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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外恋产生的真正渊源 [打印本页]

作者: 摩尼珠    时间: 2008-12-1 10:48     标题: 婚外恋产生的真正渊源

受西方“性自由”思潮的影响,包“二奶”、养情人、纳妾等有损一夫一妻制的现象仍然存在,显有蔓延趋势。随着婚外恋事件的与日俱增,婚外恋已成为一种普通的社会现象。婚外两性关系不仅是破坏一夫一妻原则、妨碍婚姻家庭巩固的一种消极因素,而且很容易形成各种纠纷,影响社会安定,甚至还可能引发刑事案件。
  究其根源,其产生原因主要有:
  ①自己喜新厌旧。认为配偶长得太丑,没有风度或魅力,媳妇人家的好,或与妻子相处久了,被外遇风姿绰约、才华出众所吸引。或由于自己平步青云、事业成功、风华正茂、自命风流,以外遇来显示自己的魅力。
  ②心理上相见恨晚。
  在工作或往来中,接触较多,感情融洽,工作协调,认为对方与自己很相配,可能产生情深意笃, “相见恨晚”的感觉,导致精神上的恋慕,跌入“爱河”的深渊。
  ③夫妻不和或两地分居。
  性欲无处发泄,在这种情况下,遇有异性吸引,随时可能引起他(她)的注意。产生恋情及性行为。
  ④以权、以钱、以色交易。
  是指一方拥有实权地位或一定的经济能力,施展技能,形成婚外恋。另一方在政治、工作、生活或经济上有求于他(她),主动以色相诱,把肉体当做交易的商品,达到自己的目的。或一方凭借手中的实权或经济手段,以利相诱,以达到其占有另一方肉体的目的。双方目的不同,性行为双方都同意,大多不公开。
  ⑤一些人要报复对方。
  发现对方有外遇,精神空虚、性饥渴、报复心理等原因,主动寻求婚外恋。
  遇到婚外恋时,如果夫妻双方处理得当,婚外恋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夫妻仍能维持良好的婚姻关系。
  ①要提早预防。
  客观地说,有些婚外恋的发生往往并不是一个人的错误,而是三个人的责任,夫妻共同努力,及早去预防婚外恋,努力增强对自己爱人的爱,给对方以更多的关心、照顾以及更多的相互的及时的沟通,以去其不足,从而不给“第三者”介入之机。
  ②遇事切勿冲动。
  每个人都存在性的排外性,一些人发现自己的配偶另有新欢,油然而生受骗、受辱心理,从而气愤,愤怒,大吵大闹,或以离婚相要挟或主动公诸于世的冲动做法,只能使对方产生逆反心理,破罐子破摔,造成婚姻关系的完全破裂。
  正确的办法是切勿冲动,不公开不吵闹。先要冷静地分析情况,然后再采取内部解决。不要轻信传言,如果自己确信配偶确有婚外恋,且涉足很深,则要给予一定的惩罚。但仍要冷静、克制,并留有回旋的余地,尽可能地把事情控制在夫妻之间解决,减少外界不良影响。在配偶准备放弃情人后,要给他(她)一段时间去了却与情人的感情。
  事情平息后,选择适当时机双方坦率地交换意见,增进夫妻之间的感情,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甚至还可以参照配偶的情人取彼之长去己之短,增强自己在配偶心中的魅力。
  ③严格要求自己。
  特别是女性,言行举止切忌轻浮,轻浮可引起他人性幻想。
  要表现出自信和稳重,别人在你面前感到一身正气,就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
  ④拒绝别有用心的关心和照顾。
  对熟人、上司的过分或过多的关心、照顾,要躲避,一定要表现出不感兴趣。有物或钱引诱,一定要退回,甚至表现出讨厌的态度,这样会使对方觉察到,自讨没趣而收敛。也可以把自己的恋人或配偶介绍其认识,使其死心,不再想入非非;还可以耐心说服,劝其自重自爱,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斩断此情。
  对那些一意孤行、胡搅蛮缠和威逼利诱的熟人或上司,不要留情面,不可委曲求全。
  ⑤想办法摆脱其纠缠。
