和尚是弥勒菩萨的化身,就在寺院的天王殿正中塑了他的像。

  韦驮天传说唐道宣律师曾与天人会谈,说及南方天王部下有一位韦将军常周行东南西三洲(北洲无出家人),护助诸出家人(见《道宣律师天人感通传》)。宋代以后,便在寺中塑了韦驮天像,又和佛经中所说韦驮天相混,一般称为韦驮菩萨。

(三)大雄宝殿


  大雄宝殿即是正殿,或称大殿。大雄是称赞释迦牟尼佛威德高上的意思。


  释迦牟尼佛是佛教的教主,二千五百年前印度释迦族的一位王子出家成佛,建立了佛教,所以称为释迦牟尼佛。释迦牟尼佛像有各种不同的姿式,主要的有两种:

一种是结跏趺坐,左手横置左足上名为‘定印’,表示禅定的意思;右手直伸下垂,名为‘触地印’,表示释迦在成道以前的过去生中,为了众生牺牲自己的头目脑髓,这一切唯有大地能够证明,因为这些都是在大地上作的事。这种姿式的造像名为成道相。

一种是结跏趺坐,左手横置左足上,右手向上屈指作环形名为‘说法印’,这是说法相,表示佛说法的姿式。另外有一种立像,左手下垂,右手屈臂向上伸,这名为旃檀佛像,传说是佛在世时印度优填王用旃檀木按照佛的形容所作。下垂名‘与愿印’,表能满众生愿;上伸名‘施无畏印’,表能除众生苦。后来仿照此形象制作的也叫作旃檀佛像。

  一般多在释迦牟尼佛像旁塑有两位比丘立像,一年老,一中年,这是佛的两位弟子。年老的名‘迦叶尊者’,中年的名‘阿难尊者’。佛涅槃以后迦叶尊者继领徒众,后世称为初祖。迦叶涅槃以后,阿难尊者继领徒众,后世称为二祖。

  俗称释迦佛为如来佛。这是错误的,因为如来和佛同是一切佛的通称,并不能说明是某佛。比如称人为先生阁下不能说明是某人一样。

  三身佛有的大殿中不是一尊佛像而是三尊,这是根据大乘教理表示释迦牟尼佛的三种不同的身。当中一尊是法身佛,名‘毗卢遮那佛’,此云遍一切处,表示绝对真理就是佛身;左旁一尊是报身佛,名‘卢舍那佛’,此云光明遍照,表示证得绝对真理而自受法乐的智慧是佛身;右旁一尊是应身佛,名‘释迦牟尼佛’,此云能仁寂默,表示随缘教化各种不同众生的佛身。

  三世佛又有的大殿中也是三尊佛,却是代表中、东、西三方不同世界中的佛。中间一尊是我们这个世界的释迦牟尼佛;左边是东方净琉璃世界的药师琉璃光佛,结跏趺坐,左手持钵,表示甘露,右手持药丸;右边是西方极乐世界的阿弥陀佛(阿弥陀译成中国语是无量寿),结跏趺坐,双手垒置足上,掌中有一莲台,表示接引众生的意思。

  三世佛旁边有的各有二位菩萨立像或坐像,在释迦牟尼佛旁的是文殊菩萨、普贤菩萨、在药师佛旁的是日光菩萨、月光菩萨;在阿弥陀佛旁的是观世音菩萨、大势至菩萨。这六位菩萨是三位佛的上首弟子(见《华严经》、《药师本愿经》、《观无量寿佛经》)。

  三世佛又有以过去、未来、现在为三世的。正中是现在佛,就是释迦牟尼佛,东边是过去的迦叶佛,西边是未来的弥勒佛。


  卢舍那佛有的大殿中只供一尊卢舍那佛。卢舍那佛是三身佛中的报身佛像。卢舍那佛的莲座是千叶莲花,每一莲瓣上有一尊小佛,那是应身释迦佛。这是根据《梵网经》(卷下)所说:‘我今卢舍那,方坐莲花台,周匝千花上,复现千释迦。一花百亿国,一国一释迦,各坐菩提树,一时成佛道’。这一莲瓣代表一个三千大千世界,整个莲座代表华藏世界。

  接引佛净土宗的寺院中,可以在大殿中供阿弥陀佛或接引佛。接引佛,这是阿弥陀佛立像,作接引众生之像。右手垂下,作与愿印;左手当胸,掌中有莲台。

  五方佛在有的寺院大殿里塑的是五尊佛。正中是法身佛,名毗卢遮那佛;右手第一位是南方宝生佛,表福德,第二位是东方阿閦佛,表觉性;右手第一位是西方阿弥陀佛,表智慧,第二位是北方不空成就佛,表事业。这五佛,根据密宗的理论是综合说明佛的意义。

  十八罗汉一般寺院的大殿两侧多奉有十八罗汉像。这是因为佛在涅槃以前,嘱咐了十六位大阿罗汉,让他们不要涅槃,常住世间为众生培福德。其名字是:

(一)宾度罗跋囉惰阇,(二)迦诺迦迦伐蹉,

(三)迦诺迦跋厘惰阇,(四)苏频陀,

(五)诺距罗, (六)跋陀罗,

(七)迦理迦, (八)伐阇罗弗多罗,

(九)戍博迦, (十)半托迦,

(十一)囉怙罗, (十二)那迦犀那,

(十三)因揭陀, (十四)伐那婆斯,

(十五)阿氏多, (十六)注荼半托迦

(见《法住记》和《十六罗汉因果识见颂》)。五代以后加上《法住记》的作者难提密多罗和《因果识见颂》作者摩拿罗多二人,成为十八罗汉或错将第一尊宾度罗跋囉惰阇分为二人,加上难提密多罗(庆友),而作为十八罗汉的。

  三大士在正殿的佛像背后,往往有坐南向北的菩萨像。一般是观音像或者是文殊、普贤、观音三大士的像,文殊骑狮子,普贤骑六牙白象,观音骑吼。

  海岛观音一般是在大殿背后修海岛,面北而设观音像,立海岛上。四周依《法华经·普门品》作观音救八难的塑像。在观音像两旁有善财童子(出《华严经·入法界品》)和龙女(出《法华经·提婆达多品》)。

(四)观音殿(又名大悲坛)


  观世音菩萨这是西方极乐世界的上首菩萨,表现一切佛的大悲心,所以是救世之最切者。因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后来简称观音菩萨,他的形象有多种不同。一是圣观音像,就一首二臂,结跏趺坐,手中或持莲花或结定印的尊严像,天冠中有阿弥陀佛像。又有‘自在观音像’,就是一足盘膝,一足下垂,很自在的形象。像旁或有一净瓶,盛满甘露,瓶中插了柳枝,象徵观音以大悲甘露遍洒人间。观音像两旁有一童男童女像,童女为龙女,因为《法华经·提婆达多品》中说有龙女成佛的故事,而观音又是住在南海普陀洛伽山,因此有‘龙女拜观音’的传说。童子即善财童子,因《华严经》中说善财童子为求佛法,参谒五十三位善知识,其中曾谒观世音菩萨而得到教益。

  十一面观音一瞋面,化恶有情;二慈面,化善有情;三寂静面,化导出世净业。这三面教化三界便有九面。九面上有一暴笑面,是表示教化事业需要有极大威严和极大意乐方能无懈而成就。最上有一佛面,是表示以上一切总为成佛的方便。

  千手千眼观音俗称为千手佛,那是错误的。千手表护持众生,千眼表观照世间,都是大悲的表现。主要有四十二臂:

(1)手下伸、掌向上,名施无畏手,除一切众生怖畏;

(2)持日手,救眼暗无光者;

(3)持月手、救患热病令清凉;

(4)宝手,为众官位者;

(5)宝箭手,令善友早相遇;

(6)净瓶手,为求生梵天者;

(7)杨枝手,除种种病难;

(8)白拂手,除一切恶障;

(9)宝瓶手,为调和眷属;

(10)盾牌手,辟一切恶兽;

(11)钺斧手,除一切王难;

(12)髑髅宝杖手,役使一切鬼神;

(13)数珠手,能得一切佛接引;

(14)宝剑手,降伏一切鬼神;

(15)金刚杵手,摧伏一切怨敌;

(16)铁钩手,能令龙王拥护;

(17)锡杖手,慈悲覆护一切众生;

(18)白莲花手,成就种种功德;

(19)青莲花手,为生十方净土;

(20)紫莲花手,能见十方诸佛;

(21)红莲花手,能令生天;

(22)宝镜手,成就大智慧;

(23)宝印手,成就大辩才;

(24)顶上化佛手(二手),为得诸佛摩顶授记;

(25)合掌手(二手),令一切人及鬼神爱敬;

(26)宝箧手,能得土中伏藏;

(27)五色云手,令速成佛道;

(28)宝戟手,能辟除怨贼;

(29)宝螺手,号召天神;

(30)如意宝珠手,能令富饶;

(31)绢索手,令得安稳;

(32)宝钵手,令身体安稳;

(33)玉环手,令得仆役;

(34)宝铎手,令得上妙音声;

(35)五股杵手,能降伏天魔外道;

(36)化佛手,生生不离佛;

(37)化宫殿手,生生在佛宫殿中,不受胎生;

(38)宝经手,令博学多闻;

(39)金刚轮手,直至成佛终不退转;

(40)蒲桃手,令稼谷丰收。

以上是经中所说。一般再加麦穗手、羯磨轮手、宝矛手、宝锤手成四十八臂。

  四十八臂观音就前边的千手观音像,略去千手便是四十八臂观音。一般千手观音是立像,而四十八臂观音是坐像。当然,千臂也好,四十八臂也好,都应当看作是观音菩萨慈悲救世的无穷悲愿的具体化,不必拘泥于事相。

(五)地藏殿


  地藏菩萨这也是大乘经中所说的他方世界的菩萨,形象一般是结跏趺坐,右手持锡杖,表爱护众生,也表戒修精严;右手持如意宝珠,表满众生的愿。也有的是立像的。

又有在像两旁侍立一比丘、一长者像的。这是因为在唐代有一位新罗(现在朝鲜)王子出家名金地藏,来到我国安徽九华山,受到当地闵长者的供养。闵长者的儿子从他出家,法名道明。后人便称他是地藏菩萨的化身,闵长者父子成为地藏的协侍,而九华山就成为地藏菩萨的应化之地。

