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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 镇江玉山沙门守培疏 

二获益报恩。

  愿今得果成宝王。还度如是恒沙众。将此深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

  宝者。物之贵者也。宝王。则又贵中之贵也。佛为九法界之尊。故喻如宝王。愿我得证菩提之果。成宝王佛。此愿自度也。还来三界度恒沙众生。此愿度人也。自度度人。皆获宝王。是菩萨之深愿也。即将此深愿之心。奉敬于尘沙刹土诸佛。以报吾佛之恩。佛恩广厚非此不报。然凡欲酹人之恩者。不论何物。总不过博得人一喜而已。纵有至贵之酹。彼若不喜。未可云酹也。佛无不具。佛无所好。欲令佛心欢喜。惟有度生而已。阿难以度生而报佛恩。深得佛心欢喜。阿难可谓善知报恩者也。有欲报佛恩者非效此不可。

  三对佛发誓。

  伏请世尊为证明。五浊恶世誓先入。如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

  低首下心曰伏。具此恭敬。请佛证明我之誓愿也。誓愿而欲证明者。无人知。可进可退。明之于人。以示坚绝不退也。五浊恶世。人所不愿到也。而阿难誓愿先入。则度生心切。不畏艰苦可知矣。如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此愿度尽众生。方证菩提。此愿深而且大也。众生不尽。不出恶世。入恶世虽难。暂入犹可。常愿处于恶世。其坚忍卓绝之力。岂泛常之士所能具耶。泥洹。即涅槃之异音也。但此泥洹。不作证果解。此言度生后。安处无为。名为取泥洹也。

  四祈加速成。

  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审除微细惑。令我早登无上觉。于十方界坐道场。

  生死不能缚。名为大雄。魔外不能扰。名为大力。能令众生离苦得乐。名为大慈悲。此句表佛也。微细惑。以小乘论。即三界思惑。以大乘论。即俱生烦恼。言颠倒之粗妄想虽除。微细妄想犹在。希佛更为销除也。烦恼不尽。觉道不圆。不能登无上觉。是故欲登无上之觉。非除细惑不可。欲分身十方。普度众生。非坐十方道场不可。是以欲度众生。而求早登无上觉也。可知阿难希除细惑。明为自利。暗实利人也。

  五誓愿不退。

  舜若多性可销亡。铄迦罗心无动转。

  舜若多。此云空性。铄迦罗。此云坚固。世间最不可坏者空也。纵使有大势力。可以将虚空销亡。惟我坚固誓愿之心。终不动转。经云。假使热铁轮。于汝顶上悬。终不为此苦。退失菩提心。

  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卷第三终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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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卷第四

镇江玉山沙门守培疏 皈依弟子云常忍校刊

  五更除余疑圆成如来密因。二。初疑问。二破疑。初四。初赞佛德。二述自情。三申所疑。四请开示。今初。

  尔时富楼那弥多罗尼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善为众生。敷演如来第一义谛。

  降伏魔外曰大威。拔济人天曰大德。两边不著。直指中道。曰第一义谛。即如来藏。离即离非。是即非即也。善演者。即以世法而演佛法。若离世法而演佛法。则不足为善矣。

  二述自情。

  世尊常推说法人中。我为第一。今闻如来微妙法音。犹如聋人逾百步外。聆于蚊蚋。本所不见。何况得闻。佛虽宣明。令我除惑。今犹未详斯义。究竟无疑惑地。世尊。如阿难辈。虽则开悟。习漏未除。我等会中。登无漏者。虽尽诸漏。今闻如来所说法音。尚纡疑悔。

  增一云。善说诸法。广别义理。诸弟子中满慈第一。善说法者。必善闻法。善说法者闻此法尚不能知。余可知矣。是以满慈子于此文有为众人代问之必要也。蚊蚋。小飞虫也。虫小声微。逾百步外聆之。则杳然若无。聋人。喻小乘不聪也。逾百步外。言小乘人于大乘法相远也。蚊蚋。喻大乘微细法也。本所不见。喻小乘人不闻大法之名也。何况得闻。言小乘人既不闻大乘之名。何况能知大乘之道乎。换言之。小乘不但不闻大乘之法。亦复不闻大乘之名。今虽得闻。犹未详细。故曰。未详斯义。究竟无疑惑地。此叙疑情之因由也。阿难虽悟。习漏未除。言阿难闻前妙法。已知法法皆如。故曰悟。无始以来习气犹在。故曰。未除也。如已了色声本是真如。而见声色时。不知不觉自然而说声色。此即惯习之气未消之一证也。习漏若销。则往昔所分别之诸名相皆空矣。无漏者。小乘已了分段生死也。虽是无漏大阿罗汉。闻此大乘妙理。亦只知其大概而已。总未能明白晓畅。故曰。尚纡疑悔。委曲曰纡。于法不能直接了当也。法理未明。故生疑也。闻法不切。故自悔也。

