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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 镇江玉山沙门守培疏 

 二别示。五。初示色阴是真性。二示受阴是真性。三示想阴是真性。四示行阴是真性。五示识阴是真性。初三。初喻明。二辨妄。三结成。今初。

  阿难。譬如有人。以清净目。观晴明空。唯一晴虚。迥无所有。其人无故。不动目睛。瞪以发劳。则于虚空别见狂华。复有一切狂乱非相。色阴当知。亦复如是。

  人喻觉体。清净目。喻本明心。晴明空。喻实相。实相无相。故云。唯一晴空。更无所有。此喻众生未迷以前之境界也。其人无故。喻一念不觉。成无明业相也。不动目睛。喻由不觉而妄动。成转相也。瞪以发劳。喻由动而起能见相也。(即现相)。瞪。谓直视不瞬也。劳。即眼病也。以目劳故。于虚空别见狂华。喻本明心起能见。故于实相别现五尘境相。此喻众生初迷之境界也。(即小乘境)。复有因一切狂华之乱相。更起狂乱非相。喻复由五尘妄境。更起世间种种差别相。即由三细生六粗相也。凡有形色之法。总名色阴。虚幻不实。犹瞪目见狂乱华相。故曰。色阴当知。亦复如是。色阴之虚妄如此。而众生以为实有。牢不可破。此众生之所以为众生也。

  二辨妄。二。初标题。二别辨。今初。

  阿难。是诸狂华。非从空来。非从目出。

  空中之狂华。目劳者。明明是有。有形有色。净眼者。明明是无。彼劳目者。不信无华。必待考其华无来处。方信是幻。如世间之色阴。众生眼中明明是有。有形有色。佛眼观之。明明是无。无阴之言。众生不能信。亦必待考其色阴无来处。方信是幻。是故表示色阴是幻之后。犹要辨其所以幻之缘由。如狂华处于虚空。为劳目所睹。不从空来。不从目出。除此之外。别无生处。故标此两种问题。辨明空华之不实耳。喻法如上。

  二别辨。二。初辨不从空来。二辨不从目出。今初。

  如是阿难。若空来者。既从空来。还从空入。若有出入。即非虚空。空若非空。自不容其华相起灭。如阿难体。不容阿难。

  云何而知狂华不从空来耶。空非出华之处故。若空许华出。还许华入。若有出入。则空中有实。不名虚空。无实不显来去故。若空中有实。华应常住。自不容其华起华灭。以华之起灭。全凭于空故。又凡是实处。不见狂华故。如汝阿难之体。阿难常在其中。不容阿难有出有入也。若阿难从体出。则体即非阿难之体矣。若非阿难之体。自不容阿难出入。既明狂华不从空来。色阴不从实相生。亦明矣。

  二辨不从目出。

  若目出者。既从目出。还从目入。即此华性。从目出故。当合有见。若有见者。去既华空。旋合见眼。若无见者。出既翳空。旋当翳眼。又见华时。目应无翳。云何晴空。号清明眼。

  云何而知狂华不从目出耶。此有二义可凭。既从目出。还从目入。此二句立定规格。若不依此。下文二义不成故。一从目出者。应当同目有见性。如人生人。物生物故。若狂华有见性。从眼出。而华于空。从空旋来。应当见眼。今狂华无见性。则狂华不从目出。一证也。二虽从目出。不同目有见性。是无知之物者。出则翳于空。旋当翳于眼。今狂华灭时。眼无翳故。则狂华不从目出。又一证也。又若狂华从目出者。目中之华已出。现于空中。见空中华时。目应无翳。何以见空华时。目反有翳耶。若空中之狂华已旋归于目。空应无华。何以见空中无华时。目反无翳耶。空无华。名为晴空。目无翳。名为清明眼。如此反复辨明。目无出华之理。即真心无出色阴之理也。

  三结成。

  是故当知。色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若实相中本有色阴。不假因缘。自然而来者。如空中自有华来。是为自然性。今空无华来。故非自然性也。若真心因妄缘而出色阴。则非自然。如目因翳缘而出狂华。是为因缘性。今目不出狂华。故非因缘性也。既非因缘。亦非自然。则色阴只从真如体上妄计一种假名而已。如是我言色阴本如来藏。妙真如性。其义成矣。

  二示受阴是真性。三。初喻明。二辨妄。三结成。今初。

  阿难。譬如有人。手足晏安。百骸调适。忽如忘生。性无违顺。其人无故。以二手掌于空相摩。于二手中妄生涩滑。冷热诸相。受阴当知。亦复如是。

  六根领纳前境曰受。所受之境略有三义。苦受。乐受。舍受。更加忧喜。名为五受。苦乐是外五根所受之境。忧喜是意根所受之境。舍受六根共有。舍受。即不苦不乐受。又可名不忧不喜受。总此诸受。名为受阴。余谓忧喜非受。何以故。外五根领纳五尘。意根领纳。法尘。名为受。至于忧喜。乃由思想五尘影子而生。当名想阴。不应名受阴也。又离苦乐。别无忧喜故。是以古人言受有三也。后人添二为五。其未了受义乎。晏安。调适。皆喻清净心。不受诸受也。手空相摩。喻心境相触。领纳之因缘也。涩滑冷热。喻所受苦乐之境也。涩滑冷热。在众生分中。谓之因缘所生。实则生无所生。但有假名而已。众生不解。以为实有。作种种趋避。而成善恶业。故受种种苦乐果也。

