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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深入学习入中论

此中外空。颂曰:

由本性尔故 色由色性空

声香味及触 并诸法亦尔

色等无自性 是名为外空



其次说到外空。颂中说:由于本性如此的缘故,形色、显色等色尘,由它自身的体性而空,其他声尘、香尘、味尘、触尘以及各种法尘也一样,这一切色等外法都无有自性,这就称为外空。



经云:“云何外空?外谓外法,即是色等。色由色空,乃至法由法空。”如前“非常非坏,本性尔故。”等广说义,遍入下释一一空中。



《般若经》说:“什么是‘外空’呢?外是外法,指色、声、香、味、触、法外六处。这也是色由色当体空,乃至法由法当体空。”跟前面解释的“非常非坏,本性尔故”等一样,那些广说的意义也都要放到这里和以下解释的每一种空当中,即每一种空既不是常,也不是断,本性就是如此的。



颂曰:

二分无自性 是名内外空

经云:“内外诸法,无内外法自性,名内外空。”



《般若经》说:“内外诸法,都没有内外法的自性,以自体而空,叫做内外空。”

“内外法”,《大智度论》中解释为内外十二处,另有一种解释是指根身,因为它处于外色等和内眼等的中间,所以叫做内外法。



颂曰:     

诸法无自性 智者说名空

复说此空性 由空自性空

空性之空性 即说名空空

为除执法者 执空故宣说



由于诸法无自性,智者就对此安立“空”的名字,之后又说这个空性,也是由它自体而空,对于空性的空性,就称之为“空空”。为了遣除执著诸法的人,把空性执为实法的缘故,再度宣说空性也是空的。

众生首先执著一切法实有,为遣除这种实执,智者说一切法都无自性,是空性,然而在听说“空性”后,又认为有个“空性”的实法,为了遣除这个执著,又说空性也是空的。



经云:“云何空空?空谓一切法空,此空复由空空,是名空空。”有执空性为实法者,为破彼等执空法故,说此空空。如云:“为破诸分别,故说甘露空,若复执著空,佛说极可呵。”



《般若经》说:“什么是‘空空’呢?空是指一切法空,这个空也是由它自体而空,所以叫做空空。”有人听到空性时,执著空性是个实法,为了破除他们执著空法的缘故,而宣说了空空。如龙树菩萨所说:“为了破除众生的各种虚妄分别,佛宣说了甘露空性,如果有人学空性后,又执著空为实法的话,佛说这是极应呵责的。”



颂曰:

由能遍一切 情器世间故

无量喻无边 故方名为大



首先解释什么是“大”。大指十方。由于十方能周遍一切情器世间的缘故,以及它无量无边的缘故,所以称十方为“大”。



离十方外,别无有情世间,及器世间,由方能遍一切众生(这是广义词,指众缘所生的情器世间),故名为大。由遍十方而修慈无量等,十方即是无量之喻,由无边际,故亦名大。



称方为“大”有两个原因:一、离开了四方、四隅、上下等十方外,没有其他的有情世间和器世间,由于方能够周遍一切情器世间,所以称为大。二、由于修慈等四无量心时,是遍缘十方世界的有情而修,即因为所缘无量,而称为四无量心,所以,“十方”就是无量的譬喻(指所缘境像十方一样无有限量,以“十方”作为表达无量的譬喻)。由于十方没有限量、边际的缘故,因此也称之为大。



颂曰:

由是十方处 由十方性空

是名为大空 为除大执说



由于十方处所,以它的自体而空,所以叫做大空。这是为了遣除执著大或方为实有而宣说的。



经云:“云何大空?谓东方由东方空。”有执十方无量,于十方上起实大执,为除彼执,说此大空。如胜论派执方为实。



《般若经》说:“什么是‘大空’呢?就是东方由东方自体而空等等。”有人执著十方无量无边、广大无际,在十方上起实有“大”的执著,认为十方是实有的大,为了遣除他的妄执而宣说大空。比如胜论外道等执著方为实法。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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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曰:

由是胜所为 涅槃名胜义

彼由彼性空 是名胜义空

为除执法者 执涅槃实有

故知胜义者 宣说胜义空



由于是殊胜的所为或所知,所以涅槃又称为胜义。胜义是由它自体而空(不是其他法空而涅槃不空,而是涅槃当体即空),所以叫做胜义空。为了遣除执法者执著胜义实有,所以了知胜义的佛陀宣说了胜义空。