  三申所疑。二。初疑诸相发生。二疑诸大相融。今初。

  世尊。若复世间一切根尘。阴处界等。皆如来藏。清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次第迁流。终而复始。

  如来藏。清净本然。即一念未萌。万法未生以前之如来藏也。忽然发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如无中生有。正是可疑之处也。设如水上之泡。忽然而生。灭不复起。则已可疑矣。今之诸世间相。生住异灭。次第迁流。灭而复生。终而复始。似有人主使之势。而实无主使者。此更可疑也。

  二疑诸大相融。

  又如来说。地水火风。本性圆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世尊。若地性遍。云何容水。水性周遍。火则不生。复云何明水火二性。俱遍虚空。不相陵灭。世尊。地性障碍。空性虚通。云何二俱周遍法界。而我不知是义攸往。

  从来陆地必无水。有水非陆地。地水不相容。有水必无火。有火必无水。火水不并立。并立必相陵灭。有实必无空。有空必无实。实空不俱遍。此系世间不易之理也。今云。四大本性圆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大异常情。故曰。我今不知是义攸往。攸往。即所归属也。言上来所疑之理。不知归属于何处也。

  四请开示。

  惟愿如来。宣流大慈。开我迷云。及诸大众。作是语已。五体投地。钦渴如来。无上慈诲。

  上来所举之疑。疑即迷也。迷蒙心光。如云阴天日。愿假如来大慈之风。荡开我等迷惑之云。就此钦敬渴望我佛如来慈悲教诲。

  二如来破疑。二。初许说。二正破。今初。

  尔时世尊。告富楼那。及诸会中。漏尽无学。诸阿罗汉。如来今日。普为此会。宣胜义中真胜义性。令汝会中。定性声闻。及诸一切未得二空。回向上乘。阿罗汉等。皆获一乘寂灭场地。真阿练若。正修行处。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富楼那等。钦佛法音。默然承听。

  已证四果。不受后有。故曰漏尽。三界已超。所作皆办。故曰无学。漏尽无学。皆阿罗汉之别名也。以下所说之法。不但为初心者说。亦不但为小乘人说。其说者乃三乘俱备。上下兼收。故曰。普为此会。胜义者。即义理之最胜也。小乘出世法。对世间法名为胜义。以对待而成故。非真胜义。今舍小乘而说最上乘。离却二边。灵光独曜。法无再上。故名真胜义也。沉空滞寂。不发大心。名曰。定性声闻。此等声闻。住于偏真。不求进取。又名法执未亡。著于涅槃。然皆智劣之故也。二空者。人我空。法我空也。小乘了五阴无我。名人我空。趣于寂灭。名法我未亡。此即未回心之罗汉也。今云未得二空者。如阿难等。小果未圆。才发大心。二我皆未了也。上乘。即大乘。大乘为诸乘之上故。罗汉。乃小乘之通名也。一乘即上乘。又名菩萨乘。以声闻为第三乘。缘觉为第二乘。故以菩萨为第一乘也。寂灭场地。即成佛处。言生死烦恼皆寂灭故。阿练若。此云寂静处。谓万缘皆息之地也。小乘见诸缘而不究竟。故非真阿练若。大乘了诸缘即真。息无所息。无处不是真阿练若处也。以不落偏真。从性起修。全修在性。性外无修。故名正修行处。以上如来所许。皆大乘妙法。为破小乘之迷执。令归于清净宝所也。

  二正破。三。初破妄缘以除诸疑。二破妄因以断疑根。三合破因缘圆成密因。初四。初因迷生妄。破空性疑。二觉不生迷。破不空性疑。三万法一体。破空不空性疑。四结明三如来藏之说意。初四。初误认觉明。为生妄之因。二迷己为物。为成妄之缘。三因缘和合。故诸妄不断。四总结前文。了忽生之问。今初。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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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富楼那。如汝所言。清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汝常不闻如来宣说。性觉妙明。本觉明妙。富楼那言。唯然。世尊。我常闻佛宣说斯义。佛言。汝称觉明。为复性明。称名为觉。为觉不明。称为明觉。富楼那言。若此不明。名为觉者。则无所明。佛言。若无所明。则无明觉。有所非觉。无所非明。无明又非觉湛明性。