(六)伽蓝殿


  大殿的东边配殿一般是伽蓝殿。伽蓝是僧伽蓝摩的省称,义云众园。当释迦牟尼佛在世时,舍卫国有位长者名须达多,他能将财物布施贫困,人们称他为给孤独长者。传说他要请佛到舍卫国来说法教化,就同佛的弟子舍利弗选择地方供佛和弟子们居住。经过再三考虑,选定了舍卫国太子祗多的花园。但是太子没有出卖园林的意图,便对给孤独长者说:‘你若能在我的园地上布满黄金,我便把花园卖给你。’给孤独长者当真这样作了。太子很受感动,便少要了他一部分黄金仍为买回树木的价钱,二人共同请佛来住,这便是印度有名的祇树给孤独园。后来舍卫国王波斯匿王也归信佛教,为佛陀建立佛教的事业作出过很多贡献。所以后代寺院的伽蓝殿正中供的是波斯匿王,左方是祇多太子,右方是给孤独长者,以纪念他们护持佛教的功德。

(七)祖师殿


  大殿西侧为祖师殿,此种布局以禅宗寺院最常见。但是其他宗派的寺院也往往仿效其制。殿正中是梁时来华的禅宗初祖达摩禅师,左方是达摩六传弟子唐时的六祖慧能禅师,右方是慧能的三传弟子建立丛林制度的百丈怀海禅师。其他宗派的寺院,也有在祖师殿内加祀本宗祖师像的。

(八)罗汉堂


  在佛经中常常提到五百罗汉随侍佛陀,佛灭度后,又有五百罗汉结集三藏的故事。但是五百罗汉的名称并无详细的记载,后人便从各经中录出名号,有佛在世时的,有佛灭度以后的,也有杜撰的,既无次序,且极杂乱,共凑成五百罗汉之数,见于明高道素录《乾明院五百罗汉名号碑》。也有加上十八罗汉成为五百十八尊的(详见本书第一二九页《漫谈罗汉》章),这都是宋代以后形成的风气。

(九)诸菩萨像


  准提菩萨又名七俱胝佛母,又称准提观音,为六观音之一。其像有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八臂、三十二臂、八十四臂等不同,通常是十八臂。

《七俱胝佛母所说准提陀罗尼经》说:‘应画准提佛母像,身黄白色。结跏趺坐,坐莲花上。身佩圆光,着轻縠,如十波罗蜜菩萨衣,上下皆作白色’。

又云:‘其像面有三目,有十八臂,上二手作说法相。右第二手作施无畏,第三手执剑,第四手持念珠,第五手掌俱缘果,第六手持钺斧,第七手执钩,第八手执金刚杵,第九手执宝鬘;左手二手势如意宝幢,第三手持开敷红莲花,第四手持军,第五手绢索,第六手持轮,第七手商佉,第八手贤瓶,第九手掌般若梵箧。莲花下画水池。池中有难陀龙王、坞波难陀龙王托莲华座。上画二净居天子。’

  八大菩萨各经有六种不同的传说。

(一)《般舟三昧经》所说:‘跋陀和菩萨(贤护)、罗怜那竭菩萨(宝生)、憍曰兜菩萨(星藏)、那罗达菩萨(仁授)、须深菩萨、摩诃须萨和菩萨(大善商王)、因坻达菩萨和伦调菩萨(水天)。’《八吉祥神咒经》中说此八人求道以来无央数劫,于今未取佛,愿使十方天下人民皆得佛道。若有急疾,呼此八人名字即得解脱。欲寿终时,此八人便飞往迎之。

(二)《药师经》所说:文殊师利菩萨、观世音菩萨、得大势菩萨、无尽菩萨、宝檀花菩萨、药王菩萨、药上菩萨、弥勒菩萨。经中说:有人愿往生西方极乐世界而未坚定的,临命终时八大菩萨指示西方道路。

(三)《七佛八菩萨经》所说:文殊师利菩萨、虚空藏菩萨、观世音菩萨、救脱菩萨、跋陀和菩萨(贤护)、大势至菩萨、得大势菩萨、坚勇菩萨。此八菩萨各说大陀罗尼,脱众生现在诸苦及三途苦。

(四)《舍利弗陀罗尼经》所说:光明菩萨、慧光明菩萨、日光明菩萨、教化菩萨、令一切意满菩萨、大自在菩萨、宿王菩萨、行意菩萨。此八菩萨住在欲天,护念受持趣入一切诸法陀罗尼者。

(五)《般若理趣经》所说:金刚手菩萨、观自在菩萨、虚空藏菩萨、金刚拳菩萨、文殊师利菩萨、才发意转法LUN 菩萨、虚空库菩萨、摧一切魔菩萨。此八大菩萨摄菩提心、大悲心、方便三种,包括佛教一切真言门及一切显教大乘。

(六)《八大菩萨曼荼罗经》所说:观世音菩萨、弥勒菩萨、虚空藏菩萨、普贤菩萨、金刚手菩萨、妙吉祥菩萨、除盖障菩萨、地藏菩萨。通常所造八大菩萨像多依此经。

  二十四诸天出于《金光明经》。自从隋智者大师依据《金光明经·功德天品》制定《金光明三昧忏法》,为天台宗四种三昧法之一。后代依之又简略成《斋天科仪》,为寺院中祭天的仪轨,因而依据《金光明经·鬼神品》等所说选定了二十位天神;到了明代,又增入道家四神成了二十四位天神,设位供奉。诸天像一般都供在大雄殿东西两壁间,其次第如下:

(1)功德天, (2)辩才天, (3)大梵天王,

(4)帝释天, (5)东方持国天王, (6)南方增长天王,

(7)西方广目天王,(8)北方多闻天王, (9)日天,

(10)月天, (11)金刚密迹力士, (12)摩醯首罗天,

(13)散脂大将, (14)韦驮天, (15)坚牢地神,

(16)菩提树神, (17)鬼子母, (18)摩利支天,

(19)娑羯罗龙王, (20)阎魔罗王, (21)紧那罗王,

(22)紫微大帝, (23)东岳大帝, (24)雷神。

《国清百录》卷一云:‘佛座之左,置功德天座;右置四天王座。’宋遵式依《金光明最胜王经》撰《金光明忏法辅助仪》,知礼撰《金光明最胜忏仪》。元文宗时释慧光每岁元旦修此忏仪。今南方寺院尚有举行‘供天’仪式的。

  十八伽蓝神根据《七佛八菩萨大陀罗尼神咒经》卷四所说:‘护僧伽蓝神有十八人:

一名美音、 二名梵音、 三名天鼓、

四名巧妙、 五名叹美、 六名广妙、

七名雷音、 八名师子音、九名妙美、

十名梵响、 十一名人音、十二名佛奴、

十三名叹德、十四名广目、十五名妙眼、

十六名彻听、十七名彻视、十八名遍视。’

  摩诃迦罗此云大黑天。唐义净《南海寄归传》卷一《受斋轨则》中说:‘又复西方诸大寺处,咸于食厨柱侧或在大库门前,雕木表形,或二尺三尺为神王状。坐抱金囊,却踞小床,一脚垂地,每将油拭,黑色为形,号曰莫诃哥罗,即大黑神也。古代相承云:是大天之部属,xing 爱三宝,护持五众使无损耗,求者称情。但至食时,厨家每荐香火,所有饮食随列于前。’又云:‘淮北虽复先无,江南多有置处,求有效验,神道非虚。’其像身黑色,极忿怒形,火发上竖,三面六臂。正面具三目,左右二面各二目,右前手持宝剑横膝上,以左前手执剑端,右下手握长跪合掌人头发,左下手持白羊角。左右上手共张一象皮于肩背后,贯穿髑髅以为璎珞,以蛇为臂钏;坐圆座。我国藏语系佛教寺院多奉此像。

(十)几种造像的方法


  由于造像所用的材料不同,方法约可分为九种:

  第一金鍱像,这是用薄铜板槌打成的。自西晋时即采用此种造像法。晋沙门竺道一于太和年中(366-370),在嘉祥寺造金鍱千佛像。《出三藏记集》所载《法苑杂缘原始集目录》中有‘定林(法)献正于龟兹造金鍱槌像记’。

  第二铸像,这是用铜或铁铸成的。六朝时期有极精美的小型鎏金铜铸像,在背光后或像座上刻有铭文,甚可宝贵。

  第三雕像,是用石或木或玉雕成的。魏齐以至隋唐都有不少的石雕造像流传下来,其形式有一尊一石或多尊共一石的,有带龛形的,佛座上刻有铭文。一面以至四面都雕刻佛菩萨像,叫作‘造像碑’。有的在下方刻有供养人像或者题名。

  第四夹纻像,又叫作脱沙像。是先用泥捏塑成形,加上木架,蒙上麻布,然后施漆。等漆乾燥凝固后,再除去内中的泥土。晋法显《佛国记》中说:于阗有夹纻佛像。

  第五塑像,是用泥塑成的。现在甘肃敦煌石窟和炳灵寺石窟保存着不少六朝至唐宋的精美塑像。宋元明的塑像,各有风格不同。

  第六瓷像,是用瓷造的。有素瓷和彩瓷的不同。唐代三彩瓷像最为名贵。

  第七绣像,是用丝线在锦锻上绣成的。

  第八织成像,也叫作缂丝像,是用丝和金线织成的。

  第九泥像或陶像,这是用模型压泥而成的小型佛像。泥像在唐代有一种特殊类型,叫作‘善业泥像’。它是僧人逝世火葬后,用骨灰和泥压制出来的佛像,在像背后有铭文题‘大唐善业’等字样。西藏la ma习惯用铜模压泥造成各种佛像以为功德,藏语名为‘刹刹’。清代帝后每逢寿日造万佛像施献各寺,大都是这种像。


                

第二章 佛教的制度

(一)四众弟子


  佛教徒有四众之分,就是出家男女二众,在家男女二众。出家男众名为‘比丘’,出家女众名为‘比丘尼’。比丘是梵语(印度古典语),义即乞食,言其乞食以自生活;又有怖魔、破恶,净命等义。尼是梵语中女声。俗称比丘为‘僧人’。僧是梵语‘僧伽’之略,义为众,凡三比丘以上和合共处称为众(旧译作四比丘以上)。出家制度并不是佛教特有的,印度古代各教派都有出家的规定。其出家者统称为‘沙门’(旧称‘桑门’),义为止息一切恶行。印度其他教派既未传入中国,于是沙门也就成为出家佛教徒的专用名称了。世俗也称比丘为‘和尚’。和尚是印度的俗语,若用梵文典语则是‘邬波驮那’,义为亲教师,与习俗所称师传相同。世俗又称比丘中的知识分子为‘法师’,意谓讲说经法的师傅。其中比丘,沙门二词多用于文字;僧人,和尚多用于口语。至于彼此称呼,对一般僧人则称某某师,对上层人士称某某法师,对寺院住持称某某和尚。蒙藏地区称僧人为la ma,相当于汉族地区所称和尚,也是师傅的意思。俗称比丘尼为‘尼姑’。尼是比丘尼之略,姑是汉语。世俗也称比丘为‘大僧’,而称比丘尼为‘二僧’;或称比丘为‘首堂’,而称比丘尼为‘二堂’。这些称呼都不见于经论,只是流行于民间而已。

