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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缘起因 益西彭措堪布

大缘起因 益西彭措堪布

      

是对诸法的因、体、果都作抉择的正理。
   

一、解释缘起
   

释词:何谓缘起?《入中论》云:“所有缘起法,以和合为相。”缘起的自相即是因缘和合。譬如以种子为因,水、土等为缘,因缘和合时,就产生果实。果实是一种缘起的法,而不是非缘起的独自成立的法。
   

《显句论》云:“是故,一切法的产生观待于因缘,即是缘起生之义。”
   

(一)内缘起
   

内有情是由从无明到老死间的十二缘起而生,比如今生的识、名色、六入、触、受,是由前世的无明、行这二支而生,而后世的生和老死则观待着今生的爱、取、有这三支。因此,有情的流转唯是因缘而起,离开缘起,则无一法存在。
   

(二)外缘起
   

外界的无情法,也是依缘而生,譬如植物以七因、六缘而生长,七因是种、芽、叶、茎、精华、花、果,前前生后后,为后后的近取因;六缘即地、水、火、风、空、时,地大任持,水大摄收,火大成熟,风大增上,空大无碍,时节迁变,都是俱有缘。特定的因缘聚合,则生特定的果。因缘转变,果也随之转变。
   

(三)总结
   

内外诸法都是以如是因、如是缘,而显现如是果。
   

二、解释缘起因
   

理解了缘起的涵义后,再看大缘起因的释词:诸法由缘起生,能成立无自性,缘起是抉择诸法空性的正理,称为缘起因。她同时对于诸法的因、体、果抉择,摄尽了金刚屑因等胜义正理,成为正理之王,故赞为“大”。
   

大缘起因:《如意宝藏论》自释中说:“显现分(有法)无实有,是缘起故,犹如影像。”
   

譬如水月是缘起故,无实有。天月和河水因缘聚合的时候,水中显现月影,以是缘起之故,正显现的水月,没有一个微尘的实质,上、下、左、右何处也找不到水月的自体,不得生处、住处、去处,非一非多,非常非断,无生无灭。所有观待因缘而产生的法,都像月影一样,仗众缘和合,无而忽尔显现;因缘灭尽,又像幻化的象马,无踪无影地消失;先前没有、后面没有,中间短暂的一段,以因缘力显现,正显现时,找不到极微尘许的真实自体。如果仔细观察而思惟,一切缘起法都无实有,和幻化没有一点差别,只是凡夫以无明耽著为实有而已。
   

《入智者门》中说:“观察一切所知法的大缘起因,即是抉择诸法自性无生,是由因缘集聚后假立而产生,无因则必定不生。而这显现的万法也是当体空、毫无自性,因缘生法本来如影像,远离常、断、来、去、生、灭、一、异自性的诸边戏论之故。”
   
   

三、以缘起因推断万法无自性
   

以下根据《中论》中的正理阐述大缘起因:
   

(一)一切有为、无为法的自性,都是观待因缘,或者依他而假立,无有一法不观待因缘:
   

论云:“非缘起之法,始终皆无有。”一切有为法都是依仗因缘而生,非缘起之法是绝对无有的,如同空中的鲜花般。
   

又云:“未曾有不依,而名为无法。”从无不依“有法”而称为“无法”的法,任何“无法”都须观待“有法”而立,这是说:分别心前安立的无为法,决定是观待有为法而假立的。
   

又云:“涅槃名无为,有无是有为。”涅槃是大无为法,不属于意识的境界,它超越了相对安立的有为法和无为法的范畴。分别心安立的有为法、无为法,都是观待而安立的。
   

(二)有以自性成立,还需观待因缘,自许相违。
   

“自性成立”和“观待因缘”彼此相违,也就是,一个法自性成立的话,决定不需观待因缘;而一个法需观待因缘,也决不是自性成立,因此说“若依因缘起,决定无自性”。
   

论云:“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在须观待因缘的万法中,绝无有一法具有自性。因为:若自性是从众缘中产生,则成为由他法所作之法;若自性是他法所作之法,如何成立为自性呢?所谓有自性,即非他法所作或不观待他缘而自成

[ 本帖最后由 普见 于 2013-7-5 00: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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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说自性“不待异法成”,即不必观待他法而独自成立,才名之为自性。然而万法都是观待因缘而生,故都无自性。此即“由缘起故,无自性”的道理。
   

