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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沙门释成观撰注

“清河”:河北省清河县,在钜鹿县东,为房融之故里。

“房融”:其子房琯(同管),亦曾为宰相,房融之事略系出自其子房琯所作之《房融传》。

“笔授”:亦是译场职司之名,秉笔确定文字,然后下笔。《楞严经正脉》言此为润文之人,也就是把译文润饰的更为文雅、畅顺。

第二节 序分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室罗筏城,祗桓精舍。】

【注释】

“如是我闻”:“我”,指阿难尊者,此句义为:此经为我亲从佛闻。

《大般涅槃经》中载:佛临入涅槃前,阿那律尊者教阿难问佛四件事:一、佛灭度之后,佛弟子将依谁而住?二、以何人为师?三、于经典结集时,一切经首应安何语?(亦即:一切经典应如何开始?)四、恶性比丘应如何处置?

佛答:一、如来灭度后,佛之弟子应依四念处而住;二、以戒为师。以上二者为答自修——四念处为定慧等持;“以戒为师”为不舍戒律;戒律者慈悲也,故不舍戒律即是不舍悲心。是故如来答:佛灭度后,佛弟子应如是自修;自住定慧,不舍悲心(毘尼)。三、将来结集经典时,一切经首应安“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处,与某某大众俱”。这是答如何利他。四、恶性比丘,再三劝诫,怙恶不悛(hu e bù quan坚持作恶、不肯改悔),则应默摈(bìn排开)之,不与共语,亦不共住。这是答如何令僧团清凉和合,这条与自修,化他,及护持正法,令法久住,皆有关系。

“一时”:为在某一个时候。佛经之所以不定说为何时,是有深义的。因为佛法是属于一切众生之法,而非专属某一国度、或某一民族;而且佛住世说法时,常于各国游行布教,而各国的纪年与历法亦皆不同,为免诤论,故只标“一时”。

“佛”:梵音为佛陀,意义为觉者,或已开悟之人。而如来之“觉”为“正遍知觉”,即于三世十方,世出世间,一切因缘业果,如来以佛眼佛智,无不照了,故称正遍知觉,又称“等正觉”。

“室罗筏城”:即侨萨罗国(Kosala)之都城,此国之主为波斯匿王。此国在中印度,位于迦毘罗卫国之西北,波罗奈因之北方。此亦即《法显传》所谓之“拘萨罗国”。世尊曾前后于此居止二十五年,经常于此开示佛法。

“祗桓精舍”:“精舍”,为精修梵行者所居之舍。此精舍又称为“祗树给孤独园”。“祗树”,为祗陀太子之树之义,祗陀太子为波斯匿王之太子。“给孤独”,为须达多长者之雅号,因长者常好施一切贫穷、孤苦之人,故时人尊称他为“给孤独长者”。须达多长者为建一僧坊,供养释尊及弟子,便依祗陀太子之要求,以黄金布满祗陀花园,而购得此园以建精舍。祗陀太子言:虽黄金布地,但树所在处,黄金不遍,园为你所有,但树仍属我所有,我愿以此等树,与你的园,一齐供养如来。因此便称此精舍为“祗树给孤独园”。“桓”者,林也。

【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注释】

“大比丘众”:“比丘”,为佛门出家男众弟子,受持二百五十戒,称为比丘。又,比丘之原义有四:

一、怖魔:由于佛弟子执持如来清净戒法,当得出离三界尘染,故魔大怖畏。

二、乞士:比丘僧,须离诸世间一切名、利、作业,不与俗人争名、争利、争位,故乞食以自活。又此乞食有两种:1、向众生乞饭食(段食),维持色身,以修梵行;2、向佛乞法食,以长养法身慧命。又,佛制比丘乞食以自活命(是为比丘之“正命”——不以世间之行业而自活命),除了有如上的二义:1、离俗——不为世俗行业;2、无争——不与俗争名、利、权、位,迥然超出世间;此外,尚有如下之义:3、寡欲知足——比丘乞食而活,不但能食物上少欲知足,因不作世间行业,故没有收入,因此其他衣、住、行等等也都必须寡欲知足;4、修行忍辱——众生根器不一,有的众生有善根,知道恭敬布施修行人,有的众生根器下劣,不但不知布施修福,反而毁谤辱骂讥笑,故比丘乞食实为常行忍辱,成就忍辱行之要道;5、去我慢——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依世俗人之见解,最为可耻之事不过向人乞讨,向人伸手,“有伤自尊心”,所以世人非不得以,绝不出此;而修行人为成就法身故,乞食而活,正好于此调伏无始以来之我慢习气,破除我慢;6、修行无我——佛之“无我智”非但言说,是要从实际的定慧观行以及四威仪中去作的;


