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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 镇江玉山沙门守培疏 

 二分破。四。初破日来。二破镜出。三破艾生。四破自生。今初。

  阿难。若日来者。自能烧汝手中之艾。来处林木皆应受焚。

  若火从日而下来人间者。则汝手中之艾当日即烧。无须藉镜。若火自能烧艾。则来处之林木皆应受焚。不应但烧手中之艾。而不烧林木。火从日来者。无有是处。

  二破镜出。

  若镜中出。自能于镜出然于艾。镜何不镕。纡汝手执。尚无热相。云何融泮。

  玻璃镜。是结晶体。火炙即镕。镜若出火然艾。镜体何不镕化耶。镕。冶也。纡。屈曲萦绕也。谓屈曲手指。萦绕镜柄也。手执镜柄。尚无热相。然恐镜于日下。虽暂时不镕。久可镕化者。亦应先有热相。热相且无。云何融泮。融。和也。泮。流动也。即坚体镕成液体也。

  三破艾生。

  若生于艾。何藉日镜。光明相接。然后火生。

  若火生于艾。艾自生火。何藉日镜光明相接而后火生耶。艾不自烧。何言火从艾生耶。

  四破自生。

  汝又谛观。镜因手执。日从天来。艾本地生。火从何方游历于此。日镜相远。非和非合。不应火光无从自有。

  日镜艾三。来处不同。皆非生火之地。汝且谛观。火从何方游行经历于此。此问火之生处也。日镜相远。非和非合。此明不共生也。不应火光无从自有。此明火不自生也。火无生处。可名无生。无生即清净本然性也。

  三斥迷执。二。初斥迷真。二斥执妄。今初。

  汝犹不知如来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当知世人。一处执镜。一处火生。遍法界执。满世间起。起遍世间。宁有方所。

  性火真空。言真火无形也。性空真火。言真空即火也。真空。拣顽空也。真火。拣有形之火也。离诸名相。故曰清净。不生不灭。故曰本然。无处不有。无时不然。故曰。周遍法界。火既周遍法界。云何世间有处有火。有处无火耶。当知火无方所。随众生心量而有。众生心量有。火亦因之而有。众生心空。火相亦空。十法界众生心量不同。十法界火相亦不同。故曰。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且以人之一类验之。一处执镜。一处有火。遍法界执。满世间起。其火宁有方所乎。

  二斥执妄。

  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解如前地大。

  三示水大。三。初示水性。二破妄计。三斥迷执。今初。

  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如室罗城。迦毗罗仙。斫迦罗仙。及钵头摩。诃萨多等。诸大幻师。求太阴精。用和幻药。是诸师等。于白月昼。手执方诸。承月中水。

  水性不定。遇冷气。则凝而下降。遇热气。则散而上升。处高则流。处卑则息。故曰。流息无恒。迦毗罗。此云金头。以形而名也。斫迦罗。此云轮。自谓理圆如轮。能摧他宗也。钵头摩。此云赤莲花。以住处而名也。诃萨多。此云海水。亦依住处而名也。仙者。超脱尘俗也。此诸人修道得通。故称仙人。大幻师者。能作幻术之师也。幻术者。采取人物之精华。以太阴水精和之。食之者。长生不死。或以阴精之水和成幻药。以眩惑人之心目。能令有者无。无者有。大者小。小者大等。故称幻师也。白月昼。即有月光之中夜也。方诸。即取月中之水之珠也。王充论云。以十一月。壬子日。中夜北方。炼五方石为之。其状如盂。向月则得津。即阴燧也。方诸。其即此乎。水为人所共知。知其来源者鲜矣。

  二破妄计。二。初总征。二分破。今初。

  此水为复从珠中出。空中自有。为从月来。

  此总问水之来处也。珠。即方诸也。

  二分破。四。初破月来。二破珠出。三破空生。四破自生。今初。

  阿难。若从月来尚能远方令珠出水。所经林木。皆应吐流。流则何待方珠所出。不流明水非从月降。

  水从月来。能令方诸出水。亦应能令林木出水。方诸林木同一物故。若物物流水。何待此方之珠而出水欤。若不能令林木流水。亦可以明了水非从月降矣。

  二破珠出。

  若从珠出。则此珠中。常应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昼。

  若珠出水。水应常从珠中流出。无须白月。今不然故。水不从珠出明矣。

  三破空生。

  若从空生。空性无边。水当无际。从人洎天。皆同滔溺。云何复有。水陆空行。

  若空生水。空无边际。所生之水亦应无边际。若水无边际者。从人间以暨天上。皆为波滔没溺。云何复有陆地及空行耶。以有陆地虚空不尽是水。故空不生水明矣。

  四破自生。

  汝更谛观。月从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盘。本人敷设。水从何方。流注于此。月珠相远。非和非合。不应水精。无从自有。