  在家男众称为‘优婆塞’;在家女众称为‘优婆夷’。优婆塞是梵语,义为清信士,又作近事男,言其亲近奉事三宝。优婆夷义为清信女或近事女。俗称在家佛教徒为‘居士’,这是梵语‘迦罗越’的义译,原指多财富乐的人士,就是居积财货之士,转而为居家修道之士的称呼。

  佛教信徒愿求出离家庭、独身修道是要经过一定手续的。佛教从印度传到中国,中国从汉唐到现在,由于地理和时代的不同,出家的程序,各有所不同。按照佛教戒律规定,佛教信徒要求出家,可以到寺院中向一位比丘请求作为自己的‘依止师’。这位比丘要向全寺僧侣说明情由,徵求金体意见,取得一致同意后,方可收留此人为弟子,为之剃除须发,并为之授沙弥戒(沙弥戒有十条),此人便成为‘沙弥’。沙弥是梵语,义为勤策男,言其当勤受比丘的策励;又有息慈之义,谓当息恶行慈。沙弥最小的年龄是七岁,依止师对弟子负有教育和赡养的责任。俟其年满二十岁时,经过僧侣的同意,召集十位大德长老,共同为之授比丘戒(比丘戒有二百五十条),此人便成为比丘。受比丘戒满五年后,方可以离开依止师,自己单独修道,游行各地,居住各寺院中。在印度没有度牒、僧籍或寺籍制度。沙弥戒和比丘戒都是个别人单独受,不得集体同受。比丘戒最多许三人同时受,至于女子出家同样要先依止一位比丘尼,受沙弥尼戒(沙弥尼戒也是十条)。至年满十八岁时,受式叉摩那戒(式叉摩那戒有六戒),成为‘式叉摩那尼’,义为学法女。经两年后,至年满二十岁,先从比丘尼、后从比丘受比丘尼戒(比丘尼戒有三百四十条)。这叫做二部受戒,成为比丘尼。当大乘佛教在印度盛行以后,修大乘法的比丘可以根据自愿,从师受菩萨戒,但不是必须受的。

  佛法传入中国汉族地区以后,唐宋时代,出家者先要到寺院中作‘行者’,服各项劳役,垂发而不剃发,可以从师受沙弥戒。等政府规定度僧的时日来到,经过政府的甄别,或经过考试及格,得到许可,给与度牒,并指定僧籍隶属于某寺院,然后方取得僧人的资格,可以剃度为僧。此后再等机会前往政府许可传戒的寺院中受比丘戒,授戒师也由政府指定。凡是不经政府许可、未得度牒而私自剃发的僧尼,没有寺籍,名为私度,要受到惩罚。到了宋初,年满二十方得受比丘戒的规定被忽视了。常有七八岁的人便受比丘戒。至于菩萨戒仍是随比丘的自愿,可以随时从师受,或者不受。

  这种程序到了元代完全废弛了。明末开始规定‘三坛同受’的制度。出家的人先到寺院中请求一位比丘为‘剃度师’,为己剃发而不受任何戒。剃度师的僧籍属于何寺院,自己的僧籍也同属于这个寺院,为寺院的下一代。一般僧籍只属于子孙寺院(俗称小庙),而丛林寺院是不开僧籍的。遇到某一丛林寺院公开传戒时(小庙是不许可传戒的),前往该寺,在若干时日中先后受沙弥戒、比丘戒、菩萨戒,同时领取政府的度牒,而僧籍却不由政府指定了。到乾隆时废止了度牒,便只由传戒的寺院发给戒牒而已。

  现在蒙藏地区出家的程序,一般还是实行接近佛陀时代的比较原始的办法,也没有度牒和僧籍的问题。


  在家人信仰佛教,愿意成为正式的在家佛教徒――优婆塞、优婆夷也要经过一定手续。在家佛教徒的基本条件是受持三归,就是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归依是投靠的意思。言其以自己的身心性命投靠于佛法僧,依佛法僧的教导行持。这里所谓归依佛,不是归依的生身,而是归依佛的道德品质;所谓归依法,就是归依趣向涅槃的方法;所谓归依僧,应是归依佛所教导的大菩萨、大阿罗汉等。受持三归,要经过一定的仪式,即请一位法师依照《三归仪轨》为自己说明三归的意义。自己表示从此以后,尽自己的一生归依三宝。如是便成为优婆塞、优婆夷。与受三归同时,或若干时以后,可以进而从师受五戒,其仪式也是请一位法师依照授五戒仪轨为已教导,自己表示一一遵守,便成为五戒优婆塞、优婆夷。随著自己修学的进步,到一定程度,可以进而从师受菩萨戒,也是要请一位法师依照授菩萨戒仪轨为己教导,自己一一遵守,便成为菩萨戒优婆塞、优婆夷。受持三归主要是归依佛法僧,请师只是为了证明。如果认为请某法师为自己说明归戒,便是归依某法师了,那就有失归依三宝的真实意义。

  出家佛教徒和在家佛教徒在外表上,除比丘要剃除须发外,在衣服上也有所分别。比丘应蓄的衣服,根据佛教原始的规定,只有三衣,总名为‘袈裟’。其中一件是‘五衣’,是由五条布缝缀而成的衬衣;一件是‘七衣’,是由七条布缝缀成的上衣(平时穿着的);一件是‘祖衣’,是由九条以至二十五条布缝缀成的大衣(遇有礼仪或出外时着穿的)。每一条布又要由一长一短(五衣)、二长一短(七衣)或三长一短(大衣)的布块所合成。这种式样叫做‘田相’,言其如同田地畦陇的形状,表示僧众可为众生的福田。但在中国寒冷地带,只穿三衣是不够的,如是在袈裟以下穿着圆领方袍的俗服。其后时代变迁,俗人的衣服改变了式样,而僧人始终保持原样;如是圆领方袍便成为僧服的特型了。在家佛教徒在平时只穿着俗服,在拜佛时可以穿着五条布缝缀成的‘缦衣’,言其通缦无有田相。所以缦衣的每条不许用一长一短合成。沙弥和沙弥尼也只许穿着缦衣而不许穿着割截成的袈裟。

  佛教徒中比丘、比丘尼是独身修道的,必须清心寡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佛教制定受比丘戒之前要有许多质问,凡是不合条件的人,是不允许受比丘戒的。例如:父母未曾允许,身有负债,身有痼疾或精神病,现任官吏及曾为比丘而违犯四根本戒等等,凡有十三难、十六遮。至于受比丘戒以后,又厌倦出家的清苦生活,愿意还俗,却是极其容易的,只要对任何一人声明,自己愿意舍戒,便可以放弃比丘身分,改变独身的生活。如若不舍戒,不放弃比丘身分,却私自违反戒条,这叫作‘破戒’,是不允许的。其他比丘可以检举,经过僧侣集会评判,要受到一定的惩罚。受五戒的在家居士也可以根据自愿,随时对任何一人声明,放弃优婆塞、优婆夷身分。唯有菩萨戒是只有受戒,或者破戒,而没有舍戒之说。

(二)寺院制度


  中国习惯,一般祭祀神灵的场所统称为庙。佛教的庙宇,统称为寺院;道教的庙宇,统称为宫观。古代官署叫作‘寺’,如太常寺、鸿胪寺之类。佛教传入中国汉地,是由汉明帝派遣使臣前往西域,请来摄摩腾等到洛阳而开始的。摄摩腾初到时,被招待在鸿胪寺。因为鸿胪寺是掌握宾客朝会礼仪的。其后政府为摄摩腾创立了馆舍,也就叫作白马寺。后世佛教的庙宇因此也称寺。一寺之中可以有若干院,其后建筑规模较小的寺便叫作‘院’。比丘尼住的寺院多称作‘庵’。

  印度的寺院,原有两种:一种叫作‘僧伽蓝摩’。僧伽,义为众;蓝摩,义为园,意谓大众共住的园林。僧伽蓝摩,略称为‘伽蓝’,一般都是国王或大富长者施舍,以供各处僧侣居住的。一种叫作‘阿兰若’,义为空间处,就是在村外空隙的地方,或独自一人,或二、三人共造小房以为居住,清静修道之所。或不造房屋,只止息在大树之下,也可以叫作阿兰若处。阿兰若,简称为‘兰若’。佛陀时代的比丘除了三衣钵具之外不许有别的财产。因此僧伽蓝是从任何地方来的比丘都可居住的场所,所以称为十方僧物。比丘自建的阿兰若,假如本人远游之后,就等于弃舍,任何比丘都可以迁入居住。僧伽蓝摩又名‘贫陀婆那’,义是丛林。《大智度论》卷三说:‘多比丘一处和合,是名僧伽。譬如大树丛聚,是名为林。……僧聚处得名丛林。’

  僧侣居住在伽蓝之中,是依受戒先后为长幼秩序的。从受戒时起到七月十五日(农历)为一腊。遇事集会的坐位须按戒腊多少排列先后。戒腊最长的称为‘上座’。伽蓝中一切事务要由全体僧众集会来共同决定,凡事必须取得一致意见,方可办理。其日常事务也由全体僧众推定‘知事僧’,负责办理。此管理僧众杂事的职务,梵名叫‘羯磨陀那’。羯磨,义为‘事务’;陀那,义为‘授与’,义译为‘悦众’(见《四分律行事钞》卷一)。

  中国汉地的寺院,自古也有寺院和兰若之分。唐宋以来,创建寺院要向政府申请,得到许可,方准与建。寺院的名称也由政府颁发。《旧唐书,职官志》说:‘天下寺有定数,每寺立三纲,以行业高者统之。’注云:‘每寺上座一人,寺主一人,都维那一人。’