  此科文。有四小段。由初至云何忽生山河大地。此牒前问也。自汝常不闻。至宣说斯义。此举昔法也。自佛言。汝称觉明。至则无所明。此验今解也。由佛言。至又非觉湛明性。此显妄因也。性觉者。性中之觉。未起相分也。本觉者。妄觉之本。已起相分也。其觉虽一。时处不同。故分性本也。性觉无所缘之相。以妙体彰明。故曰妙明。本觉以妙体而为所明之相。故曰明妙。性觉妙明。谓能明之心不可思议。本觉明妙。谓所明之境不可思议。此灵知之心。知于自体。则名为觉。故下云。有所非觉。知于外相。则名为明。

故下云。无所非明。觉明虽二。体即是一。众生不知。以明明觉。或以觉觉明。皆成妄因也。为复性明。称名为觉。此问以明为明觉也。为觉不明。称为明觉。此问以不明为明觉也。满慈答曰。若此不明。名为觉者。则无所明。满慈不了迷情。故同众生。以有明为觉。不以无明为觉也。殊不知有明正是无明之妄本耶。又明者。有有所明。有无所明。且不知满慈所云之明。指何明而言。故再问云。汝言明觉。此明觉为有处所而明耶。为无处所而明耶。若无所明。则同不明。成无明之觉。故曰。无所非明。若有所明。则同外物。不名觉义。故曰。有所非觉。如是有所明。无所明。二俱不成。若云无明。则同暗昧。又非觉湛明性。有明无明。义皆不成。此明妙觉明性。离诸名相。不可思议。而显满慈妄称明觉。由此一念之差。世界众生。皆从此起。若问山河大地云何发生。即问汝明觉云何而起。了得明觉起处。即了得山河大地起处矣。

  二迷己为物。为成妄之缘。二。初迷真。二成妄。今初。

  性觉必明。妄为明觉。

  性觉必明者。明即觉。觉即明。觉明一体。本无是非也。妄为明觉者。妄谓觉是所明也。所明既立。则是非生矣。以不知觉外无明。而于明外立觉。故曰妄也。言到妙觉明性。不但凡小无开口处。即三世诸佛亦无开口处。以举心即错。动念即乖故。满慈不解此义。信口而答。故被佛诃为妄为明觉也。须知此错。不在觉明明觉之颠倒。而在明外有觉。觉外有明。明觉对待。皆成妄也。有觉即明。明即觉。觉外无明。明外无觉。绝待圆融。谓觉明为是。明觉为非。实不知明觉觉明。皆不免是非也。佛说性觉必明。不落是非。善解者。要得义亡言。若执佛言为是。亦成法病。祈善思之。

  二成妄。三。初成细相。二成粗相。三总结成。初二。初细中细相。二细中粗相。今初。

  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

  觉是本体。故非所明。因于觉体。妄起所明。故曰。因明立所。此立所明即业相。因有所明之妄相。故有能明之妄心。故曰。生汝妄能。此能明。即转相也。

  二细中粗相。

  无同异中。炽然成异。

  一念未生前。全体是性。故无同异。由一念妄明。生于无同异之性中。即于觉起明想。故于空起暗相。能明所明不同。故曰炽然成异。炽。明胜也。能所相对。即现相也。又名境界相。即五大种性。现于七识心中。如镜照相。未起分别也。

  二成粗相。二。初粗中细相。二粗中粗相。今初。

  异彼所异。因异立同。同异发明。因此复立无同无异。

  异彼所异者。于世界之异相。复立虚空之同相。异中生异。故曰异彼所异。因世界之异相。立虚空之同相。故曰因异立同。此即分别智相也。又于同相中发明无同相。如于虚空中复分东西南北四维上下等。故曰无同。又于异相中发明无异相。如有情与有情同。无情与无情同。故曰无异。此无同无异。即由同异上相续生起。是为相续相也。此二相。为六粗中之细相。故曰粗中细相。