  二辨妄。二。初总标。二别辨。今初。

  阿难。是诸幻触。不从空来不从掌出。

  二手相摩。忽有冷热诸境触于掌中。以此触境。不从空来。不从掌出。无有来处。故名幻触。譬如巧幻师。幻出诸男女。幻出之男女。不从父母而来。无有实体。故名幻。若父母所生之男女。则非幻矣。

  二别辨。二。初辨不从空来。二辨不从掌出。今初。

  如是阿难。若空来者。既能触掌。何不触身。不应虚空选择来触。

  此诸幻触。从何而来耶。若从虚空而来冷热。触于我掌者。虚空周遍我身。此冷热何以不触我身。而但触我掌耶。虚空无知。又不应有选择心而来触耶。如此甄别。虚空无来冷热之理。此喻苦乐诸受。不从实相来也。

  二辨不从掌出。

  若从掌出。应非待合。又掌出故。合则掌知。离则触入。臂腕骨髓。应亦觉知入时□迹。必有觉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来。何待合知。要名为触。

  既不从空来。莫非从掌而出耶。若掌能出冷热。应时时可出。何必待二掌相合而后出耶。又若从掌出。二掌相合。而后知冷热出者。二掌相离。则冷热复入。此冷热入内。必由手腕而至臂膊。由臂至骨。由骨入髓。亦应觉其入之踪迹。必有觉心知冷热之出入者。自然有一物在汝身中往来。时时觉触。又何必要待二掌合。而后知冷热之来触耶。如此辨明。手掌亦无出冷热诸触之理。此喻真心。不出苦乐诸受也。

  三结成。

  是故当知。受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若从空来。即名自然性。不从空来故。非自然性。若从掌而出。名为因缘性。不从掌出故。非因缘性。非因缘自然性故。生即无生。则妙真如性义成矣。以无生名生。则受阴虚妄之义成矣。

  三示想阴是真性。三。初喻明。二辨妄。三结成。今初。

  阿难。譬如有人。谈说酢梅。口中水出。思蹋悬崖。足心酸涩。想阴当知。亦复如是。

  境未至而预虑。境已过而思索。悬想前境。取相立名。总名曰想。譬如有人。喻真心。酢梅。喻实相。谈说。喻未来之想阴。口中水出。喻从想中生忧喜境也。思蹋悬崖。亦喻实相。足心酸涩。喻过去的想阴。想阴。即计度分别心。世间一切假名假相。皆从此立。众生无想。则三世妄断。十方亦空。则分段身尽。意生身生。随念能遍十方世界。供养诸佛。是故余言。受阴专对五识言。想阴专对意识言。受阴之中无意识。想阴之中无五识也。

  二辨妄。二。初总标。二别辨。今初。

  阿难。如是酢说。不从梅生。非从口入。

  酢。酸味也。酢名之说。不从梅生。不从口入。无故而口水出。喻法尘不从实相生。不从真心入。无故而起诸妄想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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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别辨。二。初辨不从梅生。二辨不从口入。今初。

  如是阿难。若梅生者。梅合自谈。何待人说。

  梅子之酸名。从何而来耶。若从梅生。其梅理合自谈其酸。何必待人而说酸耶。既待人说。则酸不从梅生明矣。

  二辨不从口入。

  若从口入。自合口闻。何须待耳。若独耳闻。此水何不耳中而出。想蹋悬崖。与说相类。

  既不梅生。而从口入乎。若从口入者。自合口闻其酸名。何须待耳而闻酸名耶。若酸名独从耳根入。其酸水应从耳中而出。何以又从口而出酸水耶。蹋悬崖。与说酢梅相类。故不复说。

  三结成。

  是故当知。想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从梅自生酸名。名自然性。不从梅生。故非自然性。从口入酸名而生水。名因缘性。不从口入故。非因缘性。既非因缘。亦非自然。想阴虚妄成矣。生即无生。想阴本如来藏性亦成矣。

  四示行阴是真性。三。初喻明。二辨妄。三结成。今初。

  阿难。譬如暴流。波浪相续。前际后际。不相踰越。行阴当知。亦复如是。

  行者。如大江东去。无有停歇。即人身中血脉流行。形相变迁。皆行阴之相也。山崖之水下注。名为暴流。流喻行阴。波浪喻果报身。今身生尽。复生后身。生生不尽也。前际后际。不相踰越。喻一身中由小而大。由大而老。后际之老。不踰越前际之大。即绝不先老而后大也。行阴如流。故曰。亦复如是。

  二辨妄。二。初总标。二别辨。今初。

  阿难。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离空水。

  如是暴流之性。体即无生。何以故。虽流于空中。而不因空生。虽附于水中。而不因水有。亦非水之本有性。以上明流性不在空水。而又不离于空水。若离空水。即无处觅流。而成断故。

