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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咒道十基础及其甚深口诀乘教授答问——莲师口授

密咒道十基础及其甚深口诀乘教授答问——莲师口授



  敬礼上师
  大师莲华生于莲花中生,不受凡胎所染。彼经各种难行,究竟达生命自在之持明位,超生死之流。
  大师曾示八万四千法门,了知六道众生、八类天、魔等之语言。其梵音能利乐一切有情。
  其意拥有遍知之证量,其已了达超乎生灭之自性,而对本性不会割裂视之。
  以此生起应具功德故,其为一切显著事物之源。且大师善巧于调伏众生之方便。
  其大行乃应诸善逝心,而拥有八类天,魔之心命。
  莲师于邬金国地界海中小岛上生。并修于八尸林,于印度修苦行已,以大悲故入藏。此为应藏王之愿,并令印藏诸国和平故。
  此大悲上师纳余:嘉珍国公主磋嘉妈为明妃,其时余年十三。余只一介女子,具信、大悲、利他、坚定与敏捷而已。
  于大师住藏百一十年中(英译者按:他文中谓五十五年),余承事之,令其欢喜。其时,余纪录书写大师所有教授,并藏于岩库中(英译者按:以下各节之数,无须过执之)。
  
甲一 修行十基础
  大师云:修法者,必先圆满十基础。
  磋嘉妈白云:何谓修行十基础?
  大师云:
      汝应于见决定,了悟一切教授,如金翅鸟翱翔于空。
  汝应于行坚定,不为威吓所动,如象渡河。
  汝应以正定修,除无明黑暗,如暗室中燃灯。
  汝应藉教授圆满目标,于汝自性中解脱诸相,如获如意之宝珠。
  汝应以灌顶进诸次第,离堕轮回之惧,如王子升于宝座。
  汝应以三昧耶守护根基,不令行为空过,如肥沃之地。
  汝应以学习自作解脱,于法之各方面娴熟,如良马得脱羁绳。
  汝应比较一切法源,了解佛法一切学理,如蜂觅巢。
  汝应收集为一点,了知无数教法实为一味,如商人加其盈利。
  汝应达知见显著处,清楚了悟一切教法,如达须弥山峰。
  藏土之人若欲不以上诸基础而得学养,实不能得入要义,而仅能为宗见之徒,此为不以以上十基础而作娴熟之过患也。
  
甲二 十过患
  莲师云:若不能具足上列之十基础,汝则有修法不成就之十种过患。
  磋嘉妈白云:此等过患何谓也?
  大师云:
      若不能以见决定,则有肯定之过患。
  若不以品行得坚定,则有见与行为不配合之过患。
  若不知以正定而修,不能入于法性。
  若不以口授圆满目标,不懂修行之法。
  若不以灌顶渐次,非为修法之器。
  若不以三昧耶守护根基,所种者只为地狱种子。
  若不以学习得解脱,则不能尝法味。
  若不能比较诸法源,则不能打破宗派之界限。
  若不能收集于一点,则无能了悟诸法根源。
  若不能达知见之显著处,则无以通达法之本性。
  未以法修练之所谓尊师,不知法超乎宗见。其人以偏见互相攻击。以各乘皆自成立故,勿涉诸争辩,任运放下。
  
甲三 十要
  莲师示云:修法时应具十要。
  磋嘉妈白言:何谓十要?
  大师云:
      汝应具不动之信为要点,如河。
  汝应具无仇之悲之要点,如日。
  汝应具无私之舍之要点,如泉。
  汝应具无瑕之三昧耶之要点,如水晶球。
  汝应具离边之见之要点,如虚空。
  汝应具离沉掉之定之要点,如黎明。
  汝应具离取舍之行为之要点,如猪狗。
  汝应具离拼除之果之要点,如到纯金之岛。
  汝应渴求法如饥人求食或渴人求水。
  总之,令人逃避以法为至要,只以世财为目的。汝于死时实无能将财富带走者,故无令堕于恶趣为至要。
  
甲四 十表面
  莲师云:甚多人将修法沦为表面。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言:
      以不信诵经为表面。
  无大悲而云利他为表面。
  吝啬而行布施为表面。
  若为密人不守三昧耶流于表面。
  为僧不守戒为表面。
  居士不勤修流为表面。
  只研学理不修法为表面。
  修法而不知法要流为表面。
  若不按法而行反而教人乃为表面。
  言行不一,指导他人为表面。
  总之,吾以厌于听“有学”之人,不以法降其心者,徒增纷扰;其所大谈者,只为表面之说而已。
  
甲五 十种夸大
  莲师云:修法时,有十种夸大。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言:
      佯称认识法要,实未闻法为夸大。
  若未修仪轨,而谓具力(译者按:系指具神通力)为夸大。
  无信而谓得加持为夸大。
  若未得定,而谓得达佛境乃为夸大。
  若未承事,而谓得师为夸大。
  佯称已得解脱,实未得有传承之教授为夸大。
  若无口诀,而谓证悟为夸大。
  从未修法,宣称解脱为夸大。
  若不精进,自谓修法为夸大。
  不守三昧耶,而谓得殊胜境遇者为夸大。
  总之,若欲轻心修法,不假辛劳者,无乃自夸者,终不成就。
  
甲六 除十过
  莲师云:修法时,勿堕十过为至要。
  磋嘉妈白言:何者为十过?
  大师曰:
      汝纵有修行,若不以之作为妄念之疗治,则有不善用口授之过。
  汝纵已了悟自心,若不能以知解脱,使见离二边,则有不获不共教授之过。
  汝纵有诚信心,若不获加持,则有不与已得证悟上师连系之过。
  汝纵勇猛精进,若修法无进境,则有心未完全清净之过。
  汝若于修法时感疲累,则有未悟觉性自然之过。
  汝纵作修行,然心仍散乱,则有修法未决定之过。
  若境界非由汝心直接生出,则有只于奢摩他中迷失之过。
  若觉性之力用,非由汝生,则有不知以诸相作助道之过。
  若觉难于离妄念之执,则有不知以五毒为道之过。
  若不知于苦困中自处,则有不知如何将心转离轮回之过。
  总之,若自称修法而内里充满过患,又何能达至好之境地欤?
  
甲七 十种功德
  莲师云:汝需十种功德为修行之相。
  磋嘉妈白言:何者为此功德?
  大师云:
      若能调伏散乱,为了悟觉性自然之相。
  若心性之智慧离边展现,为口诀奏效之相。
  若见上师为佛,为对上师生信之相。
  若无碍得加持,为成就之传承不断之相。
  若以觉性生力用时,能无碍改变自心,为觉性能力,锻练生功德之相。
  若日夜修法仍不觉疲,为达心气精要之功德。
  若修法与否,明觉性无异,为修定得决定之相。
  无论何念或相生起,均能悟知法相,则为能以诸相为助道之相。
  若诸妄念不起,或起后即可平复,为即能调伏五毒之相。
  若能于苦困中胜,为了悟轮回无常之功德。
  总之,若法于心生,功德自汝而生。藏人中若无信、不勤、乏智难生任何功德也。
  
甲八 十相
  莲师云:若以法住于心,当有十相。
  磋嘉妈白言:何者为十?
  大师言:
      若执著渐减为驱执实相魔之相。
  若染著少生,为远离驰求之相。
  若情绪渐减,为五毒于内寂息之相。
  若自私渐减,为驱我执魔之相。
  若已离尴尬,并无取舍,为染污概念崩溃之相。
  若已无修法者、与修法对象之概念,又不离自性,为见法性母之相。
  若见一切生起之意念,均为离执之境界,为能入见与修之道之相。
  若知轮涅无分,为圆满证悟,由内生起之相。
  总之,若于何物,乃至汝身,均不执著,乃为离诸染著之相。
  若不为苦困所伤,为知一切相,皆是虚幻之相。
  若对八风只轻微关注,为知心性之相。
  无论如何,若内相外显,即如树发嫩叶。如外相他人可见,则如树结果,可供享用。
  甚多行人,连一功德亦无,得悟者甚少,故当勤精进修持也。
  