经云:“云何胜义空?胜义谓涅槃。当知此中涅槃由涅槃空。”有执涅槃为实法者,为除彼执,故说此空。义谓所为句,或所知句。



《般若经》说:“什么是‘胜义空’呢?胜义就是涅槃。要知道,这里涅槃就是由涅槃自体空。”有人执著涅槃是实法,为了遣除他的实执,所以宣说胜义空。“胜义”的“义”字,指所为或所知,即胜义是最殊胜的所求之果或是最殊胜的所知。



颂曰:

三界从缘生 故说名有为

彼由彼性空 说名有为空



三界中的诸法,都是从惑业的因缘所生,因此说是有为法(有漏有为法)。有为法就是由有为法自体空,所以叫做有为空。



经云:“云何有为空?有为谓三界。当知此中欲界由欲界空。”



《般若经》说:“什么是‘有为空’呢?有为指欲界、色界、无色界。要知道,这里欲界就是由欲界自体空(色界也是由色界自体空,无色界也是由无色界自体空)。”三界里的任何法都是正显现时当体即空。



颂曰:

若无生住灭 是法名无为

彼由彼性空 说名无为空



凡是因缘和合的法,缘聚则生,缘续则住,缘散即灭,这就是有为法的三法相。与它相对的,如果没有生、住、灭,这样的法叫做无为法。既然无为法是观待有为法安立的,没有有为法,就无法安立相对的无为法,也说不出这个名称,所以无为法也是假立,由它自己的体性而空,这就叫无为空。



言由彼者谓由无为。经云:“云何无为空?无为谓无生、无灭、无住、无异。当知此中无为由无为空。”



颂中说的“由彼”指由无为法自体。《般若经》中说:“什么是‘无为空’呢?无为就是无生、无住、无异、无灭的法。要知道,这里无为法是由无为法自体而空,并非有一个实有的无为法。”



颂曰:

若法无究竟 说名为毕竟

彼由彼性空 是为毕竟空



“究竟”指边,即常边、断边、有边、无边等,如果诸法没有常断等任何二边,就叫做“毕竟”。毕竟是由它自体而空,这就是毕竟空。



经云:“云何毕竟空?究竟谓常究竟断究竟,若法究竟不可得,是名毕竟。当知此中毕竟由毕竟空。”



《般若经》说:“什么是‘毕竟空’呢?究竟指常究竟、断究竟等,如果诸法的究竟或边不可得,就叫做毕竟。要知道,这里毕竟是由毕竟空自体空。”意思是说,“毕竟”这个概念唯一观待诸法而安立,所谓的此毕竟、彼毕竟等。以此法、彼法不可得故,“毕竟”也就不可得,所以毕竟不是有独立自体的实法。



颂曰:

由无初后际 故说此生死

名无初后际 三有无去来

如梦自性离 故大论说彼

名为无初际 及无后际空



由于没有初际和后际,所以生死叫做无初后际。三有并无实法,也就无去无来,如梦境般无有自性,因此,《大智度论》中说,这叫做无初际和无后际空。



经云:“云何无际空?若法初后不可得,则无中间。若法初后中间俱不可得,即无去来。当知此中初后中间,由初后中间空,非常非坏。”初谓初际,后谓后际。



《般若经》说:“什么是‘无际空’呢?如果一个法初和后都不可得,也就没有中间(中间是相对初、后安立的,既然没有初和后,也就没有中间)。如果一个法初际、后际以及中间都不可得,那就没有去来(从过去到现在叫做来,从现在到未来叫做去,既然初、中、后三际都没有,也就没有来和去)。要知道,这里的初中后是由初中后自体而空,既没有常,也没有断。”这里的“初”,指最初的边际,“后”,指最后的边际。



思考题:

1、“诸法无自性,智者说名空,复说此空性,由空自性空。空性之空性,即说名空空,为除执法者,执空故宣说。”

(1)什么是“空空”?

(2)前后两个“空”字分别指什么?应如何理解?

(3)宣说空空的必要是什么?

(4)既然为了破除执著实有而宣说空性,又说这个空性也是空,如此一来,为了破实有而说的空性,是否因“空”而成了无意义?为什么?