  二别辨。二。初辨不因空生。二辨不因水有。今初。

  如是阿难。若因空生。则诸十方。无尽虚空。成无尽流。世界自然俱受沦溺。

  如是流性。因何而有耶。若因空生。空无边际。无有二体。此空生流。彼空亦应生流。然则十方无尽虚空。应成无尽流。世界无不空处。即无不流处。如此世间之众生。自然俱受沉沦没溺矣。今不然故。所以云。流不因空生也。

  二辨不因水有。

  若因水有。则此暴流。性应非水。有所有相。今应现在。若即水性。则澄清时。应非水体。若离空水。空非有外。水外无流。

  不因空生。而因水有乎。若因水有。则流性应非水。如子母相生。各有其体故。如是水外之流。有处所。有形相。今应现在人前。为人所见。今不然故。流不因水有明矣。若云即水性而成流性者。水已成流。则澄静清渟不流时。应是流体。不应是水体。如烧木成炭。复转炭成木。定无此理故。若云。离空水以外。别有流性者。空外无余地。水外无流性。义亦不成。

  三结成。

  是故当知。行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因空因水而有流性。即因缘性。今不因空水有故。非因缘性。若离空水而有流性。即名自然性。今不离空水故。非自然性。既非因缘。亦非自然。不生而生。虚妄义成矣。生而不生。妙真如性义成矣。

  五示识阴是真性。三。初喻明。二辨妄。三结成。今初。

  阿难。譬如有人。取频伽瓶。塞其两孔。满中擎空。千里远行。用饷他国。识阴当知。亦复如是。

  了别名识。频伽鸟名。瓶形似鸟。故曰频伽瓶。瓶喻色身。塞其两孔。喻迷失理智二门。满中擎空。喻识阴。千里远行。喻背真觉。用饷他国。喻合妄尘也。识性周遍。本无方所。众生迷谓身内。遗海认沤。如舍十方虚空。取瓶中之空。故曰。识阴当知。亦复如是。

  二辨妄。二。初总标。二别辨。今初。

  阿难。如是虚空。非彼方来。非此方入。

  瓶中之空。但有假名。而无实义。非彼方来。非此方入。无有来处故。彼方。喻真觉世间。此方。喻有情世间。谓识阴不从真觉世间带来。亦不从有情世间注入。若具有彼此。则佛心与众生心各别。又若从彼方带来。则佛界有减。众生界有增。若从此方注入。众生将来成佛。则众生界有减。诸佛界有增。佛说诸佛众生。各无增减。故不从彼来。不从此入。

  二别辨。二。初辨非彼来。二辨非此入。今初。

  如是阿难。若彼方来。则本瓶中既储空去。于本瓶地。应少虚空。

  如是瓶中之空。从何而有耶。若从彼方带来。瓶之本地。应少虚空。彼方之空不少。不成彼方带来也。此喻众生识心。不从真觉世间带来。诸佛不减故。

  二辨非此入。

  若此方入。开孔倒瓶。应见空出。

  既不从彼来。而从此入乎。若从此入。还从此出。开孔倒瓶。不见空出。则空非此入亦明矣。开孔。则内空外空相通。喻转迷成觉也。倒瓶。喻转众生成佛也。不见空出。喻众生成佛。不舍众生心也。

  三结成。

  是故当知。识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若从彼来。此入。即名因缘性。非彼来。非此入。故非因缘性也。离瓶有瓶空之相。即名自然性。离瓶无瓶空之相故。非自然性。既非因缘。亦非自然。则无生而谓生。虚妄之义成矣。生即无生。则妙真如性义亦成矣。

  以上五阴。总是色心二法参杂而成。相宗云五阴。一色四心。谓之合色开心。对迷心重者而言也。又云。十二处。一心十一色。谓之合心开色。对迷色重者言也。十八界七心十一色。谓之心色俱开。对迷心色俱重者言也。余谓五阴。色心平等。无开合之可言。何以故。色为色法。识为心法。受。想。行。三。皆色心相合。如受阴。能受名心。所受名色。必具能所方成受故。想行二阴。亦复如是。开合安在哉。当知。非心不能成色。非色不能显心。有心决定有色。有色决定有心。心色二法。万无分开之理。若离色言心。即色外有心。离心言色。即心外有色。皆成外道法。不名佛法。再则。众生迷心即迷色。迷色即迷心。绝无迷色不迷心者。亦无迷心不迷色者。验之世人。亦可知矣。又十二处中之六入。相宗谓意入为心法。余五皆名色法。亦违佛法。如眼耳鼻舌身意。若依根言。同能生识。皆可名心。若依入言。同能领纳前境。亦皆可名心。并无高低之可分别。若依五根四尘言。同为识所依处。皆可名色。若名心。六皆名心。若名色。六皆名色。何独以意根名心。而余根皆名色耶。岂意根但心无尘耶。五根但尘无心耶。若但尘无心。不得名根。但心无尘。亦不得名根。是故佛说。六根及六尘。名十二处。不言十一处也。相宗说十一色法。不知意根与外五根无异。同是四大所成故。同有知识故。如下文六入。但指根中之知识而言。十二处。是指根而言也。以尘根作心意。则有根缺过。以十二处为十一色法。则有处缺过。以相宗与佛说相违故略辨于此。以待识者。