(三)凡是观待因缘而生者,实际唯是无生。
   

1、第一种观察法
   

首先观察,以因缘和合而生果。无论在因缘的和合中有果或者无果,都不成立生果。
   论云:“若众缘和合,而有果生者,和合中已有,何须和合生?若众缘和合,是中无果者,云何从众缘,和合而果生?”即:众缘和合中,若已有果,则再生果定不合理,以果已有,不必再生故;若无有果,怎么能从中生果呢?比如每一粒沙子中无饭,多少粒沙子的聚合中也无饭般。
   

论中又说:“若众缘和合,是中有果者,和合中应有,而实不可得。若众缘和合,是中无果者,是则众因缘,与非因缘同。”若众缘和合中已有果法以自性存在,则应当以量从中获得,然而不可得。譬如,若饭存在于米等当中,则应当得到,然而纵然将米等粉碎为微尘也得不到饭,若在因缘的每一分中得不到饭,则在其聚合中也得不到。若众缘和合中无有果法,则与非因缘相同。若米、水等中无饭,而又能产生饭,为何以沙、土等不能产生饭呢?二者同样是“众缘中不具果法”,理应产生。
  

 2、第二种观察法
   

论中又说:“若因与果因,作因已而灭,是因有二体,一与一则灭。若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因灭而果生,是果则无因。”
   

首先证成:因和果是无常法。
   

倘若因果是常法,则无丝毫变动,不可能由因转变为果。因此,凡是因、果法,都一定是刹那性。
   

回到偈颂来解释:
   

因要对果起作用,必须在果产生的同时,因也存在。然而因坏灭时才能生果。由此一个因上就有二种体性,一来在果存在时,给与果作用,如此则成常法;二来在果产生时,因已灭尽,如此又成断法。一个法上有相违的二种体性,永无成立。若因灭时果才出生,由于因没对果起任何作用,应成果是无因生,然而这不可能成立。
   

以上以胜义正理抉择了缘起生即是无生。
   

内外诸法都是缘起生,以缘起生故,无自性,正显现时,如同水月,毫无实质。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缘起心要释》中说:“如是观察的话,若不观待因缘,则必定成为如空中莲花一般。因此,凡是有的法,都是观待而生,或仅依于因缘而生。如此,凡是因缘所生的法,决定不成自性实有,而仅是先前无有、后来以因缘作成,故与影像无有丝毫不同。”
   

四、指示缘起的究竟义
   

即缘起的安立,其义究竟而言,以自心前如是显现为根据:
   

缘起究竟是以何者而安立的呢?譬如照镜,脸上有哪种表情,镜子里就显现那种影像。脸比喻自心,影像比喻显现。犹如影像依于脸而现,依于脸而假立,如是显现也依于心而现,依于心而假立。比如,同一条河的水,以地狱众生的嗔习,显现为烊铜;以饿鬼的悭习,显现为脓血;以人的习气,显现为水;以天人善业习气,显现为甘露。别别的显现,唯是观待别别的习气而生,依各自的心而假立,也只在各自的心前显现。
   

同一个人,伴随着他习气的改变,而有显现的变化,习气净一分,显现亦净一分;习气染一分,显现亦染一分。一切苦、乐都是观待自心而假立的,心不执著,则如木石般毫无感受。譬如,执著梦境,则显现利益和损害;而识得梦境虚妄,心无执著,梦现也无利无害。凡夫身上发生的利、害,都只是自己的心执著而已,观待心才成立,不观待心则无法自成。
   

总之,善恶、亲怨、高低、多少、自他等无不是由心而造。
   

《入中论》云:“有情世间器世间,种种差别由心立,经说众生从业生,心若灭者业非有。”有情世界中的无量差别,并不是无因无缘,而是依着缘起的差别而显现。缘起就在各自的心上,以心的习气不同,而假立种种有情。器世界从风轮至天宫之间的万相,也是由有情的同业习气而假立。经云:“随有情业力,应时起黑山,如地狱天宫,有剑林宝树。”因此,如何认识缘起呢?应当认识:种种的差别都是由心而成立,万法都是依仗自心而现起。
   

