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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 镇江玉山沙门守培疏 

 十爱极成欲。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味其虚明。深入心骨。其心忽有无限爱生。爱极发狂。便为贪欲。此名定境安顺入心。无慧自持。误入诸欲。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欲魔入其心腑。一向说欲为菩提道。化诸白衣。平等行欲。其行淫者。名持法子。神鬼力故。于末世中。摄其凡愚。其数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满千万。魔心生厌。离其身体。威德既无。陷于王难。疑误众生。入无间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味其虚明者。谓虚明可爱而有味也。爱之极深。故曰深入心骨。虚明妄见。深入骨髓。无可医救故。忽有无限爱生。谓犹不止于爱虚明。乃至无物而不爱。以物物皆含有虚明性故也。由爱极而发狂。由狂而乱行贪欲。此名定中安然顺适之境入心。若有慧持。则不违其正受。以无慧自照故。误于安顺境上起诸爱欲。若悟其非。久自销灭。故曰无咎。若作圣解。则有欲魔。入其心腑。广行淫欲。一向说自行欲。即为行菩提道。与彼行欲者。即为彼持法之子。白衣。谓在家众也。平等行欲。谓僧与俗不分也。此等邪行。众所皆知。

本不能愚人。以仗魔鬼之神力故。能惑末世愚昧之人。犹不止惑动少数之人。乃至能惑千万人。倾向于彼。与彼行欲。魔虽贪欲。久亦厌繁。故舍人身。其人既失邪魔之威德。则自己凡夫之像现前。一遭王难。无法逃避。故陷身也。此为现生之报。以此欲法。为菩提道。疑误众生。当入无间地狱。正受失时。即从沦坠矣。

  三结过劝转。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受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汝等亦当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参禅之士。要于十字街头闹浩浩的不见一人。是名真入正受。若有所见。总名邪境。是故此十种禅那所现之境。总名魔境也。此禅之中。所以现境者。由禅者于受阴上用心。心境交互。故现斯十种魔事。又可知参禅者。不可于境上著想。著想即为用心。用心则妄相现矣。妄相现前。众生顽迷不知。认为圣境现前。其不知圣境只可以证知。不可妄见。不同凡境。心境对照。若取心外境。而欲证圣者。如缘木求鱼。焉有相应之理乎。

  三想阴魔境。三。初想阴总相。二想阴别境。三结过劝转。初三。初想阴生相。二想阴尽相。三想阴本相。今初。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受阴尽者。虽未漏尽。心离其形。如鸟出笼。已能成就。从是凡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得意生身。随往无碍。譬如有人。熟寐寱言。是人虽则无别所知。其言已成音韵伦次。令不寐者。咸悟其语。此则名为想阴区宇。

  五阴破尽。名为漏尽。今破受阴。故曰未漏尽。然漏虽未尽。而心已出色阴。不为形累。故如鸟出笼。已能成就飞行自在矣。从是未曾漏尽之凡夫身。能上行经历到菩萨第六十圣位。即现前地。言上历者。显此定者。虽能至六地。未能亲证。犹如菩萨能至佛地。亲近于佛。非成佛也。故此定者。但能游行至于六地。不能常住六地。故不名菩萨也。考渐次教中。识心尽于初地。由二地至五地。得三昧乐正受意生身。六地至八地。得觉法自性性意生身。九地十地得种类俱生。无行作意生身。初由乐正受而得。二由觉法性而得。三由了诸佛所证。一法具足一切法。无须行动作意。自然而亲见一切法而得。此云得意生身。即第一意生身也。想阴未破。以未得诸法自性性。故知未得第二第三意生身也。意生身者。凡夫以六识为心。识从缘起。故常为形累。不能随行自在。今破色受二阴。即破六识六尘。惟有六根自性。根性脱离形累。

故得随往无碍。根性即意。故名意生身。是人虽得意生身。而不能常得。得时亦不能自主。惟能亲到他方。知他方现在之事。故喻如熟寐寱言。即梦中之言。不意而得。自无所主。然梦者。虽不自知其所言。而言不异常人。有音韵伦次。能令不寐者。皆悟知是人之言语。不同雷鸣风吼。无音韵伦次也。常人妄想他方。不能亲到他方。犹如梦者之呼声。无音韵伦次。故不名意生身。