唐武宗灭佛法时,併省天下佛寺四千六百,兰若四万。其乡村群众公共所立奉佛之所,叫作‘佛堂’。

开元十五年(727)曾敕令拆除天下村坊佛堂小者,功德(佛像等)移入近寺(见《佛祖统纪》卷四十)。但是当时的寺院、兰若、佛堂的制度如何,现在已难以详考了。至唐百丈禅师创立禅宗寺院的清规(维持寺院清静的规约),设置十务,分司各事(见《景德传灯录》卷六)。但是百丈所定的清规久已失传,详细情况不得而知。当时佛教各宗已先后成立。为住持者,身居一寺之主,各以其所秉承的宗派义理,传授学人;其时寺院似无严格的宗派继承问题。到了唐末以后,由于禅宗衣法相传的习惯,于是寺院的住持有了世代的标称,如南宋初正觉为天童寺的第十六世住持。然而那时寺院的修行法则还是随著先后住持所秉承的宗派不同而时有变更的。住持所秉承的宗派与寺院的世代并不发生连带关系。到了元时分天下寺院为禅、教、律,各守其业,不得变易。于是法派与寺院成了固定的关系,逐渐形成明清以至近代所通行的寺院制度。

  近代的寺院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叫做‘丛林’或‘十方’;一类叫作‘小庙’或‘子孙’。每个寺院都必定属于一定的宗派,世代相承,很少任意更改的。然而其寺院对于本宗派的教义和修行法则多不讲习,渐成有宗派之名,无宗派之实。其十方寺院住持的继承,多是师徒关系,经过传法手续而确定。由前任住持以‘法卷’写明历代传承,授与弟子,成为法徒。一代住持可以有几个或更多的法徒,继承住持时在法徒中选任。十方寺院可以开堂传戒。子孙寺院住持的继承,也就是师徒关系,是由于住持为弟子剃度,成为剃度徒。一住持可以有众多剃度徒,到继承住持时在剃度徒中选任。子孙寺院是不许开堂传戒的。凡寺院在其法派相承中有相接近的,称为‘本家’。寺院中如有重大事务或争执,可以邀请本家的住持共同讨论或调解。子孙寺院经本寺子孙的同意,可以改为十方;十方寺院则不许改为子孙寺院。一般而论,寺院是不许买卖的,但是子孙寺院经双方同意,可以表面是让而实际是有代价的。

  寺院的组织,在唐代是由三纲(上座、寺主、维那)共同负责全寺事务的,三纲的人选由政府任命。到了宋代,寺主由当地州官和群众备文邀请。宋人文集中常有请某某法师住持某寺的疏文。至于上座、维那等职便由寺主委任了。寺主改称为住持,是由百丈禅师创立清规时定名的,意谓安住而维持佛法。世俗又称住持为「方丈」,意谓所住的地方狭隘,只有方丈之地。王简栖《头陀寺碑》中说:「宋大明五年始立方丈茅茨」。又相传唐高宗时王玄策奉使到印度,过维摩居士故宅基,用笏量之,只有十笏,所以号为方丈之室(见《法苑珠林·感通篇》),从此相沿称住持为方丈。住持位居僧堂之首故又称为堂头大和尚。子孙寺院的住持,除本人愿意让位外,一般都是终身任职。丛林寺院的住持,一般是六年一任,但可以连任,也有实行终身制的。住持退位以后称为「退居和尚」。

  百丈清规所立十务,是管理全寺劳作事务的。相传百丈清规曾推行到全国的禅宗寺院,但是百丈清规到宋初已失传,当时称为「古清规」。

现在只有宋杨亿撰《古清规序》一篇(见元德辉编《敕修百丈清规》卷八)。

宋元时各寺都有自己的清规,内容不尽相同。

宋圆悟克勤的后嗣无量宗寿禅师有《日用小清规》;

元中峰明本禅师有《幻住庵清规》。

宋崇宁二年(1103)宗赜编《禅苑清规》十卷,他在《序》中曾经说:「丛林蔓衍,转见不湛。加之法令滋彰,事更多矣」。

咸淳十年(1274),惟勉编《丛林校定清规总要》二卷,《序》中也说:「朋辈抄录丛林日用清规,互有亏阙」。

元至大四年(1311),一咸又编《禅林备用清规》,序中说到各家清规「或以僧受戒首之,或以住持入院首之」。但是一咸却以「祝圣」(祝皇帝寿)、「如来降诞」二仪冠其前,并且说其书只是备而不用。

由此可见宋元时各寺清规甚为繁杂;各各不同,但都不叫作百丈清规。

到了元至元四年(1338),德辉根据一咸所编,参考诸家,撰成《敕修百丈清规》,始用百丈标名,实质是与百丈原制迥不相同。

明洪武十五年(1382)、永乐二十二(1424),先后敕旨推行清规。英宗正统七年(1442),又敕令重刊施行。

可见清规的发展,由百丈创始,逐渐演变成为敕撰,以政府的命令加以推行,封建势力逐步控制寺院,使佛教为封建主义服务;寺院的组织也丧失了佛教原来的平等的精神,涂上了封建主义的色彩。

寺院组织,除住持外,设有四大班首,八大执事等。

四大班首是指导禅堂或念佛堂修行的;

八大执事是专管全寺各项事务的。

四大班首即首座、西堂、后堂、堂主。

首座由住持聘请年高德劭的尊宿担任,为全堂修行的模范,掌禅堂中号令之权。东为主位,西为宾位。本寺住持为主人,相当于东堂首座;其辅助住持教导修行的,侍以宾礼,称西堂首座,简称西堂。

禅堂中原分为前堂后堂,总负其责的称首座,或前堂首座;于是分任后堂责任的称后堂首座,或简称后堂。

堂主是在首座之下负责禅堂或念佛堂中事务的。

在禅堂中的座位,门东是维那之位;

门西顺序为住持、首座、西堂,后堂、堂主的座位。

也有在禅堂后方中间设一木龛。作「维摩龛」,专供方丈入堂坐禅时使用。

八大执事是

监院(库房负责人)、

知客(客堂负责人)、

僧值(又叫纠察)、

维那(禅堂负责人)、

典座(厨房、斋堂负责人)、

寮元(云水堂负责人)、

衣钵(方丈室负责人)、

书记。监院综理全寺事务,掌管全寺经济。

知客掌管全寺僧俗接待事宜。

僧值管理僧众威仪。

维那掌管宗教仪式的法则。

典座管理大众饭食斋粥。

寮元管理一般云游来去的僧侣。

衣钵辅助住持照应庶务,调和人事。

书记职掌书翰文疏。

八大执事都是每年一任,由住持任命之。

  藏蒙la ma寺院的组织:

第一叫「智果」,又叫「古学」即是「呼图克图」。

第二是「赤巴」,即戒行高深,经典娴熟的住持,是寺中最高领导人,三、五年一任;较小寺院叫「堪布」。

其下有掌经la ma,叫作「翁则」,负诵经课程及解释疑义之责。

铁棒la ma,叫作「格果」,负督察la ma勤情,有惩罚la ma及维持佛法之责。

法神la ma,名叫「接巴」,负决疑卜筮之责。

「根察」负统筹全寺事务,监察全寺出纳。

管家la ma,叫作「根巴」,掌管寺内财产及收支事宜。充本la ma,叫作「涅巴」,负经管贸易之责。

  子孙寺院只由本寺僧侣居住,不接待外来僧众。僧众在外云游参学时可以到十方丛林居住,叫作「挂单」或「挂褡」。「单」是指僧人的行李,挂单便是将行李安放起来,暂不他往的意思。僧人住进寺院,首先住在云水堂,言其如行云流水,过而不留。在云水堂住相当时期以后,经本人要求和住持同意,可以进禅堂或念佛堂,成为寺中的基本僧众。住云水堂可以随时他往;住禅堂或念佛堂后,如要离寺他往,只能在每年正月十五日或七月十五日提出申请告别。禅堂或念佛堂的僧众名额有一定的限额。

(三)管理制度


  所谓管理制度即历代封建王朝流治僧侣、控制佛教的制度,现在虽已完全废除,但为了认清封建统治的真实面目,故有了解之必要。


  自佛法传入中国以后,汉晋之时,出家人不多,政府也还未加以管理。到了石赵、符秦、姚秦,由于佛图澄、鸠摩罗什先后提倡,一般民众因为不堪异族的残酷统治而争相出家,一时僧侣大增。封建统治不得不建立管理防范的制度。于是姚兴便藉口僧众不能完全遵守清净戒律,开始设立僧官,以僧略为僧主,僧迁为悦众,法钦、慧斌掌管僧录。僧录就是僧众的名册。在姚兴设立僧官的前数年。北魏太祖也在平城(今山西大同)以沙门法果为「道人统」,绾摄僧徒。到了北魏文成帝和平初(460一465)改名「沙门统」。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制定《僧制》四十七条,又别设僧曹(曹是官署的意思),名叫「监福曹」。太和二十一年(497)又改名「昭玄曹」,主持僧务的叫作「昭玄统」。统下设有都维那;其下有俗吏,如功曹、主簿等员,助理事务。各州镇都有沙门曹,官职有维那、上座、寺主等。其后北齐、北周沿用魏制。

  北朝僧侣众多,异族统治者要加强控制,所以在中央和地方普遍设有僧官。南朝僧侣较少,多半集中在大都市,所以先只在僧侣集中的都市设立僧官,其后才设立全国性的僧官。南朝僧官的设立,见于记载的首先是晋未有蜀郡僧正,确切的记载是始于刘宋大明年中(457-464)。

到了明帝泰始元年(465)才以僧瑾为天下僧正。

泰始二年(466)曾一度设有都邑尼僧正和尼都维那,但是不久又废除了。其时僧正一职渐趋浮华。《佛祖统记》卷三十七说:「粱魏以来僧统盛饰仪仗,直拟于官府。」

  隋统一中国,最初是继承北周的制度,设有「国统」、「国都」(都是都维那的简称)。

至大业三年(607),炀帝更定官制,改佛寺名「道场」。

道场(佛寺)及道观各置监丞(见《隋书·百官志》),其任职者当是俗官。唐初沿袭隋制,诸寺观监隶鸿胪寺,每寺观有监一人,贞观中废寺监。

高宗上元二年(675),又置添园监,不久又废止。

武后延载元年(694),改以僧尼隶祠部。

德宗贞元间(785一804),又置左右街大功德使和东都功德使、修功德使,总管僧尼之籍和功役。两街功德使下置僧录。功德使是俗官,僧录是僧官。

武宗会昌二年(842),以僧尼隶主客,至六年(846)又改隶功德使。

  宋代沿袭唐代制度,废统立录(《大宋僧史略·僧统》),以左右街僧录司掌管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授之事(《宋史·职官志》)。太平兴国六年(981),又立右街副僧录,知右街教门之事。