承上所说,比丘于乞食中,破除我慢,我慢既破,无始以来之我执、我见、我爱等“我相”,亦皆随而易破,我相破已,即是“无我”,若得“无我”即是“无我智”现前。是故《金刚经》中,佛虽开示“无我无相”之法,然亦从佛示现自持衣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为始,正显体现“无我”第一义空理之本,乃自乞食始。又,大乘佛教中,出家众虽未日日托钵行乞,然种种“化缘”,及不作俗业,依信施活命,乃至寺中点灯、打斋等以维持寺院开支,其实质上皆与依靠信施之“乞食”无异。今处末法,有出家众自言不靠他人布施,而作种种行业(或工或商,或兼工商贩卖),自食其力,实乃不解佛“比丘乞食”之深重义理。

三、破恶:比丘以修习戒定慧,故能破贪嗔痴慢等恶法。

四、不生:“不生”有二义:⑴烦恼不生——以比丘修习三圣学,四圣谛,故烦恼不生。此不生为制伏、止息烦恼,令暂不生(不起现行),非毕竟断,名为不生;此当前三果位。⑵不再来三界中受生——这是指已证四果阿罗汉道的圣僧,因为他们已达所谓“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此中“我生已尽”,指我这是最后身;“梵行已立”,指一切圣道清净之法(梵行)我皆已成就——“圣道已修”;“所作已办”,指一切烦恼我皆断尽;“不受后有”,指不再来三界中受生(受“后有”之身),因为“烦恼已断”,故不再受三界之烦恼身。

以上“怖魔、乞食、破恶、不生”,为比丘之四种意义。因此经文中“大比丘”实系特指已证得阿罗汉道的比丘僧。

“众”:梵文为“僧伽”,译为和合,故得称“和合众”。僧众以和合,故得共住、共修。

“千二百五十人俱”:这是释尊的常随圣众,“俱”,在一起之义。

【皆是无漏大阿罗汉,佛子住持,善超诸有,能于国土成就威仪;从佛转轮,妙堪遗嘱,严净毘尼,弘范三界,应身无量,度脱众生,拔济未来,越诸尘累。】

【注释】

“无漏”:“漏”,即是烦恼之异名。三界有三种漏:欲漏、有漏、无明漏。圣人已破淫、怒、痴诸烦恼,故达于无漏(无烦恼)之境界。

“阿罗汉”:梵文Arhat,又译为“阿罗诃”,其义为:1、无生——阿罗汉烦恼已不再生起,故称无生。又,阿罗汉此身是最后身,更不再来三界受生,故称无生。2、杀贼——阿罗汉具足戒定慧,能杀烦恼贼。3、应供——阿罗汉成就涅槃圣道,为世间第一福田,佛说若人供养阿罗汉,得福无量,是故一切世间之众生,为令自身速离贫苦厄难,速得福智资粮,应当供养阿罗汉,故称应供。

“佛子住持”:“佛子”为佛之真子,以能绍继佛志,拔济众生,故称佛子。又《法华经》说菩萨是“从佛口出,从法化生,得佛法分,堪绍佛种”“住持”有二义:1、“住”法王家,“持”秘密藏(即首楞严之密法);2、“住”首楞严三昧,“持”如实修证。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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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超诸有”:“超”,是超越。“有”,具有二义:

一、“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亦即是三界,以三界皆是“有法”,有因有果、有生有死,而非涅槃之无生,故三界又称为“三有”;又,三有亦即是三界之生死;“欲有”即欲界之生死;“色有”即色界之生死;“无色有”即无色界之生死;以三界皆有生死、有烦恼、有苦,故称为三有。

二、“二十五有”——二十五有为从三界开出(“开出”之义为:再进一步详细分类,亦即“广说”):

⑴欲界有“十四有”——四恶趣(阿修罗、地狱、恶鬼、畜生)、四大洲(东胜神洲、南瞻部洲、西牛货洲、北俱卢洲)、六欲天(⒈四天王天、⒉忉利天、⒊焰摩天、⒋兜率天、⒌化乐天、⒍他化自在天)。