  陟。登也。月出。如由海而登天也。月。珠。盘。三。来处不同。皆非出水之地。不知水从何方流注于此。此言三法不生水也。月珠相远。非和非合。此言三法不共生水也。不应水精无从自有。此言水不自生也。

  三斥迷执。二。初斥迷真。二斥执妄。今初。

  汝尚不知。如来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一处执珠。一处水出。遍法界执。满法界生。生满世间。宁有方所。

  阿难只知世间相水假有。假有相水。有方有所。不知如来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周遍法界。故佛开示也。真水。拣有相之水。真空。拣无体之空。离诸名相曰清净。本来无生曰本然。无处不有。无时不然。曰周遍法界。余义如前。

  二斥执妄。

  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解如前地大。

  四示风大。三。初示风性。二破妄计。三斥迷执。今初。

  阿难风性无体。动静不常。汝常整衣入于大众。僧伽黎角。动及旁人。则有微风。拂彼人面。

  风性无体者。风以清气为体。无质碍之形。故曰无体。或起或灭。故曰动静不常。此明风之形相也。僧伽黎。此云杂碎衣。又名福田衣。即大衣也。衣动风生。拂彼人面。此明风生之因缘也。

  二破妄计。二。初总征。二分破。今初。

  此风为复出袈裟角。发于虚空。生彼人面。

  袈裟。即僧伽黎。此总问风之生处也。

  二分破。四。初破衣出。二破空生。三破面生。四破自生。今初。

  阿难。此风若复出袈裟角。汝乃披风。其衣飞摇。应离汝体。我今说法。会中垂衣。汝看我衣。风何所在。不应衣中有藏风地。

 若袈裟中有风出。衣在风外。风衬汝衣。汝今披衣。即披风也。风著汝身。衣被风吹应离汝体。汝今衣不离体。即明风不出于衣中也。衣必出风。应时时出风。我今说法。会中之人。各各垂衣。风何所在。不应披衣时出风。垂衣时藏风耶。衣中岂有藏风之处乎。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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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破空生。

  若生虚空。汝衣不动。何因无拂。空性常住。风应常生。若无风时。虚空当灭。灭风可见。灭空何状。若有生灭。不名虚空。名为虚空。云何风出。

  衣不出风。虚空生风乎。若空生风。无关汝衣。因何汝衣不动。即无风拂耶。又空性常住。风亦应常生。时生时不生。即无常性故。又风若灭时。空亦应灭。如日生明。无明即无日故。若空有灭。灭风可见。灭空何状。空若生灭。不名虚空。既名虚空。必不生灭。风有生灭。空无生灭。其性不同。风非空生也明矣。

  三破面生。

  若风自生。被拂之面。从彼面生。当应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拂。

  既不出于衣。亦不生于空。生于被拂之面乎。若风生于被拂之面者。风必拂汝。如东风西拂。西风东拂故。今由汝整衣。倒拂生风之面。如西风拂西。无此理故。面不生风明矣。

  四破自生。

  汝审谛观。整衣在汝。面属彼人。虚空寂然。不参流动。风自谁方鼓动来此。风空性隔。非和非合。不应风性。无从自有。

  整衣在汝。面属彼人。虚空寂然。不参流动。此重审前文也。风自谁方来此。此明衣空各不生风也。风空性隔。非和非合。此明衣空不共生风也。不应风性无从自有。此明风不自生也。

  三斥迷执。二。初斥迷真。二斥执妄。今初。

  汝宛不知。如来藏中。性风真空。性空真风。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汝一人。微动衣服。有微风出。遍法界拂。满国土生。周遍世间。宁有方所。

  此言风性周遍。无处不有也。众生迷风之真性。但认循业发现之假相。故有方所也。

  二斥执妄。

  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解如前地大。

  五示空大。四。初示空性。二破妄计。三例前大。四斥迷执。今初。

  阿难。空性无形。因色显发。如室罗城。去河遥处。诸刹利种。及婆罗门。毗舍首陀。兼颇罗堕。旃陀罗等。新立安居。凿井求水。出土一尺。于中则有一尺虚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间还得一丈虚空。虚空浅深。随出多少。

  空非长短方圆。大小高低。故无形相。其所以见空者。因色相之所显发。若无色相。则空不可见矣。如无本无形。因有而显无。无有亦无无故。刹利。此云田主。王种族也。婆罗门。此云净行。谈道论德之种族也。毗舍。此云商贾。贸易之类也。首陀。此云农夫。耕种之类也。颇罗堕。此云利根。艺术之类也。旃陀罗。此云屠者。亦云严帜。淫杀之类也。西方淫杀。目为恶人。国法严令执帜。以别善恶也。印度贵贱种分四等。颇罗堕。盖婆罗门之分类也。旃陀罗。是首陀之分类也。民无水不能居。新立安居。故必凿井求水。因凿井而出土。土出则空生。故出尺土。则有尺空。出一丈土。则有一丈空。色空相待而有。二边俱假。故随出多少。而分浅深也。