  元代以异族统治汉地,利用佛教以维持其统治。政事中以佛事为首。设宣政院,秩从一品,掌管释教僧徒及吐蕃(西藏)之境而隶治。江浙地方(原南宋区域)特设释教总管。

大德六年(1302)诏僧官僧人犯罪由御史台与内外宣政院共鞠问。

文宗至顺二年(1331),立广教总管府十六所,掌僧尼之政。十六所是京畿山后道、河东山右道、山东山左道、河南荆北道、两淮江北道、湖北湖南道,浙西山东道、浙东福建道、江西广东道、广西南海道、燕南诸路、山东诸路、陕西诸路、甘肃诸路、四川诸路、云南诸路,不久又废止。

  明代设僧录司、道录司,掌管天下僧道。府州县各设僧纲、僧正、僧会等。)僧录司置正六品左善世、右善世,掌印信;从六品左阐教、右阐教,督修坐禅;正八品左讲经、右讲经,接纳各方施主,发明经教;从八品左觉义、右觉义,约束诸寺僧行,惩戒不守清规者。各府僧纲司设都纲、副都各一员。各州僧正司设僧正一员。各县僧会司设僧会一员(《明史·职官志》)。这些官都是僧官。清代沿袭明代制度。清亡以后,这些官职便都废除了,管理寺院之事改由内务部拿管了。

  僧正、僧统或僧录的主要责任是掌管僧籍。僧籍就是登记僧人名字及出家得度、所隶寺院的簿籍。最初籍录沙门始于东晋。《弘明集》卷十二记载支道林与桓玄论州符求沙门籍事,当时沙门曾反对此事。至于北朝自姚秦设立僧官,便已立僧籍了。

《魏书·释老志》说,延兴二年(472)四月诏:「无籍之僧,精加隐括,有者送付州镇。」

又说:「(太和)十年(486)冬,有司奏:前被敕以勒籍之初,愚民侥幸,假称入道,以避输课。其无籍僧尼,罢遣还俗。」僧籍原是政府管理民众出家的一种措施,无籍僧尼便是未经政府登记而私自出家的,那是违犯法令的。

  到了唐代,僧籍三年一造。崇玄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是掌管僧尼和道士女冠帐籍的。凡新罗和日本僧人入唐学问九年不还,便编入籍。每三年各州县要造籍一次:一本留县,一本留州,一本上祠部;道士女冠一本上宗正,一本上司封(《新唐书·百官志》)。

据《佛祖统记》卷四十七的记载,唐玄宗开元十七年(729)制定天下僧尼三年一造籍。

文宗太和四年(830),祠部请允天下僧尼非正度者,许具名中省给牒。

五年(831),又敕天下州郡造僧尼籍。自宋以后,直到清代乾隆年间,僧籍概由僧录掌管。乾隆废止度牒以后,政府不再掌握僧籍,也就无从考核其数目了。

  政府既然掌管僧尼的簿籍,就必然要发给已登记的僧尼一张凭证,以资查考,这便是「度牒」。度牒制度始于何时,现在很难确定其年代。在北魏时,僧人赴各地旅行,须要各地政府的证明文件。

《魏书·释老志》记延兴二年(472)诏书说:「若为三宝巡民教化者,在外齎州镇维那文移,在台者齎都维那等印牒,然后听行」。所谓文移、印牒,都是临时的旅行证明文件。

唐神龙二年(706),规定天下的行者和童子须要考试经义,无有疑滞,方得度之为僧。当时主要是考《法华经》。但是有权势的人纳贿卖度,用钱三万,便度为僧尼(《资治通鉴》卷二○九)。

唐肃宗至德元年(756)为了筹集军费,用宰相裴冕的计划,由政府指定大德传比丘戒,凡纳钱一百缗者与度牒剃度。这是政府度蝶收费之始。可见在此以前已经有度牒制度。《大宋僧史略·祠部牒》说:「唐祠部牒皆绫素、锦素、钿轴,盖纶诰也,非官何谓。」这说明唐代对于度牒是很重视的,等同于官吏的任命状。

肃宗乾元元年(758),又规定考试制度,凡白衣能诵经五纸者度为僧,或纳钱百缗请牒剃度(《释氏通鉴》卷九》)。

德宗建中三年(782),敕令天下僧尼身死及还俗的,其度牒应由三纲即日陈送本县。由县按月申送至州,汇总申报中央,与符诰一同注毁。在京城的就直接送交祠部(《大宋僧史略》)。

  宋代度僧是有限制的,按比例度僧,有一百僧人的地方每年可以度一人出家。然而人民为饥饿所困,不得不涌向寺院,所以私度的甚多。

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曾一次度僧二十三万余人,给祠部牒。宋代度牒曾一度用纸造,伪造的很多。

南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仍旧用绫造度牒。宋代度僧既有限数而要求出家为僧者多,于是空白度牒便成为一种有价值的证券在社会上流通。

首先是神宗熙宁元年(1068)由于河决年荒,用司谏钱辅言,出卖度牒。于是有宋一代便用卖度牒作为政府从事营造、赈灾筹饷等等的筹款办法。甚而至于钞票(会子)贬值,也是用度牒作价来收回。凡是篡改旧度牒或冒用死亡僧人的度牒,是要受到充军发配的惩罚的。

  这种度牒制度,元明清三代沿袭未改,清康熙十五年(1676)规定凡有私度者杖八十,为民;顶名冒替者杖四十,僧道官革职还俗。

乾隆四年(1739)并规定官吏如若失察,罚俸三月,可见其限制的严苛。

但至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便废止僧道度牒,自此以后僧道只以各寺观所给戒牒为凭而无度牒了。


              

第三章 佛教的仪式

(一)日常行事


  在原始佛教时期,僧众的日常行事,除了出外乞食,每日各自进行。修行的方法有两项:一是学习教理;二是修习禅定。学习教理听佛说法,或互相讨论;修习禅定是趺坐,或者经行(经行是在林间来往徘徊)。到了后来寺院中有了佛像,经典记录成文字,于是有礼拜供养和读诵经典的行仪。特别是大乘佛教徒往往以读诵《普贤行愿品》和修习五悔法门(礼敬、忏悔、劝请、随喜、回向)为每日的常课。佛教传入中国以后,最初也只是弟子各自随师修行,没有统一的日常行事。到东晋时,道安居住襄阳,有弟子数百;于是制定僧尼轨范三例:一是行香、定座、上经、上讲之法;二是常日六时行道(日三时,夜三时)、饮食唱时之法;三是布萨、差使、悔过等法。当时天下寺舍普遍遵行,其具体条文今已失传。其后南齐箫子良有《僧制》一卷。梁光宅寺主法云也创立僧制,现都不传了。

  智者大师居天台山,创立止观法门,规定寺众分为三等:或依室坐禅,或别场忏侮,或知僧事。依堂之僧每日要四时坐禅,六时礼拜:(见《国清百录》)。其后各宗成立。都有行仪的规定,但现在已难考查了。

  近代汉地寺院通行的日常课诵,是明末逐渐统一起来的。因为佛教在元代相当杂乱。明初稍加整顿,各寺的日常行事各各不同。其后逐渐统一,成为定规,就是每日有「五堂功课」、「两遍殿」。

早殿:全寺僧众于每日清晨(约在寅丑之间)齐集大殿,念诵楞严咒、大悲咒、十小咒、心经各一遍。念诵的起止都配有歌赞。其中《楞严咒》为一堂功课;大悲咒、十小咒等为一堂功课。

事忙时可以只念后一堂。有的寺院在平日只念一堂功课,在节日念两堂功课。《楞严咒》在西藏文经典中称为《大白伞盖总持陀罗尼经》,有息灾的功用,西藏各la ma寺院也是每日念诵的。《大悲咒》出于《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经》,是观世音菩萨的根本法门。

关于《十小咒》的名称和出处,列举于下:

  (一)如意宝轮王陀罗尼:出《如意轮陀罗尼经》,也是观世音菩萨法门之一。


  (二)消灾吉祥神咒:出《佛说炽盛光大威德消灾吉祥陀罗尼经)。


  (三)功德宝山神咒:出处不明。


  (四)佛母准提神咒:出《佛说七俱胝佛母准提大明陀罗尼经》。


  (五)圣无量寿决定光明王陀罗尼:是元代人译,没有经本,乃阿弥陀佛法门之一。


  (六)药师灌顶真言:出《药师如来本愿功德经)。


  (七)观音灵感真言:元代人译,没有经本,也是观音法men之一。
  

(八)七佛灭罪真言:出《陀罗尼杂集》。


  (九)往生净土真言:即是《拔一切业障根本得生净土陀罗尼》。


  (十)天女吉祥真言:出《金光明经》。

  依真言宗的规则,凡持诵真言,必须依照仪轨,如法持诵,方有成就。这样集合众多真言,各念一遍,只是以念诵经咒的功德,回向护法龙天及诸鬼神,以祈愿寺中安静无难而已。

  晚殿有三堂功课,就是诵《阿弥陀经》和念佛名;礼拜八十八佛和诵《大忏侮文》;放蒙山施食。诵《阿弥陀经》和念佛名是为自己往生西方净土祈愿。八十八佛是五十三佛和三十五佛。五十三佛名见《观药王药上二菩萨经》,是娑婆世界的过去佛。三十五佛名出《决定毗尼经》,是现在十方世界的佛。这八十八佛都可以为众生作忏侮主。因此向八十八佛申述自己改悔过恶的愿望,是可以灭罪的。《大忏侮文》也出于《决定毗尼经》。唐不空三藏曾译有《三十五佛名礼忏文》,可见在印度也是日常遵行的。蒙山施食是于每日中午的斋食,取出少许饭粒,到晚间按照《蒙山施食仪)念诵,施给饿鬼的。施食本来是真言宗的一种日常行事,但必须依照真言宗的仪轨,有一定的观想、真言、手印,方得成就的。蒙山在四川雅安县。相传甘露法师在蒙山集成此仪,实际上原作者并不了解真言宗法则,只是在经典中杂乱选出一些真言,无有伦次,只由于真言宗在中国汉地久已失传,于是不别是非地遵行而已。晚殿的三堂功课,在一般寺院中是单日念《阿弥陀经》和念佛;双日拜八十八佛和念《大忏侮文》;蒙山施食却是每日要举行的。

  除了早晚二殿外,僧众于每日早斋和午斋时(早餐和午餐),要依《二时临斋仪》以所食供养诸佛菩萨,为施主回向;为众生发愿,然后方可进食。至于晚餐,因为佛原制定过午不得进食,现在虽因健康和习惯不得不吃,所以不须念供。