甲九 十事
  莲师云:对修法者言,须知十事。
  磋嘉妈云:何谓也?
  大师言:
      既得人身又闻佛法,为过往生中积集也。
  有趣法之意乐,亦过具口诀之上师,则如盲者觅得如意宝珠。
  既得人身,又具信与根器,则为过往所修之善业已醒。
  若既富裕,又同时遇上乞丐,即为圆满布施之时。
  若苦海溢满时,欲注心修法,为恶业与障碍得清净也。
  若心转向法之时,突遇仇敌,为引导往安忍之道之时。
  若了解一切诸相无常,并对所得甚深法要具信,则表示已到出离世间法之时。
  若见他人死去,而触及对死之惧,即极大信心生起之时。
  总之,若欲先圆满世间法,再修佛法,即会发觉此乃无可能者!此亦能于轮回中解脱者甚少之故也。
  
甲十 七种败坏
  莲师云:修法者有七种败坏。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言:
      若汝信不足,而具智慧,则会被自比为师之败坏。
  若有甚多听众,自又以为高位,则会被自认为善知识所败坏。
  若未将佛法置于心中,而自以为高位,则为自以为领袖所败坏。
  若未修法而传人口诀,则被成为空洞佛法专家所败坏。
  心中无有佛法,而喜无聊争辩,乃自成为盗世行者所败坏。
  若少修学,又未得教授,则纵具信心,亦为平庸所败坏。
  真正修行人按正教而行,必以智慧解脱,以信调心,以听法斩断误解,摒弃交际,将心溶入于法,以修习与自省圆满其学识,以口诀解放其心,并以见与修得最后决定,然此为甚难也。
  
甲十一 错谬之危险
  莲师云:入佛之门后,有甚多错谬之可能,慎之!
  磋嘉妈云:何谓也?
  大师言:
      有将以智性研习之老师,误为以实学与自省解脱之善友之可能。
  有将未有修法之空洞佛学专家,误为于修行中具境界之可能。
  有将骗人伪善者,误为能以佛法调心之尊者之可能。
  有将空洞雄辩者之言,误为具口诀者证量之可能。
  有将自夸者高谈佛法,误为具信者修法投入之可能。
  总之,以心融入佛法为至要,空谈佛法,自称行人,又自与佛法疏离者,不能于修法中得成就。
  
甲十二 四法
  莲师云:汝当确知所修之法为真法,当确知汝法以之为真实道,汝应确令此道清除迷乱,汝应确使迷乱化成智悲。
  磋嘉妈言:何谓也?
  大师示云:
      若汝能将诸教法摄为一乘,得离取舍之知见,则汝之修法已成真实之法。
  若毗钵舍那生起乐、明、无念之境界,则知其为法身。
  总之,不少住于木然的奢摩他境地者,其或转生于诸禅天,又纵不转轮,亦无能利乐有情者。
  
甲十三 戒
  莲师云:皈依与受戎为修法之根本。
  磋嘉妈白言:何时当受皈依戒,又何时当受其他按自生起之戒?
  大师云:
      若惧下道时,应生起皈依戒,敬信三宝。
  深信因果时,受居士戒。
  欲出轮回时,受沙弥戒。
  远离诸恶趣时,应受具足戒。
  生起大悲,见己与人平等,受愿菩提戒。
  若以他人比一己更高,受行菩提戒。
  若于任何修法,具皈依与发心,并以生圆次第共,得方便智悲双运,汝之法已成真实法。
  若见、修、行、果与道合,则汝之法已清除迷乱。
  于见修中决定,并于修持精进,迷乱已开始转为智慧。
  总之,任修何法,不能合生圆次第、见与行持、方便与智慧者,则如欲以独足而行。
  
甲十四 离弹天
  莲师言:修法者,应远离下道。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勿著乐、明、无念之奢摩他境界。若著之,则无法脱离声闻独觉之地也。
  藏人每以皈依为低法,僧众无有纪律,自言修大乘者无菩提心,密乘行者不守三昧耶,瑜伽行者无正定。
  故此藏人难有悉地。
  
甲十五 身语意之三昧耶
  莲师言:修法者,必须守三昧耶,然此甚难。
  磋嘉妈白言:如何守三昧耶?
  大师云:
      见上师为佛化作人身者,得觉身三昧耶。
  见其语之教授为如意宝珠,得觉语三昧耶。
  见其口诀为甘露,得觉意三昧耶。
  若对本尊已离取舍,得身三昧耶。
  若于密咒决定,得语三昧耶。
  若悟心性之自然境界,得意三昧耶。
  总之,若心清净,则戒清净也。
  
甲十六 十五逆境
  莲师言:修法者,有十五逆境必须离者。
  磋嘉妈白言:何者为十五?
  大师言:
      绮语、嘲弄、轻心能障正定,故须离弃。
  眷属、朋友、弟子令修法分心,故应离弃。
  物质、生意与享乐使修法散乱,亦应离弃。
  得、誉、称,为修法之绊,应离之。
  眠、情、怠为修法之主敌,应离之。
  总之,修法者最危险者为中断。
  
甲十七 十五顺境
  莲师言:修法时应具十五顺境。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闻、思、修为修法之基本架构。
  勤、诚、信为修法之三柱。
  见、戒、善为修法之三功德。
  不染、离著、离执为修法之三种和合要素。
  总之,现无一行者共如上任何之三,故难以与佛法之主旨配合也。
  
甲十八 廿一种徒劳
  莲师言:修法者,有廿一种徒劳。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言:
      若不摒弃伤害有情,发菩提心为徒劳也。
  若不守三昧耶,受灌顶乃徒劳也。
  若对己之心无裨益,博闻教法徒劳也。
  若行功德时,混杂以恶行乃徒劳也。
  若行不善,依止上师乃徒劳也。
  若为导师,不作修法,并行恶业,为徒劳也。
  若为八风所动,乃徒劳也。
  若随一导师,而凶恶以对如母有情者,为徒劳也。
  若常作不善,自称畏地狱,为徒劳。
  若不以菩提心,又无虔信,布施为徒劳。
  若不决定坚守,受戒徒劳。
  若不调治嗔心,修安忍徒劳。
  若常沉掉,修禅定徒劳。
  若不慕觉道,修精进徒劳。
  若嫉妒及五毒增,修般若徒劳。
  若修大乘教法,而无大悲徒劳。
  若不知自性,修定徒劳。
  若不实行,受口诀徒劳。
  若作利乐有情事,而非由菩提心起乃徒劳。
  总之,纵此等皆为徒劳,而作此诸法皆无益,然无知者,不会听从。
  
甲十九 四种不还
  莲师言:修法者,当具四种不还。
  磋嘉妈白言:何者为四?
  大师云:
      常念死,不堕于此生之世法。
  积十善功德,不堕三恶道。
  具大悲不堕恶趣。
  观空性不堕轮回。
  总之,修法者应远离此世之关注。
  
甲二十 四不能
  莲师言:修法者,有四种不能,故当弃之。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言:
      若不念死,无有修法之闲暇。
  不信因果者,不会放弃恶业,不能成就上道并得解脱。
  不怖轮回过患,不知出离,于解脱道不能成就。
  若欲为一己得出离解脱,而不为他得解脱之想者,无能达圆满佛位。
  总之,若不转离规限此生之目标,无法于修法中得成就者,能弃世间法者,实如麟角也。
  
甲廿一 善用
  莲师云:修法者,应善用四无用物。
  磋嘉妈云:何谓也?
  大师云:
      善用无用之身者,当守清净之戒。
  善用无用之所有者,发菩提心,并慷慨。
  善用无用之好景者,以积福资粮作因,以积慧资粮为果。
  善用无用之学识者,当精进修持。
  若不能善用彼等,一切所作皆为世法已。
  
甲廿二 五无谬
  莲师云:修法者,应有五无谬。
  磋嘉妈云:何谓也?
  大师云:
       汝当无谬守所受之戒。
  汝必须无谬修慈、悲及菩提心。
  当观业因果时,应无谬回避最细之黑业。
  当观上师与佛无二时,应无谬常观在汝顶上。
  总之,观一切相皆空时,汝当无谬。
  