  二粗中粗相。

  如是扰乱。相待生劳。劳久发尘。自相浑浊。由是引起尘劳烦恼。

  如是。指前同异诸相也。诸相浑杂。于分别智中生灭相续不断。故曰扰乱。即执取相也。因执取而心为之扰乱故。两两相待。而生劳相。即计名字相。相待即有有无生灭。大小高低等。种种对待之名相故。劳久发尘。自相浑浊。即起业相也。尘劳烦恼。即业系苦相也。以上粗细相。名义出起信论。

  三总结成。

  起为世界。静成虚空。虚空为同。世界为异。彼无同异。真有为法。

  起。即动也。世界迁变不停。故曰。起为世界。静。即不动也。虚空无生灭去来。故曰。静成虚空。虚空无分别。故曰。虚空为同。世界有千差。故曰。世界为异。此皆生相也。彼无同异。即从虚空世界中分别而出。对待而成。别无他法也。然此差别之相。皆由一念妄动造作而成。故曰真有为法。此有为法。推其本源。皆因认明为觉。和迷觉为物而成。以上已答云何忽生山河大地之问。以下再明次第迁流。终而复始。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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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缘和合故诸妄不断。三。初明世界相续。二明众生相续。三明业果相续。初三。初生四大成世界。二四大变化成万物。三万物互助成不断。今初。

  觉明空昧。相待成摇。故有风轮执持世界。因空生摇。坚明立碍。彼金宝者。明觉立坚。故有金轮保持国土。坚觉宝成。摇明风出。风金相摩。故有火光为变化性。宝明生润。火光上烝。故有水轮。含十方界。

  真空性中。本无明暗之相。由于觉性妄起明相。望于顽空。则成昧相也。由有觉明空昧相对待故。觉实于空虚之中而摇动。则风大生焉。执持世界者。世界立于空中。而不下坠者。风力所持也。觉明因空而生摇。坚执明相而成碍。碍即有质之色法。世界有相。皆因坚固妄想凝结而成。如结水成冰等。金宝。指五金玉石等。乃凝之最坚固者。以明觉而成立此坚固之相。故有金轮。然觉体本无坚相。由执明之念久久熏成。如炼土砂而成金铁也。保持国土者。国土处于水轮之上。而不散失者。金轮保持之功也。国土之有金轮。如人身之有筋骨。保持血肉。而能成立也。此即地大。坚觉宝成。此反照地大一句。摇明风出。此反照风大一句。因风鼓金。金金相摩。而火大生焉。变化性者。万物非阳不生长。非阴不消灭。世间生灭变异。阴阳消长。皆火大烝发之力也。宝明得火光之烝而生润。故有水大。含十方界者。十方世界在华藏海中。如江海之含洲潬也。此四大生。则世界种成矣。

  二四大变化成万物。

  火腾水降。交发立坚。湿为巨海。干为洲潬。以是义故。彼大海中。火光常起。彼洲潬中。江河常注。水势劣火。结为高山。是故山石。击则成焰。融则成水。土势劣水。抽为草木。是故林薮遇烧成土。因绞成水。

  大而世界。细而微尘。皆由四大和合变化而成。其变化而有种种差别不同者。皆由四大多少正助不同而成。如火性上腾。水性下降。以水助火。则成洲潬。以火助水。则成巨海。互相资助。故曰。交发立坚。坚即巨海洲潬之体质也。海虽水性。由火助成。故海中有火光常起也。洲潬虽是燥性。由水助成。故洲潬有河常注也。又火胜水劣。火挟水土而腾。故成高山。山是火水所成故。击石成焰。融石成水也。如水胜而土劣者。水抽土性而成草木。草木是水土所成。故烧木则成土。绞木则成水也。以上所成。虽曰二性胜劣。实则四大全俱。以多兼少。故略之耳。如草木多分水土。少分火风。非全无火风也。何以故。如木中之水。虽甚寒而不冰。故知兼有火性也。草木见风而摇动。故知兼有风性也。又草木无阳性。及条达性。必不生长故。

  三万物互助成不断。

  交妄发生。递相为种。以是因缘。世界相续。

  四大互相资助。而发生一切妄境。复由妄境助发妄业。故曰交妄发生。妄业因也。复生妄境。果也。由因成果。果复为因。果果因因。递相不绝。以是因缘。世界相续不断。

  古解此文。有以金木水火土五行配合者。正脉斥为大违经义。近有毁此经者。藉为口实云。五行。乃此土方士之言。非印度所有故。又云。佛经皆言四大。独此经言五行。故知此经。乃中国伪造也。正脉虽明此经。不应配合五行。而未指出非五行之实义。更为辨之曰。五行中有木行。此经虽云草木。却不得与风金水火同日语。何以故。四大是单纯性。草木是组织性故。如经云。土势劣水。抽为草木。可知草木是四大组织所成之法。非大种性也。若以四大组织之草木。与四大合为五行者。然则。江海洲潬山石等。均四大组织而成。皆可与四大平论。如是千行万行亦有。何止言五行耶。从此可知言五行者。实是附会其说。非此经实有五行也。此经风金火水亦如他经四大。金即地大故。言此经有五行者。乃不识五行之真义也。