2、为什么称十方为“大”?众生是怎么执著“大”的?什么说“大”是空性?

3、什么是胜义空?既然它是空性,我们是否有必要求取胜义?对此应如何理解?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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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曰:

散谓有可放 及有可弃舍

无散谓无放 都无可弃舍

即彼无散法 由无散性空

由本性尔故 说名无散空

经云:“云何无散空?散谓可放可弃可舍。当知此中无散由无散空。”散谓有可舍,无散谓全无可舍。



《般若经》说:“什么是‘无散空’呢?散是指可以放出去,可以弃舍的法。要知道,这里的无散是由无散自体空,所以叫做无散空。”“散”,指可以舍弃的法,“无散”,即不可舍弃之法,指大乘法。从最开始到无余涅槃之间的大乘广大善法,是行人必须修持的,不能舍弃,所以叫做“无散”。



颂曰:

有为等法性 都非诸声闻

独觉与菩萨 如来之所作

故有为等性 说名为本性

彼由彼性空 是为本性空



有为法等的法性,根本不是声闻、独觉或者菩萨、佛所造作的,所以有为法等的自性,叫做本性。然而本性只是相对于造作安立的名字,并非有一个本性的实法,所以本性也是由本性自体空,这就是本性空。



经云:“云何本性空?谓诸法本性,无作、无为,非声闻作。”



《般若经》说:“什么是‘本性空’呢?诸法的本性,不是任何因缘造作出来的,也不是声闻造作的(也不是独觉、菩萨、佛造出来的,因此称为本性,它的空性叫做本性空)。”



颂曰:

十八界六触 彼所生六受

若有色无色 有为无为法

如是一切法 由彼性离空

此是一切法空。经云:“云何一切法空?一切法谓有为无为。”十八界谓内六处,外六处,六识身。六触,谓眼和合触,至意和合触。由触为缘所生六受。此中一切法由一切法空。



这是说一切法空。《般若经》说:“什么是‘一切法空’呢?一切法指有为法和无为法。(这一切法也是由自体而空,就叫做一切法空。)”这其中的十八界,指眼根等内六处、色等外六处和眼识等六识身。(身是积聚的意思。)“触”,指根境识三者和合,六触,是说眼根、色境等三和合触,乃至意根、法尘等三和合触。以触为缘,所生起的是六受。这里的十八界、六触、六受以及一切有为法、无为法都无有自性,以自体而空。

以下解释自相空。



颂曰:

变碍等无性 是为自相空

何为色等自相,为广说故。



从色法到一切种智之间,都有各自的法相。“变碍”指五根、五境等色法,这些色法都以变碍为相,“等”字摄其余一切法。这一切自相都无有自性,称为自相空。

什么是色法等的自相呢?为了广说的缘故,以下列举色法到一切种智之间诸法的自相。这些自相也都以自体而空。

以下广释分为三段:(一)因法自相;(二)道法自相;(三)果法自相。



(一)因法自相



颂曰:

色相谓变碍 受是领纳性

想谓能取像 行即能造作

各别了知境 是为识自相



色法的自相是变碍。“变”,指随时间的迁流而变异,有渐次积聚、散坏以及生长、转变等相。“碍”,指空间上互为质碍,也就是它本身有质量,并且与其他色法相互障碍,即两个色法不能同时占据同一空间,任何一个色法都会障碍其他色法。

受的自相是领纳,即根境识三和合,而分别非可意境、可意境和中庸境,产生的苦、乐、舍三种受。

想的自相是于境取像,能取长短、方圆、男女、老少、美丑、一异、来去等内外诸法的像。

行的自相是能造作,指色、受、想、识以外的一切有为法,包括受、想以外的49种心所法和不相应行。虽然色等有为法也有造作义,但所摄的行较少,而且为了便于了解,就安立了不共的名称。这里的心所法等摄的行较多,而且造作性最强的思心所也摄在其中,所以立名为行。

识的自相是各别了知境。比如眼识能各别地了知色境,对于青黄等显色以及长短等形色都能分别了知,耳识能分别了知种种声音,以及鼻识了知气味,舌识了别味道,身识觉知触境,意识分别法处等,都以分别了知各种境为自相。



