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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沙门释成观撰注

3.慢习

【三者,慢习交陵,发于相恃,驰流不息,如是故有腾逸奔波,积波为水。如人口舌自相绵味,因而水发。二习相鼓,故有血河、灰河、热沙、毒海、融铜、灌吞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我慢名饮痴水;菩萨见慢,如避巨溺。】

【注释】

“慢习交陵”:“陵”,陵越。此谓,前世多慢之种习发为现行,而种子与现行交相陵越,恶性循环,故令人越来越骄慢。

“发于相恃”:“发”,产生。“相”,相互。“恃”,倚恃。谓倚恃豪姓、财势等,而轻慢于人。

“如是故有腾逸奔波”:以高慢故有腾跃、纵逸、奔驰之波状。

“积波为水”:此为自心中预现地狱之现,亦即地狱初萌相。

“如人口舌自相绵味”:“绵”,连,长而不绝貌;犹言不断地。“味”,品味。此谓,如人以自己的口舌,不断地自己品味。

“因而水发”:“水”,口水。谓若自己口舌不断地品舐,自然会产生口水。

“二习相鼓”:“二习”,种现二习。“鼓”,鼓荡。

“故有血河”:“血河”,血河地狱。以下灰河、热砂、毒海等皆地狱名。

【义贯】

“三者”,若前世多“慢”之种“习”,发为现行,而种现“交”相“陵”越,“发于”互“相”倚“恃”,如诸豪姓贵族、阀阅之家,以财势而慢于人,念念驱“驰”其心欲往上“流不息;如是故有腾” 跃纵“逸奔”驰之“波”动于自心中现,且“积波为水” 之相(此乃地狱初萌之相)。“如人”无故以“口舌自相”连“绵”不断地品“味,因而”令口“水发”出。同样的,众生种现“二习”交“相鼓”荡,“故”于命终之时感“有血河”地狱、“灰河”地狱、“热沙”地狱、“毒海”地狱中之“融”及“灌吞”热铜汁等“诸”地狱“事”之业果成就。“是故十方一切如来” 皆“色目”(称呼、看待)“我慢名”为“饮痴水;”而“菩萨见”自“慢”心,“如避巨”海汩“溺”之洪涛。

4.嗔习

【四者,嗔习交冲,发于相忤,忤结不息,心热发火,铸气为金。如是故有:刀山、铁橛、剑树、剑轮、斧钺、枪、锯。如人衔冤,杀气飞动。二习相击,故有宫割、斩斫、剉、剌、槌、击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嗔恚名利刀剑;菩萨见嗔,如避诛戮。】

【注释】

“嗔习交冲”:嗔习之种子与现行交相增进冲突。

“发于相忤”:“发”,产生。“忤”,忤逆侵犯。

“忤结”:忤逆之结恨。

“铸气为金”:心火熔铸肺气而成金属之性。

“铁橛”:“橛”,棍或柱。

“钺”:大斧。

“如人衔冤”:“衔”,含。“冤”,冤仇。

“宫割”:去势,即阉割。

“斩斫”:即斩首。

“剌”:以矛或戟刺其身。

“槌”:以棒槌笞其背。

“诛戮”:诛杀屠戮。

【义贯】

“四者,”宿世多“嗔”之种“习”发起现行,种子与现行“交”相增进“冲”突,遂“发于相忤”逆与侵犯。“忤”逆“结”恨“不息,”即“心热发火”,心火乃烧“铸”肺“气”而成“为金”属之性。“如是故”于自心中现“有刀山、铁橛、剑树、剑轮、斧钺”、长“枪锯”子等凶器(此为于自心中预现杀相。)“如人”心中“衔”含“冤”仇,其面目上便有“杀气飞动”。以种子与现行“二习相”衔“击,故”于命终时便“有宫”刑阉“割”其势、“斩斫”其首、“剉”折其身、穿“剌”其体、“槌”笞其背、杖“击”其臀等“诸”地狱“事”之业果成就。“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称呼)“嗔恚名利刀剑;”而“菩萨见”自心“嗔”恚,“如避诛”杀屠“戮”。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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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诈习

【五者,诈习交诱,发于相调,引起不住,如是故有绳木绞校;如水浸田,草木生长。二习相延,故有杻、械、枷、锁、鞭、杖、檛、棒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奸伪同名谗贼;菩萨见诈,如畏豺狼。】