(二)节日活动


  根据佛所制定的戒律,僧众应当于每月望晦(农历十五日、三十日)两日齐集一处,共诵《戒本》,自我检查有无违犯戒律之事。如有违犯,便应按照情节轻重,依法忏悔。忏是梵语「忏摩」的简略,意是请予容恕。这一行事叫作「布萨」,义是「长养」,意谓可以断恶长善。汉地简称为“诵戒”。

  在全年之中,自四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五日的三个月中,应当定居在一寺之中,专心修道,不得随意他往,这叫作「安居」,又叫作「结夏」、「坐腊」。如因事延缓,不及定居,最迟也应在五月十五日定居下来,这叫作「后安居」。在安居日满,即七月十五,僧众仍应集合一堂,任凭他人对自己检举一切所犯轻重不如法事,从而忏悔,这叫作「自恣」。经过自恣之后,受戒的年龄算作增长一岁或是一腊。这是计算戒腊的日期,所以坐夏也叫作坐腊。

  在一年之中,佛教最大的节日有两天:一是四月初八--佛诞日;二是七月十五日--自恣日。这两天都叫作「佛欢喜日」。在佛诞节要举行「浴佛法会」,就是在大殿用一水盆供奉太子像(即释迦牟尼佛诞生像)。全寺僧侣以及信徒要以香汤沐浴太子像,作为佛陀诞生的纪念。这太子像是数寸高的童子形立像,右手指天,左手指地。佛传说,太子初诞生时,右手指天,左手指地而言曰:「天上天下,唯我独尊」。原来印度的习惯是尚右,所以右手指天,但是中国汉地的习惯是尚左,因此中国汉地所造太子像多半是左手指天,这是不合佛经的。

  东南亚国家的佛教徒,根据上座部的传说,以四月十五日为佛诞日,同时也是佛成道日、佛涅槃日。中国藏蒙地区也如此。佛成道以后,经过四十九日到鹿野苑,为五比丘开始说法。由四月十五日算起,经四十九天,到六月初四日为佛初转法LUN 日。教徒此日应到寺院旋绕佛塔。又佛诞生后七天,佛的生母摩耶夫人便逝世而生在仞利天。传说佛成道后,曾经有一年至忉利天安居,为母说法三个月,然后由天上从三道宝阶下来人间,这便是九月二十二日。这天称为「天降节」,各寺要举行纪念仪式。此节在斯里兰卡、缅甸等国家也盛行。

  七月十五日要举行「盂兰盆会」。这是根据西晋竺法护译的《佛说盂兰盆经》而举行超荐历代祖先的佛事。据该经说:目连(佛弟子中神通第一)的母亲死后生为饿鬼,目连尽自己的神通不能救济其母,佛告以要在每年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时,以百味饮食供养十方自恣僧。以此功德,七世父母及现生父母在厄难中者,得以解脱。

在汉地,最初举行此仪的是梁武帝,大同四年(538)他在同泰寺设盂兰盆斋(见《佛祖统纪》卷三十七),其后大概在民间普遍举行。到了唐代,每年皇家送盆到各官寺,献供种种杂物,并有音乐仪仗及送盆官人随行。

民间施主也到各寺献供献盆及种种杂物(见《法苑珠林》卷三十二)。

唐代宗大历元年(766),改在宫中内道场举行盂兰盆会,设高祖以下七圣位。建巨幡,各以帝名缀幡上,自太庙迎入内道场,铙吹歌舞,旌幢触天。是日百官于光顺门外迎拜导从。自是以后,每年如此。

盂兰是梵语,义是倒悬。盆是汉语,是盛供品的器皿。言此供具可以解先亡倒悬之苦。唐时盂兰盆供极为奢丽,往往饰之金翠(见《大宋僧史略》)。

当时长安城中诸寺七月十五日作花腊、花瓶、假花果树等,各竞奇妙。常例皆于殿前铺设供养,倾城巡寺随喜,甚是壮观(日本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

  到了宋代便不是以盆供僧,为先亡得度,而是以盆施鬼了。采用道家以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的传说,印卖《尊胜咒》、《目连经》。又以竹竿斫成三脚,高三五尺,上织灯窝之状,谓之孟兰盆,挂搭衣服、冥钱其上,焚之。拘肆乐人自过七夕便搬目连救母杂剧,直至十五日止,观者倍增(《东京梦华录》)。寺僧又于是日募施主钱米,为之荐亡。后世更有放河灯、焚法船之举(用纸糊船形,船上糊有鬼卒等)。这些都是民间习俗。

  根据佛经中说,释迦牟尼佛的诞生、出家、成道、涅槃同是四月八日。但是汉地习惯以四月初八为佛诞日,二月初八为佛出家日,腊月初八为佛成道日,二月十五为佛涅槃日。佛诞日举行浴佛法会,其他三日也要在寺院中学行简单的纪念仪式。特别是腊八日,煮腊八粥以供众,已成为民间的普通习俗。

  除此以外,汉地各寺院又流传一些不见于经典的诸佛、菩萨诞日的纪念仪式。

如正月初一是弥勒菩萨诞日,

二月二十一日是普贤菩萨诞日,

三月十六日是准提诞日,

四月初四是文殊菩萨诞日,

七月十三日是大势至菩萨诞日,

七月三十日是地藏菩萨诞日,

九月三十日是药师佛诞日,

十一月十七日是阿弥陀佛诞日,

特别是二月十九日观音诞日,

六月十九日观音成道日,

九月十九日观音出家日。

这些节日的传说从何而起?很难考定。这些佛菩萨中,除弥勒菩萨、文殊菩萨是和佛同时的印度人外(其生卒年月也不可考),其余佛菩萨都是佛所称赞过的他方世界的佛菩萨,根本不可能用此世界的岁月时日来推算其诞日,何况也无岁月的记载。或有传说,永明延寿禅师的生日是十一月十七日,而以永明为弥陀化身,就以此日为弥陀诞日;正月初一日是布袋和尚诞日,而以布袋和尚为弥勒化身,就以此日为弥勒诞日。

(三)忏法与打七


  改恶修善是佛教根本教义。特别是大乘佛教,认为人生是由久远生死相继而来,今后还须经无数生的修行,以至于成佛。其间最主要的是要消除以往无量劫中所造的罪恶,发愿今后精进修行,永不退转。因此,修习忏法便成为大乘修行的不可缺少的行仪。历来通行的忏法有两类:一类是集诸经所说,忏侮罪过的仪则;一类是依五悔法门,修习止观的行法。

  忏悔罪过的仪则,据《唐高僧传·兴福篇论》中所说,最早是刘宋时代的药师行事。

其后萧齐竟陵王箫子良撰《净住子净行法门》三十卷(全书今不传,只有一卷收入《广弘明集》中)。

及至梁代有《大通方广忏),又名《大通方广忏悔灭罪庄严成佛经》。其源始于荆襄,本以疠疾,祈诚悔过。感得平复,因约诸经抄撮成部(全书三卷,中士久佚,今编入《大正大藏经》第八十五函)。

梁武帝曾制忏二部,一名《六根大忏》(今不传),是梁武帝自己亲行的,文中有云:「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一名《六道慈忏》,乃是岁中诸寺所行,即今所谓《慈悲道场忏法》,又简称《粱皇忏)。

梁陈之际,忏法繁兴,据《广弘明集》卷三十六所载,有涅槃忏、六根忏、摩诃般若忏、金刚般若忏、胜天王般若忏、妙法莲华经忏、金光明忏、大通方广忏、虚空藏菩萨忏、方等陀罗尼斋忏、药师斋忏等。

《唐高僧传·兴福篇论》中尚举有普贤别行、佛名、般舟等忏。这些忏法的行仪都已失传,内容如何无从考定。以意推测,当是读诵如上诸般经典,以诵经功德消灭罪愆,现在所通行的有《梁皇忏》、《万佛名忏》和唐知玄所撰《水忏》。

梁武帝撰集(慈悲道场忏法》,原因是当时僧侣食肉,梁武帝召集京邑大德法师,进行辩论、根据《涅槃经》、《楞伽经》等,制断食肉,并令诸僧七日忏悔(见《广弘明集》),所以这忏法叫作《慈悲道场忏法》。

世俗讹传此忏是梁武帝令宝志禅师纂辑,以度王后堕于蟒身之厄。这是宋人附会之谈,不可置信。

至于《水忏》的撰述,世传知玄的前世是汉代的晁错,误斩袁盎,因此现身患人面疮,痛苦异常。经异人指示,修此忏法,以水洗浣,而得解冤愈疾。这也是宋人的附会。考核其文字,实是节录宗密所撰《圆觉经道场修证忏)而成,并非知玄自撰。

  修习止观的忏法,创始于天台宗智者大师,就是《摩诃止观》中所说四种三昧的「半行半坐三昧」和「非行非坐三味」;也就是《法华三味行法》、《方等三昧行法》、《请观音三味行法》、《金光明三味行法)《法华三味行法)根据《法华经》;《方等三味行法》根据《方等陀罗尼经》;《请观音三味行法》根据《请观世音菩萨消伏毒害陀罗尼经》;《金光明三昧行法》根据《金光明经》。除《方等陀罗尼经》外,其他三经都有智者所撰注解。其行法见于《国清百录》,唐荆溪湛然又作了一些《补助仪》。其组织的程序,是:(一)严净道场,(二)净身,(三)三业(身、口、意)供养,(四)奉请三宝,(五)赞叹三宝,(六)礼拜,(七)忏海,(八)行道旋绕,(九)诵经,(十)坐禅正观实相。后代天台宗学者又遵照这样组织形式,编辑了许多忏法,如宋遵式撰《往生净土忏愿仪》、《炽盛光道场念诵仪》;宋知礼撰《大悲忏法》;明智旭撰《地藏忏》等。到了清代所撰各种忏法就更多了,天台宗制定忏仪的主要目的,是藉礼敬、赞叹、忏悔以安定心思,然后从诵经、坐禅两方面正观实相,如是周而复始的修行,以达到证悟。但是后世只注重礼拜、忏悔,而废止了诵经与坐禅,是舍本而逐未,完全丧失了天台宗止观要旨了。