  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卷第二终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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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卷第三

镇江玉山沙门守培疏 皈依弟子云常忍校刊

  二示六入是真性。二。初总征。二别示。今初。

  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云何。征问之词也。六入。谓眼。耳。鼻。舌。身。意。此六皆名入者。能吸取色。声。香。味。触。法。六尘故。又名六根。能生六识故。此文不取能生。故不名根。而名入。

  二别示。六。初示眼入。二示耳入。三示鼻入。四示舌入。五示身入。六示意入。初三。初正明眼入。二辨无生处。三结成虚妄。今初。

  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见性。此见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体。

  五阴文中。明色尘如劳目所见之狂华。此云。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然则。不但所见之色尘是狂华。而能见之见性。亦是狂华而已。菩提。即觉心。从觉心发生见相二分。见相无体故。同是菩提瞪发劳相。觉心中清净无相。如清明眼观晴明空。以瞪久故。发现明暗二种妄尘之劳相。以有妄尘故。发妄见居于明暗二种妄尘之中。明即火之清净相。暗即水土风之清净相也。所谓由明暗等二种相形。于妙圆中黏湛然之觉心而发见。见精映色。色即四大之浊相。结色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眼体如葡萄朵。如是眼根。非尽四大合成。而有见精湛然之性居于其中也。见非四大而不能发现。四大非见而不能集合。色见杂和。而能吸取尘相。故名见性也。见即眼入。亦名眼根。此见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体者。见性如水中之波。随风而起。离风则波相毕竟不可得故。

  二辨无生处。二。初总标。二别辨。今初。

  如是阿难。当知是见。非明暗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如是眼入。云何而是菩提瞪发劳相耶。以此见性。虽能见明见暗。而不从明暗来。虽依于眼根。而不于眼根出。亦不于虚空生。以无来处故。但有其名。而无实义。是为劳相耳。

  二别辨。三。初辨非明暗来。二辨不于根出。三辨不于空生。今初。

  何以故。若从明来。暗即随灭。应非见暗。若从暗来。明即随灭。应无见明。

  云何而知见性不从明暗来耶。若从明来。见性属明。逢暗即应消灭。不应能见暗相。若从暗来。见性属暗。明相现前。即应消灭。不应能见明相。以见明故。见不从暗来也。以见暗故。见不从明来也。

  二辨不于根生。

  若从根生。必无明暗。如是见精。本无自性。

  根指浮尘而言。若从根生者。根非明暗。从根出生之见性。亦必无明暗。如是无明无暗之见精。本无能见之自体。见体且无。言谁生乎。见精。即见性之自体。非本体也。

  三辨不从空生。

  若于空出。前瞩尘象。归当见根。又空自观。何关汝入。

  若空出见。而瞩前尘之象者。若见归空。当见眼根。以不见根故。非空出也。又若空中有见。见汝眼根。则空自观。当名空入。何关汝入。三处辨见。见不可得。非劳相而何欤。

  三结成虚妄。

  是故当知。眼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三处辨见。见无来处。当知眼入。虚妄其名。而无实体。本来非因缘所生。亦非自然而有。无所有故。名为虚妄。

  二示耳入。三。初正明耳入。二辨无生处。三结成虚妄。今初。

  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劳故。头中作声。兼耳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动静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听闻性。此闻离彼动静二尘。毕竟无体。

  塞耳则耳劳。故头中作声。声即耳之劳相也。菩提心塞则心劳。故实相中作声。声黏湛心而发听。听精映声。卷声成根。是以耳根与声尘。同是菩提心之劳相也。声起名动。声消名静。以有动静二种妄尘。故发闻性居于动静之中。常吸此动静之声尘。因能吸声尘故。名为听闻性。听即耳入。能吸尘故。亦名耳根。能生识故。此听闻性。离彼动静二种妄尘。毕竟无体者。如劳眼见空华。眼若无劳。空华毕竟不可得故。耳入。亦云瞪发劳相。而不云听发劳相者。菩提心中。本无六根之分别。惟一妙明普照一切。有似眼义。故总以眼言。亦非真心中有如众生之眼根也。前文显见。不显余五。亦此义也。

  二辨无生处。二。初总标。二别辨。今初。

  如是阿难。当知是闻。非动静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如是耳入。云何而是菩提瞪发劳相耶。以此闻性。虽能闻动闻静。而不从动静来。虽依于耳根。而不于耳根出。亦不于虚空生。以无来处故。假名无实。是为劳相耳。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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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别辨。三。初辨非动静来。二辨不于根生。三辨不从空出。今初。

  何以故。若从静来。动即随灭。应非闻动。若从动来。静即随灭。应无觉静。

  云何而知闻性非从动静来耶。若从静来。闻性属静。逢动即应消灭。不应能闻动。若从动来。闻性属动。当静之时。即应消灭。不应能觉静。以闻动故。闻不从静来也。以觉静故。闻不从动来也。闻声名动。闻无声名静。