甲廿三 修六度
  莲师云:修法者,当修六度。
  磋嘉妈云:如何作修?
  大师云:
      若无吝啬或偏见,此为六度之布施。
  若能善巧消除妄念,此为六度之持戒。
  若全离嗔愤,为六度之安忍。
  若不懈怠,为六度之精进。
  若离散乱,又不著味静虑,为六度之禅定。
  若汝喜离概念分别,此为六度之智慧。
  
甲廿四 三种追求
  莲师云:修法者,当有三种追求。
  磋嘉妈云:何者为三?
  大师云:下根者,一切追求只为未来世之故,未及其他者,故无法不趣上道(译者按:指六道中较上者)。
  大师云:中根者,厌弃轮回,求诸功德,故无法不得解脱。
  大师云:上根者,只知为一切有情发菩提心,故无法不得圆满觉悟。
  总之,一般人自破晓至入黑所求者,均为此生。被妄乱所困,无法不于来世中,入于恶趣。
  
甲廿五 五种真哀悼
  莲师云:修法者于亲属去世时哀悼,此为正确之法,修法者有五种真哀悼。
  磋嘉妈云:何谓也?
  大师示云:
      当与大师分离,应以祭品哀悼。
  与善友别时,应以积集资粮作哀悼。
  若竟与师违背,当发露忏悔作哀悼。
  若违犯戒律,当以还净作哀悼。
  若心为八风所飘,以深出离心作哀悼。
  总之,人不知一切之无常者,无法除净其哀伤。
  
甲廿六 耕耘四法
  莲师云:修法者,当具耕耘四法。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言:
       当以虔信翻心中粗糙之土。
  以修持作施肥以改心态。
  发菩提心以种善根种子。
  如耕夫以精勤将智慧之耙系于方便智慧双运之耕牛,完全除去五毒。
  如上所作,无法不合觉悟之芽,结佛位之果。
  总之,甚多人不会为解脱之耕耘,却对世间之耕作不倦,悲乎众生!
  
甲廿七 八种寂静
  莲师云:修法者,应守八种寂静。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言:
      守身之寂,住于静处不堕边见,以此离爱嗔。
  守语之寂,住如哑子,以此不会于修法中受与人绮语所扰。
  守意之寂,不为散乱所制,能使住于无念法身之自性中。
  守意欲之寂,离净与不净食物之想,此等令生活简朴及使空行聚集。
  守口授之寂,非器勿说,此能得传承之加持。
  守德行之寂,即时而作不落虚伪,此能得进境,而避收集诸障。
  守境界之寂,离诸著相或希冀,并勿将境界语人,此能令一期得大手印成就。
  守觉悟之寂,远离野心,不落边见而住,此能令觉悟时即时解脱。
  总之,不能以纵一食时间而修者,不能于念咒圆满前守寂静者,不能闭多言之口者,无能于守寂中得少许成就。
  
甲廿八 魔罗之诱惑
  莲师云:修法者为魔罗所惑然不察者。
  磋嘉妈云:何谓也?
  大师言:
      有权势者为傲慢之魔罗所蔽。
  高官为雄辩与染污之魔罗所蔽。
  平民为愚痴之魔罗所蔽。
  富人为忙碌与致富业务之魔罗所蔽。
  修法者为增其资产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养儿与眷属之魔耀所蔽。
  彼等为大弟子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钟爱佣仪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仇敌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眷属软语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善妙严饰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美语甜言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其染著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美貌与爱慕之魔罗所蔽。
  一切染污之行为,均为魔罗之蔽障。
  内心之五毒,为汝心之魔罗。
  六根习气,为外物之魔罗。
  著味静虑为内境之魔罗。
  希求大圆满之果为见之魔罗。
  一切无上功德亦均为魔罗。
  一切无明与染污亦魔罗。
  最大之魔罗为我执。
  其不在任何一处,而只在汝边。汝必须于内杀之,若能如是者,其不会从外而侵。
  甚多人不知此魔罗。
  
甲廿九 四基本功德
  莲师云:修法者,应具四基本功德。
  磋嘉妈白言:何者为四?
  大师云:
      具大悲者有正觉心。
  离伪善者,能守戒。
  无欺诈者,具清净三昧耶。
  离爱染者,无愧具无不共患难之交。
  总之,若具诚信,于修法必成;若具决定,必能守戒。若欲修法必须谨慎;如汝心中之骨般稳固。
  
甲三十 五毒从根斩断
  莲师云:修法时,应将五毒从根断。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具嗔者痛苦最大。
  愚痴者如畜牲不懂佛法。
  大傲慢者,不能积集功德,并多仇敌。
  具大贪欲者,不能守戒并多诽谤。
  大妒忌者,喜好阴谋。
  勿追逐此五毒,从内杀之,并于生时即脱离之。
  纵于此五毒者,自制哀愁。
  
甲卅一 调心
  莲师云:修法者,应先调心。
  磋嘉妈白言:此何谓也?
  大师云:
      当以慈爱之水,熄嗔心所烧之火。
  以强力之药所成之桥,跨贪之河。
  以燃妙察智之炬,驱无明暗。
  以精进之凿,夷平傲慢之山。
  以穿著安忍之暖衣,挡嫉妒之风。
  总之,此五毒,汝之首敌,若沉溺之,将败坏轮回三界中之尔。勿令之放任,此甚危险者也。
  
甲卅二 五种见
  莲师言:修法者,应具五种见。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当见非物质之心性,超乎佛法之语言。
  当见若离执著,一切法均自解脱。
  见一切境界,均为离物质之大乐。
  以尊敬诚言,当见上师为佛陀之示现。
  总之,修法者见一切均莫执著。
  
甲卅三 五所得
  莲师言:修法者,应具五所得。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莫因懈怠弃上师教,应具真切之修持。
  当以投入修行具自利。
  当以得传承,具指导弟子之能力而利他。
  当以解脱诸相至空性,具无做作之自然本性。
  当以具自本面具心与佛无二。
  今世藏土行人不得其一,乃无法成就任一所求。
  
甲卅四 五种伟大
  莲师言:修法者,应具五种伟大。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言:
      当有具口授伟大之上师。
  此等口授当得深道善巧方便之伟大。
  汝当具刻苦坚忍之伟大。
  当具希求修法之伟大。
  当具决定修之伟大。
  除非具足上五,解脱轮回者不会成就。
  
甲卅五 五掌握
  莲师言:修法者,应具五掌握。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以掌握佛法,当具知一遍脱道。
  觉悟法性,让无生自内而起。
  掌握三昧耶,具心之圆满。
  以精勤掌握精要,能作坚忍。
  以掌握口授,能应机教授他人。
 
 甲卅六 五种多余
  莲师云:修法者,有五种多余。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若无出离轮回之意,虔诚乃为多余。
  若对物质染著不弃,观空性为多余。
  若不息渴望,修法为多余。
  若不弃执著与愤嗔,阐述口诀为多余。
  若不依方便法,给与明智忠告为多余。
  
甲卅七 五必须
  莲师云:修法者,应有五必须。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必须为大师摄受,以得口诀精要。
  必须对上师有甚深及日增之诚信,以自然得加持。
  必须收集资粮,以令心柔顺。
  必须使心柔顺,以便生起三摩地。
  必须生起三摩地,以便速达遍知佛地。
  
甲卅八 五妄语
  莲师云:自谓修行者,有五事为妄语者。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言:
     若仍沉醉此生,而谓怖畏未来投生者,为妄语。
  作无惧下三道之行为,而谓皈依者为妄语。
  不离欲望,而谓修法者为妄语。
  不知因果,而谓了知正见者为妄语。
  未越轮回深渊,而谓成佛者为妄语。
  甚多人自称佛法行人,而自欺欺人者,身命尽时,此等妄语,均返害其身。
  
甲卅九 五决定语
  莲师云:修法者,应具五决定语之教授。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言:
      不修持时,境界与证悟决定不生起。
  于大乘修法中,若方便与智慧分开,决定堕声闻乘。
  若见与戒不知结合,决定入于谬道。
  不见心之真性,决定仍有善与恶行。
  不见自性,决定不得佛果。
  