【注释】

“诈习交诱”:“诈”,谄诈。“诱”,哄诱、引诱。谓种子与现行之诈习交相增进诱引。

“发于相调”:“调”,调弄。

“引起不住”:“引起”,引心令起。“不住”,不能止住。谓机诈愈奇,愈能引人入圈套,而不知不觉,不能自己。

“绳木绞校”:“绞”,绞结。“校”,交叉、互合。

“如水浸田,草木生长”:如将水灌浸于田中,于不知不觉中,草木便发荣滋长。

“二习相延”:“延”,延引。

“杻”:系手之刑具,即手铐。

“械”:缚脚之具,即脚镣。

“枷”:困首之开刑具。

“枷锁”:缚颈之刑具。

“檛”:菙 (chuí)打。

“谗贼”:以谗言骗诱人之贼。

“豺狼”:“豺”,形如狼而较瘦,长约四尺许,性残猛。豺之四肢前长后短,狼则前后肢略等。

【义贯】

“五者,”宿世谄“诈”之种“习”发起现行,种子与现行“交”相增进“诱”引,乃“发于”互“相调”弄,“引”他人之心令“起,不”能止“住”,令人不知不觉入其圈套。“如是故有绳木绞”结“校”合之狱相初萌。“如”将“水”灌“浸”于“田”中,不知不觉中,“草木生长”于田。种子与现行“二习相延” 引,其人命终之时“故有”系手之“杻”(手铐)、缚脚之“械”、(脚镣)、困项之“枷、”缚颈之“锁”,更受“鞭”策、受“杖”笞、受“檛”菙、受“棒”击等“诸”地狱“事”之业果成就。“是故十方一切如来” 皆“色目”(称呼)一切“奸伪”之事,“同名”为“谗”言骗诱之“贼”;而“菩萨见”自谄“诈”之心,“如畏豺狼”而回避之。

6.诳习

【六者,诳习交欺,发于相罔,诬罔不止,飞心造奸。如是故有尘土、屎、尿、秽污不净。如尘随风,各无所见。二习相加,故有没溺、腾掷,飞坠漂沦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欺诳同名劫杀。菩萨见诳,如践蛇虺!】

【注释】

“诳习交欺”:“欺”,欺诳。诳习之种子与现行交相增进欺诳。

“发于相罔”:“罔”,欺罔。

“飞心造奸”:“飞心”,飞动其心。“造奸”,造设奸谋。

“如尘随风,各无所见”:调其所施之奸计蒙骗人之深,犹如于风中扬尘,可以乱人之视觉,令人虽面对面,亦各无所见。

“没溺”:指沸屎地狱中受苦之事。

“腾掷”:指黑砂地狱中受苦之事。

“劫杀”:劫财杀命。

“蛇虺”:“虺”,小蛇,或其首特异之小蛇。

【义贯】

“六者,”宿世多“诳”之种“习”发起现行,种子与现行“交”相增进“欺”诳,更“发于”互“相”欺“罔,诬罔不止,飞” 动其“心,造”设“奸”谋。“如是”于其心中“故有尘土、屎、尿,秽污不净”等地狱之相初萌。其所施奸计之惑人者犹“如”扬“尘随风”四散,障乱视觉,令人虽对面而“各无所见”,任其诳惑。种子与现行“二习相加”,诳业倍增,其人于命终时“故有没溺” 于沸屎地狱、“腾掷”于黑砂地狱、“飞坠漂沦诸” 地狱“事”之业果成就。“是故十方一切如来” 皆“色目”(称呼)“欺诳同名”为“劫”财“杀”命,极为可畏;而“菩萨见”此“诳”心,犹“如践”踏到“蛇虺”,当受其毒噬而丧命。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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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怨习

【七者,怨习交嫌,发于衔恨。如是故有飞石投砾,柙贮车槛,瓮盛囊扑;如阴毒人,怀抱畜恶。二习相吞,故有投掷、擒捉、击射抛撮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怨家名违害鬼;菩萨见怨,如饮鸩酒。】