  二辨不于根生。

  若从根生。必无动静。如是闻体。本无自性。

  根指浮尘耳根而言。若从根生者。根无动静。根非声故。从根所生之闻性。亦必无动静。方合相生之理。如是无动静之闻体。本无能闻之自性。闻性且无。言谁生乎。

  三辨不从空出。

  若于空出。有闻成性。即非虚空。又空自闻。何关汝入。

  若于空出。有闻成性。即非虚空者。空不出闻。有闻即不空故。又纵许空能生闻。而能闻在空。当名空入。何关汝入耶。三处辨闻。闻不可得。是故谓之瞪发劳相也。

  三结成虚妄。

  是故当知。耳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以上种种辨明。无闻性之生处。虚妄其名。无有实体。可知耳入本非因缘所生。亦非自然而有矣。以无所有故。而名虚妄耳。

  三示鼻入。三。初正明鼻入。二辨无生处。三结成虚妄。今初。

  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劳。则于鼻中闻有冷触。因触分别通塞虚实。如是乃至诸香臭气。兼鼻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通塞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嗅闻性。此闻离彼通塞二尘。毕竟无体。

  鼻根急急畜气。失其安舒之态。故成劳相。以鼻劳故。则有劳境发现。所谓劳相者。初则鼻中觉有冷气触鼻。从此冷触而起分别。息出入者名通。不出入者名塞。有触时名实。无触时名虚。闻冷如是。乃至闻香闻臭种种诸气。莫不如是。总名谓之香尘。即鼻之劳相也。兼鼻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者。菩提心纯静无瑕。以趣尘故。失其静相。而成劳相。以心劳故。而有劳境。发现劳境者。初即通塞二相。于妙圆心中。黏湛发嗅。嗅精映香。纳香成根。是以鼻根与香尘。同是菩提心之劳相也。因由通塞二种妄尘。发闻性于通塞之中。常吸种种香尘。以能吸香尘故。名嗅闻性。嗅即鼻入。亦名鼻根。能生识故。此嗅闻性。因通塞而起。若离通塞。毕竟无体。如因火而发光。火灭光必沉故。

  二辨无生处。二。初总标。二别辨。今初。

  当知是闻。非通塞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当知是嗅闻性。虽能嗅通塞。而不从通塞来。虽依于鼻根。而非于根出。亦不于虚空生。以无生处故。是为菩提心之瞪发劳相也。

  二别辨。三。初辨非通塞来。二辨不于根生。三辨不从空出。今初。

  何以故。若从通来。塞则闻灭。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则无闻。云何发明香臭等触。

  何以而知嗅性不从通塞来耶。若从通来。嗅性属通。逢塞应灭。云何而能嗅塞耶。若从塞来。嗅性属塞。逢通应灭。云何而能发明香臭等触耶。嗅通故。非塞来也。嗅塞故。非通来也。

  二辨不于根生。

  若从根生。必无通塞。如是闻机。本无自性。

  若从根生者。根无通塞。从根出生之嗅性。亦必无通塞。如是无通无塞之嗅闻机。机即体也。本无能嗅之自性。嗅性且无。言谁出生乎。

  三辨不从空出。

  若从空出。是闻自当回嗅汝鼻。空自有闻。何关汝入。

  由鼻出闻。故能外嗅香尘。若从空出。则应回嗅汝鼻。纵许空能嗅汝鼻根。则空自有其闻。当名空入。何关汝入乎。

  三结成虚妄。

  是故当知。鼻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以上种种辨明。无嗅性生处。虚妄其名。无有实体。可知鼻入本非因缘所生。亦非自然而有。非虚妄而何也。

  四示舌入。三。初正明舌入。二辨无生处。三结成虚妄。今初。

  阿难。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劳。其人若病。则有苦味。无病之人。微有甜触。由甜与苦。显此舌根不动之时。淡性常在。兼舌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甜苦淡二种妄尘。发知居中。吸此尘象。名知味性。此知味性。离彼甜苦及淡二尘。毕竟无体。

  以舌取物曰舐。吻。嘴唇也。熟舐者。舐而复舐也。舐之不休。故成劳。以有劳根故有劳相。劳相者。即苦甜等味也。复以劳相苦甜之浓味。而显不动之淡味。甜苦及淡。皆舌根之劳相也。有人云。病人之苦味。喻众生苦境。无病甜味。喻三乘乐境。不动淡味。喻诸佛常住真境。可不必如此分配。以此淡味。分明是劳相故。又此文实说舌根尘相。而显虚妄故。兼舌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者。菩提心。如清明眼。纯一精真。远离诸相。无故妄动。而有甜淡二种相形。于妙圆心中黏湛发尝。尝精映味。绞味成根。如是根尘皆非实有。有似舌之劳相。故云。同是菩提心之劳相也。因甜苦及淡二种妄尘。发知居中。尘知杂和。而成舌入。常吸甜苦及淡种种尘像。故名知味性。又名舌根。能生舌识故。此知味性。离诸味尘。毕竟无体者。正显其所以为劳相也。亦显其劳相全体即真如性也。劳相无体。即以真如为体故。