若想阴破后之意生身。则不但三昧中能发生。犹如觉者之言。随时随处。皆能发生。此熟寐之相。(即三昧)名为想阴区宇。若想阴破。则如熟寐觉矣。诸家解上历六十圣位云。三渐次。干慧。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十地。等觉。妙觉。是为六十圣位。如此解说。其过有六。

  一。三渐次。是凡夫位。经文明说。从三渐次后。渐次修行。随所发行。安立圣位。即以干慧为第一圣位。此以凡位作圣位。其过一也。

  二。等觉妙觉。是果名。非修行位次。此以果名作因位。其过二也。

  三。经文除三渐次。及等妙二觉。说五十五位菩提路。此说六十圣位。有违经文。其过三也。

  四。经云。诸阴若尽。则汝现前诸根互用。从互用中。能入金刚干慧。据经明文。五阴破尽。只能超到金刚心。犹不能至妙觉。此处想阴未破。即能上历妙觉。前后颠倒。其过四也。

  五。经云。上历六十圣位。是由本位向上经历。故曰上历。彼连本位以下之位次亦收入其中。有违上历文义。其过五也。

  六。若能经历至于妙觉者。既入佛境。不应更入魔境。不应更堕外道见。经文说此定者。入魔境。堕外道见。不能会通经文。其过六也。

  破受阴尽。上历第六“十圣”位。成意生身。楞伽经云。初地至五地。成三昧乐正受意生身。正与此经相同。古解未了此义。误谓想阴上历六十圣位曰。三渐次。干慧。十信。十住。十行。十向。暖。顶。忍。世第一。十地。等觉。妙觉。此六十位是非且不论。假若破受阴上历至妙觉。且问破行阴。上历至何位耶。经文明言。五阴破尽。上超至金刚心。初至想阴。即超妙觉。岂有此理。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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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阴尽上历六十圣位表]

  二想阴尽相
  若动念尽。浮想销除。于觉明心。如去尘垢。一伦生死。首尾圆照。名想阴尽。是人则能。超烦恼浊。
 
 遇境不起攀缘。名为动念尽。无事不想过去未来之境。名为浮想销除。动念与浮想。皆是觉明心上之障碍物。今已销灭故。犹如古镜磨垢。光明重生。故能于一伦生死。首尾圆照。言圆照者。谓生与死。始终不二。生之首。即死之尾。死之尾。即生之首。是故生死不二。昔为想心所覆。不知生死之首尾。误谓是二。已知生死一如故。是则名为想阴尽。烦恼浊者。前言烦恼生起云。又汝心中。忆识诵习。离尘无相。离觉无性。根尘相织。而成烦恼浊。今浮想已除。动念已尽。根不与尘偶。组织停顿。故超烦恼浊也。
  
三想阴本相。
  
观其所由。融通妄想。以为其本。
  
观其想阴之根由。心中无境。不能成想。境中无心。亦不能成想。必须心境融通。始成妄想。想谓想境之过去。或想境之未来。是故融通妄想。为想阴之本也。
 
 二想阴别境。十。初求善巧遭怪鬼。二求经历遭魃鬼。三求契合遭魅鬼。四求辨析遭蛊鬼。五求冥感遭厉鬼。六求静谧遭大力鬼。七求宿命遭诸土神。八求神力遭诸精魅。九求深空遭诸精灵。十求永岁遭二天使。初四。初起念。二遭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阿难。彼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圆明。锐其精思。贪求善巧。
  
受阴既虚。则境界妙矣。受阴。即凡夫之见分。凡夫之见破。故不遭邪虑。邪虑。即邪知见也。如前受阴中。十种现境。皆邪虑也。邪见销故。圆定发明。即明一切法空也。于圆明空性上。起爱慕心。但此圆明空性。一味平等。离诸善巧方便。彼不知此义。乃坚锐其思。专精不杂。贪求善巧。贪求善巧者。无始以来。常在差别境中。偶然入于无差别界。于此寂静。嫌无捞摸。不堪耐守。故求善巧。异于寻常。远胜他人。殊不知贪心一起。即招魔之旗帜也。而况锐其精思者乎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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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不觉是其魔著。自言谓得无上涅槃。