  对那些在公共场所的陌生人的性骚忧行为,要大胆反抗,不可给别人可趁之机。
  目前,婚外恋情况比较多,下面有一个例子:
  某女,32岁,是护士,孩子3岁。她说:
  “目前我心理压力极大,因为我丈夫和一个女孩子好上了,经常不回家,这种状况已持续了半年。
  “我丈夫40岁,我们小时是邻居,后来他去插队,在外地结了婚,我去外地上学,也交过男朋友,可是没成。我们都回到县城后,他已离婚,我们工作单位近,接触多,并且相爱,结婚。因我们年龄差距较大,对我和他结婚,我父母特别反对,为此我还和父母闹翻了。
  “我丈夫不光有生活的勇气,而且也有工作能力,他先后在建筑行业、大饭店、合资公司担任领导,现在又独自开了一个公司,他现在很有钱。和他好的那个女孩就是他在合资公司时认识的。我也见过,她更年轻,比我貌美。
  “这件事我已向他挑明了,我想和他好好谈谈,但他不同意,他觉得我不爱他。我希望他能回心转意,可又觉得不太可能,他现在,有钱、有权,这件事对他根本没压力。现在我对丈夫仍有感情,可我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他还反口说我在外边爱着别人。这事我也没敢对父母讲,我怕他们承受不了。”
  一些男士,人到中年,事业有成,钱也多了,权也大了,又受外面“精彩”世界的诱huo,就嫌弃自己的妻子,厌烦单调、枯燥的家庭生活,想追时髦,寻求刺激,在年轻女性面前施展自己的魅力,重新品尝赋有时代特色的新生活。
  品尝另一种爱的滋味,于是就出现了上述那种情况。当他喜新厌旧时,嫌妻子对他没感情,反说妻子婚外情,这只不过是一个借口,一个托词,谁都能看出这是他给自己打的一个掩护。这一点,大概他心里也很清楚。
  像这种寻找婚外情的男士,有的在情人那里尝过了“浪漫”与刺激之后,回味一下,仍觉得温馨、稳定之处是家,可亲、可爱、可靠、可信的人是妻子。这时,他会回心转意,重新迈进家门、回到妻子的身边。
  本例子中的男士,既没有提出离婚,又不愿马上与妻子谈他的婚外情,而且作为妻子的这位女士,对自己的丈夫仍怀有感情,那么不妨再等一段时间,看事情是否会朝好的方面转化,或者他会回心转意,与你重归于好,或者他会冷静思考后,好好与你谈一谈。在等待的这段时间内,作为妻子,不要太消极,太被动。可以把思绪理一理,把想对丈夫说的话准备一下,也可写成文字,交给丈夫,让他去看,或托长辈、亲戚、好友正面劝告他。
  既然丈夫的婚外情人这位女士也认识,那还可以理智地与那位小姐好好谈谈,对她讲讲你丈夫的经历,你们的交往、相爱、结婚的过程及婚后的家庭生活。还可以告诉她,你丈夫没有提过离婚问题,让她面对这一切,认真思考,慎重从事。
  因为对丈夫的何去何从并没有太多把握,所以这位女士还要做好多方面的准备,如果丈夫回心转意,应共同回顾一下以往的生活看看什么地方出了差错,而导致了目前这种状况。
  作为妻子,也应认真检查一下自己有无忽略之处,致使自己在丈夫面前失去了吸引力。如果事情进一步恶化,丈夫与你长期分居或提出离婚,也要有精神准备。丈夫如“执迷不悟”,感情已无可挽回,守着死亡的婚姻就毫无意义,不如趁早离婚。
  在这之前,女方应考虑好离婚方式、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
  夫妻感情不和,丈夫在外与别的女人同居,毕竟是家庭生活中一桩不小的事。这种事情,终究是瞒不过去的,先向父母吹吹风,稍作透露,使他们有些心理准备,然后再由浅入深地向他们解释、说明。这样,一旦离婚必不可免时,父母不会因太突然而承受不了。
  本例的结局很简单,丈夫提出离婚,自知有错,表示对不起妻子,因他懂法律,主动给女方一处居室,现金50万元,孩子的学费由他一人全部负责,每月另付生活费200元。双方同意离婚,房子及现金50万元,当场兑现。经公证处公证,婚姻结束。

作者: 学佛无涯    时间: 2008-12-1 12:49

婚外恋是邪淫的开端,学佛人禁止搞婚外恋。否则就是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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