【注释】

“怨习交嫌”:怨恨之种习发起现行,种子与现行复交相增进嫌憎。

“发于衔恨”:“衔恨”,衔怨含恨。谓发起怨恨,衔含于心中,誓必报复。

“飞石投砾”:飞石击人,投砾伤人。

“匣贮车槛”:“匣贮”,匣函贮人。“槛”,栏栅。“车槛”,有栏栅、囚禁罪人的车;囚车。

“瓮盛囊扑”:“瓮盛”,将人装在瓮中。“囊扑”,将人装在皮囊或布囊中,再加以扑打。

“怨家”:怨恨之家。“家”者,人也。

“违害鬼”:违背正理暗中害人之恶鬼。

“鸩酒”:毒酒。“鸩”,毒鸟名,羽毛有毒,将鸩羽浸酒,名为鸩酒。

【义贯】

“七者,”宿世“怨”恨之种“习”发为现行,种现“交”相增进“嫌”,憎之心,乃“发于衔”怨含“恨”在心,誓必报复。“如是”于其心中“故有飞石” 击人、“投砾”伤人、“匣”函“贮”人、“车槛”囚人、“瓮”中“盛”人、皮“囊”装人而“扑”打之等狱相萌现。“如阴毒”之“人”,暗中“怀抱”奸谋、“畜”储“恶”计暗算害人。种子与现行“二习”交“相吞”啖他人,“故”于其命终后神识即见“有”被石砾“投掷”,受人“擒”拿捕“捉”,及被“击射、抛” 扑令死、“撮”折其身等“诸”地狱“事”之业果成就。“是故十方一切如来”皆“色目”(称呼)“怨”恨之“家名”为“违”背正理暗中“害”人之恶“鬼”;而“菩萨见”如是“怨”恨之心“如饮鸩酒”。

8.见习

【八者,见习交明,如萨迦耶、见、戒禁取,邪悟诸业,发于违拒,出生相反。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证执文籍。如行路人来往相见。二习相交,故有勘问,权诈考讯,推鞫察访,披究照明,善恶童子手执文簿,辞辩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恶见同名见坑;菩萨见诸虚妄遍执,如临毒壑。】

【注释】

“见习交明”:见习之种子与现行,交相立破,妄欲显明已之恶见。

“萨迦耶”:即是身见,此系执“身”为“我、我所”之邪见。

“见”:即是“见取”,此为犯非果计果之过,例如以“无想”为涅槃,且此邪见而取“无想”,以为究竟果证。

“戒禁取”:此即犯非因计因之过,例如计执持牛戒、狗戒、涂灰、裸形等为生天之因。为佛弟子,虽知此等邪戒,系如来所禁止者,然彼仍采取之,故称为“戒禁取”。

“邪悟诸业”:“邪悟”,此等邪见之人,虽偶有所悟,亦非正悟,名为邪悟。其所行诸业,皆为寻求邪悟,故称“邪悟诸业”。

“发于违拒”:“违拒”,指违背拒斥正理。以其心邪,故与正理不相应,因此发起违拒正理之行。

“出生相反”:“相反”,自相违反。谓其心不但违反正进,而且其诸见也自相违反,自相矛盾。以既违正理,必然无法自圆其说,而漏洞百出,且矛盾擀格。

“王使主吏”:“王使”,琰魔法王之使者。“主吏”,主掌簿书之冥吏。

“证执文籍”:“证”,考证讯求。“执”,执着,计执,指其所计执之邪见。“文藉”,文书记载,以为确证也。谓当面考证讯求其所计执邪见之文籍,令之抵赖不得。此为于自心之中狱相初萌。

“如行路人,来往相见”:犹如在同一条路上有正面相对而行近之人,此二人必然会相见,这是无法避免的。比喻冥官执文以验证一样,罪人所造之邪业必定昭然若揭。

“勘问”:勘校审问。

“权诈考讯”:“权诈”,权衡诈伪。“考讯”,逼考讯问。

“推鞫察访”:“推”,推求。“鞠”,审讯,同“鞫”。

“披究照明”:“披究”,披览追究。“照明”,烛照证明。谓披览追究其生前恶见之记录,以烛照证明其神识之罪习。

“辞辩诸事”:“辞辩”,以言辞辩别。谓许罪人以言辞辩别其邪见业,至其无理可申,地狱重罪乃甘心领受。

“虚妄遍执”:“虚妄”,不符正理。“偏执”,偏颇计执,即是自非他之咎。

“毒壑”:毒蛇之沟壑,喻人若堕于邪见之中,必定丧法身、亡慧命。

【义贯】:

“八者,”宿世恶“见”之种“习”发起现行,种子与现行“交”相立破,欲显“明”已见。譬“如萨迦耶”(身见)、“见”取、及“戒禁取”等寻求“邪悟诸”恶“业”,以异执而“发于违”背“拒”斥正理,且“出生”自“相”违“反”之谬见(常自语相违)。“如是故有”琰魔“王”之“使”者、“主”掌簿书之冥“吏”,考“证”其所计“执”邪见之“文籍”于自心中现(此为狱相初萌)。“如行”于同“路”之“人”,一“来”一“往”对面必然“相见”,无可避免。

(邪见之人,罪证昭然,如是亦无可抵赖。)种子与现行“二习相交”,由此命终,“故”神识见“有勘”校审“问、权”衡“诈”伪、逼“考讯”问,“推”求“鞠”审、“察访、披”览追“究”文籍,以烛“照明”证生前所行之邪见恶业。此时即有“善恶童子,手执文簿” 许之以言“辞辩”别“诸事”,至于词穷理尽、无理可申,乃甘心领受地狱重罪。“是故十方一切如来” 皆“色目”(称呼)一切“恶见同名” 为恶“见坑;”而“菩萨见诸”悖理“虚妄遍”颇之计“执,如临毒” 蛇之沟“壑”,若人误堕其中,必丧法身、亡慧命。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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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枉习

【九者,枉习交加,发于诬谤。如是故有合山合石、碾硙耕磨。如谗贼人,逼枉良善。二习相排,故有押、捺、捶、按,蹙漉衡度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怨谤同名谗虎;菩萨见枉,如遭霹雳。】

【注释】

“枉习交加”:“枉习”,冤枉他人之习气种子。“交加”,交相加逼。

“诬谤”:诬告毁谤之行。

“合山合石”:“合山”,为地狱中刑罚之一种,谓有两大石山相对而立,趋罪人入于其中之后,两山自然相合,罪人即受压挤,以至骨碎肉糜,此时两山即还回原处。“合石”,谓令罪人卧于大石之上,再以另一大石从上合之,如榨葡萄汁相似。

“碾硙耕磨”:“碾”,研磨。“硙”,石磨,为合两石以磨物,两石各有齿,使藉他力旋转,以磨去谷物壳。“耕”,以犁耕之。“磨”,以石磨压磨其身。

“如谗贼人”:“谗”,谗枉。“贼”,贼害。如上谗言冤枉贼害他人之人。

“二习相排”:种现二习互相排挤。

“捺”:以手按也。

“蹙漉衡度”:“蹙”,迫,逼迫、蹙压。“漉”,引水使涸,挤干,吸干。谓蹙压罪人而挤干其血。“衡度”,谓丈量其身,而寸寸拉长之。

“谗虎”:谗言害人发虎噬人。

【义贯】

“九者,”宿世冤“枉”他人之种“习”发起现行,种子与现行“交”相“加”逼,乃“发于诬谤” 之行。“如是”于其心中“故有合山、合石、碾硙”、犁“耕”石“磨”等之狱相萌现。“如”以“谗”言“贼”害他人之“人,逼”压“枉”害“良善”之人。种子与现行“二习”交“相排”挤,由此命终,“故”其神识即感“有押、捺、捶、按、蹙” 压其身“漉”干其血,拉长“衡度”其身等“诸”地狱“事”之业果成就。“是故十方一切如来” 皆“色目”(称呼)“怨谤,同名” 为“谗虎”;而“菩萨见枉”屈之心,“如遭霹雳”。

10.讼习

【十者,讼习交諠,发于藏覆,如是故有鉴见照烛。如于日中不能藏影。二习相陈,故有恶友,业镜火珠,披露宿业,对验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覆藏同名阴贼;菩萨观覆,如戴高山履于巨海。】