  天魔者。非必是欲界天顶之魔王。佛说天魔有魔王。魔民。魔女。魔眷属。魔之徒众等。凡妖精鬼怪。能以挠害与人者。总名天魔。即天魔之徒众也。本经云。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人。此诸天魔。专于惑乱道者。若道者正念专精。魔不得便。正念稍间。魔即乘间而入。是为候得其便。飞精附人者。不同受阴十种魔。全身入于人之心腑。受阴已破。脱其形累。即无心腑。以无心腑可入故。但飞其精神。附于他人身。他人得其魔之精神。故口能说法说经。其人不觉是魔所著故。谓自得无上涅槃之法。问。或有从定发慧。真能说法者。于此有何别乎。答。正法与邪法。自然不同。正法者。破除人之私欲。

邪法者。增长人之私欲。不同可知。进问云。有经说生死即涅槃。淫怒痴即戒定慧。较之魔说。以欲为法。有何异乎。答。佛说淫怒痴。即戒定慧者。非对凡夫说。乃对小乘圣人说也。意欲令二乘众生于一切法。非但不可取著。亦复不可厌恶。不即不离。法法皆成无上法也。若魔说欲为法。则直接以贪欲为法。与佛说迥不同矣。佛说地狱即天堂。汝处地狱不异天堂。即可以淫怒痴为戒定慧。若地狱不是天堂。即不可以淫怒痴为戒定慧。若对凡夫说淫欲法者。其魔无疑矣。

  三魔事。

  来彼求巧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斯须或作比丘。令彼人见。或为帝释。或为妇女。或比丘尼。或寝暗室。身有光明。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信其教化。摇荡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灾祥变异。或言如来某处出世。或言劫火。或说刀兵。恐怖于人。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天魔因彼求巧而附人身。既附人已。故来彼求巧善男子处。敷座说法。斯须。即须臾。言其时间最短也。于此最短时间。能变现种种奇异之像。惑人倾向也。稍有智者。于此可以知其魔矣。若真正说法者。绝不现异惑众故。愚者不知。专于欣奇好异。惑为菩萨。信其教化。邪魔之言。本不足动人。藉以奇怪。摇荡人心。心为摇荡故。不能坚守律仪。潜行贪欲。即破根本律仪也。口中好言人之祸灾。或言人之吉祥。或言时事变异。魔有五通。故能如其所说。愚人因此言出既从。故能令人将家中资财。尽情施与。其实说如来出世。乃至劫火刀兵。皆藉以恐怖失心。诈欺取财。并非实事。故曰。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四受报。

  此名怪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无知。堕无间狱。

  前云。贪物为罪。遇物成形。名为怪鬼。幼年之鬼。通力不足。不能搅扰于人。故不成魔。老年之鬼。采精集华。精力具足。能扰害人。故名魔众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此现前之报也。堕无间狱。乃当来之报也。修定者。本为离苦。一念失觉。翻成苦因。修定者。觉照之功。最为紧要。

  二求经历遭魃鬼。四。初起念。二遭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阿难。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游荡。飞其精思。贪求经历。

  圆定发明。十方国土。顿现于三摩地中。故有爱游荡之念生。以爱游荡故。飞起其精一之思。贪于国土。一一经历。以贪经历故。正受间断。故魔得便。

  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亦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

  此义同前。

  三魔事。

  来彼求游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自形无变。其听法者。忽自见身。坐宝莲华。全体化成紫金光聚。一众听人。各各如是。得未曾有。是人愚迷。惑为菩萨。淫逸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诸佛应世。某处某人。当是某佛。化身来此。某人即是某菩萨等。来化人间。其人见故。心生倾渴。邪见密兴。种智销灭。

  前文说法者。自变其形。眩惑听者。此变其听者之身。成为佛身。皆为惑乱人心。魔不为此。则不足以为魔。亦不能令听者深信。余谓魔本不魔。听者令其魔也。魔若不如此神变。听者安能尊彼为菩萨乎。好奇之士。何不鉴诸。淫逸其心者。心安于淫。无所忌惮。无恶不为。故破佛律仪。此皆恃师道甚深。故敢如此。听者既已倾心皈向。肆口乱道。某人是释迦化身。某人是弥勒应世。听者随其所说。无不钦信。见其某人。即以为佛。为菩萨。倾心依怙。渴仰遵从。终日与魔为伍。潜移密化。令人消灭佛种。成就邪见。而不自知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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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受报。