  二辨无生处。二。初总标。二别辨。今初。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尝苦淡知。非甜苦来。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于空生。

  当知是知味性。虽能尝苦及淡。而不从苦淡而来。虽依于根。而非于根出。亦不于空生。以无生处故。岂非菩提心中之瞪发劳相者乎。

  二别辨。三。初辨非苦淡来。二辨不于根生。三辨不从空出。今初。

  何以故。若甜苦来。淡则知灭。云何知淡。若从淡出。甜即知亡。复云何知甜苦二相。

  云何而知知味根不从苦淡而来耶。若从甜苦来。则尝性亦是甜苦。遇淡应灭。云何而能知淡耶。若从淡来。则尝性即淡性。逢甜苦即当消灭。云何而能知甜苦二相耶。知甜故。不从淡来。知淡故。不从甜来。如是甜苦及淡。皆非尝性之来处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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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辨不于根生。

  若从舌生。必无甜淡。及与苦尘。斯知味根。本无自性。

  若从根生者。舌无甜淡。从根出生之能尝性。亦必无甜淡。如是无甜苦无淡之知味体。本无能尝之自性。尝性且无。言谁为出生者乎。

  三辨不从空出。

  若于空出。虚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关汝入。

  若从虚空生出知味性。则虚空自知其味。非汝口知矣。口即舌根。虚空知味。口不知味。绝无此理。又姑如此说。生亦不成。何以故。虚空知味。虚空自知。何关汝之舌入乎。

  三结成虚妄。

  是故当知。舌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以上种种辨明。无知味性之来处。虚妄其名。无有实体。以无体故。本非因缘。非自然性。以非因缘非自然故。是为虚妄之相也。

  五示身入。三。初正明身入。二辨无生处。三结成虚妄。今初。

  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触于热手。若冷势多。热者从冷。若热功胜。冷者成热。如是以此合觉之触。显于离知。涉势若成。因于劳触。兼身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离合二种妄尘。发觉居中。吸此尘象。名知觉性。此知觉体。离彼离合违顺二尘。毕竟无体。

  冷手热手相触。冷多。则牵涉热者。离热而合于冷。热胜。则牵涉冷者离冷而合于热。冷热相涉。各有离合之相。热者以热为顺。以冷为违。冷者以冷为顺。以热为违。则离合之中。又各具违顺二相。是则身根合觉之触尘。显于离知。非离不显合故。如是冷热。牵涉之势若成。因于劳触。非冷热劳触。涉势不成故。是为身根之劳相也。如是身根。兼与劳相。同是菩提心之劳相。菩提心之劳相者。即离与合。不离不合。即非劳相故。以有离合二种妄尘故。于妙圆中黏湛发觉。觉精映触。搏触成根。觉杂触尘。名为居中。以身根中有觉性故。常吸触尘之象。以能吸尘故。名知觉性。此知觉体。因于离合违顺而有故。离于离合违顺。则毕竟无体。如因薪有火。离薪则毕竟无火故。

  二辨无生处。二。初总标。二别辨。今初。

  如是阿难。当知是觉。非离合来。非违顺有。不于根出。又非空生。

  如是身入。云何而知是菩提瞪发劳相耶。当知此知觉性。虽知离合违顺。而不从离合违顺来。虽依于身根。而不于身根出。不但不从有生。亦复不从空生。以无生处故。非劳相而何耶。

  二别辨。三。初辨非离合来。二辨不于根出。三辨不从空生。今初。

  何以故。若合来时。离当已灭。云何觉离。违顺二相。亦复如是。

  何以而知知觉性。不从离合违顺而来耶。若合时来。则应合时有觉。离合则觉性当灭。云何汝身能觉离耶。不言离来者。省文也。违顺。义同离合。故曰。亦复如是。

  二辨不于根出。

  若从根出。必无离合违顺四相。则汝身知。元无自性。

  根。但指浮尘而言。若从根出者。根无离合违顺之相。从根出生之知觉。亦必无离合违顺之相。若汝身之知。无离合违顺之相。云何而名知觉性耶。汝知觉之自性。且不可得。言谁出乎。

  三辨不从空生。

  必于空出。空自知觉。何关汝入。

  若于虚空出生知觉性。而觉离合之触。则空知触。当名空入。何关汝入乎。

  三结成虚妄。

  是故当知。身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以上种种辨明无知觉性之生处。当知身入虚妄其名。无有实体。以无体故。本非因缘。非自然性。以非因缘非自然故。是为虚妄。

  六示意入。三。初正明意入。二辨无生处。三结成虚妄。今初。

  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睡熟便寤。览尘斯忆。失忆为忘。是其颠倒生住异灭。吸习中归。不相踰越。称意知根。兼意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生灭二种妄尘。集知居中。吸撮内尘。见闻逆流。流不及地。名觉知性。此觉知性。离彼寤寐生灭二尘。毕竟无体。