⑵色界有“七有”——四禅天、大梵天、净居天、无想天。

⑶无色界有“四有”——即四空处(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

以上十四加七加四,合共二十五,故称“二十五有”。又所谓“二十五有”,亦即在三界中共有二十五种果报之义,众生于三界中无始生死往来,不离此二十五处。此言:这些大比丘众,都能以如来之妙善方便法门,超越三界诸有生死之苦果。

“能于国土成就威仪”:“国土”,即佛土,亦即佛所化生之土,或称一佛世界,即三千大千世界。“威仪”,即行住坐卧四威仪,“成就威仪”,亦即是成就戒法庄严之义。此言:这些大比丘,都能于佛化之国土,具足戒品,一切时中成就四威仪。

“从佛转轮”:随从佛世尊转正*轮,度化有情。“轮”有七义:一、摧辗:能摧辗烦恼故;二、运载:能载众生至彼岸故;三、圆满:佛之法门初善、中善、后亦善,故究竟圆满,譬之如轮;四、无量无尽:佛之法门无量无边,譬如轮之转动,无有始终可得;五、一切通达:佛之法门,譬如轮之有辐、有辏、诸辐通达于四方,而无障碍;六、万法归一:佛之法门无量,譬如轮之众辐,然众辐亦皆归于一辏,如众海水,等同一味,谓菩提味、涅槃味;七、万法中空:佛之法门力用虽无量,譬如众辐,然辐之用系于一毂(gǔ车轮中心的圆木,中有圆孔,可以插轴。),以毂中空,故有轮之用;如来法亦如是,诸法体空,无相,故成法之无尽力用,得度众生出于有为。

“妙堪遗嘱”:“妙”,智慧殊妙。“堪”,能。“遗嘱”,佛临涅槃前,所附嘱弟子度化有情之遗志。此言,这些大比丘,都证入了胜妙之智慧,而堪能绍继如来度化一切有情之附嘱。

“严净毘尼”:“严”,庄严。“净”,清净、净持。“毘尼”,梵文“毘奈耶(Vinaya)”、或“毘尼耶”之省言,戒律之总称。此言:这些大比丘僧,于敬持如来律法方面,都能清净、庄严。戒品清净即不破戒、不漏戒、不缺戒、不污戒。以戒品清净,故得四威仪妙相庄严。

“弘范三界”:“弘”,大。“范”,模范、师范。能为三界一切众生之师范。

“应身无量”:“应”,应机、感应。“应身”,即三乘贤圣,为度众生,应其根机及因缘,而示现之身。此随机而应之“应身”,虽非其本身,然亦依于其本身(自受用法身)而得变化示现他受用身。阿罗汉已证神足,故能于自身作种种不思议变化。

“拔济未来,越诸尘累”:“未来”,未来世之众生。“尘累”,六尘之负累;众生以缘取六尘,而自障蔽自心本明,而成为灵明本性之负累。此言:这些大比丘僧,能拔济未来之众生,令其超越六尘之负累,而得解脱三界苦难,因此不负如来之殷勤嘱托。

【义贯】

这些大比丘僧“皆是”已证圣道,离欲“无漏”,烦恼永息之“大阿罗汉”;彼等皆是“佛”之真“子”,安“住”护“持”如来正法,自身“善”修如来无量妙法而得“超”脱三界二十五有等“诸有”系缚,并且“能于”此娑婆“国土” (乃至十方佛土),“成就” 三千“威仪”,随“从佛”世尊“转”正法“轮”;并且以其所证深“妙”之智慧,而“堪”能绍继如来“遗嘱”之度生事业,是故彼等皆能庄“严净”持“毘尼”戒品,“弘范”于“三界”(为三界众生之师范),并能随众生之机缘,而示现“应身无量”,以“度”化解“脱”现在之“众生”于生死中,更能救“拔”赈“济”尽“未来”际无量有情,令皆超“越诸尘”劳之负“累”,而得解脱。