蕴自性谓苦 界性如毒蛇

由摄持义同,说界以毒蛇为相。



蕴的自相是苦。蕴以积聚为义,通于有漏和无漏,这里特指有漏蕴,也就是由烦恼所生的蕴,即五取蕴。五取蕴全无自在,唯一随着过去的烦恼和业的力量而转,而且每一刹那都被引发后来诸苦和烦恼的种子所随逐,所以是苦的自性。

界的自相如同毒蛇。就像毒蛇捉住了人而作损害那样,十八界能令有情摄取生死。也就是说,内外诸法统摄在六根、六境、六识这十八界当中,每一界都有作各自作业的功能,六根有能取境的功能,六境成为出生根识的所依,六识则对六境有了别而取的功能,就从这十八界的因中,出生器情世间的万法。如果落在了这个范畴当中,或者说自心被十八界摄持了,那就像被毒蛇捉住了必作损害那样,只是不断地在取生死,所以说“界性如毒蛇”。



颂曰:

佛说十二处 是众苦生门

以是出生众苦之门故。



十二处包括内六生处和外六生处,当内六根与外六境和合时,由此就会产生苦乐舍三受,以三种受为缘,就会引生贪嗔痴等烦恼。比如,当眼根看见可意的色境时,就会生起乐受,从中起现贪心,之后由贪心驱使造下恶业,来世会堕入恶趣,感受众多痛苦。像这样,六根和六境接触时,分别心攀缘六境,就会起惑造业,被业力所牵,就要在生死中受苦,因此十二处是出生苦的门或基地。



颂曰:

所有缘起法 以和合为相

和合为缘起相,以缘起是由和合之所显故。



缘起法都是以和合为体相。

和合是缘起法的自相,因为缘起法是由因缘和合而显现的缘故。换言之,任何缘起法都是众缘合成,并非自己独立而有,因此是以和合为相,不是以独立为相。

“缘起”两字分开来解释。“缘”是广义词,总的指因缘。像是缘生、缘聚、缘散、众缘合成等,都以“缘”字表示因缘。如果因缘分开来说,那就指主因和助缘,或者近取因和俱有缘。“缘起”是因缘和合而起的意思。“和合”是要表达孤因不生、独缘不成,只有因缘和合才会出现。世间的法都是因缘和合而起的,无一例外。外的植物单有种子或单有水土,都无法生起,要种子、水土等因缘和合才能出生。内的有情也是如此,单有心识或者单有父母精血,都不能显现,要心识和父母精血等因缘和合才能受生。又比如说话这件事,要声带、舌头、上下嘴唇等配合起来才能完成,只用一片嘴唇或者只有舌头,那半句也说不出。所以缘起法的自相是因缘和合。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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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法自相



颂曰:

施度谓能舍 戒相无热恼

忍相谓不恚 精进性无罪

精进,以摄持善法为相故。



以下讲六度的自相。

布施度的自相是能舍的心。戒以清凉为义,所以持戒度的自相是心无热恼。安忍度的自相是不嗔恚而安然忍可的心。精进是以摄取无罪善法内心勇悍为体性。

精进,以摄持善法为自相。既然唯一勇悍地摄持善法,就自然不杂任何恶法,因此说精进度以无有罪恶为体性。



颂曰:

静虑相能摄

能摄一切善法故。



静虑度的自相是为了摄持善法,于善所缘心一境性,就是指内心住在一个善所缘上无有散乱为体性。因为系心一缘而静虑,才能摄集一切善法,所以说静虑能摄一切善法。



颂曰:

般若相无著

趣向涅槃故,不著一切故。



般若度的自相是通达空性而不著任何法。为了趣向涅槃,不贪著任何法,因此般若度以无著为自相(“无著”指心不住在任何所缘上)。



颂曰:

六波罗蜜多 经说相如是

四静虑无量 及余无色定

正觉说彼等 自相为无嗔

世尊说彼无嗔为相,由离嗔恚乃能得故。



以上六种波罗蜜多的自相,大乘经中都是如此宣说的。另外,初禅、二禅、三禅、四禅等四静虑,慈、悲、喜、舍等四无量心,以及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非想非非想处定等四无色定,佛说这些法的自相是无嗔。

世尊说这些定以无嗔为自相,原因是:远离了嗔恚才能得到禅定,嗔恚使心恼乱不安,直接与定体相相违。



颂曰:

三十七觉分 自相能出离

出离谓解脱。以此是出离生死之因,能得出离,故名能出离,即以能得解脱为相。静虑等义如前已说。



三十七菩提分的自相是能够出离生死。

出离是解脱的意思。由于三十七菩提分(指成就菩提的三十七个道的支分)是出离生死的正因,行持它能得到出离,所以从功能上称为能出离,也就是以能得解脱为体相。这里面的静虑等的涵义,在前面已经说了。



颂曰:

空由无所得 远离为自相

由诸法无所得,不为分别垢所染污,故空解脱门以远离为自相。



(无所得:观察时什么也得不到。)

以下解释空、无相、无愿三解脱门的自相。

空解脱门,是以见诸法无所得,而远离分别的垢染为自相。

由于见到诸法一无所得(即空或无自性),所以不会对此起种种分别,因而不被分别垢所染污(即解脱)。过去一直被计较诸法的虚妄分别所缠绕,现在见到诸法是空性,也就脱开了一切分别的垢染,这就叫做远离。因此,空解脱门以远离为自相。



颂曰:

无相为寂灭 第三相谓苦

无痴八解脱 相谓能解脱



无相解脱门以寂灭为自相,第三无愿解脱门的自相是苦和无痴,八解脱的自相是能解脱。



无相解脱门,由相不可得故,寂灭为相。



无相解脱门,由于妄识所现的相本来不可得,真实中没有任何相,是离戏空寂的本性,因此以寂灭为自相(“寂灭”指本来寂灭,不是先有实法,后来使它寂灭)。



第三谓无愿解脱门,此以苦与无痴为相。由正观察诸行为苦,及以正慧观诸行性,不希愿故,故第三解脱门以苦与无痴为相。



(正观察:如理观察。正慧:真实的智慧。诸行:迁变为性的有为法。)

第三、无愿解脱门,这是以苦和无痴为自相。一方面以如实的智慧,观察到一切有为法都是苦性。有为法都是因缘所作,随因缘迁变,不能安住,所以不离迁变的苦。认识到世间的生灭法是假的、是苦性后,就对它没有了希愿,不再求取。另一方面,以智慧观察一切有为法的体性,对于出世间的解脱果位,也不会执为实有而生起希愿。这样了达轮涅平等,无所希愿,就是无愿解脱门,因此,第三解脱门以苦和无痴为自相。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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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解脱者,谓内有色想观外诸色,是第一解脱。内无色想观外诸色,是第二解脱。净解脱第四静虑性,是第三解脱。四无色解脱,如前已说。想受灭,是第八解脱。此诸解脱,能从等至障中得解脱故,以能解脱为相。



八解脱,指弃舍三界染法系缚的八种禅定。对于自身有色想之贪,通过观外在青瘀等的不净色相,从而不起贪心,这是第一种解脱。虽然对自身无有色想之贪,然而贪心更为坚固,通过观外在青瘀等的不净色相,而不起贪心,这是第二种解脱。这两种是不净观。之后不再观不净色,而是观八种光明清净之色,这时虽观净色而不生贪,这是第三解脱位,是依第四禅而起的。四种依四无色定而起的禅定,即第四空无边处解脱,第五识无边处解脱,第六无所有处解脱,以及第七非想非非想处解脱。这是分别于所得之定,观苦、空、无常、无我,从而生起厌离心而弃舍,所以叫做解脱。最后是灭受想定,依第四禅,舍弃前面的一切所缘,这是第八种解脱。这八种解脱,能够从禅定的障碍中获得解脱的缘故,因此以能解脱为自相。



(三)果法自相



颂曰:

经说善抉择 是十力本性

下文所说十力,当知以善抉择为相。由善抉择无障碍相,故名为力。



佛在经教中说,善能抉择诸法,是十力的体性。

下面会对十力做详细的解释,要知道十力以无误抉择为自相。由于抉择万法时毫无障碍,所以称为力。

如果有障碍,就不成为自在而转的无上力量,然而成就佛果时,对于一切法都能无障无碍地了知,这种抉择的智慧就叫十力。十力是智慧的作用,只是从十个方面立名为十力。



颂曰:

大师四无畏 本性为坚定



无上大师佛陀有四无畏的功德,这是以坚定为体性。



四无所畏者,谓佛自称,我是正等觉者。设有沙门,若婆罗门,若天魔梵,若余世间,依法立难,佛于是法非正等觉。我于彼难正见无因。如经广说。



四无所畏,指佛在四个方面的宣称,都不会被他人所妨害,自身立于无畏之地。第一种是,佛自称我是正等觉者。如果有沙门或者婆罗门、天魔、梵天,乃至其余世间有情,依法来立难,说佛对于这个法不是正等觉。世尊说,我对于他们的问难,正确地见到根本没有理由。详细情形如经中广说的那样。



或佛自称,我已永尽诸漏。广说乃至,依法立难,佛于是漏犹未永尽。或佛宣说,诸障碍法染必为障。广说如前。或佛宣说正出离道,诸圣修习决定出离,决定通达,正尽众苦,作苦边际。乃至广说。此诸无畏,以极坚定为相,谁亦不能有所动故。



第二种无畏,佛自称我已经断尽了烦恼。这样无论哪一种有情依法来立难,说佛对于这个烦恼还没有断尽。佛对此也都无所畏惧,见到他们的立难毫无根据。

第三种无畏,佛说这些障碍法有染污,一定会作障碍。如果其他有情说,这个障碍法不会作障碍等等,佛也无所畏惧。

第四种,佛说这是真实的出离之道,诸圣者修习它一定能出离,一定能通达,一定能穷尽众苦,到达苦边际。如果有人立难说,你说的出离之道,诸圣者修习不一定出离,不一定通达,不一定到达苦边际,佛也毫无畏惧。

这四种无所畏以极坚定为自相,这是佛以智慧决定见知或决定证得的,谁也无法动摇的缘故。



颂曰:

四无碍解相 谓辩等无竭

四无碍解至下当说,彼等以无竭为相。



四无碍解的自相是辩才等无有穷竭。

四无碍解在下面会详细解释,这些无碍解以无有穷竭为体相。也就是在法、义、辞、辩哪方面都没有障碍,不会因为不了解而导致中断。



颂曰:

与众生利益 是名为大慈

救护诸苦恼 则是大悲心

喜相谓极喜 舍相名无杂

大慈,以与作利益为相。大悲,以救护诸众生苦恼为相。大喜,以极欢喜为相。大舍,以离贪嗔无杂为相。



这是讲慈悲喜舍四无量心的自相。大慈,以给众生作利益为自相;大悲,以救护诸众生的苦恼为自相;大喜,以极欢喜为自相;大舍,以远离贪嗔之心无有杂染为自相。



颂曰:

许佛不共法 共有十八种

由彼不可夺 不夺为自相



承许不共于其他二乘、菩萨等,唯佛独有的功德法,共有十八种。由于佛恒时没有失误,他人无法映夺、不能取胜,所以十八不共法以不可夺为自相。



佛十八种不共法。如经云:“善现,始从如来,证得无上正等正觉,终至无依入般涅槃。于中如来,常无误失,无卒暴音,无忘失念,无不定心,无种种想,无不择舍,志欲无退,精进无退,忆念无退,等持无退,般若无退,解脱无退。一切身业智为前导,随智而转。一切语业智为前导,随智而转。一切意业智为前导,随智而转。若智若见于过去世无著无碍,若智若见于未来世无著无碍,若智若见于现在世无著无碍。”此十八种佛不共法,以不可夺为相,由常无误失等,他人不能得其便故。此等广释,如《陀罗尼自在王请问经》,应当了知。



如同《般若经》中所说:“须菩提,我如来、应、正等觉,从初证无上正等正觉开始,乃至最后所作已办,入无余依大涅槃为止,在此期间,身常无误失;语无粗暴音;意无忘失念;四威仪无不在定中安住;对于一切众生平等普度,没有亲疏远近等想;对于一切法都是照知后才舍弃,无有一法是不了知而舍;常欲度脱一切众生,心无厌足;身心具足精进,常常度一切众生,而无有休息;对于三世诸佛的教法,智慧相应的缘故,能圆满忆念,无有缺减;等持无退(唐译中无此等持无退,而是“解脱知见无退”,即佛于一切解脱中,知见明了,分别无碍);具有一切智慧,无边无际不可穷尽,随慧宣说也无有穷尽;圆满获得有为无为二种解脱,无有欠缺。一切身业都以智慧为前导,随智慧而行,现种种胜相,调伏众生。一切语业都以智慧为前导,随智慧而行,以微妙清净之语,化导利益一切众生。一切意业都以智慧为前导,随智慧而行,以清净意业,入众生心而为说法,灭除无明痴暗。佛以智慧见知过去世所有一切,都能遍知无碍;以智慧见知未来世所有一切,都能遍知无碍;以智慧见知现在世所有一切,都能遍知无碍。”