  二破妄计。二。初总征。二分破。今初。

  此空为当因土所出。因凿所有。无因自生。

  若空非如来藏性。而是有法者。当有来处。且看此空。从土来耶。从凿出耶。无因自有耶。

  二分破。四。初破自生。二破土出。三破凿有。四破无因生。今初。

  阿难。若复此空。无因自生。未凿土前。何不无碍。唯见大地。迥无通达。

  若此空性。不假因缘。而自出生者。于未凿土前。应有空在。云何地中无不碍窒之处。而唯见地大。迥无通达之空相耶。空不自生也明矣。

  二破土出。

  若因土出。则土出时。应见空入。若土先出。无空入者。云何虚空因土而出。若无出入。则应空土元无异因。无异则同。则土出时。空何不出。

  若因出土而生空者。则出土时。应见空入。今见土出。而不见空入。云何而云虚空因土而出耶。若空杂土。常处地中。无出无入者。则空与土同一体致。无有异因。无异即同。如水波同体。取波即取水故。难曰。土出时。空何不出。空不随土而出。空土非无异也。如是因土出空。无有是处。

  三破凿出。

  若因凿出。则凿出空。应非出土。不因凿出。凿自出土。云何见空。

  若因凿而出空。则凿既出空。不应更出土。若不因凿出。则凿既出土。云何亦见空。出与不出。二俱不成。

  四破无因生。

  汝更审谛。谛审谛观。凿从人手。随方运转。土因地移。如是虚空。因何所出。凿空虚实。不相为用。非和非合。不应虚空无从自出。

  我已审谛。无空出处。恐有遗漏。汝更谛审谛观。此凿从人手执。随方运转。无出空之处也。此土因地移动而有。地亦非生空之处也。此空究竟因何所出耶。凿与空。一虚一实。不能互相作用。非和非合。无共生义也。举世所有之法。各有所从。不应虚空独是无因从自而有耶。

  三例前大。二。初引前均大。二藉此明前。今初。

  若此虚空。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当知现前地水火风。均名五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虚空在天地之间。圆满周遍。无欠无余。如瓶注水。满则不动。不满则摇。空满世间。故曰。本不动摇。人皆知空与境不偶。计境是因缘有。计空是自然生。其不知空与境。同一性质。周遍法界。皆自性中之物也。故示阿难曰。当知虚空与现前地水火风。均名五大。莫挥虚空于四大之外。非由心生耶。其虚空之性。即真如之性。故曰性真。四大周遍法界。虚空亦遍法界。各各周到。各各不相妨。空中有四大。四大中有空。色入空即空。空入色即色。故曰圆融。圆融。即融一切法为一法。若有一法隔碍。则不称圆融矣。其一切法所以能圆融者。五大之本。皆如来藏。同一不生灭性故。若异性相处。则终不能融和矣。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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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藉此明前。

  阿难。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来藏。当观虚空。为出为入。为非出入。

  心昏者。不能鉴物也。心迷者。不辨真伪也。因此不了四大是如来藏。不生灭性。而妄计和合。非和合性等。汝观今日发明之虚空性。无出无入。亦可例知。前四大性。非和合。非不和合性矣。无出无入。即非和合。无不出入。即非不和合故。地水火风。似有出入。难明性空。空与性空相似。易于明了。故以例之也。

  四斥迷执。二。初斥迷真。二斥执妄。今初。

  汝全不知。如来藏中。性觉真空。性空真觉。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虚空。亦复如是。圆满十方。宁有方所。

  灵明之觉性。即真空性。真空性。即真觉性。不同顽冥之空有相。幻妄之觉有知。两相反也。顽空有方有所。真空无方无所。何知然耶。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凿一井。即一井空。凿十井。即十井空。凿满十方。即空满十方。如是圆满之空。宁有方所乎。

  二斥执妄。

  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解如前地大。

  六示见大。四。初示见性。二破妄计。三例前大。四斥迷执。今初。

  阿难。见觉无知。因色空有。如汝今者。在只陀林。朝明。夕昏。设居中宵。白月则光。黑月便暗。则明暗等。因见分析。

  见者。六根中之根性也。故有称见大名根大者。根尘对起。性若交芦。色空。眼根之尘也。根本无知。因尘相而有知。尘本无相。因根知而有相。尘若无相。根即无知。根若无知。尘亦无相。相待而有。全是假名。如汝在只陀林中。朝则见明。夕则见昏。中夜之宵。或明或暗。如此明暗。皆因见分析而有。且看此见。因何而有耶。