【诠论】

本段经文,看来与一般经文之“序分”中,陈述与会大众之大比丘,好象没什么不同,而实际上,本段经文中即暗藏了许多玄机,此言何解?我们知道,所谓“佛子”,依理而言,即是指菩萨,以菩萨为能绍隆佛种,故为佛之真子,而堪称佛子。但本经文中,明明是在讲阿罗汉,为什么经文又称阿罗汉为佛子?岂不有违道理?接着又说这些阿罗汉“从佛转轮,妙堪遗嘱”,阿罗汉怎么能绍继如来遗志,度化众生?他们不是都是“所作已办,不受后有”,此是“最后身”,即将入涅槃了吗?既马上要入涅槃,如何还能继佛遗志?再下去,经文又说他们能“应身无量,度脱”现世“众生”,不仅此也,而且更能“拔济未来”之众生,令“越诸尘累”,而得解脱——这岂不是菩萨境界了吗?这正是本经的玄机,也是本经一经的大旨。何则?

依藏教、通教、乃至别教,二乘与菩萨是有别的;形相与智慧皆别。但依于圆教,则心、佛、众生平等无二,三乘会归一乘,唯一佛乘,无二无三;三乘、五乘只是如来大悲智慧之权说化导,一乘为实,众生毕竟成佛,此是《法华》之大旨,故《法华经》中佛与在家出家、三乘贤圣皆授记成佛。而《法华》“一佛乘”之得以建立,乃依于《大般涅槃经》佛所开示之“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是故“一切众生当得作佛”。是故,在通教中,声闻人被斥为“焦芽败种”,然于圆教中,则得授记,将“回小向大”,当得作佛。

又,依《楞伽经》,阿罗汉有两种,一为“实法阿罗汉”,即是实取涅槃灭度者,二为“权法阿罗汉”,乃为菩萨依本愿力,为护持如来,及护正法而示现者,此类阿罗汉,以是菩萨示现故,故不实取涅槃,而继佛种性,度化有情,尽未来际,象大迦叶尊者,现仍于鸡足山入定,以待弥勒菩萨下生成佛,而传于释尊衣法,即是菩萨示现之权阿罗汉。又如玄奘大师在《大唐西域记》中所载,罗喉罗亦为护如来正法,不入涅槃,亦是权阿罗汉之一例。又宾头卢尊者,表面上虽是受佛教敕,不准入涅槃,永住此世间受众生供养,然亦是慈悲示现之“权阿罗汉”。菩萨悲心之深,不拘本身形相,于此可知。

本经因是如来开示真如本性之圆顿大经,故已超越“藏通别”教之三乘分别,而以万法皆“本如来藏妙真如性”,而会三乘于一乘圆教,是故暗示此等大阿罗汉本身实亦是菩萨示现,并藉此以默示本经“真如一相”之深旨。

【其名曰:大智舍利弗、摩诃目犍连、摩诃拘絺罗、富楼那弥多罗尼子、须菩提、优波尼沙陀等,而为上首。】

【注释】

“舍利弗”:梵语,“舍利”为鹙(qiū一种水鸟);“弗”为子。因舍利弗之母,其名为鹙,印度人常以母之名为名,故名为“鹙子”。有时亦翻为“舍利子”,即是华梵合并之翻译。舍利弗为佛十大弟子中,智慧第一,常代佛宣说法要,或重诵佛所讲之经。诸佛菩萨之示现,皆有“本”、有“迹”,“本”即其本身;“迹”即其示现。舍利弗为释尊之十大弟子之首,此为其迹现,而其本则为过去之金龙如来,今倒驾慈航,助佛转轮。

“摩诃目犍连”:梵文“摩诃(Maha)”,大之义。佛弟子中,仍有同名目犍连者,此言大目犍连,以示有别。目犍连为佛十大弟子中,神通第一。《阿含经》云:“我佛法中,神通轻举,飞到十方者,目犍连为第一。”

“摩诃拘絺罗”:梵文“拘絺罗”为膝,大膝为舍利弗之母舅,出家前又号“长爪梵志”。拘絺罗在佛弟子中,为四辩才第一。

“富楼那弥多罗尼子”:“富楼那”义为满愿;“弥多罗尼子”义为慈子。故常合译为“满慈子”。富楼那为佛弟子中,论说第一。

“须菩提”:义为空生、善现、善生。故《大般若经》中常译为“善现须菩提”。须菩提为佛弟子中解空第一,其本为过去青龙如来。

“优波尼沙陀”:义为尘性,以观尘性空而得道果。本经中,优波尼沙陀自陈圆通时说:“观不净相,生大厌离,悟诸色性以从不净,白骨微尘归于虚空,空色无二,成无学道,如来印我,名尼沙陀。”所以,“尼沙陀”这个名字是释尊印许他所证的法,为显其法,而赐其如是名。