【注释】

“讼习交諠”:“讼”,诤讼。“諠”同“喧”,吵闹,喧哗。谓诤讼之习其种子与现行交相喧哗。

“藏覆”:指藏覆自己阴私之不善。

“鉴见照烛”:“鉴”,名词,镜也;或为动词,以镜照明。此谓以镜照鉴其宿业,烛照其心之幽曲,使其隐藏无地。

“故有恶友”:“恶友”,指共同造恶之友。此谓于命终后,神识见昔日共同造恶之友,现身作证。

“业镜火珠”:“业镜”,能鉴照宿业之镜。“火珠”,能照现人心曲直之珠。

【义贯】

“十者”,宿世诤“讼”之种“习”发起现行,种子与现行“交”相“諠”哗,复“发于”隐“藏”已罪、“覆”盖阴私,“如是故有”以镜“鉴见”其宿业,以珠“照烛”其心曲,使不得隐藏。“如于日中”时,“不能藏影”。讼覆之种“二习相陈”,现由“故”是令其人于命终时,神识见“有”昔日一同造“恶”业之“友”人,现身指证恶行,能鉴宿业之“业镜”以及能照显心曲之“火珠”,皆明显“披露”其“宿业”,如实“对验”其所造之“诸”恶“事”,分毫不得阴藏。“是故十方一切如来”,皆“色目”(称呼)“覆藏,同名” 之为“阴贼”;而“菩萨观覆”藏之过,“如”头上顶“戴”者“高山”而“履于巨海”,寸步难行,愈陷愈深,终不能出。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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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狱之六交报

【云何六报?阿难,一切众生,六识造业,所招恶报从六根出。】

【注释】本节从略。

【义贯】

“云何六报?阿难,一切” 极恶“众生”,以“六识”去“造”恶“业”,其“所招”之地狱“恶报”,皆“从六根”发“出”。

1.见业之报

【云何恶报从六根出?一者见报,招引恶果:此见业交,则临终时,先见猛火满十方界,亡者神识飞坠乘烟,入无间狱。】

【注释】

“见报”:眼识所造贪见的恶业之报,称为见报。

“招引恶果”:指眼根为招引正恶之果报,余根为从报。

“此见业交”:“交”,交叉,交相而作。谓此见业若尚与余业交相而作,则地狱之因成矣。

“飞坠乘烟入无间狱”:“飞坠”,飞坠于烟火中。谓此人将乘此烟火而直入无间狱,而不须经中阴身。

【义贯】

“云何恶报从六根出?一者” 眼识所造贪“见”的恶业之“报”,以眼根为“招引”正“恶”之“果”报,余根为从报。“此见业”若与余业“交”相而作者,则地狱之交报矣。如是“则临终时,先见猛火” 遍“满十方”世“界”,而“亡者”之“神识”即“飞坠”烟火之中,且“乘”此“烟”火,不须经中阴身,直“入无间狱”。

【发明二相:一者明见,则能遍见种种恶物,生无量畏;二者暗见,寂然不见,生无量恐。

如是见火,烧听,能为镬汤、洋铜;烧息,能为黑烟、紫焰;烧味,能为焦丸、铁糜;烧触,能为热灰、炉炭;烧心,能生星火、迸洒、煽鼓空界。】

【注释】

“见火、烧听”:“见火”,见报之火。“烧听”,指所作的燃烧之听业,感得之交报。

“镬汤”:“镬”,音获,大型之铁锅。“汤”,滚水。“镬汤”盖指地狱罪人被放入烧着滚水的大锅中烹煮。

“烊铜”:“洋”,同“烊”(音羊),熔解;谓火熔熔的铜汁。

“烧息”:“息”,气息,指香尘。此为略句,具言则“烧息”之上应有“见火”。以下之“烧味”、“烧触”、“烧心”皆然。此指见报之火与燃烧气息之交报。

“烧心”:“心“,即意。谓见业与燃烧意业之交报。

【义贯】

受见报之人既入狱中,仍依其本见业而“发明二”种报“相:一者”为“明见”,系由于在世时明目张胆造恶,“则能遍”明“见种种恶物”,如火蛇、火狗等,因而“生无量畏”惧之心;“二者”为“暗见”,由于在世时,泯昧良心造恶,全不知羞,故今感得昏天暗地,“寂然不见”而“生无量恐”怖之心。

“如是见”报之“火”及燃“烧”之“听”业所感之交报,则“能”感“为”被“镬汤”所煮及灌食“洋铜”所苦之声与色之报。见报之火及燃“烧”之气“息”(嗅业)之业所形成之交报,则“能”感“为黑烟、紫焰” 所苦之报。若见报之火与“烧味”(尝味)之业所形成之交报,则“能”感 “为”舌中所尝“焦丸”及“铁糜”之味所苦之报。若见报之火与“烧触”之业所形成之交报,则“能”感“为热灰、炉炭” 之触所苦之报。若见报之火与“烧心”之意业所形成之交报,则“能”感“生星火”燃身、“迸洒”周身、“煽鼓空界”——此等皆是六根流逸奔色之苦报。