  二破妄计。二。初总征。二别破。今初。

  此见为复与明暗相。并太虚空。为同一体。为非一体。或同非同。或异非异。

  凡所有法。与他法比较。不同即异。不异即同。或同而不同。或异而不异。于此四义。有一相应。则法是实有。若于此四义概不相应。则法成假名矣。欲明见性有无。故以四义辨之。

  二别破。五。初破同一体。二破非一体。三破同非同。四破异非异。五破非自出。今初。

  阿难。此见若复与明与暗。及与虚空。元一体者。则明与暗。二体相亡。暗时无明。明时无暗。若与暗一。明则见亡。必一于明。暗时当灭。灭则云何见明见暗。若明暗殊。见无生灭。一云何成。

  若与明暗空同一体者。明暗体异。若和明暗为一体。则明不成明。暗不成暗。明暗互相相亡。若不和者。明时无暗。暗时无明。若与暗一体。则遇明时。应当无见。若与明一体。则遇暗时。应当无见。无则云何见明见暗耶。若明暗体虽殊。而见性遇明遇暗。皆不生灭者。明暗体二。见性体一。同一体者。云何能成。

  二破非一体。

  若此见精。与明与暗。非一体者。汝离明暗。及与虚空。分析见元。作何形相。离明离暗。及离虚空。是见元同龟毛兔角。明暗虚空。三事俱异。从何立见。

  若与明暗空非一体者。当于明暗空外。另有纯一之见体。汝今于明暗虚空中分析见元。作何形相。汝其不知。见性离于明暗空。则如龟毛兔角。有名无实。汝观明暗空。三事俱异。皆可成立。汝于何立见。而言与明暗等异体耶。

  三破同非同。

  明暗相背。云何或同。离三元无。云何或异。

  明暗互违。何与见性或同哉。见性离明暗空三则无体。何与彼三非同哉。

  四破异非异。

  分空分见。本无边畔。云何非同。见暗见明。性非迁改。云何非异。

  见在空中。既不能分何者是空。何者是见。云何言异耶。既能见暗。又能见明。明暗互换。而见性不改。以一性而见两境。云何言非异耶。

  五破非自出。

  汝更细审。微细审详。审谛审观。明从太阳。暗随黑月。通属虚空。壅归大地。如是见精。因何所出。见觉空顽。非和非合。不应见精。无从自出。

  我已发明见性。无同无异。汝更细心审察。明从太阳而出也。微细审详。暗随黑月而有也。审谛。通属虚空而来也。审观。壅归大地而生也。凡是所见。各有生处。如是能见之精体。因何所出耶。此言明暗空。各不生见也。见是觉明性。空是顽冥性。故非和非合。此言明暗空。不共生见也。不应见精无从自出。理无自生。故曰不应。

  三例前大。二。初例前均大。二指迷令悟。今初。

  若见闻知。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当知无边不动虚空。并其动摇。地水火风。均名六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见闻知。皆根性也。见性与色空明暗。非同非异。故曰。性圆周遍。见不迁改。故曰。本不动摇。如是见性。与地水火风空。均名六大。地水火风。或隐或现。故名摇动。见性本真。处于色空之间。各不妨碍。故曰圆融。其不妨碍者。以此六大。同是如来藏。本不生灭故。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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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迷令悟。

  阿难。汝性沉沦。不悟汝之见闻觉知本如来藏。汝当观此。见闻觉知。为生为灭。为同为异。为非生灭。为非同异。

  阿难。为世相所惑。没溺于声色之中。故曰。汝性沉沦。不悟见闻觉知。本是如来藏。而谓四大变化所成。汝当观此见闻觉知。六根之性。为生为灭之因缘性耶。为同为异之和合性耶。为非生灭之自然性耶。为非同异之非和合性耶。四性俱非。非如来藏而何耶。

  四斥迷执。二。初斥迷真。二斥执妄。今初。

  汝曾不知。如来藏中。性见觉明。觉精明见。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如一见根。见周法界。听嗅尝触。觉触觉知。妙德莹然。遍周法界。圆满十虚。宁有方所。

  性见觉明。言见从觉起。见即觉也。觉精明见。摄见归觉。觉即见也。觉见不二。故曰清净。无有出处。故曰本然。听性。耳根也。嗅性。鼻根也。尝触性。舌根也。觉触性。身根也。舌身二根。根尘相触。方能知觉。故二皆名触也。觉知性。意根也。并见性眼根。为之六根。妙德者。言六根各有照境之功德。以能明能暗。能动能静。能通能塞。能苦能淡。能离能合。能生能灭。功能不一。故曰妙德。莹然。清净而有光明也。无所不见。无所不闻。故曰。周遍法界。圆满十方虚空。无在无不在。故曰。宁有方所。