甲四十 五徒劳事
  莲师言:修法者,有五种徒劳。避之!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随一不具心要之上师为徒劳。
  向一不守戒弟子传法,乃徒劳者。
  不用以实修者,听法为徒劳。
  若不能上进,其心修持为徒劳。
  沉于低下法之空言,而不自救为徒劳者。
  总之,甚多人之修法为徒劳者,以愚痴故,不知分别。
  
甲四一 六尊贵
  莲师言:修法者,当具六种尊贵。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欲掌握正见,当知一切唯心。
  于戒律中防伪善故,当令心清净染著。
  以修布施时无执故,当远离所得或偿励之希冀。
  为调伏修安忍时种种难处故,当远离对仇敌嗔恨。
  以闻思调心故,当能以五毒及逆缘为道。
  以能修持故,当避免为“恭敬魔罗”所攫。
  然此等行人乃不按佛法而行者。
  甲四二 四不足
  莲师云:修法者,当弃四不足。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言:空余时修法不足,当无间修持如流水。
  只达见鬼魅之境界不足,当以佛法解脱自心。
  行为伪善不足,当守自然与当下。
  尊敬与承诺不足,当真实承事上师足前。
  总之,今世行人,被此等不足所困,于死时如常人死去而业果必熟。
  
甲四三 虚荣心
  莲师云:此等行人以大傲慢常自夸,比普通人更差。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言:其自称修法并随上师,其伪装为师,或云有甚多僧众。其自己管理寺院,并作庄严供养,其装作投入修持,并得高戒。其自称闭刻苦之关,并有最高教授,欲以伪善愚众,自却不离世间追求,只导致死时可悔之境!
  
甲四四 十四应弃
  莲师言:若于内心极欲修法,有十四事应弃者。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如野鹿之子住于荒山。
  食禁食之食,修“摄精华”之苦行。
  勿游于大都之上层,行为应保持低调。
  作令仇敌欢喜,并断与家乡之牵连。
  衣被扔之衣,并常自谦仰。
  摒弃亲友之染著,并断一切牵连。
  求赶过诸佛,并投入修行。
  以心契入口授,并付诸修持。
  以本尊为最内精要,并诵其真言。
  以恶行为最卑劣者并弃之。
  对上师开放心怀,并将一切供献。
  弃轮回于后,并生厌离。
  以胜利与人,并勿与权斗。
  自胜之并发露己过。
  如此作者,修法上进,以正法与汝已背离轮回故也。
  
甲四五 除三病
  莲师言:修法者,当除三病。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若不除家乡病,弃汝乡里,必困于五毒之囚,及堕入下道。
  若不除住处之病,弃家园财物之执,必困于执著与我执之牢,无能断执著之魔罗。
  若不除眷属之病,弃子嗣与家庭,必困于轮回泥沼,无有解脱之期。
  住于轮回之宅,不能除此三病,并竟不知为三毒病垢所扰,实甚难忍也。
  
甲四六 解脱轮回之道
  莲师言:修法者,有解脱轮回之道。
  磋嘉妈白言:如何为之?
  大师云:若欲生起不共诚信,观上师外内功德。
  若欲与每人和谐,勿迟疑于助人。
  若欲与师之心相应,实践其口授。
  若欲疾速得悉地,绝下违犯三昧耶。
  若欲离生、老、病、死四洪水,不断融于法性中。
  若欲于修持中无牵,弃诸世间追求。
  若欲无勤而利有情,当修慈悲无量菩提心。
  若惧来生入于下三道,此生勿作十恶。
  若欲于现及未来世利乐,当行十善。
  若欲至心修法,于辛劳及颠沛时修持。
  若欲背向轮回,于自心求胜觉悟。
  若欲证三身之果,致力积二资粮。
  如此修持,当得利乐,不远离轮回者,无有乐处。
  
甲四七 至诚修法
  莲师言:若于内心极欲修法,乃有一途。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修仪轨时,当远离执著与嗔恨。
  正确学习时,当披坚忍之铠甲。
  住于僻处时,勿著食与财物。
  欲渴求成就法,依得成就之上师。
  若遇尊贵上师,勿违而尽力令之欢喜。
  对法有疑时,请问汝师以求教导。
  当眷属叛离时,断此牵连。
  远离被魔障之扰。
  即刻修持勿延。
  勿渴侣伴,但求寂静。
  友伴与所有,眷属与物质,一切虚幻,当弃之。
  执著与嗔心增上,勿与人共。
  独居并投入修持。
  甚多旁务徒扰修持,当弃之。
  总之,不投入修持者,无能得真乐。
  
甲四八 守三昧耶
  莲师言:修法者,必须守三昧耶。吾见众人无所作,只破三昧耶,以其不能坚忍故。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有破戒者,不使人知其师,自言博学,只顾自夸伟大。
  有破戒者,本欲供养上师,后又转意,收回供物作自己财富。
  有破戒者,欺师及同修之友。
  有破戒者,轻蔑上师,并自炫己名。
  有破戒者,迁其过于上师,并竟言三昧耶清净。
  有破戒者,欲点评其无可评论之上师。
  有破戒者,虽宣扬上师功德,然乃欲与之竞争者。
  甚多顽固之人,自言不闻,即已博学,自言已熟,然未受灌顶,及自言口诀,然实未有。故只有小数能获加持与能力者。
  
甲四九 恒常之信
  莲师言:修法者,单言恒常之信,已甚重要,此有十种生信之因。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了知现有之行为,所得及名声无乐者。
  信黑白业果。
  知必死故,乃感厌离。
  知财富与所有,子嗣、配偶、及眷属、乃不重要者,以死时不能作伴故。
  了知无能选择来生之境,以生于何处不定故。
  知若不修法,得此圆满人身后,将空手而去。
  觉知任生于六道轮回中,何处均不离苦。
  闻三宝最胜功德。
  知上师不共大行为功德。
  与善友游并住于善处。
  亿念或生起上者,渐离轮回。然只生起其一亦甚难哉?
  
甲五十 十三种出离
  莲师言:若于内心极欲修法者,当具十三种出离。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若不出离家乡,无能胜慢之魔罗。
  若不弃家长之作为,无能腾出修法之时。
  若具信时而不投入修法,所作业无有了期。
  对自己亦无信故,勿谤他人。
  若不能弃己所有,无法断世务。
  若不与眷属保持距离,难断执著与嗔心。
  若不当下修持,不知来生生于何处。
  若望未来方作,而非于当下有机会为之,当知将来未必有此机。
  勿自欺矣,断汝希求,并修圣法。
  弃诸眷属与朋友,爱人与所有。若能当下为之,乃甚重要。
  勿争不德之社会地位,而不能带走者。作诸善行,乃甚重要。
  勿为明天筹备此乃需或不需者。以修法为死而备,此为甚必需者。
  若投身修法,不必为食与著牵挂。一切任运得,吾从未闻见修法而饿死者也。
  
甲五一  十三要事
  莲师言:以至诚修法者,当修十三要事。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依具德上师为要。
  长久依具口诀上师为要。
  对至胜三宝坚信为要。
  离纵最微细不善为要。
  昼夜各三观无常为要。
  修法精进为要。
  对众生慈爱为要。
  善巧离诸相,及物质执著为要。
  对无谬口授,具决定为要。
  正守戒律与三昧耶为要。
  对自心清明为要。
  勿将密法授与不当之人为要。
  修法时,竭力并住僻处为要。
  若如此修者,修法必成。
  
甲五二 法之道
  莲师言:若欲修法,此为其道。
  磋嘉妈白言:当如何行之?
  大师云:
      若欲了空性,当随上师。
  若欲解脱轮回,当弃家作。
  若知必死,当修法要。
  若欲修无二,当弃所作。
  若欲具功德,当圆满修持。
  若欲离苦恼,当弃随侍及仆从。
  若欲得境界,当常修山法。
  若欲离执著,当弃家乡。
  若欲观景象,当自心之明镜观。
  若欲得成就,当顶戴上师、本尊与空行。
  似无有一人修解脱法者。
  