  此名魃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无知。堕无间狱。

  经云。贪色为罪。遇风成形。名为魃鬼。依风即喜。经历贪色。即好游荡。业性相同。故遭遇也。余义同前不赘。

  三求契合遭魅鬼。四。初起念。二遭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绵吻。澄其精思。贪求契合。

  圆定发明。起心爱著。绵绵吻合。是为澄其精思。贪求契合圆定。但此圆定。不可契合。一求契合。即失正受。失正受。即魔得便。

  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实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

  三魔事。

  来彼求合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及彼听法之人。外无迁变。令其听者。未闻法前。心自开悟。念念移易。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见地狱。或知人间好恶诸事。或口说偈。或自诵经。各各欢娱。得未曾有。是人愚迷。惑为菩萨。绵爱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萨亦然。其人见故。洗涤本心。易入邪悟。

  前二在外身上变现。此于外身无迁变。而于内心念念移易。移易。即迁变也。未闻法前。心自开悟。可知魔鬼作怪矣。悟。即明了以下之事也。宿命通。谓通宿世寿命也。他心通。谓通他人心中之事也。知世间好事恶事。能预知前事也。说偈诵经。能通达事理也。此皆魔力所使。非真有所得也。显此怪异。正是魔像发现。其人愚迷不知。反惑为菩萨。绵爱其心。甘入魔网。随彼戏弄。乃至无恶不作。口中好言。佛有大小。先后。真假。男女。皆妖惑言众。其人不知。佛离一切相。见魔为佛。反将本具之真心。掩藏罄尽。故易于入彼邪悟也。邪法奇异。易于染人。大都皆因自心倾向太深。故易入也。正法平坦。难以动人。人心倾向不深。故难入耳。

  四受报。

  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经云。贪惑为罪。遇畜成形。名为魅鬼。贪惑而感遇畜形。皆显愚痴之义也。今此定者。为圆定所惑。爱求契合。亦愚痴义也。故感此。

  四求辨析遭蛊鬼。四。初起念。二遭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根本。穷览物化性之终始。精爽其心。贪求辨析。

  世间之人。止知万物变化。不知变化之根本。今于圆定三昧中。见变化之根本。于此根本而生贪爱。穷览万物变化性之终始。岂知物之变化。循环不断。无始无终。虽精爽其心。贪求辨论分析。焉有始终之可穷乎。贪求万物之根本。原非恶事。然于正受。亦成异念。

  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先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

  三魔事。

  来彼求元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身有威神。摧伏求者。令其座下。虽未闻法。自然心伏。是诸人等。将佛涅槃。菩提法身。即是现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递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绝。都指现在。即为佛国。无别净居及金色相。其人信受。忘失先心。身命皈依。得未曾有。是等愚迷。惑为菩萨。推究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为净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处。彼无知者。信是秽言。

  求元者。即求根本也。魔鬼身有威神。能摧伏求元者之正念。自然服从魔鬼。听其邪说。不敢违逆。忘失先前正受之心。乃至将身命倾向皈依。维命斯听。自无主宰。随魔所为。破佛律仪。潜行淫欲。颠倒净秽。迷乱妄真。涅槃是不生不灭之处也。菩提是不生不灭之道也。法身是不生不灭之体也。以不生灭故名常住。彼以生灭之肉身为法身。以父子相生生灭相续为常住。以五浊恶世为诸佛国土。除浊土外。别无净土。除色身外。别无金色之身。以男女二根。为菩提涅槃真处。如是颠倒迷惑之言。而信受者。皆为魔力。迷失先心故耳。佛说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幻身即法身者。此对法外求法者言。如舍生死求涅槃者。则无涅槃可求。即于生死上求涅槃。则可得涅槃故。不同魔说。即以生死作涅槃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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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报。