  二明众生相续。三。初分开妄明成六根。二六根造业成四生。三四生轮转成不断。今初。

  复次富楼那。明妄非他。觉明为咎。所妄既立。明理不踰。以是因缘。听不出声。见不超色。色香味触。六妄成就。由是分开见觉闻知。

  明妄非他者。言明之妄。其过非他。即认明为觉之咎也。咎。过也。所见之妄境既立。能见之妄心不能踰越所明之理。以是因缘。眼止能见色。耳止能听声。乃至意止能知法。六根不能超越六尘。六根依六尘而生。离尘则无根故。以有六种妄尘成就故。由此分妄明而成见觉闻知。即六根性也。见属眼根。闻属耳根。知属意根。觉属鼻舌身三根故。若无觉明。则六尘无由成就。六尘不成。六根何具。六根不具。何明妄境耶。以此可知明妄非他。觉明为咎矣。

  二六根造业成四生。

  同业相缠。合离成化。见明色发。明见想成。异见成憎。同想成爱。流爱为种。纳想成胎。交遘发生。吸引同业。故有因缘生羯罗蓝。遏蒲昙等。胎卵湿化。随其所应。卵唯想生。胎因情有。湿以合感。化以离应。

  众生相续不断者。虽由自业为因。然必有同业之助缘。如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又如磁石吸铁。两不相离。故曰同业相缠。同业者。彼此皆有人道业。或同有三途业等。故名同业。合离成化者。离故身。合新身。故成变化也。佛说人死后。故身已舍。新身未得之间。名中有身。若生缘未成时。所见如墨。若生缘熟时。则有业光发明。以有光明故。则有色相可见。故曰。见明色发。色即同业之父母。以有所见故。即趋其所。彼时中有生。男者爱母。女者爱父。起淫欲想。故曰。明见想成。男者见父。女者见母。异自所欲而发嗔。故曰。异见成嗔。男者见母想男。女者见父想女。同其所想而成爱。故曰。同想成爱。父流之精。计为己有。故成生身之种。母纳其精。想为容身之处。故成受生之胎也。如是父母交遘之事发生。而能吸引同业之中有受生也。羯罗蓝。此云凝滑。初七日之胎像也。遏蒲昙。此云疱。二七日之胎像也。

经云。住胎七七日。人形始成。此略言二种也。若三七日。名闭尸。此云软肉。四七日。名健南。此云坚肉。五七日名钵罗奢佉。此云肢节。六七日发毛爪齿位。七七日具诸根。则人形成矣。卵胎湿化。四种生像也。随其众生所有之业而应之。如想多则受卵生。情重则受胎生。多交合。则受湿生。喜离散。则受化生。情想合离之四业。感受胎卵湿化之四生。然世间生像虽有种种不同。其出发点。只有二。一者有情境。二者无情境。心与情境未会合。但生悬想者。此为卵生。故曰。卵唯想生。心与情境已会合而生情爱者。此为胎生。故曰。胎因情有。心与非情境合而未离者。则感湿生。故曰。湿以合感。心与非情境合而已离者。则应化生。故曰。化以离应。胎卵二生著于情境。故有父母。湿化二生。著于非情境。故无父母也。情非情境虽异。能生之心不出情想。以合感亦情故。离应亦想故。总而言之。四生之生。不外一念妄动而已。想即念之生相。情即念之住相。合即念之异相。离即念之灭相故。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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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生变化成不断。

  情想合离。更相变易。所有受业。逐其飞沉。以是因缘。众生相续。

  情。想。合。离。即四种生缘也。更相变易者。或胎生转变为卵湿化。或化生转为胎卵等生。四生更互转变。皆由业所感。如情多于想。则沉下水轮。若想多于情。则飞于空中。故曰。随有受业。逐其飞沉也。以此四生。展转流变。是故众生相续不断。