甲五三 坚毅
  莲师云:若自心修法者,当具坚毅。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朋友与子嗣,食物与财富,皆为幻象,故当弃之。
  娱乐、名誉及善境皆为大障,故当弃之。
  朋友、眷属与侍从为轮回根本与执著并嗔心之因,故当弃之。
  年与月、日与须臾,均损减死前所余之时,故当尽速修行。
  无坚毅及正目标者见其眷属、食物、财富与子嗣为甚珍贵,其以散乱为善境,以友伴为乐,不知年月日之逝去,而却数其寿,于死之时,其只有自己作引导。
  
甲五四 修法之难
  莲师言:修法为甚难者。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此有持邪见之虞。
  修法误为意之造作。
  大敌为破三昧耶。
  德行为身、语、意不善所污。
  教法为野心所毁。
  法为欲得财富所衰。
  戒为评论他人而坏。
  道误以执著为实。
  谦恭为渴求可欲者所漂。
  果误以为此身得名声。
  无修法之师,至为难堪,而此等行者,令人沮丧。
  
甲五五 安乐之道
  莲师言:若会者,有安乐之法。
  磋嘉妈白言:敬请明示!
  大师云:
      离边见时,见为安乐。
  离沉掉散乱时,修为安乐。
  若执著净如虚空,德行安乐。
  心之染垢清净,境界安乐。
  心离苦恼,住处安乐。
  边见清净,慈悲安乐。
  执著自内清净,布施安乐。
  知食物与财富虚妄,受用安乐。
  若无我慢,日用安乐。
  若不作家长,离去诸恼,生活安乐。
  若不争得恭敬,友伴安乐。
  远离幼稚与我执,自得安乐。
  依具慈悲与口诀上师,自得安乐。
  知空性乃于六道一切有情中,安乐而知其为己亲属。
  若断染著时,一切所作皆安乐。
  诸相与诸有当下解脱时,大乐而得安乐。
  知色声皆幻时,安乐断诸苦恼。
  觉知本面时,无勤无功而安乐。
  一切意念觉为空性,安乐而以一切所见作修。
  知此,一切所作皆安乐。
  黑暗时期的众生,永不离我执而无乐,故甚可怜也。
  
甲五六 欢喜之道
  莲师言:若能随此等教法,有欢喜之道也。
  磋嘉妈白言:如何行之?
  大师云:
      执著与染著乃无底深潭,弃汝家园乃能欢喜。
  学思之领域无涯,觉自本心乃能欢喜。
  空言绮语无尽,默然乃能欢喜。
  世法思惟乃无止者,住于静处乃能欢喜。
  行为无止无作,乃能欢喜。
  积财永无厌足,弃所执著,乃能欢喜。
  仇敌永难歼灭,自净其意,乃能欢喜。
  所著眷属永难满足,断自希盼乃能欢喜。
  轮回根本永不断,断我执乃能欢喜。
  意念不止,断意之流乃能欢喜。
  总之,众生不断我执者,无有欢喜,其长受苦于轮回诸道中。
  
甲五七 偏离
  莲师言:甚多瑜伽行者偏离,受戒后又还复庸人。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行人不明自性,大谈且却,从各其他方向说之,乃为偏离。
  行人困其自心,不知了解,终日作“呆禅”,乃为偏离。
  行人所作不检,却谓一切唯心,乃为偏离。
  磋嘉妈白言:如何免之?
  大师言:行人若自诸相唯心,并以法身为道,乃无偏离。
  行人断一切思维,具决定见,乃无偏离。
  行人以此修持,并以觉为道,乃无偏离。
  行人知诸相为助缘,并远离染著及执著,乃无偏离。
  总之,末世时大多行者均偏离,不偏者甚少。
  
甲五八 无可避免
  莲师言:修法者,有重要事乃难免者。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当觉自生智乃俱有时,无可免已得觉悟。
  觉轮回自性,乃无间苦恼,并弃离之时,无可免于轮回中解脱。
  对诸哲理见解无执时,无可免得无涯学问。
  觉知轮回本性,乃无间苦,并离之时,无可免远离轮回。
  以智无定型故,若知如何当下清除五毒时,无法可终于地狱。
  今者无人有此等法,故长于轮回中流砖也。
  
甲五九 无所得
  莲师云:今人修法者一无所得。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言:
      说法者,只知夸大与毁谤。
  研读者,偏于希冀与恐惧。
  主会供者,堕于饮食之执著。
  修持时,流于沉掉。
  生功德时,堕于求恭敬与物质。
  得知识善巧时,落于更大渴求。
  连于众多弟子,落于紧张其修法。
  甚多行人与法背驰。
 
 甲六十 自大
  莲师言:自谓修佛法者,甚欲自夸与自大。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有以其所得知识与教法自大者。
  有以其虔修佛法自大者。
  有以其住于山僻处修法自大者。
  有以其具大能与大力自大者。
  有见财富或可欲境,犹如蝇蚋嗅血腥者。
  见不可欲,或有害者,则奔如牦牛解缰。
  对自德行自夸,犹如以孔雀毛上之眼睹物。
  又妒他人之德,如犬只守财。
  总之,此等自大行人,为其死敌,对此等愚痴执著魔罗者,吾甚觉其可怜也。
  
甲六一 断善恶之交错
  莲师言:修法者,当断善与恶行之交错。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自我观念尽时,无法、无恶行、无业、无业之熟。此其时也,已断善恶之交错。
  如此,直至自我观念终,不善行会积集业并得果。善行亦会积集业力,并得其果。
  意念尽时,无有善恶行之聚故,无有果可得,此名为“因与缘之尽”,亦名为“胜义谛”。
  于未来世,末法中百五十年,人不觉我执,并不知灭其意念故,沉于粗黑业。
  自称具胜义见,并称慎善恶行之果,乃为下见。
  蔑视因果,其自称已得证悟。
  其作轻浮不羁。
  其行邪道,自引及引人于谬道。
  故莫须臾效之!
  余,磋嘉,一愚妇,久事化身大师。于不同时,师教及修法,而余常铭衷无谬记忆,收集后书写,以利未来世故。
  以其不为现世故,余藏此等教法于岩库,愿遇堪能者。
  此教授“以问答教法之续”乃于猪年秋季二月廿五日于尖蒲上洞结集。
  宝之印、密之印、托付之印。
  汉译者祈愿
  倘有过失,望能忍赦,苟稍有利乐处,敬以之祈愿上师寿命坚固,健康长住世。


——《空行教授—莲师向磋嘉妈之口授》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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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弥陀佛化现之莲花生大师,依多种大乘经教,修持其心,爱一切有情,如母爱其独子。常行一切利他之行,乃送一切轮回有情,往涅盘之舵手;于当调服之有情,非请而说,禀赋大悲,乃一切菩萨之王。
  
位于蒙卡狮堡洞时,我卡珍磋嘉妈,心企开悟,发菩提心,乃以珍品堆积之曼达,供养大师,请求曰:嗳玛火,师尝谓既于一切有情,生慈悲心,大乘至要之法,为修菩提心,我等应如何修之。
  