这十八种佛不共法,以不会被他人所夺为体相,因为恒时没有失误等,别人永远得不到机会映夺或胜伏佛。关于十八不共法的详细解释,应当按照《陀罗尼自在王请问经》所说的来了解。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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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曰:

一切种智智 现见为自相

余智唯少分 不许名现见



一切种智以现见一切法为自相,不是通过推理,或者回忆过去,预想未来等,而是当下的智慧与法界不二,由于真心遍一切法,所以智慧能现见一切法。其他智慧只知道部分的所知,所以不承许为现见一切法。



若有为自相 及无为自相

彼由彼性空 是为自相空

已说自相空。



以上从色法到一切种智之间,无论是有为法的自相,还是无为法的自相,这一切万法都是以自体而空,这就是自相空。

本论里说到从色法到一切种智之间的万法,其他论里还会说轮涅万法或染净诸法,或者十法界的一切法等等,总之,这一切法都是当体即空。我们认为诸法有它的自相,其实这个相就是空的。就像一切海水同是盐味那样,一切万法也同样是空性,不会说一部分法是空性,一部分法实有,所以是万法皆空,这就称为自相空。



颂曰:

现在此不住 去来皆非有

彼中都无得 说名不可得

即彼不可得 由彼自性离

非常亦非坏 是不可得空

过去未来,已灭未生故,现在不住故,三世皆非有。经云:“不可得,谓此中求三世不可得。当知此中不可得由不可得空。”



按时间来说,万法就摄在过、现、未三世当中。我们不观察时,认为三世法都有,其实三世都是没有的。过去法已灭,未来法未生,现在法不住,因此三世所摄的万法都无所有。《般若经》中说:“不可得,是指在这里寻求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法,都了不可得。要知道,这里说的不可得就是以不可得空。”本来说不可得就是在说空,如果还认为有个“不可得”,那就要继续说,不可得也无有自性,非常非坏,以自体而空,这就是不可得空。



颂曰:

诸法从缘生 无有和合性

和合由彼空 是为无性空

和合性谓从和合所生,由从因缘生故,和合性非有。自性谓无性,彼之空性,即无性自性空。



“和合性”,指诸法是从因缘和合所生,这就是诸法的体性。由于是从因缘生,观待他的缘故,这种和合而成的体性并非实有,或者说因缘和合法都没有自性。这种和合性的自性也无自性,以自体而空,它的空性就是无性空。

任何合成的法都没有自性。比如,放映机的光束跟银幕一和合,立即幻现出影像,这个影像就是合成的法,没有独立的自性。像这样,一本书、一张桌子、一幢房子、一辆车,包括我们的身体,从头到脚的任何一部分等等,各种各样的法都是因缘合成的,没有任何一法不仗他缘而独立自成。既然是因缘合成的,也就没有自身的体性。这个无自性的空性,就叫做无性自性空。

众生认为诸法有自性,所以要说诸法由因缘合成的缘故,本无自性。如果又把无自性当成实法,认为存在一个“无自性”的自性,那就要说,无自性也是自性空,它也了不可得。



如是已广说十六空,当说四空。



这样已经详细地宣说了十六空,下面要说四空。



颂曰:

应知有性言 是总说五蕴

彼由彼性空 说名有性空

有性谓五蕴。此有性由有性空。



应当知道,有性是总的指五蕴。五蕴由它自身而空,这就是有性空。我们认为有体性的法,不外乎色受想行识五类,它们也是以自体而空,就叫做有性空。



颂曰:

总言无性者 是说无为法

彼由无性空 名为无性空

无性谓无为法,虚空涅槃等。此无性由无性空,是为无性空。



无性是总的说无为法,这是相对于有性的法,包括虚空无为、涅槃无为等非因缘所作法。这个无性也是由无性自体空,这就是无性空。



颂曰:

自性无有性 说名自性空

此性非所作 故说名自性

自性谓本性,非声闻等之所作故。自性由自性空,是为自性空。



自性指本性,并非声闻等通过修道才造出它来,而是本来就有。自性也是以自性自体而空,这就是自性空。



颂曰:

若诸佛出世 若佛不出世

一切法空性 说名为他性

实际与真如 是为他性空

他性谓最胜性,其最胜性谓常有性。或言他性,谓殊胜智所通达性。彼由彼性空。或言他性为彼岸所有,出世间故名为他性。即是实际,由不变故即真如义。空性为相之空性,名他性空。



无论诸佛出世还是不出世,一切法的空性,就叫做他性、实际或真如。他性也是由自体空,这就是他性空。

他性指最殊胜的体性,最殊胜的体性指常恒如此的体性。或者说他性,是指殊胜智慧所通达的体性。这种体性也是以自体而空。或者说,他性与轮回相对,是彼岸所有的法,是出世间的缘故,称为他性。他性也是实际,由于不变的缘故也是真如义。以空性为相的空性,就叫做他性空。



颂曰:

般若波罗蜜 广作如是说



以上所说的二十种空性差别和空性之理,依于《般若经》作了广大的宣说。

法性空性遍在一切法中,为了指明这一点,有必要作广大的演说,由此来了解万法是一味的空性。



今当说信解般若波罗蜜多菩萨不共功德,结述般若品。

颂曰:

如是慧光放光明 遍达三有本无生

如观掌中庵摩勒 由名言谛入灭定

言如是者,显前所说观察道理。由前观察,发生慧光,放大光明,灼破障蔽真实之黑暗。彼复由世俗谛力入灭尽定。



现在要宣说信解般若波罗蜜多的第六地菩萨的不共功德,来结述第六般若品。

颂中的“如是”二字,显示前文所说的种种观察道理。由前面观察所说的道理,而发出慧光,放大光明,灼破障蔽见真实义的黑暗,了达三有一切法本自无生,如同观见掌中庵摩勒果一般。而且由世俗名言谛之力入于灭尽定。



灭定自性,亦非弃舍救护众生之意乐。

颂曰:

虽常具足灭定心 然恒悲念苦众生

此菩萨加行属生死摄,增上意乐属涅槃摄,故于无依众生,恒时增长大悲。



六地菩萨所住的灭尽定的自性,也不是舍弃救护众生之心。

颂文说:虽然此第六地菩萨常常具足安住灭定光明的意乐,然而他恒时缘生死中无依无怙的苦恼众生而增长大悲。

此六地菩萨的加行属于生死所摄,增上意乐属于涅槃所摄,所以对于无依无怙的苦恼众生,恒时增长大悲心。



颂曰:

此上复能以慧力 胜过声闻及独觉

第六地菩萨以上,第七地等,能以慧力,胜过佛之声闻弟子及诸独觉。



此第六地以上的菩萨地位及第七地等,都能以自身的智慧力,胜过佛的声闻弟子和诸独觉。



颂曰:

世俗真实广白翼 鹅王引导众生鹅

复承善力风云势 飞度诸佛德海岸

此菩萨之世俗功德,亦增上炽盛,能引导深植善根之众生群鹅。其飞度于诸佛功德大海之彼岸者,厥为二谛,即此菩萨之白广双翼也。



此第六地菩萨的世俗功德也增上炽盛,由于具足世俗谛广大道次第和真实义甚深道次第的广白双翼,就能犹如鹅王般,引导深植善根的众生群鹅,同时还能承仗往昔善根力的风云之势,飞度诸佛功德大海的彼岸。由此看来,能够度越诸佛功德大海彼岸的,就是世俗谛广大道次和胜义谛甚深道次的两种修行,这就譬喻为菩萨鹅王的广白双翼。



入中论卷五终



思考题:

1、关于“自相空”:

(1)解释“自相”。

(2)为什么说蕴的自相是苦,界的自相如毒蛇,处是众苦生门?

(3)分别解释缘起法、精进度、静虑度和一切种智的自相。

(4)什么是“自相空”?宣说自相空有什么必要?

2、“诸法从缘生,无有和合性,和合由彼空,是为无性空。”

(1)什么是“和合性”?

(2)为什么和合性没有?

(3)无性空和前面讲的因缘法自相空有什么不同?

3、什么是“他性”?为什么叫做“他性”?为什么他性是空性?

4、六地菩萨有哪些不共功德?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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