  此名蛊毒魇胜恶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经云。贪恨为罪。遇虫成形。名为蛊鬼。贪罔为罪。遇幽成形。名为魇鬼。此二鬼。皆与求元相应。贪恨。即追忆过去事也。贪罔亦追求已往之事也。虫在腹中。常处幽暗之乡。作无形之事。犹彼求元者。穷览物化性之始终也。此二鬼。随遇一种。非一行者。遇二魔也。

  五求冥感遭疠鬼。四。初起念。二遭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悬应。周流精研。贪求冥感。

  圆定发明。圣境现前。但可见而不可即。可见故。心爱悬应。悬谓远也。圆定虽远。已与心相应矣。不可即故。周流精研。周流。谓上下四方。无一不至也。惟此圆定。无法求得。只得求诸佛冥中加被。感而得之也。岂知此念一起。正定已违。故魔得便也。

  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元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

  三魔事。

  来彼求应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能令听众。暂见其身。如百千岁。心生爱染。不能舍离。身为奴仆。四事供养。不觉疲劳。各各令其座下人心。知是先师本善知识。别生法爱。黏如胶漆。得未曾有。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亲近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我于前世。于某生中。先度某人。当时是我妻妾兄弟。今来相度。与汝相随。归某世界。供养某佛。或言别有大光明天。佛于中住。一切如来。所休居地。彼无知者。信是虚诳。遗失本心。

  魔者变现千百岁之怪像。令听者见。听者一见此像。心生爱染。如油入面。深入骨髓。又如陷入千百丈深坑。虽佛来亦救不出。从此与魔爱著。刀斧不能劈开。甘愿为奴为仆。不觉疲劳。以衣服饮食。卧具汤药。四事供养。亦不惜护。呜呼。魔力之摄人大矣哉。又不但以生年之大。令人贪爱。亦复诈现善知识相。令人别生法爱。以此人法两种贪爱著心。故黏如胶漆。不能分离。其人不识是魔。反惑为菩萨。从心亲近。无不钦崇。不辨魔之邪事。不顾佛之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常说妖言。惑彼听者。某人前世为彼妻妾兄弟。全是惑乱人心。今来相度。归某世界。供养某佛。正是牵汝入魔坑。为魔子。亲近魔王。大光明天。即指常寂光土。但常寂光土。虽为如来所住。不得言别有。言别有。即落魔境矣。彼不知佛境界者。不能辨别邪正。信彼虚诳。认为真实。遗失自己本心。成就魔者之邪念。魔愿遂矣。前以威伏。此以道摄。前以即身是佛。此以身外有佛。各落一边。皆失中道。故咸为魔道也。

  四受报。

  此名厉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无知。堕无间狱。

  经云。贪忆为罪。遇衰成形。名为厉鬼。此中心爱悬应。即贪忆也。贪求冥感。即厌故欣新。新未成。故未舍。是即衰形也。行者之心。与此相应。故此魔应彼而来也。

  六求静谧遭大力鬼。四。初起念。二遭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深入。克己辛勤。乐处阴寂。贪求静谧。

  圆定发明。起心爱著。欲令深入定境。故克责己躬。辛苦勤求。乐住于阴隐寂寞之处。以免散乱。妨害圆定也。心中贪求静谧。谧。沉寂也。心若静谧。违背正受。魔得便矣。

  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本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

  三魔事。

  来彼求阴。善男子处。敷座说法。令其听人。各知本业。或与其处。语一人言。汝今未死。已作畜生。敕使一人。于后蹋尾。顿令其人。起不能得。于是一众。倾心钦伏。有人起心。已知其肇。佛律仪外。重加精苦。诽谤比丘。骂詈徒众。讦露人事。不避讥嫌。口中好言。未然祸福。及其至时。毫发无失。