大师答曰:磋嘉,若入大乘,而不修菩提心,当坠下乘。故常发心企求证悟,奋力利他之菩提心为要。
  
大乘经续中详尽开示无数,简言之,可分为外修、内修、密修三部。


  甲一 外修菩提心
  磋嘉妈问曰:外修之法云何?
  大师答曰:外修分十二点。
  一、修菩提心之自性。
  二、种类。
  三、定义。
  四、行者德相。
  五、取誓句所依境。
  六、仪式。
  七、修之效益。
  八、修之理由。
  九、不修之缺失。
  十、戒律。
  十一、持失之分界。
  十二、破损还净之法。
  问曰:此十二点云何?
  乙一 自性
  大师答曰:发菩提心之自性为欲求正觉,誓证之以解脱轮回中一切有情。
  乙二 种类
  经中言种类甚多,简分为愿行二种,愿是愿利乐有情,然唯愿不足,实行为重。
  未离我执过见者,发菩提心难矣哉。
  乙三 定义
  菩提心之定义为行者初起利他心态,未积资粮者,不起是心。
  乙四 行者德相
  修菩提心之应具德相如下:心慕大乘,不若罗汉、辟支佛。由具大智,离于疑惑。皈依大师、三宝。厌倦不正或下乘之教法。(态度)温文平和。
  今藏民敌视教法,大臣心存邪念,藏王易受蒙骗;堪受大乘之器甚少,磋嘉,当离于敌友之偏执。
  乙五 所依境
  汝应依仰慕大乘,心满慈悲之师,求取菩提心誓句,彼应为不越戒律,纵刹那亦不为利己而行者。
  于此暗劫,不随具德上师者,将堕魔掌矣。
  乙六 仪式
  受菩提心誓句之仪式如下:于吉年吉月之盈月十五或初八日,于三宝前广陈供养,敬礼僧伽,会供本尊,于空行、护法、神灵、盛供多玛,尽舍所有以积福。
  是夜,奉师以灌顶资,以七支(七支为敬礼三宝,忏悔罪障,广陈供养,随喜功德,请转法 lun,请佛住世,普皆回向。)敬师积聚资粮。
  特别应忏罪如下:观顶上“阿”字放光,置一切有情于佛陀正觉,供养一切圣众,光收入“阿”字,摄圣众悉地甘露,融入自身,烧除罪障,观此,念“阿”字一百零八遍。
  观上师心中,智尊心中吽字放光,融入汝身,语、意,烧除一切罪业,观此,念吽字一百零八遍。
  继为语忏悔,忆念无始轮回以来所积恶业,以愧悔心念忏悔文三遍。
  金刚上师一切持明祈垂听。
  本尊寂忿坛城圣众祈垂听。
  十方诸胜者及佛子祈垂听。
  护教空行母及护法祈垂听。
  于一切堪敬者前,我某甲,愧悔无始至今,由邪念驱使,自身语意所犯,及教唆随喜他人所犯之一切罪业。
  既决定不复增长恶行,重复上述祈请,然后念三遍。
  正如过去如来及佛子,圆满生平显道地,出离不善及恶行,我某甲,从今直至证菩提,离于邪念及恶行,我誓从今戒除之。
  真实发菩提心:分两部,首为初业行人发愿菩提心
  弟子应真心思维:为救苦海轮回之一切有情,我要证取无上正觉。
  于上述祈求之后,念三遍:
  既以一切有情为我之父母兄妹子女师友,我某甲,从今直至证菩提,切实发愿,解脱一切未解脱者,渡一切未得渡者,纾释一切未纾释者,一切未脱苦痛之有情,皆安置于无住涅盘(解脱三恶趣有情,至能修法之处,渡善趣有情过苦海,而得解脱,纾释已发心菩萨进达于地。)。
  次发行菩提心,思维:从今直至轮回未空前,我要心无散乱,以多种方便,利乐有情。重复上述祈求,念三遍:
  从今直至轮回未空前,我某甲愿不断发心,修、行,圆满六度四摄,正如过去如来及佛子,圆满生平显道地,受持根本支分戒,我亦如是修、行,圆满之。请以我为菩萨。
  其师续说:当如是,弟子曰:此为善,此为义。重覆三次而得誓句。
  为使誓句不衰减,其师应开示律仪,而弟子应供养礼物,并为感恩而盛大供养。
  此后,最重要者,为如河流般,不断发起、及修持菩提心。
  乙七 修之效益
  修菩提心之效益如下:超越罗汉辟支佛,而为大乘行人。根除烦恼罪障。汝身语意善行,将成义利之因。所集功德,令汝圆满。汝将为诸佛菩萨护法所眷顾,一切有情觉汝端严镯目,爱汝如子,汝将不离大乘教法。
  简言之,汝将速证圆满正觉,成就佛陀胜德,此德越量,是故应持之。
  乙八 修之理由
  自求解脱或亦足矣,何以应解脱轮回之一切有情?一切有情既为汝之父母,汝负恩难量,故修以报之。
  彼恩若何:构成汝命、汝躯,以最好之饮食养育汝,为饶益汝而承受一切困苦,珍惜汝有甚于彼,甚至于彼之心肝。
  再者,彼予汝以财产,教汝育汝,缘汝以圣法,父母恩大难量,必须解脱之。一切有情既具觉性,与汝相连,汝必须令彼脱离轮回。
  磋嘉,只欲求一己之欢悦者,与圆满佛道无缘矣。
  乙九 不修之缺失
  不修之缺失如下:既堕罗汉辟支佛乘,障汝证菩提,所作皆徒劳,所积资粮皆消弭,为神灵所扰,他人所怨敌,简言之,凡汝欲求,不能满愿,缺失数之不尽。
  磋嘉,大乘行人,不具菩提心,何其愚也。
  乙十 戒律
  丙一 愿菩提心戒
  应持之戒律分二,愿菩提心戒,为不舍有情,不断修菩提心。损减菩提心者为:
  丁一 为弃舍有情意乐所胜,忿恨捶打有惰,经一日而不对治。
  丁二 为期蒙亲教师、阇黎、法友,堪敬者意乐所胜,欺蒙彼等,经一日而对治。
  丁三 汝令人懊悔其功德,功德为随喜,而非懊悔之境,汝为使彼懊悔(意乐所胜)而云:此非至上,此非优胜。
  丁四 为嗔心驱使,批评已发心菩萨。
  丁五 无悲心,弃舍有情。
  倘经一日而不对治,则为五堕,彼能令汝失愿心誓句,当戒除之。
  磋嘉,广受戒而不持,罪能毁汝。
  再者,应行持者五:
  一、为对治忿恨捶打有情,汝应保持温和,常施援手。
  二、为对治欺蒙堪敬者,应常清醒,纵至断命,慎勿妄语。
  三、为对治使人懊悔,置一切有情,趣向佛菩提之善行。
  四、为对治嗔心批评,应赞颂一切大乘行人,事彼如师。
  五、为对治弃舍有情,汝应以自心见证,净心追随能持(大乘)者。
  行持诸行,纵使女身,亦为持释迦牟尼教法者。
  丙二 行菩提心戒
  次释行菩提心之戒律分三:一,应断之十恶。二、对治之十善。三、从事之十波罗密。
  丁一 十恶
  十恶中,身业者三:杀、不予取、邪淫。
  戊一 杀
  杀之义为扰乱生命之延续,由三毒故,分为三类。
  一、由贪故杀,如贪求畜生之皮肉而宰杀之。
  二、由嗔故杀,如为邪念驱使而谋杀。
  三、由痴故杀,如误杀,或如幼童杀鸟,或践踏蝼蚁。
  未离三毒之有情,无有安乐。
  杀业依下列四支具足而成。
  一、作恶意图,无有间断。
  二、预备及加行。
  三、实行,究竟杀死。
  四、无愧悔心,意乐所行。
  杀业果报分三:
  一、异熟果,由贪故杀,转生饿鬼;由嗔故杀,转生地狱;由痴故杀,转生畜生。
  二、受者等流果,由前恶业,虽生人中,寿命短促,复多病苦。
  三、作者等流果,由前习气,乐于杀生。
  磋嘉,是故诸恶莫作,修多罗云断舍斯行,汝将出于异熟,作者,受者等流果报,转生多乐人天。
  戊二 不予取
  身恶业之次为不予取,其义为取人财物,以为己有。
  包括胁取如白日强抢,盗qu如于物主不见时偷取,骗取如欺诳,颠倒斗秤等。
  磋嘉,不出离诸欲者,无有安乐。
  如前具四支而成,复有三果。
  一、异熟果,总说依业力大小而堕三恶趣,别说转生饿鬼。
  二、受者等流果为虽生人中,受用匮乏,常遇劫盗。 三、作者等流果,为由前习气,未来世中,乐于不予取。
  磋嘉,断此恶而得三果,得与斯三相反之果,生于人天,受用丰铙。
  戊三 邪淫
  身恶业之三为邪淫,义为与无权交配之对象行淫,别说如下:
  一、王所监护者为后妃,臣民不当交。
  二、不当与法律禁止者交。
  三、于印度,不应与未成家者交,盖未成家者由其父母监护也。
  四、不当乱lun,如与母,妹交也。
  五、不当与受圣法监护者交,如上师佛母,出家众等。
  欲重者不入解脱道,磋嘉,当行对治。
  与合法伴交,亦有不当之处。
  一、不当之时,如初一、初八、十五。
  二、不当之地,如三宝坛前。
  三、不当之行,如作兽行。
  磋嘉,一般而言,不舍在家生活者,陷于魔狱。
  邪淫如前四支具足而成,复有三果。
  一、异熟果,为生于三恶趣,纵生善趣,夫妻争斗。
  二、受者等流果,为妻眷不贞良。
  三、作者等流果,由前习气,乐于邪淫。
  磋嘉,断除邪淫不沾染,将得相反之果,是故弃之为重。