器世界从风轮至天宫之间的万相,也是由有情的同业习气而假立。
   

经云:“随有情业力,应时起黑山,如地狱天宫,有剑林宝树。”
   

一切内外缘起的安立,按究竟来说,都只是依于众生各自心前如是显现的这一根据,而安立此者彼者,此外无其它道理,因此称为“依心而假立”,即仅仅是依心而假立,没有另外的自性可得。其理由是:以胜义理审察时,不必说实有,连显现的这一分也不可得;而不作审察时,分别心前只有一个显现。对这样无自性的同时而显现的缘起,观待世间的显现性而言,可以说以名言正量成立。
   

因此,自宗的观点为:既是以心假立,也是名言正量成立,二者根本不相违,因为名言的究竟真实性只是这一点而已,不必要过分的耽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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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有无生因

即观察果的正理。

释词:何谓“有无生”?果已有而生,称为有而生;先无后生,称为无而生。对此“有而生”和“无而生”的二种情况,一一遮破的正理,称为“破有无生因”。

以下具体分析:

虽然实事师和世间凡夫都承许果是由因而生,但是以胜义理善加观察时,会了知“生不成立”,其根据如下:

一个果法或者最初有而生,或者从“无”而生。若是果已有而生,则如遮自生时所说,不能成立;若果前无后生,比如认为“现在除了种子没有其它,到秋季时会长出过去没有的庄稼”,这一想法也不成立,因为:要以因产生果,必定要对果作一种作业,如果对果什么也没有作,那“以因生果”的名称和意义都不可能存在。因对果作业,只有“因果同时”和“因先果后”两种情况,以下逐一破除:

一、因果同时不合理

因为:未成立果的期间,因也不成立,故无任何作能生的作者;而因成立时,果已经成立,不必要对果作任何产生的作业。

二、因先果后不合理

在因具有自性时,果尚未成立的缘故,何处也无有,对这样的无者,因也作不到任何能生的作业,因为“无”的法不会成为任何利益和损害的依处,“因”、“果”彼此也没有接触,毕竟只是无关系而已。

如是善加观察,虽然因对果没作到任何作业,但有如是因的显现,就生起如是果的显现,除了这一点之外,以其它根据再怎么观察也不可得,只是对此安立一个“缘起生”的名字而已。
另外,《四百论》云:“有不生有法,有不生无法;无不生有法,无不生无法。有不成有法,有不成无法;无不成有法,无不成无法。”


与此相同,我们认为现在没有果,但未来会产生有事或者成为有事,实际上这是不可能成立的。现在是“无”者,必定无法把它变成有事,因为一个“无”者,不论以何种因缘也不成为作业的对境,如同《入行论》所说:“纵以亿万因,无不变成有。”

果不是已有而生,也不是前无而新生,那么,这些明明显现的果法又是怎样出生的呢?答:如《宝鬘论》所说:“譬如幻化象,无来亦无去,唯心愚痴尔,实则无所住;世间如幻化,无来亦无去,唯心愚痴尔,实则无所住。”

人们都承认幻化的象马完全是虚妄,这是以什么根据说的呢?幻化的象马最初没有从任何地方产生,根本不见来处;最终也没有去任何地方,不见有去处;现在也只是除了对一堆石块念咒等之外,并没有其它的法。因此,仅仅是忽尔显现,对此安立为幻化的象马。

对芽果等法来说,生、住、灭的相也是如此。

无始劫以来以无明不认识这一点,也只是自己不认识而已,事实上,芽果和幻事没有什么不同。只要对此深入思维,肯定会对无生和缘起义产生定解。

这个道理再推广到林林总总的内外显现法上,无一不是如此。换言之,乃至存在能、所二现分别的习气之间,将会显现种种的有事。

这一切有事,最初产生时,并没有从任何地方新的产生;当下显现时,也只是以习气力显现,故没有任何自性存在;最终消尽能所二取的习气而不再显现时,也没有到任何地方去,仅仅是在远离二取的无分别智的境界中不显现而已。所以说,一切诸法皆如幻化。

摄义:种种有事显现,悉皆无实,以远离自性有无生故。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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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一多因

并非观察因和果,而是观察诸法自体的正理。

释词:何谓“一、多”?若诸法有实体,则唯有一体或多体二种情况,破除诸法一体或多体的正理,称为“离一多因”。

以执为实有的一件毛衣为例来说明:

在不以胜义理观察的情况下,所谓毛衣能起到遮体、保暖等的作用,是现量显现的有事自相,但是以胜义理审察,则连极微尘许也不可得。

具体来说,将毛衣分解后,只见到一根根毛线,毛衣消失无迹;再分解毛线,除了一大堆的毛尘,也找不到毛线的踪迹;对毛尘继续分析到最细量的极微,再将极微分析而消尽,成了只有一个虚空。

像这样,分到后后阶段,前前的法都不可得,就在当处彼将消失而不显现,犹如分析幻化的城市。器情万法无不如此,若对形形色色的世间,观察又观察,一切都成了如芭蕉般丝毫无实;分析内在的诸识聚,心王、心所,即此等从所缘上分析,也变成多类,最终得不到丝毫实有部分。由此将了知万法悉皆空性。

破诸法实有一体、多体的步骤:

在破一和破多当中,先破一,再破多。由于“多”是由“一”组成,离“一”则无“多”,因此只需破“一”。

破“一”时,先破粗,再破细。粗的色心二法,从方位和时间上分解,若可分,则不是一体;若不可分,则到了无分的微尘和刹那的层面。因此,重点是破除胜义中实有无分微尘和刹那。

一、破无分微尘实有

在一个无分微尘的东、西、南、北、上、下六方,各放置一个无分微尘,若中尘与六尘相对,则中尘可以分成六个面,而成为有分;若不相对,则成为一体,而无法堆成粗大的色法。如此可断定无分微尘为空性。如《唯识二十颂》云:“极微与六合,一应成六分,若与六同处,聚应如极微。”

二、破无分刹那实有

观察相邻的两刹那的关系:

(一)两刹那接触

若二者只是部分接触,则在一个刹那上具有接触和不接触两部分,应成有分。若全分接触,则两刹那融合为一,无法形成心识相续。

(二)两刹那不接触

取一个刹那,它和前一刹那不接触,中间有空白段;和后一刹那不接触,中间也有空白段。观察前一空白段的末位和后一空白段的初位,若两者接触,中间的刹那应成空白;若不接触,两者成为不同的两分,如此,中间的刹那和前者接触的部分,必定不同于它和后者接触的部分,应成可分。

因此,不成立无分刹那。

以上抉择了极微和刹那都是空性,由此,一切色心二法从粗大至极微、刹那之间,本来远离一、多,空无自性。《如意宝藏论释》云:“此显现(有法)有事无事何者亦不成立,远离一体、多体之故,犹如水月。”

以上抉择了色法和心法远离一体、多体。诸法当中,还剩下不相应行法和无为法。其中,不相应行法,只是观待色法和心法的阶段而安立,既然色法和心法远离一体、多体,观待其阶段安立的不相应行法,更不会有一体、多体;无为法只是对有为法的否认,除此之外别无自性。

凡夫执著诸法实有自性,自然一不是多,小不是大,长不是短,彼此矛盾。诸佛安住于无分别智中,万法一味,现前事事无碍法界,一多相即、延促同时、广狭无碍。

以大成就者不可思议的显现可以证明这一点,比如,阿底峡尊者把身体融入泥像的模子中,米拉日巴曾经融入牛角,牛角并未变大,尊者的身体也未缩小。这些都是证悟空性的表现。

须知实相中本来无有一、多、大、小等的自性,于一法不成的空性中可无碍显现一切。《中观庄严论释》中云:“万法若有一成实,诸所知成永不见。万法无一成实故,无边所知了分明。”

因此,一年以十二个月分,一个月以三十天分,一天以二十四小时分,一小时以六十分钟分,这样分析下去,最终会到达不可再分的最短刹那,称之为无分刹那,这是时间的边际,构成时间的基础。

对于无分刹那,不分析,仅仅安住时间的最短边际;再分析,就成为虚空,得不到任何事物。因此,凡是承认时间方面的安立,到无分刹那为止,就不能继续再分,一经分析,就像盗贼步入米拉日巴的山洞那样,除了失望之外,不会有丝毫获得。

如果想进一步探求,这无分刹那一分析,就到了自性本来空寂之中,这时便触到了诸法本源的究竟处。所以,经中“万法如芭蕉”,是针对“逐步观察最终成为空性”而宣说的。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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