  三明业果相续。三。初妄起三事成业因。二互相还报成业果。三因果循环成不断。今初。

  富楼那。想爱同结。爱不能离。则诸世间父母子孙相生不断。是等则以欲贪为本。贪爱同滋。贪不能止。则诸世间卵化湿胎。随力强弱递相吞食。是等则以杀贪为本。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恶业俱生。穷未来际。是等则以盗贪为本。

  彼此互相联络。曰想爱同结。情结不休。曰爱不能离。如父母子孙。世间情爱最深者是也。相生不断者。其父生子。子复生孙。故生生不已也。父子相生。惟淫欲是成。故曰。则以欲贪为相生之本也。欲而云贪者。即想爱同结。爱不能离。以致生生不已也。因贪爱而有身。故一切爱中莫过于爱身。是以一切众生。同有滋身之思想。因滋自身而欲杀他身。滋不能止。即杀不能止。是故四种众生。随其强弱。递相吞啖。如此弱肉强食。因贪而杀。是杀以贪为本也。人强羊弱。故人能食羊。羊死则复为人。人死则复为羊。即强不终强。弱亦不终弱也。因果循环。非但人羊如是。十生之类。无不如是也。恶业俱生。言因此盗食。影响他恶。乃至无恶不作也。穷未来际。言还报亦无了时也。由贪滋自身。故盗食他肉。如是盗食。亦以贪为本也。盗者。不与而取也。由有贪心。而起杀盗淫。三业成。而生死之因遂成。

  二互相还报成业果。

  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

  汝负我命。汝转生来。当还我命。此为杀果也。我负汝债。我转生来。当还汝债。此为盗果也。如是展转相杀相盗。故经百千劫。常在生死。无有了期也。汝爱我心。言女爱男之厚待心也。我怜汝色。言男爱女之好颜色也。此为淫果也。如是互相绸缪。故经百千劫。常在缠缚。无解脱时也。

  三因果循环成不断。

  唯杀盗淫。三为根本。以是因缘。业果相续。

  众生生死烦恼之果报。唯杀盗淫三为根本。以前世三业之因。而感报今身之果。复以今身之杀盗淫。为将来之业因。因果循环。以是因缘。众生业果相续。无有断日也。

  四总结前文了忽生之问。

  富楼那。如是三种颠倒相续。皆是觉明明了知性。因了发相。从妄见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次第迁流。因此虚妄。终而复始。

  以上三种相续。众生自性中初无此事。因于自觉。妄起明想。如前富楼那云。若此不明。名为觉者。则无所明。而成明了知性。即见性。因有能明了之妄见。而发生所明了之妄相。此所以云山河大地。诸有为相。从妄而有也。复由妄相。熏染觉性。转发妄见。生住异灭。次第迁流。如是因缘。山河大地。诸有为相。终而复始。无断绝时。世间众生。昧失本来。流荡忘返。反以山河大地诸有为相。为本来有。为绝不可少之物。为最快乐之场。甘受生死烦恼之苦。才闻山河大地。诸有为相。非是实有。即谤为邪说。或责以破坏世间相。如是贪著世间之心。牢不可破。苦哉苦哉。俗人不明真相。情犹可原。学佛之人以相为宗。反对真性。大可哀也。

  二觉不生迷。破不空性疑。二。初承前起疑。二立喻复破。今初。

  富楼那言。若此妙觉。本妙觉明。与如来心。不增不减。无状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如来今得妙空明觉。山河大地。有为习漏。何当复生。

  若此妙觉。指众生本具之妙空明觉而言也。本妙觉明者。言此妙觉。不因有相而有明。亦不因无相而无明。本来是妙觉明性也。若此众生妙觉。与诸佛妙觉。不增不减。众生妙觉。既然无状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如来妙觉。亦应无状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否则。不应云无增减故。如来今时。已了万物皆空。得妙空明觉。不知山河大地。有为习漏。当于何时而复生耶。彼不知山河大地之生。由于妄为明觉。妄为明觉。即不明本觉。谓之无明也。若无此问。无明之理不明。或谓无明是本有。由修行而灭。故佛不再生。如此解说。无明与觉性并立。则有认妄为真之过。或谓无明是后生。有生故有灭。如此解说。觉性能生无明。如来定有生无明时。殊不知无明非本有耶。非后生耶。生相全无。是故谓之妄想也。明此妄想。即为破无明。其实无所破也。无明是假名而已。言生已错矣。言再生更错矣。