  本业者。本生所造之业也。本生报尽。次当受报。即未来事也。正脉。合辙。文句。皆谓此文是宿命之文。下章宿命之文。是静谧之文。疑译人误倒。不知宿命求知。前生之事也。静谧求知。后生之事也。经文未倒。解者误解经文也。语一人言。语告也。今生未死。宿业未尽也。已作畜生。本业已熟也。于后蹋尾。起不能得。证其言之不虚也。此系魔力行怪。令人倾心。若不如此。则不足以为魔。亦不能令人钦伏也。有人起心。已知其肇。肇创始也。言他人起心。彼知缘由也。佛律仪外。重加精苦。此倒行逆施。凡佛所行者。彼则不行。佛所禁止者。彼偏行之。精苦者。精进其心。苦行其身。如拔发熏鼻。断食投灰。诸苦行也。诽谤比丘。坏其正道。尚彼邪行也。骂詈徒众。形人之短。显己之长也。讦露人事。露己之能也。不避讥嫌。魔心露矣。魔之所为。无非令人背正向邪。更说未然之祸福。丝毫无爽。此又令人生信之秘诀也。亦令人失心之秘障也。

  四受报。

  此大力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无知。堕无间狱。

  大力者。有大威力。能深入远到也。按十习因。当是贪傲为罪。遇气成形。名为饿鬼。贪傲。即空腹高心。有深入独处。不与众人为伍。即贪求静谧义也。盖年老成魔。名大力耳。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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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求宿命遭诸土神。四。初起念。二遇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知见。勤苦研寻。贪求宿命。

  前文求知生后之事。此文求知生前之事。其求知虽同。所知各异。解者未详。故于经文生颠倒见也。圆定发明。三摩地中。见前生事。于是心爱知见。勤苦研寻。宿命犹有宿命。宿命不已。寻求不休。由此贪求。违背正受。魔得其便。

  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殊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

  三魔事。

  来彼求知。善男子处。敷座说法。是人无端于说法处。得大宝珠。其魔或时化为畜生。口衔其珠。及杂珍宝简册符牍。诸奇异物。先授彼人。后著其体。或诱听人。藏于地下。有明月珠。照耀其处。是诸听者。得未曾有。多食药草。不餐隹馔。或时日餐一麻一麦。其形肥充。魔力持故。诽谤比丘。骂詈徒众不避讥嫌。口中好言他方宝藏。十方圣贤。潜匿之处。随其后者。往往见有奇异之人。

  宝珠者。如水珠。火珠。夜明珠。如意珠等。珠为世人所好。魔乃以之惑人也。其实宝珠。与佛法无所关系。不值智者一笑。惟愚者乃为奇耳。化畜生者。如狮象龟麟等。衔珠宝物。先授彼人。以悦其心。为著体之媒介也。珍谓珍珠。宝物。如金银珊瑚玛瑙等。简册者。古无纸笔。削竹为简。刻字记事。简集成册。故名简册。符谓符命。天子遣将。有铜符。虎符。或以竹为之。书命于上。劈为两开。半付半存。以为后来合验无讹。牍以木片为之。皆古之记事物也。今之书信。亦称简册。符牍。今之衔来者。盖皆载奇异惑人之简牍也。其奇异之物。皆世之稀有物类也。又诱惑听者。藏于地穴。人所不能见处。魔以明月之珠照之。幽穴洞明。以显明珠之宝贵。于是听者信以为真。得未曾有也。或时日餐一麻一麦。言饮食之最少也。以理论之。此人应当消瘦。然彼不但不消瘦。而反肥充。此皆魔力保持故如此也。骂詈不避讥嫌。如言宝藏。乃至圣贤潜匿之处。总是求知之应也。往往。犹常常也。

  四受报。

  此名山林土地城隍川岳鬼神。年老成魔。或有宣淫。破佛戒律。与承事者。潜行五欲。或有精进。纯食草木。无定行事。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多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无知。堕无间狱。

  土地城隍等。皆善知当方之事。是故求知者。感彼来应。若依十习。此当第七。贪罔为罪。遇幽成形。名为餍鬼。此中无故得珠等。无而忽有。皆贪罔之旧习也。发明深藏。及潜匿之处。即遇幽成形也。年老故。成山林等神耳。又此文中。破佛戒律。与承事者。潜行五欲。前六皆叙于魔事中。此又经文一变化也。

  八取神力遭诸精魅。四。初起念。二遭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神通。种种变化。研究化元。贪取神力。

  圆定发明。于圆定中。发现神通。及种种变化。不知神通变化犹是幻事。心起爱著。又不知神通变化。无穷无尽。意欲求其神通。变化之根元。由是贪取神通力用。有违正定。魔乃得便。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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