  意根本无生住异灭等相。以劳倦而眠。故名为灭。正眠时为住相。欲寤时为异相。睡熟便寤为生相。由寤至眠。复成生住异灭。览取法尘。斯名为忆。即生相也。失其所忆。名之为忘。即灭相也。忆忘之间。亦有住异之相。是皆于意根起颠倒见。而有生住异灭之劳相也。吸取外五根之习染。而归于意中。次序而吸。前不侵后。后不犯前。故曰。不相踰越。以能吸习中归故。名意知根。即身内之肉团心也。不但生灭法尘是劳相。兼知劳相之意根。同是菩提心起之劳相。何以故。菩提心本不动。以无故而揽尘是为劳。以心劳故。有生灭二种劳相。复因生灭二种妄尘。于妙圆心中黏湛发知。知精映法。揽法成根。知法杂和。名曰集知居中。集知者。集外五根之知也。以意根中居有觉知性故。而能吸撮内尘。即五尘影子。对外五尘。故名内尘。又名法尘。见闻吸外尘。名为顺流。转缘内尘。故名逆流。见闻虽忘所而内流。但至意根。而不能至于心地。故曰流不及地。虽不及地。有似背尘合觉。故名觉知性。此性由尘缘而有故。离尘毕竟无体。此中见闻。该五根而言。非但见闻逆流。余三不逆流也。据此则外五内一。原是一识。反复而成内外。又先有外五根。后成内意根。五根即意根之根也。起信论云。三者现识。随其五尘对至即现。无有前后。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前故。此即外五根也。四者智识。谓分别染净法故。此即内意根也。无外五尘。不成内法尘。即无外五根。不成内意根故。此六根。又有浮尘胜义之别。清净四大为浮尘根。见闻觉知为胜义根。此从六根分别而言。其实浮尘胜义。合则成根。分则不成根。不得谓众生有二种根也。法相家于六根外。谈胜义根。却无指处。口谈而已。又以五根为色法。意根为心法。以此经文。可以证彼之非。

  二辨无生处。二。初总标。二别辨。今初。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觉知之根。非寤寐来。非生灭有。不于根出。亦非空生。

  当知如上觉知根。所以云是菩提之劳相者。虽觉寤寐。而不从寤寐来。虽依尘根。而不于根出。亦不于空生。无生处故。是以谓之劳相也。此处生灭。即前忆忘也。

  二别辨。三。初辨非寤寐来。二辨不于根出。三辨不从空生。今初。

  何以故。若从寤来。寐即随灭。将何为寐。必生时有。灭即同无。令谁受灭。若从灭有。生即灭无。谁知生者。

  云何而知非寤寐来。非生灭有耶。若从寤来。觉知性寤。若遇寐时。当无觉知。将何而成寐乎。既然成寐。非寤来耶。若生时有者。觉知性生。若逢灭时。即同无觉。若觉已无。令谁受灭耶。若从灭有者。觉知性灭。若值生时。觉即灭无。若觉已灭。谁知生者耶。知生故。不从灭来耶。知灭故。不从生来耶。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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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辨不于根出。

  若从根出。寤寐二相。随身开合。离斯二体。此觉知者。同于空华。毕竟无性。

  云何而知不从根出耶。意根状若莲花。开则成寤。合则成寐。随身开合者。即随外五根而有开合也。如外五根不取尘。则意根亦合。而人寐焉。若外根有一取尘。则意根亦开。而人寤焉。世人皆谓人眠时。意根先觉。亦未必然。如欲令眠者觉。或以触动身根而后觉。或以声动耳根而后觉。若离五根。则不能令眠者觉故。因寤寐而显觉知性。若离寤寐。则意根体上别无所有。此觉知者。同于空华。毕竟无觉。知性觉性且不可得。言谁出耶。

  三辨不从空生。

  若从空生。自是空知。何关汝入。

  云何而知不从空生耶。若从空生觉。觉在空际。空本无生觉之理。纵许空生觉。则空自知。何关汝入乎。

  三结成虚妄。

  是故当知。意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以上种种辨明。无意入之生处。当知意入。虚妄其名。无实体性。本非因缘。非自然性故。