  二斥执妄。

  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见性本来周遍法界。循众生业感而发现。世人无知。惑为因缘生。或为自然有。皆是妄想计度。未得见性之真相也。问。前文已经十番显见。云何更言见大耶。答。十番显见。但显其见性是有。以破阿难离缘尘识心。则我无心也。此文见大。明见之本源。发于何处也。前浅后深。非同也。问。前云见与见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非明见之来源乎。答。十番显见后。虽标见性之来源。而未发明如何而来。故阿难请示觉心。而如来发明藏性也。亦可云见与见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为正文。四科七大是解释也。

  古解根大。会归八识。不会归藏性。谓根大即八识见分故。有批此解。违背经文。云汝曾不知如来藏中。性见觉明等。有云。八识是生灭法相。如来藏。是不生灭真性。不可浑然也。有云。前五大是色法。后识大是心法。前五浮尘胜义二根。及六浮根。皆五大色摄。胜义意根。归识大摄。又前五根不取浮胜二色根。但取任运照现量境。一种功能。于第六根。不取浮根色法。但取胜义。默容诸法。一种功能。当知即是八识见分。寄在六根门头。缘彼现量六尘。立为根大。有云。性宗浮尘胜义二种色根。同有五精明。名真精性。亦不的指八识见分。此文有种种解释不同。难以枚举。其不同之基础。在未了如来藏。与阿赖耶之同异点。及浮尘根。与胜义根之同异点。若了此两种问题。则一切纠纷自息矣。请试言之。如来藏。与阿赖耶。同一体质。无二法也。其所以立二名者。因位置不同。位置者何。真如未随缘。名如来藏。已随缘。名阿赖耶。亦即在诸佛名如来藏。在众生名阿赖耶。如人行于正道。名为君子。行于邪径。名为小人。一体二名。义如是也。若云。如来藏与阿赖耶。体性各别。即诸佛与众生体性各别。然则。诸佛外有众生。众生外有诸佛耶。若如来藏外有阿赖耶。则如来藏不能周遍法界。与赖耶对立故。若阿赖耶中无如来藏。则众生无佛性。若阿赖耶亦如来藏所有法。云何此经四科七大摄尽色心诸法。而不摄阿赖耶。如来藏不摄阿赖耶。从可知阿赖耶非如来藏所生。亦可知如来藏即阿赖耶也。起信论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为阿赖耶识。此中不生不灭。即如来藏。为赖耶体。亦名自证分。生灭心。即六根性。为赖耶用。亦名见分。若云六根。从如来起。非赖耶见分者。且问。如何是赖耶见分耶。众生妄心虽多。不出六根。妄境虽多。不出六尘。若云六根外。另有赖耶见分。即六根外另有心。六尘外。另有境。我恐举世无有信者。六根既为赖耶见分。应会六根归赖耶。云何今经会六根皆如来藏性耶。当知六根。虽为赖耶见分。实赖耶因六根而得名。


非六根由赖耶而起也。是以起信论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非依赖耶有生灭心也。有生灭心。而后变如来藏为阿赖耶。赖耶与生灭心相因而成。亦与生灭心相因而灭。故收摄六根时。即赖耶变为如来藏性时。赖耶名灭故。此所以会六根归藏性。不归赖耶也。如是言见大是八识见分。会见大归八识者。及言见大非八识见分。会见大归藏性者。各有一是一非。故余谓未了藏性。与赖耶同异点也。本经云。由明暗等。二种相形。于妙圆中。黏湛发见。见精映色。结色成根。如是众生之眼根。因见与色结合而成。更无他缘也。根之元始。即明暗二尘。目此二种相形。名为清净四大。火大是明性。地水风皆暗性故。四大是根之外表。故名浮尘。见精有照境之胜用。故名胜义。浮尘与胜义结合。则成根。浮尘与胜义分。则皆不成根。

彼云。浮尘胜义。皆色法。另有照境功能。又有云。浮尘胜义。同有五精明。如此二说。皆谓浮尘外另有胜义。然则。众生有十二根耶。六根。为佛所说。人亦共知。胜义六根安在哉。若无所表示。有名无实。何名胜义。且问。今之见大。是浮尘耶。是胜义根耶。是浮尘。则失胜义。是胜义。则失浮尘。二俱有过。又浮尘六根。照六尘境。不知胜义六根。照何境耶。浮尘六根。生六识。不知胜义六根生何识耶。若无所照。无所生者。何以为之根耶。再则。众生有两种根。即有两种见性。岂有此理乎。彼等又云。外五根。浮尘。胜义。皆色法。内意根。浮尘是色法。胜义是心法。观今经所明。六根皆心色结成。并无如彼分别。总之未了浮尘胜义之同异点。故有如许是非。若了浮尘胜义合而为根者。群讧自泯矣。