  二立喻复破。五。初立迷方喻。二立空华喻。三立金矿喻。四立木灰喻。五合无生法。初二。初立喻。二合法。初二初迷无本。二觉不迷。今初。

  佛告富楼那。譬如迷人。于一聚落。惑南为北。此迷为复因迷而有。因悟而出。富楼那言。如是迷人。亦不因迷。又不因悟。何以故。迷本无根。云何因迷。悟非生迷。云何因悟。

  迷。喻无明也。人。喻众生也。聚落。喻真如也。惑南为北。喻迷真认妄也。如来问迷。因迷因悟而有。即问无明。因妄而有。因真而有也。彼答亦不因迷。又不因悟。显无明无生处。故非真实。有生处。即非虚妄故。迷自无根。云何能生哉。悟与迷相反。云何能相生哉。

  二觉不迷。

  佛言。彼之迷人。正在迷时。倏有悟人。指示令悟。富楼那。于意云何。此人纵迷。于此聚落。更生迷不。不也。世尊。

  迷人不识南北。一经悟人指示。从此更不复迷。如众生正在不识真如时。忽逢如来指示。此人既破无明。从此更不复有无明。此显众生迷而有觉。诸佛觉而不迷。觉是本有。虽然暂失。终有得时。迷是虚妄。一觉便了。何能复生耶。若能复生。即同本觉。何名虚妄耶。

  二合法。

  富楼那。十方如来。亦复如是。此迷无本。性毕竟空。昔本无迷。似有迷觉。觉迷迷灭。觉不生迷。

  迷无来处。故曰无本。如空中华。故性毕竟空。众生一念未生以前。清净觉性中。本来无迷。如迷方之人。本无颠南倒北之心。迷南为北之时。似乎有迷。其实正在迷时。迷人心中并未增迷。既悟已后。悟人心中亦未减迷。如是而迷。而非真迷。迷而不迷。故曰似有迷觉。以非真迷故。一觉其迷。迷即消灭。觉何曾生迷哉。岂但觉不生迷。一切处皆不生迷。迷毕竟空故。言谁生不生耶。

  二立空华喻。二初立喻。二责问。今初。

  亦如翳人。见空中华。翳病若除。华于空灭。忽有愚人。于彼空华。所灭空地。待华更生。汝观是人。为愚为慧。富楼那言。空元无华。妄见生灭。见华灭空。已是颠倒。敕令更出。斯实狂痴。云何更名如是狂人。为愚为慧。

  翳喻无明。华喻诸有为相。翳除华灭。如无明灭。而诸相空。愚人于华灭处。更待华生。如富楼那。问佛已灭有为习漏。何时复生。为愚为慧者。乃欲问者自审也。富楼那言。空元无华。如真如中元无山河大地。诸有为相。而众生妄见。有诸生灭。见诸佛灭相。众生生相。已是颠倒妄见。若问诸佛灭相。何时复生。则狂妄痴人而已。如此狂人。愚且不足称。云何为慧耶。富楼那只知依理任性而论。不知其已将自己陷于狂痴之中矣。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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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问。

  佛言如汝所解。云何问言。诸佛如来。妙觉明空。何当更出。山河大地。

  问者。明于空华。而昧于诸相。问山河更出。诚如狂痴。解空华不生。则宛同智人。明于彼而暗于此。明于小而暗于大。怪哉。故世尊责而问之曰。云何问言诸佛如来。妙觉心中。明相已空。何当更出山河大地耶。汝何异彼于空华所灭之地。待华更生耶。

  三立金矿喻。

  又如金矿。杂于精金。其金一纯。更不成杂。

  金在矿中。与土沙夹处。如真心在众生中。与诸有为相夹处。一经煆炼。成为精金。更不与土沙复杂。如众生一经修炼。成为纯真之心。更不与诸有为相复杂也。

  四立木灰喻。

  如木成灰。不重为木。

  草木一炼。则成灰烬。不重为木。喻诸佛将诸有相。修观成空。更不复生诸有为相。

  五合无生法。

  诸佛如来。菩提涅槃。亦复如是。

  上来立喻以成。次当合法。前立四种譬喻。总显更无复生之理。如来菩提之正智。涅槃之真理。一离有为。诸幻化相。亦不复生。故曰。亦复如是。然此一法。而立四种譬喻者。有义存焉。如木成灰。不重为木者。此喻声闻人。转生死成涅槃。不复成生死也。其金纯一。更不成杂。此喻缘觉人。观缘生性空。成一真性。不复成诸法也。空华已灭。不复更生。灭翳去花。此喻大乘菩萨。渐修断证无上菩提。不复成二边也。迷人已悟。不复更迷。一指便悟。不落痕迹。此喻最上乘人。顿证菩提。破无所破。证无所证。此四喻。粗看似同。细玩则浅深迥异。不得一概而论之也。