  以上六入。但指六根中见闻知觉性而言。不取浮根四尘者。以内尘与外尘无异。同归六尘开示故。一切经中。凡言六根者。同此六入。皆名心法。非色法也。若以六根为色法则有种种过。如根能吸尘。以根为色。即以尘吸尘故。又如根能生识。以根为色。即无情生有情故。若谓根中无心。必待根尘为缘。生于六识。而后为心者。然则。众生惟有六识而已。更无所谓七识八识矣。若云六识以上有七识。而不在根中者。在何处耶。当知六根。即见闻觉知之根性。即十番所显之见性也。亦即末那识也。六根生识。名缘尘心。即前二次所征之心也。亦即意识也。若于六根以外。另有生心处。即阿难所谓心在身外耶。唯识云。眼识九缘生。九缘者。因空。因明。因根。因境。因作意。因分别。因染净。因根本。因种子。空明境根四缘且止。第五作意。试问谁作意耶。依唯识家解。即作意心所。噫。心王尚未生。心所从何而来耶。第六分别缘。依唯识解。即意识。佛说意识缘法尘而生。试问前五识未生。五尘未具。法尘从何而有耶。法尘未有。而云意识分别。为五识之生缘。谬也甚矣。就唯识家说。眼识见境。同时意识分别。则可以见为意识之生缘。何得以意识为眼识之生缘耶。第七染净缘。依唯识解。即意根。试问眼根不生眼识。而从意根生眼识。何异冬瓜藤上结瓠子乎。第八根本缘。依唯识解。即八识。八识是七识之根本。七识生六识。如父生子。又何必关及祖父乎。第九种子缘。依唯识解。种有能生之义。其实种子即六根。六根生六识。即种子生现行故。若离六根外。再言种子。则吾不知种子。是何物也。当知六根之四大。与外尘之四大不同者。即多结习而已。但此结习是已熟之结习。非未熟之结习。若六根中结习已尽。则四大还彼本性。人之身体。与水土无异矣。根与种子有何异乎。七识即根性。故佛说眼色为缘。生于眼识。其义切当。不可增减。而唯识家谓眼识九缘生。未免穿凿过当。反谓佛说简漏。学彼者不加意体究。以致轻佛而重彼。舍正而归邪。余欲尊佛。而归正法。故赘述之于此。眼识如是。其他可知。

  三示十二处。二。初总征。二别示。今初。

  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为性。

  六根更加六尘。名十二处。处者处所。谓此十二法。各有处所也。此科借六根破六尘。其重在境。故云处。六根六尘。即妙圆心之见相二分。如蜗牛二角。伸则有。缩则无。其体如蜗牛。此十二处。从妙圆心起。其体即心。故曰本如来藏。妙真如性。古谓十二处是开色合心。对愚于色者言也。以意根为心法。余十一皆为色法。如是则有五根七识。岂不错乱佛法乎。今观下文六根。皆以心言。非独意根是心也。凡有一境。必有一心相对。无境不生心。无心不成境故。如佛说六根对六尘。确切无疑。虽后佛出世。亦不能增减一丝毫。相宗又云。法尘无表色半分。合意根为一处。如是根尘浑合。亦无道理。我愿学佛者。从佛是好。佛说十二处十八界。有事有理。何必改作耶。众生之知见。想超过于佛。万无此理。

  二别示。六。初示眼色二处。二示耳声二处。三示鼻香二处。四示舌味二处。五示身触二处。六示意法二处。初三。初试问眼色。二辨其生处。三结成虚妄。今初。

  阿难。汝且观此只陀树林。及诸泉池。于意云何。此等为是色生眼见。眼生色相。

  眼为见之处。色为相之处。汝且观。即眼处之见也。林树泉池。即色处之相也。如此二处。在众生分中明明是有。在诸佛分中明明是无。如林树泉池。皆色体所成之相。观林树泉池者。不见色体。观色体者。不见林树泉池。色体是真。林树是妄。众生以妄为真故。世尊试问阿难曰。此所观之林泉。及能观之见性。若实有者。必有生处。为是色生汝眼见耶。为是汝眼见生彼色相耶。若生义成。即因缘性。或自然性。若生义不成。即非自然性。非因缘性。

  二辨其生处。

  阿难。若复眼根生色相者。见空非色。色性应销。销则显发一切都无。色相既无。谁明空质。空亦如是。若复色尘生眼见者。观空非色。见即销亡。亡则都无。谁明空色。

  若眼根生色相者。当生有相时。不能生空相。若生空相即不能生有相。空有相反故。是故见空非色。色性应销。色若不销。生义不成。销则空中显发一切色相都无。因空显色。因色显空。无色不成空。故曰。色相既无。以谁而发明空质乎。观空如是。观色亦然。眼生色相。义不能成。若复色尘生汝眼见者。见从色生。离色应无见。故曰。观空非色。见即销亡。若见不亡。生义不成。亡则见性都无。无见而谁能发明空色乎。如是色生眼见。义亦不成。

  三结成虚妄。

  是故当知。见与色空。俱无处所。即色与见。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以眼见与色相皆无生义故。曰见与色空。都无处所。以无处所故。名为虚妄。以虚妄故。本非因缘性。非自然性。非因缘。故无生。非自然故无不生。无生无不生故。本是如来藏妙真如性。文中或云眼。或云见。或云眼见。名称不定。总指眼色言也。下文同此。

  二示耳声二处。三。初试问耳声。二辨其来处。三结成虚妄。今初。

  阿难。汝更听此只陀园中。食办击鼓。众集撞钟。钟鼓音声。前后相续。于意云何。此等为是声来耳边。耳往声处。

  钟鼓是僧众之号令。如今丛林之梆板。食办开梆。众集敲板。众生咸谓耳根声尘。各有处所。其实无处亦无不处。若云不然。汝且听此钟鼓之声。前后相续。各各具闻。于汝意中以为云何。为是声来耳边耶。为是耳往声处耶。若有往来。即有处所。若无往来。即无处所。若二俱不成。即无处无不处。无处。即非因缘性。无不处。即非自然性。二处都无。非妙真如性而何耶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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