2.开业之报

【二者闻报招引恶果:此闻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波涛没溺天地,亡者神识,降注乘流入无间狱。】

【注释】

“此闻业交”:“交”,交作。此闻业若与余业交相而作,则感得地狱之交报。

【义贯】

“二者”耳识所造贪“闻”的恶业之“报”,所“招引”之“恶果”,乃以耳根为正报,余根为从报。“此闻业”若与余业“交”相而作,则必成地狱因,如是“则临终时,先见波涛没溺天地,亡者” 之 “神识降注” 于波涛之中,并“乘”波逐“流”而直“入无间狱”。

【发明二相:一者开听,听种种闹,精神愗乱;二者闭听,寂无所闻,幽魄沉没。

如是闻波,注闻,则能为责、为诘;注见,则能为雷、为吼,为恶毒气;注息,则能为雨、为雾、洒诸毒虫,周满身体;注味,则能为脓、为血、种种杂秽;注触,则能为畜、为鬼、为粪、为尿;注意,则能为电、为雹,摧碎心魄。】

【注释】

“发明二相”:依本闻业,发明二种报相。

“开听”:开放其听觉。

“听种种闹”:“闹”,愦闹之声。

“精神愗乱”:“愗(mào),愚貌。精神愚痴混乱。

“闭听”:幽闭其听觉。

“如是闻波”:如是闻报之波。

“注闻”:若注于耳根之闻觉中。

“则能为责、为诘”:“诘”,诘实,诘问(逼问)实情。谓此则能感为被狱官、狱卒责罪及诘实之境。

“注见”:若注于眼根之见觉。

“注息”:若注于鼻息之嗅觉。

“注意”:若注于意根之思觉。

【义贯】

此人既入狱中,仍依本所造闻业而“发明二”种报“相:一者开” 放其“听”觉,由于在世时依动尘而造恶,故今感得“听种种”愦“闹”之声,而令其“精神”愚“愗”混“乱;二者”幽“闭”其“听”觉,由于其在世时依静尘而造恶业,故今感得“寂无所闻”,其被“幽”闭之魂“魄”如“沉没”于无声的大海之下一般。

“如是闻”报之“波”涛,若注于六根,则六根各各感其交报:若“注”于耳根之“闻”觉中,“则能”感“为责”罪、“为诘”实之境。若“注”于眼根之“见”觉,“则能”感“为雷、为吼、为恶毒” 之“气”。若“注”于鼻“息”之嗅觉,“则能”感“为雨、为雾、洒诸毒虫,周满身体”。若“注”于舌根之“味”觉,“则能”感“为脓、为血、种种杂秽” 之境。若“注”于“触”觉,“则能”感“为畜、为鬼” 等可畏之状,或“为粪、为尿” 等可厌之景。若“注”于“意”根之思觉,“则能”感“为电、为雹、摧碎心魄” ——此等皆为六根流逸奔声之苦报。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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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嗅业之报

【三者嗅报,招引恶果:此嗅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毒气充塞远近,亡者神识从地踊出,入无间狱。】

【注释】

“亡者神识从地踊出”:谓先入于地以避毒气,然而地中却也充满毒气,故复从地中涌出。

【义贯】

“三者”鼻识所造贪“嗅”恶业之“报”,所“招引”之“恶果:”若“此嗅业”与余业“交”相而作者,“则临终时,先见毒气充塞” 上下“远近”,致令“亡者神识” 入于地中以避毒气,然地中亦充满毒气,故复“从地踊出”,然后直“入无间狱”。

【发明二相:一者通闻,被诸恶气熏极心扰;二者塞闻,气掩不通,闷绝于地。

如是嗅气,冲息,则能为质、为履;冲见,则能为火、为炬;冲听,则能为没、为溺、为洋、为沸;冲味,则能为馁、为爽;冲触,则能为绽、为烂、为大肉山、有百千眼,无量咂食;冲思,则能为灰、为瘴,为飞砂沥,击碎身体。】