  无论忏悔罪过的仪则,或修习止观的行法,都是佛教徒自己修行的方法,而不应成为替他人作佛事以谋求财利的手段。根据佛的教导,凡是在家信徒要修积功德为他人(生者或亡者)祈福,只有斋僧一法,汉唐以来一直遵行,如虞世南卒,唐太宗即于其家造五百僧斋。僧侣自己日常修持忏法以灭罪生慧,施主供献饭食以增益福德,完全是两件不同的事。其后僧人平时不能自修,遇有信徒施舍饮食或财物时,心生惭愧,于是日修持忏法。其后逐渐演变成为施主给以财物,指定僧人修何忏法、诵何经典的习惯。于是忏法成为寺院谋利的佛事,形同贸易,全无功德之可言了。

  在禅宗和净土宗盛行以后,禅宗以直接参究心性的本源为要务,净土宗以专心念佛愿求往生为目的,于是此二宗的主要修行仪式,不是礼拜忏法,而是于七日之中,除必要的饮食睡眠外,专心参究,或专心持名,这叫作「打七」;或者分为「打禅七」与「打净七」。在禅宗寺院中,每年冬季都要举行一七(一个七日)乃至十七(十个七日)的「打七」活动。

(四)重要佛事


  在寺院中所举行的佛事,要以水陆法会为最盛大,以焰口施食为最经常,其次,斋天和放生也是常常举行的。
  水陆法会全名是「法界圣凡水陆普度大斋胜会」。水陆法会的创始,相传是粱武帝因梦中得到神僧的启示,醒后受宝志禅师的指教,亲自披阅藏经三年之久,方撰成此仪文。

于天监四年(505)在金山寺依仪修设。但后经周隋变乱,此仪不行。

到了唐高宗咸亨中(670一673)西京法海寺神英禅师梦中得异人指点,醒后从大觉寺吴僧义济处得到梁武帝所撰水陆仪文,因常设此斋,遂流行天下(见《佛祖统纪)卷三十三)。

但是据《广弘明集》所载,梁武帝于天监三年(504)才舍道事佛,不可能在天监四年以前已经披阅藏经三年之久。

水陆仪轨中的文辞完全依据天台的理论撰述的。

其中所有密咒出于神龙三年(707)菩提流志译《不空羂索神变真言经》,这不仅是梁武帝所不能见,也是咸亨中神英所不能知的。现在通行的水陆法会分内坛、外坛。

内坛依照仪文行事,外坛修《梁皇忏》及诵诸经。所谓梁皇亲撰仪文及神英常设此斋,可能只是指《慈悲道场忏法》而言,至于水陆仪文则是后人所增附的。

  水陆法会的盛行是宋代开始的。宋熙宁中(1068-1077),东川杨锷祖述梁武的旧仪,撰成《水陆仪》三卷,当时曾盛行于世。

元佑八年(1093),苏轼为亡妻宋氏设水陆道场,撰水陆法赞十六篇,因称为眉山水陆。南宋时史浩路过金山,闻水陆法会之盛,特施给四明东湖月坡山田一百亩,专供四时修建水陆之费。

乾道九年(1173),月坡山创建殿字,四时启建水陆大斋,史浩亲撰疏辞,作《仪文》四卷。南宋末年,志磐又续成《新仪》六卷;并制定像轴二十六轴。于是金山仪文称为「北水陆」;志磐所撰称为「南水陆」。

《应庵昙花禅师语录》卷五有在建康蒋山太平兴国寺《王机宜为弟枢密相公设水陆请升堂法语》,和在平江府报恩光孝寺时《悲济会水陆升堂法语》。昙花是宋高宗时人,可见当时水陆佛事已很普遍。元《元叟端禅师语录》有《朝廷作水陆升座法语》,其时是皇庆元年(1312)。

《元史》卷二十八说:英宗至治三年(1323)制京师万安、庆寿、圣安、普庆四寺,扬子江金山寺,五台万圣佑国寺作水陆佛事七昼夜。其时月江正印禅师住持金山,其《语录》中有《朝廷金山建水陆法会普说》,就是其事。

《楚石梵琦禅师语录》卷二十有明洪武元年、二年(1368、1369)两次于蒋山禅寺水陆法会升座《法语》,这也是受明太祖敕旨举行的。可见元明时对水陆佛事甚为重视。明袾宏又因金山寺本前后错杂,不见始终头绪,时僧者舍亦复随意各殊,乃取志磐崴轨重加订正,成为《水陆修斋仪轨》六卷。清咫观撰《法界圣凡水陆大斋普利道场性相通论》九卷,《法界圣凡水陆大斋法LUN 宝忏》十卷。现在通行的是清道光间仪润汇集袾宏订正的《水陆仪轨》。

  根据如上所述的水陆佛事发展情况来看,水陆仪文是宋人创撰的。宋遵式《施食正名》中说:「今吴越诸寺多置别院,有题榜水陆者(中略),有题斛食者(中略),有题冥道者」。是水陆与冥道是同一仪式的名称。日本最澄、圆仁先后入唐求法,所携回的密部经典中有《冥道无遮斋法》一卷(最澄)、《冥道无遮斋文》一卷(圆仁)。现在《阿婆传抄》中有《冥道供》,其规模与水陆仪轨大致相仿。可见水陆法会是唐时密教的冥道无遮大斋与梁武帝的六道慈忏相结合而发展起来的。到了宋代杨锷又采取了密教仪轨而编写成《水陆仪》。明莲池(袾宏)大师既嫌金山寺木头绪杂乱,可见原初创始未必是出于通家之手。现在金山寺本既不传,无从考知其内容。总之,水陆法会是宋代盛兴起来的一种佛教仪式,是可以断言的。

  瑜伽焰口系根据《救拔焰口饿鬼陀罗尼经》而举行的一种佛事仪式。经中说:佛在迦毗罗城尼具律那僧迦蓝,为诸比丘并诸菩萨说法。尔时阿难独居闲静处习定。至夜三更,有一饿鬼,名曰焰口。于阿难前说:「却后三日汝命将尽,生饿鬼中。」阿难心大惶怖,疾至佛所,陈说此事,并乞示教。时佛为说无量威德自在光明殊胜妙力陀罗尼,谓诵之即能免饿鬼苦,福寿增长。修此法时,于一切时,取一净器,盛以净水,置少饭麨及诸饼食等,右手按器。诵陀罗尼七遍,然后称多宝、妙色身、广博身、离怖畏四如来名号,取于食器,泻净地上,以作布施。若施婆罗门仙,即诵此陀罗尼二七遍,投于净流水中。若诵三七遍,奉献三宝,则成上味奉献供养。

  此法的传来,最初是唐武后时实叉难陀译《救面然饿鬼陀罗尼神咒经》一卷和《甘露陀罗尼咒》一卷。面然就是焰口的异译。其《救面然饿鬼陀罗尼神咒经》中所说的真言名变食真言。

《甘露陀罗尼咒》所说真言名甘露真言。谓取一掬水,咒之十遍,散于空中,即成甘露。

其后不空三藏译出《救拔焰口饿鬼陀罗尼经》,与实叉难陀所译同本。

不空又译出《瑜伽集要救阿难陀罗尼焰口仪轨经》、《瑜伽集要焰口施食起教阿难陀缘由》(即前《仪轨经》前半起源分别行)、《施诸饿鬼饮食及水法》。

日本所传尚有唐跋驮木阿译《施饿鬼甘露味大陀罗尼经》。

不空译《瑜伽集要救阿难陀罗尼仪轨经》中的行法次第是:

一、破地狱真言,二、召饿鬼真言,三、召罪真言,四、摧罪真言,

五、定业真言,六、忏侮真言,七、施甘露真言,八、开咽喉真言,

九、七如来名,十、发菩提心真言,十一、三昧那戒真言,十二、施食真言,十三、乳海真言,十四、普供养真言,十五、奉送真言。

自此以后施饿鬼食便成为修密法者每日必行的仪式。

日本入唐求法诸家曾携回有关施食饿鬼的仪轨。

空海著《秘藏记》中曾解释施饿鬼法中五如来义。

安然《八家秘录》有《施饿鬼法》,列诸家将来经轨八部。

但是在中国却由于唐未五代之乱,随著密教失传而施食一法也失传了。

  宋代诸师对于施食一法是不够了解的。在遵式《金园集》中有施食正名、施食法、施食文。施食观想诸篇。其法并非密教仪轨,只是取经中真言,附以台宗观想而已。其施食正名中说:「今吴越诸寺多置别院,有题榜水陸者(中略),有题斛食者(中略),有题冥道者。」斛食是指焰口施食。冥道是唐代的冥道无遮大斋,也是密教行法的一种。水陆是宋代兴起的仪式。此三者在当时是混同著而无所区分的。宗晓有《施食通览》一卷,首载《救面然饿鬼经》二译,次录《涅槃经》佛化旷野鬼神缘,《鼻奈那杂事律》佛化魔子母缘及《宝云经》中比丘乞食分施鬼畜文,次集诸家关于施食及水陆斋会之文。其中有仁岳《施食须知》一篇,也以为施旷野鬼神,施鬼子母救拔焰口饿鬼同是施食。《释门正统》卷四《利生篇》也同此说。可见宋代诸家对于焰口施食曾企图恢复而未得其道。

  元代由于藏族la ma进入汉地,密教也随之复兴。藏经中有《瑜伽集要焰口施食仪)一卷,未注译人。就其中真言译音所用字考之,应是元人所译。其次第与不空译《救阿难陀罗尼焰口仪轨经》相同,其前增有三归、大轮明王咒、转法LUN 菩萨咒、三十五佛、普贤行愿偈、运心供养、三宝施食、入观音定,然后方破地狱。而后增尊胜真言、六趣偈、发愿回向偈、吉祥偈、金刚萨埵百字明、十类孤魂文、三归依赞。从此瑜伽施食之法得以复兴。

  明代,由于诸家传承不一,各自以意增益,遂又形成杂乱。今所知者明代行法有《瑜伽焰口施食科仪》。其后天机禅师删其繁芜,成为《修习瑜伽集要施食坛仪》。世简称为《天机焰口》。天台灵操为之註,名曰《修习输伽集要施食坛仪应门》二卷。其中唯召请孤魂文不同。莲池袾宏又因《天机坛仪》略加参订,名曰《修设瑜伽集要施食坛仪》,略名《瑜伽集要施食仪轨》,并为之註,名《施食补註》。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宝华山释德基又因袾宏本略加删辑,名为《瑜伽焰口施食集要》,世称《华山焰口》,乾隆六年(1741)宝华山释福聚又因之作《瑜伽施食仪观)。此外又有康熙十四年(1675)释寂暹著《瑜伽焰口註集纂要仪轨》。康熙二十二年刊《修习瑜伽集要施食仪轨》的跋文中说:「禀受师承不出一家,遂使流通经本大相径庭。纷纭彼此,莫知适从。」清代佛寺流行的《焰口》,多为《天机》和《华山》两种。