  七示识大。四。初示识性。二破妄计。三例前大。四斥迷执。今初。

  阿难。识性无源。因于六种根尘妄出。汝今遍观此会圣众。用目循历。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汝识于中。次第标指。此是文殊。此富楼那。此目犍连。此须菩提。此舍利弗。

  根尘为缘而生识。识从缘生。幻妄而有。故无本源。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此明眼根也。次第标指。此文殊等。此明眼识也。根能现境。故如镜照相。无别分析。即了境之总相也。识能别境。故能分别一切。即了境之别相也。六根与六识。其差别如此。法相云。眼识初起。如镜照相。不滞名言。无别分析。同时意识。分别计度。标指一切。彼以意识作眼识。复以眼识为眼根。我不知彼置眼根于何地耶。我又不知彼意识。云何能缘色尘耶。彼观此经。不悟自谬。反谬佛经。又恐违佛。故谓经是伪造。此经可云伪造。不可云一切经皆伪造。可云一切经皆伪造。不可云现前事实是伪造耶。学佛者之用心。何如此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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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破妄计。二。初总征。二别破。今初。

  此识了知。为生于见。为生于相。为生虚空。为无所因。突然而出。

  此总问识之生处也。

  二别破。五。初破见生。二破相生。三破空生。四破无因。五破自有。今初。

  阿难。若汝识性。生于见中。如无明暗。及与色空四种必无。元无汝见。见性尚无。从何发识。

  若从见生识。则于相无关。明暗色空。是见之生缘。离明暗色空。见无所存。见不自存。云何发生识性。

  二破相生。

  若汝识性。生于相中。不从见生。既不见明。亦不见暗。明暗不瞩。即无色空。彼相尚无。识从何发。

  若相能生识。于见无关。相即明暗色空之相也。见是相之生缘。相离见。如见离相。亦无所存。相自无存。识从何而发生耶。

  三破空生。

  若生于空。非相非见。非见无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灭缘。见闻觉知。无处安立。处此二非。空非同无。有非同物。纵发汝识。欲何分别。现行本。(空则同无)。宋本。(空非同无)。

  若生于空。而非见生。亦非相生者。非见。则无能辨之心。无能辨之见性故。自不能知明暗色空之相。非相。则灭所缘之境。无所缘之境故。见闻觉知之心无处安立。处此二非之间之空性。谓此空是空也。则非同无。空之空。不同无之空故。谓此空是有也。则非同物。空之有。不同物之有故。如此空中。纵然发生汝识。而无见相。欲于何处起分别乎。无分别。不名识故。空不生识明矣。

  四破无因。

  若无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别识明月。

  凡有所识。必有所因。如因日故。识日。因月故。识月。若无因而有识者。如午间既不因日。而能识日。何不不因月。而能识月耶。日中既不识月。而识日者。识非无因而识明矣。

  五破自有。

  汝更细详。微细详审。见托汝睛。相推前境。可状成有。不相成无。如是识缘。因何所出。识动见澄。非和非合。闻听觉知。亦复如是。不应识缘。无从自出。

  我已发明汝之识缘。无有生处。恐有遗泄。汝更细审。微细详审此见性。则依托于汝之眼睛。境相则推之于前尘。可以状况者。则成有相。无所相形者。则成空无。皆非生识之处。如是汝之能缘之识心。因何而出耶。此明根尘皆不生识也。识心攀缘一切。是为动性。见性静鉴一切。是为澄性。一动一澄。故非和非合。此明根尘不共生也。眼识如是。余识亦皆如是。不应识缘无从自有。理无自生。故云不应。

  三例前大。二。初例前均大。二指迷令悟。今初。

  若此识心。本无所从。当知了别见闻觉知。圆满湛然。性非从所。兼破虚空。地水火风。均名七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本无所从。按定所辨也。无所从故。非因缘。非自然。非和合。非不和合。则显然是圆融真性矣。当知此了别识。及见闻觉知六根性。兼空地水火风。均名七大。何以故。其性真。而能于前六大圆融。非同非异。以其皆如来藏。不生灭性。故如此耳。