【注释】

“如是嗅气,冲息”:如是嗅报之气,若冲于鼻根之息觉。

“为质、为履”:“质”,质证其罪。“履”,履践其形。

“为洋、为沸”:“洋”,海洋。“沸”,指沸屎之海。

“为馁、为爽”:“馁”,鱼烂曰馁。“爽”,羹败曰爽。

“为绽、为烂”:“绽”,裂开,指身体。“烂”,指身烂。

“为大肉山”:此谓感全身成为一大肉山,为无量虫所咂食;此为因中贪求欲乐而造罪,所感之报。

“有百千眼”:“眼”,孔、洞,指烂洞。

“咂食”:“咂”,入口,或品尝。

【义贯】

此人既入狱中,仍依本所造嗅业而“发明二”种报“相:一者”为“通闻”,由于其在世时依通尘而造恶业,故感得“被诸恶气熏极” 难忍,“心”神“扰”乱;“二者塞闻”,由于其在世时依塞尘而造恶业,故今感得“气掩不通”而 “闷绝于地”。

“如是嗅”报之“气”,若“冲”于鼻根之“息”觉,“则能”感“为质”证其罪、“为履”践其形。若“冲”于眼根之“见”觉,“则能”感“为火、为炬”;若“冲”于耳根之“听”觉,“则能”感“为”沈“没、为”汩“溺、为”巨波之汪“洋、为沸” 腾之屎海。若“冲”于舌根之“味”觉,“则能”感“为”鱼类烂“馁”之味、“为”羹败之“爽”味。若“冲”于身根之“触”觉,“则能”感“为”身“绽”裂,“为”体“烂”坏、全身成“为”一“大肉山、有百千眼”,为“无量”蛆虫之所“咂食”。若“冲”于意根之“思”觉,“则能”感“为”扬“灰、为”泼“瘴、为飞砂” 掷“沥,击碎身体”——此等皆为六根流逸奔香之苦报。

4.味美之报

【四者味报,招引恶果:此味业交,则临终时,先见铁网,猛焰炽烈,周覆世界,亡者神识下透挂网,倒悬其头,入无间狱。】

【注释】

“亡者神识下透挂网”:亡者之神义往下坠,下透猛焰,却停住而挂于网上。

【义贯】

“四者”,舌根所造为求贪“味”促成杀业之“报”所“招引”之“恶果:此味业” 若与余业“交”相而作,“则临终时”,其神识“先”感“见铁网,猛焰炽烈,周覆世界” (此为网捕之报相现前),“亡者神识” 往下坠,“下透”猛焰、却“挂”于铁“网”上,“倒悬其头”(犹如受网捕之兽),即以此相而直“入无间狱”。

【发明二相:一者吸气,结成寒冰,冻裂肉身;二者吐气,飞为猛火,焦烂骨髓。

如是尝味,历尝,则能为承、为忍;历见,则能为然金石;历听,则能为利兵刃;历息,则能为大铁笼,弥覆国土;历触,则能为弓、为箭、为弩、为射;历思,则能为飞热铁,从空雨下。】

【注释】

“如是尝味,历尝”:“历”,经历,经过。“尝”,舌根之尝觉。

“为承、为忍”:“承”,承当。“忍”,忍受。

“历见”:若经过眼根之见觉。

“为然金石”:“然”,燃也。谓则为能招感燃金烁石。

“历思,则能为飞热铁”:若经历意根之思,则感得飞行之热铁。

【义贯】

罪人既入狱中,仍依本所造业而“发明二”种报“相:一者吸气,”从外而入,“结成寒冰,冻裂身肉;二者吐气”,从内而出,“飞为猛火”,反烧自身,“焦烂骨髓”,此为其在世时贪食众生肉所感之苦报。

“如是尝”报所感之“味”报苦,若“历”经于舌根之“尝”觉,“则能”感“为承”当、“为忍”之受。若“历”于眼根之“见”觉,“则能”感“为然金”烁“石”之色。若“历”于耳根之“听”觉,“则能”感“为”锐“利兵刃”之声。若“历”于鼻根之“息,则能” 感“为大铁笼,弥覆国土”。若“历”于身根之“触”觉,“则能”感“为弓、为箭、为弩、为射” 之苦触。若“历”于意根之“思,则能” 感“为飞”行之“热铁,从空” 如“雨”而“下”之境——此等皆是六根流逸奔味之苦报。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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