  斋天是后起的一种仪式。当天台宗智者大师依《金光明经》制定《金光明忏法》时,其中庄严道场是要依《金光明经》设大辩才天、大功德天和四天王座位。而忏文中依经奉请大梵尊天、帝释天、护世四王、金刚密迹、散脂大将、大辩才天、大功德天、鬼子母等十一天众。到了宋代修金光明忏,设诸天供,就随意依据经文而增加之,诸天座次的排列也引起争论。南宋绍兴中(1131一1162)神焕撰《诸天列传》,乾道九年(1143)行霆又撰《诸天传》。设诸天供有十二天、十六天、二十天、二十四天、三十三天不等。

  到了元代,便由金光明忏法略出供天一节,作为寺院中每年岁朝佛事。元省悟所著《律苑事规》卷十中说:「正旦元首,各寺祈祷规式不同,修光明、观音忏法,或诵经文,或只课咒。」又说:「正月旦、上元节,诸寺殿堂多修忏法,或供诸天。」《续释氏稽古略》中说,元文宗时,天台宗的慧光法师于每岁元旦率众修金光忏,这便是斋天所以兴起的根源。明末弘赞律师就简略的《金光明忏法》别撰《斋天科仪》,至今诸寺通行。

  放生中国汉地放生的习惯并不始于佛教。《列子·说符篇》说:「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可见逢节日放生,古已有之。而且《说符篇》中说:「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善!』。」可见不仅有放生,而且有专门捕鱼鸟以供放生的。

  佛教提倡放生,首先是《梵网经》中第二十不行放生戒说:「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又说:「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

《金光明经·流水长者子品》中说:佛往昔为流水长者子救十千鱼事。

《杂宝藏经》卷五说:沙弥救蚁子水灾,得长命报缘。

汉地大规模放生始于天台智者大师。时有天台山麓临海之民,舍扈梁六十三所为放生池。

唐肃宗乾元二年(759),诏天下立放生池八十一所。颜真卿撰天下放生池碑。

宋真宗天禧元年(1016),敕重修天下放生池。

天禧三年(1018)遵式奏以杭州西湖为放生他。

天圣三年(1025),知礼奏以南湖为放生池,于佛诞日为放生会。

遵式《金园集》中有《放生慈济法门》,知礼《四明教行录》中有《放生文》,这都是放生仪轨。

现在通用的《放生仪轨)也是依据《金光明经·流水长者子品》的大意编纂的。

  盂兰盆会盂兰盆会是汉语系佛教地区,根据《佛说盂兰盆经》而于每年七月十五日举行的超度历代宗亲的佛教仪式。经中说:目连以天眼通见其亡母生饿鬼道,受苦而不得救拔,因而驰往白佛。佛为说救济之法,就是于七月十五日众僧自恣时,为七世父母及现在父母在厄难中者。集百味饭食安盂兰盆中,供养十方自恣僧。七世父母得离饿鬼之苦,生人、天中,享受福乐。这就是盂兰盆会的缘起。此经是西晋竺法护译的(但《出三藏记集》以为失译),全文八百余字,与此经同本异译的还有东晋失译的《佛说报恩奉盆经》,又名《报象功德经》。其文字更短,约三百余字。此外《开元释教录》卷十八《疑惑再详录》中有《净土盂兰盆经》一卷五纸,此经已佚。《法苑珠林》卷六十二引用其文,称为《大盆净土经》,说十六国王闻佛说目连救母脱苦之事,各造种种宝盆以盛饮食,献佛及僧事。

关于竺法护译的《盂兰盆经》有许多注解。

现存的有唐慧净《盂兰盆经讲述》一卷,

唐宗密《孟兰盆经疏》一卷,

宋元照《盂兰盆经疏新记》二卷,

宋普观《盂兰盆经疏会古通今记》二卷,

宋遇荣《盂兰盆经疏孝衡钞》二卷,

宋日新《盂兰盆经疏钞余义》一卷,

明智旭《盂兰盆经新疏》一卷,

清灵耀《盂兰盆经折中疏)一卷,

清元奇《盂兰盆经略疏)一卷。

  《盂兰盆经》的经题解释有两种说法:一说盂兰是梵音,义为倒悬;盆是华言,指盛食供僧的器皿。

如唐慧净(盂兰盆经赞述》中说:「名餐香俎在于盆内,奉佛施僧以救倒悬之苦,故名盆也。」

唐宗密《疏》云:「盂兰是西域之语,此云倒悬;盆乃东夏之音,乃为救器。若随方俗,应曰救倒悬器。」

明智旭《新疏》、清灵耀《折中疏》、元奇《略疏)都用此说。

第二说以为盂兰盆三字都是梵语音译。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三十四云:「盂兰盆,此言讹也。正言鸟蓝婆拏,此译云:倒悬。案西国法,至于众僧自恣之日,云先亡有罪,家复绝嗣,亦无人飨祭,则于鬼趣之中受倒悬之苦。佛令于三宝田中供具奉施佛僧,佑资彼先亡,以救先亡倒悬饥饿之苦。

旧云:盂兰盆是贮食之器者,此言误也」

(今按经文前段亦无以食物安盆中之语)。

宋遇荣《盂兰盆经疏孝衡钞》云:「经题者,梵语佛陀乌舍乌蓝婆拏门佐罗素呾缆,华言:觉者说救倒悬器经。」「盂兰盆会者,即今大宋翻经者言,此皆梵语讹略也。具正应云『乌蓝婆擎』,孝顺义,供义,恩义,倒悬义。盆亦讹略,旧云:盆佐那。新云:门佐罗,亦云:门佐曩,华言救器。以义回文,名救倒悬器。」此是遇荣与当时译经院译师商榷所得的解释。

  至于依据《盂兰盆经》而举行仪式,创始于梁武帝萧衍。《佛祖统纪》卷三十七云:大同四年(538)帝幸同泰寺,设盂兰盆斋。

义楚《释氏六帖》四十五云:「《宏明》云:梁武每于七月十五日普寺送盆供养,以车日送,继目连等。」自此以后,成为风俗,历代帝王以及群众无不举行,以报祖德。

唐道世《法苑珠林》卷六十二《祭祠篇》云:「国家大寺,如长安西明、慈恩等寺,……每年送盆献供种种杂物及舆盆音乐人等,并有送盆官人,来者非一。」又云:「外有施主献盆献供种种杂事。」可见唐时风俗对于盂兰盆供是很重视的。此后就更盛大的举行。

《佛祖统纪》卷五十一云:「(唐)代宗(李豫)诏建盂兰盆会,设七庙神座,迎行衢道」(又见卷四十一大历三年(768)条)。

「德宗(李适)幸安国寺,设盂兰盆供」(又见卷四十一贞元十五年(799)条)。《释氏通鉴》卷九亦有类似的记载,并云岁以为常。

宋赞宁《大宋僧史略》卷中《内道场》条中也记此事云,「造盂兰盆,饰以金翠」。只是以前送盆往寺设供,至此改在官内举行,而供器更庄严了。民间对于盂兰盆会也日见热烈.

如日本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会昌四年(844)条记云:「(长安)城中诸寺七月十五日供养,作花腊、花瓶、假花果树等各竞奇妙。常例皆于佛殿前铺设供养。倾城巡寺随喜,甚是盛会。今年诸寺铺设供养胜于常年。」不仅在家士庶竞修供养,出家僧侣也各出己财,造盆供佛及僧。

如宗密《盂兰盆经疏序》:云「年年僧自恣日,四事供养三尊,宗密依之崇修,已历多载。」

  到了宋代,这种风俗相沿不改。但是盂兰盆供的富丽庄严和供佛及僧的意义减少而代之以荐亡的行事。在北宋时如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八《中元节》条所说:「印卖《尊胜》、《目连经》。又以竹竿斫成三脚,高三、五尺。上织灯窝之状,谓之盂兰盆。挂搭衣服。冥钱在上,焚之。构肆乐人自过七夕,便搬目连经救母杂剧,直至十五日止。观者倍增。」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七亦云:「七月中旬,俗以望日具素馔享先。织竹作盆盎状,贮纸钱,承以一竹。……谓之盂兰盆。」

宋高承《事物纪原》曾呵责其失云:「按《盂兰经》曰:『目连母亡;生饿鬼中。』佛言:『须十方僧众之力,至七月十五日具百味五果,以著盆中,供养十方大德。』后代广为华饰,乃至割木割竹,极工巧也。今人第以竹为圆架,加其首以斫叶中贮杂馔。陈目连救母画像,致之祭祀之所。失之远甚矣。」

但《事物纪原》尚无焚盆及挂冥纸之说,似尚是宋代早期风俗。及至南宋,如宋吴自牧《梦梁录》卷四云:「七月十五日……僧寺于此日建盂兰盆会,率施主钱米,与之荐亡。」

  自后盂兰盆会便成寺院中每年重要行事之一。元德辉重编《百丈清规》卷七《节腊章·月分须知》中云:「七月初旬,堂司预出孟兰盆会诸寮看诵经单,预牵众财办斛食供养。十三日散楞严会。十二日解制。当晚设盂兰盆会,讽经施食。」

元明本《幻住庵清规》云:「七月十五日解制人事。此夜分启建盂兰盆胜会以济幽爽,以报劬劳。此会亦须预出经单,请大众随意披阅。此会有开甘露门一坛,请依而行之。」这就说明盂兰盆会的主要内容在于讽经施食了。这种仪式一直流行到明代。

明袾宏《正讹集》中曾加以辩正云:「世人以七月十五日施鬼神食为孟兰盆大斋之会,此讹也。兰盆缘起目连,谓七月十五日,众僧解夏自恣,九旬参学多得道者,此日修供,其福百倍,非施鬼神食也。施食自缘起阿难,不限七月十五。所用之器是摩竭国斛,亦非兰盆。盖一则上奉贤圣,一则下济饿鬼,恶可得混?」清仪润曾欲两全其道,谓日献兰盆,恭敬三宝;夜施斛食,普渡鬼神。仪润《百丈清规证义记》卷八中详载《兰盆仪轨摘要》,云全卷见《兰盆会纂》中。其中有净坛绕经、上兰盆供、众僧仪食诸仪节,又附兰盆会约二十一条。但是各寺院遵行者不多,在群众中仍多以荐亡度鬼为盂兰盆会的主要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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