  二指迷令悟。

  阿难。汝心粗浮。不悟见闻。发明了知。本如来藏。汝应观此六处识心。为同为异。为空为有。为非同异。为非空有。

  心粗故。不能察细境。心浮故。不能照深理。是故不觉悟从见闻性发明之了知识心。本是如来藏。不然。汝应观此。眼耳鼻舌身意。六处识心。各有缘境。故非同。同为识性。故非异。有能缘。故非空。无形相。故非有。境异识同。故非非同异。体无用有。故非非空有。如是远离一切诸幻化相。非如来藏而何耶。

  四斥迷执。二。初斥迷真。二斥执妄。今初。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识明知。觉明真识。妙觉湛然。遍周法界。含吐十虚。宁有方所。

  性识者。性中之识。未发生于外也。明知者。言性中之识。即了了常知离能所绝对待也。觉明真识者。觉体之明。即是真识也。非空非有。离尘之觉。名曰妙觉。无去无来。故曰湛然。无法不可了别。故曰遍周法界。十虚。即十方虚空也。十方虚空。皆因识心分别而有。识灭。则十虚灭。灭即含义。生即吐义。十虚随识有无。故曰。含吐十虚。宁有方所耶。前六大。皆归此心之所缘。故有随众生心。应所知量等云。此识即众生心。故不云随心等也。

  二斥执妄。

  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问。识由根生。应于根次第而立。云何于根均大耶。又根大。由藏性生。故会归藏性。识大。由根性生。应会归根性。云何亦会归藏性耶。答。识虽托根而生。非根所亲生。识实由藏性而生也。如树枝生叶。叶虽托枝而生。非枝能生叶。叶实由根本而发也。是故识是如来藏性。非六根性也。由根发识。准形相而言也。言识本如来藏。依究竟而言也。古解。会识归根。违佛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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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解识大。正脉有云。识大。唯约前六。无七八识者。以八即前根大。而七即意根。文句云。七八二识。摄前意根。引证云。思量兼了别性是也。会释云。根大中惟六根性。故会七八于识大也。犹有种种议论。不能一一尽述。然皆未了识义。故有此互相是非。无休歇时也。咦。彼等既了六识为六识。何以不了六根为七识耶。六识为六根所生。六识为六。六根不为七。而为何耶。若不以余说为然。且问。六根是心耶。非心耶。若非心者。为名何物。若是心而非是七识心者。然则。八种心外另有六根心耶。言六根心外有七识心。我不知何者为七识心。何者是七识所缘境。若有所指。方为真实。若无所示。则成妄谈而已矣。问。六根是心。云何不以为八识。而决定是七识耶。答。八识是根本识。理应先生七识。后生六识。若以六根为八识。而亲生六识。此如祖父生孙。万无此理。再则六八相接。七识何安耶。问。既以六根为七识。更以何为八识耶。答。八识即如来藏。何以故。六根出于如来藏。所谓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

未闻其中更有何心。若云。如来藏外有八识。则藏性不圆。心外有心。即同魔说。此经三如来藏。古解亦纷纷不一。续法灌顶疏谓。参合诸家。而云。征心显见。共为空如来藏。四科。为不空如来藏。七大。为空不空如来藏。余谓亦是私意安排。未得经之正旨。何以故。征心无处。固是空义。既曰显见。云何亦是空义耶。四科文中非因缘非自然双破二边。云何是不空义耶。七大义同四科破相显性。既以七大为空不空。云何以四科为不空耶。是故余不取诸家。亦不取灌顶。而别立二次征心。为空如来藏。以二次征心。但云心妄。不云妄即是真。

故成空性也。十番显见。为不空如来藏。以显见文中。但显见性是有。不说见性即空。故成不空性也。四科七大。同为空不空如来藏。以四科七大。法法皆是虚妄。即空性也。法法皆是如来藏性。即不空性也。即妄而真。故成空不空性也。问。四科七大。既同是即妄而真。云何而分两节欤。答。四科与七大。所显之理虽同。所空之相不同。故分二。如七大是单纯法。四科是组织法。四科是因缘性。七大是自然性。七大是七识所缘之境。四科是六识所缘之境。故分示也。

  由初卷阿难请法以来。总是显示佛性之理。至此示理已至其极。我等众生皆从此而来。修因证果。还归此去。所谓无不从此法界流。无不还归此法界。不增不减。平等普遍。无去无来。湛然清净。不可思议哉。其为此首楞严之妙理乎。悟此理者。即成如来密因。成如来种性。如来之妙果。皆基于此。

  四结述大众领悟如来藏性。二。初经家叙意。二当机呈偈。初三。初妄穷真露。二真心照境。三具赞佛仪。今初。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蒙佛如来。微妙开示。身心荡然。得无挂碍。是诸大众。各各自知。心遍十方。