  戊四、妄语
  复次,语之恶业有四:
  其初为妄语,即说不真实为真实。分别如下:
  一、无记妄语(英译作无利及无害,依旧译作无记。),如衰老者之妄语。
  二、有利或有害之妄语,如对某人有利而损害他人者。
  三、大妄语(英译作“具备圣德之妄语”,依例作大妄语。)如未证谓证。
  磋嘉,莫粗心发言。
  妄语如前四支具足而成,复有三果。
  一、异熟果,为堕三恶趣。
  二、受者等流果,为虽生人中,所言无力。
  三、作者等流果,为恶业习气故,未来世中,乐于妄语。
  磋嘉,断此行而得相反之果,弃之为重。
  戊五 两舌
  语恶业之次者为两舌,总说为离间,破好友和合之行,分说如下:
  一、显两舌为当彼等面前而说。
  二、间两舌为背彼两舌,令辗转得闻。
  三、隐两舌为至其一前而说。
  磋嘉,不慎言者无有安乐。
  如前具足四支而成,而复有三果:
  一、异熟果,为堕三恶趣。
  二、受者等流果,为纵生人中,友少诤多,常感悔怨,人所不喜,出言无力。
  三、作者等流果,为未来世中,乐于两舌。
  磋嘉,断之得相反之果,故弃之为重。
  戊六 绮语
  语恶业之三绮语为浪掷闲暇,分别如下:
  一、萨满咒语(萨满为曾流行东亚之巫教,笨教属之。)。
  二、说故事及言语游戏。
  三、戏谑。
  此行如前四支具足而成,果报分三:
  一、异熟果,为堕三恶趣。
  二、受者等流果,为纵生人中,言不威肃,杂乱无章。
  三、作者等流果,为未来世中,乐于绮语。
  磋嘉,断之得相反之果,莫好无义利之闲扯。
  戊七 恶口
  语恶业之四为恶口,其义为伤害他人之语,分说如下:
  一、显说人短。
  二、间接伤害之。
  三、隐说伤害他人之语。
  磋嘉,恶口之火焚自他之心,恶口利刃断解脱之命力。
  此行四支具足而成,复有三果。
  一、异熟果为堕三恶趣。
  二、受者等流果,为纵生人中,随所宣说,令人厌恶,不快。
  三、作者等流果,为乐说恶口。
  磋嘉,断之得相反之果,暗劫有情无有安乐。
  戊八 贪
  再者,意恶业分三:
  初者,贪之义为味著可意财物,分别如下:
  一、难舍一己所有。
  二、欲求他人所有。
  三、味著不属自他所有之可意物。
  磋嘉,莫执为诸有之主,修行人不解无常,无有安乐。
  此行依四支具足而成,复有三果。
  一、异熟果,为堕三恶趣。
  二、受者等流果,为纵生人中,居于饥渴不适意处。
  三、作者等流果,为未来世中,乐于贪求。
  磋嘉,是故舍之为要。
  戊九 嗔
  意恶业之次者为嗔,乃争斗之心态,分别如下:
  一、由愤怒起嗔。
  二、由憎恶起嗔。
  三、由妒忌起嗔。
  磋嘉,莫作损恼自他之意业。
  此行具足四支而成,复有三果。
  一、异熟果,为堕三恶趣。
  二、受者等流果,为纵生人中,多受不平争斗,常遇仇敌诉讼。
  三、作者等流果,为陷于怨毒心态。
  磋嘉,不断嗔心,难修大小乘。
  戊十 邪见
  意恶业之三为邪见,义为轻蔑,分说如下:
  一、执外教断,常邪见。
  二、执于仪式,如鸡犬行。(印度教中仿兽行,以祈解脱之教规。)
  三、执蕴迁邪见。(以为五蕴延续中,俱生实有“我”或“自体”。)
  此行四支具足而成,复有三果。
  一、异熟果,为堕三恶趣。
  二,受者等流果,为纵生人中,生于边地,不闻三宝之名。
  三、作者等流果,为邪见习气所障,乐执邪见。
  磋嘉,十恶圣者诃之,智者弃之,纵求人天福报,亦不应犯,是故应戒之。
  难分善恶者甚多,然已入佛道,知善恶因果,犹犯之者,与兽何异。
  磋嘉妈问曰:若舍恶业,当得何果?
  大师答曰:异熟果为生于人天,声音悦耳若梵天,相好庄严似帝释,财宝自在比轮王。
  受者等流果,为学识渊博,天资聪敏,得遇佛法,终证三身。
  作者等流果,为尽未来世,严于弃舍十恶。
  磋嘉妈问曰:十恶邪行,可有轻重。
  大师答曰:有轻重之别,总说,依烦恼言:
  一、由起嗔心造业者,堕地狱。
  二、由起贪心造业者,堕饿鬼。
  三、由起痴心造业者,堕畜生。
  依境而言。(境指对象。)
  一、对胜境造业,堕地狱。
  二、对常境造业,堕饿鬼。
  三、对劣境造业,堕畜生。
  别说:于诸杀生,杀已发心菩萨,恶业最重。
  于诸不予取,盗qu三宝财物,恶业最重。
  于诸邪淫,逼罗汉与通,恶业最重。
  于诸妄语,欺蒙其师或尊者,恶业最重。
  于诸两舌,破和合僧,恶业最重。
  于诸恶口,出言令僧众不快,恶业最重。
  于诸绮语,扰乱僧众或修持不二止观者之心境,恶业最重。
  于诸贪心,贪求谋取三宝资财,恶业最重。
  于诸嗔心,作犯五无闻罪,恶业最重。
  于诸邪见,轻蔑了义,恶业最重。
  磋嘉,纵使断命,莫作诸恶。
  总说,十恶果报有异。
  一、作杀、两舌、恶口、嗔等业堕地狱。
  二、作邪淫、不予取、贪等业堕饿鬼。
  三、作妄语、绮语、邪见等业堕畜生。
  丁二 十善
  磋嘉妈问曰:应如何以十善对治。
  大师答曰:十善分四支:
  一、其义为身、语、意之净业,转生善趣。(英译作高处。)
  二、定义为已得暇满者,作得所乐果报之行。
  三、分说为相反于十恶之行,当护有情之命,当作布施,当守净戒,当说诫语,当息怨争,当说雅语,当说有义利语,当修慈悲,当持舍心,于因果及究意义,离于疑惑。
  四、助善德住于相续者十种如下:抄真实教法具信,保持自尊与清醒,离于赌博及争吵,离于市集,清醒处事,驱除懒惰,恶友,调柔身语意,生起对四方坛城之观想(英译作四折球体。),特别是将心意集中于圣道。
  磋嘉,如是汝将生于善趣无疑。
  丁三 十波罗密
  再者,从事十波罗密行,此分五支。
  一、性为具成就无上正觉道之自性。
  二、波罗密之义为使汝度过轮回苦海,得达涅盘彼岸。
  三、功德为圆满二资粮,成就利益有情。
  四、此分总别两部,总说布施、持戒、安忍、精进、禅定、智慧。别说布施分三:法施、财施、无畏施。
  持戒分三: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换言之,持戒即断十恶,行六度四摄。
  安忍分三:弃舍轮回,安受苦忍,为利有情,耐怨害忍,于甚深法理,具信不惊,为深义不惊忍。
  精进分三:行大乘教法之加行精进,驱除逆境之擐甲精进,成就圆满佛陀之无厌足精进。
  禅定分三:专注世间正道之禅定,专注出世间道,及平等舍持之禅定。
  智慧分三:悟缘生法(英译作条件所限者。)超越专注之智慧,悟内性超越专注之智慧,悟一切境相,离二过,超越言、思、议。
  为使诸法住于自相续,汝应知以四波罗密圆满之。
  布施不望报,以调服悭贪,为力波罗密。
  布施而离于世俗及小乘心,为方便波罗密。
  布施而发愿自他离于困穷,为愿波罗密。
  布施而净心三轮体空,为智波罗密。
  如是,以持戒调服恶业,不欲轮回,为力波罗密。
  严守誓句,离于世间八风,是方便波罗密。
  非为一己冀生人天,而愿一切有情,离于恶行,为愿波罗密。
  抱三轮无分别心而行,为智波罗密。
  视众生平等,以调服嗔恚,为力波罗密。
  离于欺诈,为方便波罗密。
  非为一己得人天相好,而愿一切有情,息除丑恶,为愿波罗密。
  常念功德过失,精进以消除懈怠,为力波罗密。
  离于世间欲求,例如冀他人信服,为方便波罗密。
  愿一切有情,离于懈怠,致力正道,为愿波罗密。
  以禅定消除散乱,以超越无色界,为力波罗密。
  愿打断一切有情之散乱,为愿波罗密。
  离于三轮,为智波罗密。
  以大悲自性俱生之空性智,消除分别心,为力波罗密。
  愿自他觉悟真谛,为愿波罗密。
  觉无始以来,自心具此智慧自性,为智波罗密。
  磋嘉,如是无散乱而修。
  五、如是修十波罗密,汝将获离于恶趣,生人天乘之果报,汝将道行圆满,速证佛位,成为领导有情,脱离轮回之响导。
  乙十一 持或失誓句之分界
  既已积累资粮,生起汝必要圆满清净自心,利乐有情之意,依仪轨念诵三遍之际,获菩提心誓句。
  生起邪见或弃舍三宝之际,失去菩提心之誓句。
  乙十二 还净方便
  若违反根本戒者更受,犯支分戒者于师或三宝前忏悔还净。