  三万法一体破空不空疑。二。初牒问。二破疑。今初。

  富楼那。又汝问言。地水火风。本性圆融。周遍法界。疑水火性。不相陵灭。又征虚空。及诸大地。俱遍法界。不合相容。

  陵者。侵夺也。征。问也。此按定问端。申下答义也。

  二破疑。三。初立喻。二责迷。三合法。今初。

  富楼那。譬如虚空。体非群相。而不拒彼诸相发挥。所以者何。富楼那。彼太虚空。日照则明。云屯则暗。风摇则动。霁沉则清。气凝则浊。土积成霾。水澄成映。于意云何。如是殊方。诸有为相。为因彼生。为复空有。若彼所生。富楼那。且日照时。既是日明。十方世界。同为日色。云何空中更见圆日。若是空明。空应自然。云何中宵云雾之时。不生光耀。当知是明。非日非空。不异空日。

  虚空。喻真妙觉明也。群相。喻色空诸法也。日照则明等。略出不拒之事实也。于意云何下。问其诸相之生处也。且日照时下。假明发挥诸相。无有生处。全是假名。无有实体。喻水火地空。有名无实。全体是心也。以无实故。不成陵灭。体即心故。无不容耳。当知是明下。双标性相也。非日非空。喻诸法之相非真心也。不异空日。喻诸法之性。即真心也。同是相妄。故无陵夺也。同是性真。故无不容也。

  二责迷。

  观相元妄。无可指陈。犹邀空华。结为空果。云何诘其相陵灭义。观性元真。唯妙觉明。妙觉明心。先非水火。云何复问。不相容者。

  如上非日非空之喻。已了空地诸相。元是虚妄。无有来处。不可指实矣。认虚妄之法为实有者。已不智矣。更问陵灭不陵灭。有似认空华者。更望空华结为实果。何不智之甚哉。如上不异空日之喻。已了诸法之性本真。同归于妙觉明心。而妙觉明心本不是水火。水火元是假名。认火水为实有者。已不智矣。更问相容不相容。可谓不智甚矣。

  三合法。

  真妙觉明。亦复如是。汝以空明。则有空现。地水火风。各各发明。则各各现。若俱发明。则有俱现。云何俱现。富楼那。如一水中。现于日影。两人同观。水中之日。东西各行。则各有日随二人去。一东一西。先无准的。不应难言。此日是一。云何各行。各日既双。云何现一。宛转虚妄。无可凭据。

  真妙觉明。即众生本心。此心含一切相。犹如虚空不拒诸相。故曰亦复如是。以空明下。略出不拒诸相之义。心本不现相。因明而现。所谓觉明为咎也。是以空明。则有空相发现。地水火风齐明。则地水火风齐发现。乃至世出世间所有诸相俱明。则俱发现。如是发现之义。不易明了。故以喻明。水中日影。喻在潜之真如。两人同观。喻两种妄心。一东一西。喻二妄心趣向各别。故有两种妄境发现也。若无人即无日。若有无量人。即有无量日。故曰先无准的。如是一日。可发挥无量日。即一真如。可发挥无量相也。若了日随人现。则不应难日是一是二矣。若了诸相随心发现。亦不应难言。真如一相多相。多相一相。宛转虚妄。无可凭据也。

  四结明三如来藏之说意。四初背觉合尘故有妄相。二背尘合觉故有真性。三明三如来藏之现像。四结责妄测佛所说意。今初。

  富楼那。汝以色空相倾相夺于如来藏。而如来藏随为色空。周遍法界。是故于中。风动空澄。日明云暗。众生迷闷。背觉合尘。故发尘劳。有世间相。

  众生由迷已后。心常在境。故曰背觉合尘。以心在境故。而有倾夺之相。倾夺者。空来则倾色。色来则夺空。互相陵灭。两不相容也。以众生心在色空。而如来藏随其心而为色空。心遍法界。色空亦遍法界。风动空澄。日明云暗。正示倾夺之境也。众生迷昧于色空之尘。闷绝于净明之觉。由此发起尘劳。而有世间诸相。此如天地之气。闷郁而发生万物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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