  上来征心。显见。四科。七大。发明世间诸法。即妄而真。圆融无碍。故云。微妙开示也。如此慧风。扫荡一切浮尘诸幻化相。迷云已尽。故得身心荡然也。昔日心境之挂碍既无。大众之心目开朗。故能各各自知心遍十方也。此因领悟清净本然。周遍法界之如来藏性。故如是耳。

  二真心照境。三。初外照空色。二内观自身。三悟如来藏。今初。

  见十方空。如观手中所持叶物。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圆。含裹十方。

  空相本无。循业发现。随众生心量。而分大小。虚空本如来藏中一物。今以如来藏心。观虚空之相。故眇而小。犹如林间一叶。海中一沤而已。夫如来藏发现一切幻相。犹如大海之水。为日光所蒸。散而上升则为气。凝而下降则为雨。为露。结则为霜。为雪。愚者执雨露霜雪为实有。智者谓雨露霜雪是假名。本是大海水。愚之甚者。闻说雨露霜雪是假名。非特不以为然。而复谤为妄说。今此大众。亲见如来藏化成四科七大。犹如海水。化成雨露。是以观极大之空。如手中叶物也。世间所有。尽由菩提心中之所化发。是故一切物即菩提妙明元心也。以心之精体。周遍圆满。故能含裹十方世界也。菩提。此云觉。心之总名也。妙明元心。即见性。心之用也。心精。心之体也。

  二内观自身。

  反观父母所生之身。犹彼十方虚空之中吹一微尘。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沤。起灭无从。

  观自己幻化之身。起于如来藏中。如虚空中起一微尘。起则若存。而非真存也。息则若亡。而非真亡也。又如大海中起一浮沤。起即海起。沤无从起。灭亦海灭。沤无从灭。故曰。起灭无从。观此可知前文四科七大。一一皆辨驳到起灭无从。非勉强而然。乃自然如是也。

  三悟如来藏。

  了然自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

  在会大众。闻微妙开示。身心荡然。能见所见。今昔迥异。故了然自知。获得本有妙心。即如来藏心。亦即成如来之密因也。常住不灭。言非所生法也。如上境界。众生闻者。如堕五里雾中。宜乎不知所之。须知佛语不虚。当生净信。我等从无始来。不忘身心。故不得见此境。阿难等。于开示之后。忽忘身心。乃得见此。然亦非实证。不过逼拶身心。偶尔而得。如昙华一现。以无始习气未消故。众生从无始以来。未增见过此境。今日始见。故名见道。从来以妄为真。今日始觉非真故。又名始得智。但此见道。非真见道。以从解得故。虽非真见道。即此观念。萌于心中。为成佛之根本。故又名如来密因也。

  三具赞佛仪。

  礼佛合掌。得未曾有。于如来前。说偈赞佛。

  偈。亦云伽陀。此翻赞。或翻颂。谓赞功颂德也。

  二当机呈偈。五。初赞佛叹法。二获益报恩。三对佛发誓。四祈加速成。五誓愿不退。今初。

  妙湛总持不动尊。首楞严王世希有。销我亿劫颠倒想。不历僧祇获法身。

  水无波澜。亦不流荡。名之曰湛。虽经沙土染污而水性终不浑浊。名曰妙湛。佛心如之。佛无分段生死。如水无波澜也。佛无变易生死。如水不流荡也。二死永亡。名为湛。今来三界。教化众生。不为三界生死之所染污。故曰妙湛。大地载尽世间所有之法。名为总持。佛心如之。尽十方世界所有之法。无不在佛心之中。总持无尽功德藏。故曰总持。太虚空。充满十方。古今不变。无去无来。名为不动。佛心如之。历千劫而不古。运百福以常今。不生不灭。无去无来。圆满太虚。无欠无余。常住妙明。故曰不动。具此三义。为九法界之所钦崇。故曰尊。妙湛。表心之相大也。总持。表心之用大也。不动。表心之体大也。妙湛。虚表其相。空如来藏也。总持。普载一切。不空如来藏也。

不动。具足相用。空不空如来藏也。如此三义。表法无穷。不能尽述。此赞佛功德不可思议也。首楞严。总持一切三昧故称王。即上来所开示妙奢摩他。三摩。禅那等法也。世希有。乃赞法之词也。亿劫。言其久远也。由一念不觉以来。认假迷真。贪著外相。无不是颠倒想。今仗首楞严王妙法之力。销除我亿劫颠倒之想。此述所除之惑也。僧祇。此云无央数。常言得法身须经三阿僧祇劫。今一生即得获法身。不须经历僧祇。此序得益之速也。法身者。本具之法性身也。起信论云。信成就发心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阿难闻佛开示。疑惑消除。信心初成。故获少分法身。又大乘初成信心。与小乘初果相应。粗垢先落。细惑未除。初见五分法身。阿难闻大证小得成初果。盖亦由此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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