  甲二 内菩提心
  磋嘉妈问大师曰:何谓内修菩提心?
  大师答曰:此分十二支。
  乙一 自性
  自性为生起帮未悟内性性空相有者之意愿。
  乙二 定义
  不依于身语外行,依心而修,故名为内。
  乙三 种类
  彼分为愿、行二种。
  愿者愿未悟此自性之有情悟之,宴坐空言何益,故必须致身于令有情领悟之方便也。
  磋嘉,未离二见之执者,行之甚难。
  乙四 行者德相
  如前所述,修此行者见执微薄。
  磋嘉,稍息汝心。
  乙五 授者
  汝应依已悟二无我,修三慧,离世间八法之师受之。
  磋嘉,得师为入大乘法门之要。
  乙六 受戒仪式
  莫执三轮,出离世法,求真口授。
  乙七 修之效益
  汝将超出小乘及谬道,具离于我法二执,悟无我自性之效益。
  乙八 修之理由
  置一切有情于真道,为二无我之自性,此为应修内菩提心之理由。
  乙九 不修之缺失
  不修持之,汝难契入无我之自性。
  未入道之凡夫,或入谬见之外道,执己为我,以为此“我”支配,经历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甚或以此为常,为实,执此为敌为友,为自为他。
  磋嘉,汝必须离此执著。
  视一己为我(我指个体。)者险矣,概执自我为体,则境现为他,附此二见,则以益己为友,损己为敌,由是经历爱恶(贪爱及厌恶。),作诸恶业,缘斯行而堕恶趣,以至遍历轮回。
  磋嘉,此魔不除,难得安乐。
  断此我执者,总说为一切佛教徒,别说为声闻,不用说,吾等入大乘之门者亦断此我执。
  据云声闻得悟法我之支分,辟支佛亦未得其全体,此即是说,声闻错断相有而不进解法我,辟支佛著于住心性空而不解真谛。
  磋嘉,倘不出于下乘见,难见真实义。
  执著法我者险矣,由是爱恶而生烦恼,以至沉于轮回,历劫难成。
  断此法我执者,总说为一切大乘行人,别说中道行人亦断之,吾等人密咒之门者倘执著之,恶兆也。
  乙十 守则
  汝应修无我之义,此分愿、行二部。
  应守愿者三点如下:
  一、不断思维,以保持愿一切有情常悟无我真谛(之愿心)。
  二、日夜三次,随喜现修无我者。
  三、专一不离无我而修。
  行分外内,外者分四:
  一、未悟者(无我),不离教导无我之师,或善知识。
  二、莫执住处、国境、种姓、敌友。
  三、闻、思、修无我空性之教法。
  四、莫执一己为:名、家、个体。
  内者亦分四:
  一、莫以名为物,概一切外物之名称,并非于心实有。
  二、认知情器世间并无自性,相虽现起,实如梦幻。
  三、日夜三次,觅此味著诸境,实无一物之心。
  四、莫离此无名,离边之谛。汝纵觅心,亦难有任何发现。
  最重要为汝应如是精进而修,如是投入,汝将消灭邪魔,出离轮回。
  乙十一 持或失誓句之分界
  得师口诀之际,得内菩提心誓句。
  仍执二见,不解自性空之际失誓句。
  此刹那即失誓句,当施对治。
  乙十二 还净方便
  依上述义理,离散乱而修,汝自解二执之缚。


  甲三 密修
  磋嘉妈问大师曰:应如何修密菩提心?
  大师答曰:此分十一支。
  乙一 自性
  密发菩提心之性为确认无始以来,无生本净,超越修整,不可思议。
  乙二 定义
  言思既难诠释,自然密于下乘。
  乙三 种类
  可分为两部:显万有清净为无修,以自显当下之自性,本来清净为无修,于此汝莫偏执。(此指修大圆满之二部,本来清净之且却,自显之妥噶,此二修法依师口授。)
  乙四 行者德相
  行者当为最上堪能,心厌实境者。
  磋嘉,彼由修前述行持而来。
  乙五 所依境
  应依已悟法身一元,而住于广阔任运之境者始得之。
  磋嘉,此为已证大圆满之上师。
  乙六 受(誓句)仪式
  受仪为觉性显现之灌顶。
  舍汝不净世行与清净梵行,如一切已成办。
  舍汝不净无益之言,与持咒诵经,如哑子吃糖。
  舍汝不净轮回之念,与清净涅盘之念如无心者。
  依汝师微妙指示,汝将见汝心超越言诠之本来法身。
  磋嘉,此乃吾证解同时之口授也。
  乙七 修之效益
  修此之效为:不舍轮回自解脱,烦恼自圆满为智慧,故具当下证悟之功德。
  乙八 修之理由
  如此修行之理由为汝实具此无执离过之自性。
  乙九 不修之缺失
  不修之险,为汝将堕入宗见之执,为(见执)脚镣所困。
  磋嘉,修持有所偏执,则非大圆满。
  乙十 守则
  一、万有诸境之根本,藏于汝本来无生清净之菩提觉心,此为见(英译此微妙规则为见。)。
  二、此菩提觉心;并无观者,与所观境,视此为本觉。
  三、悟此觉境所起之思维,执著,皆此本来空明之觉性。
  四、悟外显诸相,从体验之刹那,无有实质,不越法性。
  五、证心境无二为俱生大乐,离于取舍。
  六、别说,证一切烦恼,与苦为圣道。
  七、领悟有情,从受之刹那起,无有实质,轮回本来无生清净,故无须舍离。
  八、悟一切受为身(法、报、化身。)与智,自心具足,本来是佛。
  如斯行持,汝将继承普贤王如来之位。
  乙十一 持与失之分界与还净方便
  汝本来三世不离觉心,这处无此闲功夫。
  结语:
  磋嘉,吾集一切经、论、续、口授之义于此外、内、密发菩提心。
  磋嘉,吾集一切经、论、续、口授之义于此外、内、密发菩提心。
  修之,
  携之于道,
  心中铭记,
  和合于行,
  彼为大乘教法根本。
  师如是说,
  此大乘修菩提心之教授,名为“以发菩提心为道之法”。记于蒙卡狮堡洞。
  圆满
  宝之印 密之印 托付之印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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