“而为上首”:就是领众带头在前之义。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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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有无量辟支无学,并其初心,同来佛所,属诸比丘,休夏自恣。】

【注释】

“辟支无学,并其初心”:“辟支”,即辟支佛道,亦即缘觉,亦译为独觉。“缘觉”与“独觉”所修虽同,但他们的修行因缘则不同:“缘觉”是出现在有佛之世,闻佛开示十二因缘之法,因而修行而得开悟“缘起无常”之理,得证涅槃者;“独觉”是在无佛之世,自观世间兴衰法,得悟无常、因缘之理,证入涅槃者。辟支佛乘与声闻乘人,因无度生之悲愿,亦不趣求无上菩提,故在通教上合称为“二乘”。“无学”,为二乘已证道果者,在此则为指已证辟支佛果者。“初心”,为指于辟支佛乘初发心之学人。

“属”:值,正好碰到。

“休夏自恣”:“休夏”,即结夏。佛制比丘每年四月十五至七月十五,结夏安居专心办道,不外出行乞,或作其他事。“自恣”,“恣”为任之义,即于安居三月完了,众僧齐集,大家一齐共同检讨三月修行的得失,通常是自举所犯过错,而不是自述功德。详言之,即若自知已过,便自行陈说,若自不知过,则“恣任僧举”。自恣时之白文为:“大德长老,或见我过,或闻我罪,或疑我犯,恣任所举,哀愍我语,我当忏悔”(——这是何等的境界!修行人当如是为护法身慧命,不顾世间虚假颜面,如是庶几速与“无我智”相应乎!然而末法时期,这种自恣之法,早已不能行了!)

【义贯】

“复有无量”的“辟支”佛乘已证道果的“无学”圣人,“并其初”发“心”的学人,一“同来”到“佛所”,正“属”(值遇)“诸比丘休”止一切活动,结“夏”安居三月完毕,正要作“自恣”(自我检讨)的时候。

【十方菩萨咨决心疑,钦奉慈严,将求密义。即时如来,敷座宴安,为诸会中宣示深奥,法筵清众,得未曾有。】

【注释】

“十方”:四方(东、南、西、北)加四隅(东北、东南、西南、西北),再加上、下,称为十方。

“菩萨”:大道心有情,详如经题中释。

“咨决心疑”:“恣”,询、问。“决”,决断、解决。“心疑”,心中的疑惑、疑问。又,疑在唯识五位百法中为六大根本烦恼之一。(六大根本烦恼为:贪、嗔、痴、慢、疑、恶见。以“疑”能令人于正法、正理心生犹豫,而踟蹰不前,不得安心如法修行,因而令心恼乱不安,故为一大烦恼。一切修行人皆应速求善知识决疑——决断心中疑惑,永断疑网,否则智眼永远被疑惑所障,不得开显。)此言:来咨问决断心中之疑惑。

“钦奉慈严”:“钦”,敬也;又钦,重、殷重也。“奉”,奉事。“慈”,母。“严”,父。此言:诸菩萨众,皆敬事如来,如奉事父母一般敬重、殷勤。

“将求密义”:“将”,欲、想要。“求”,请问、请示。“密义”,此与《六祖坛经》中,道明法师问六祖大师:“上来密语密意外,还更有密意否?”中的“密意”相同。密义为秘奥之道理,此理因为凡愚障重不解、不相应,恐生疑谤,故如来不常开示,唯对大根器人说。以不常开示,故称之为“密”。又,此理幽隐高深,为如来自行境界,非凡外权小能知能解,故称之为“密”。然而此“密”,虽为“如来密因”,不与他共,而此密实为一切众生本具、共有,故六祖答道明上座云:“若汝返照,密在汝边。”是故,此密虽各人皆有,然迷而不悟、不知不觉,故非密成密,须求善知识指示,乃得开解、知见。

“敷座宴安”:“敷”,铺也。“宴”,即安也,恬然安祥寂静之义。“安”,安坐,身心不动。

“法筵”:“筵”,同宴、席也。法筵,犹法席。以法会为供给大众法食,故如同宴席。

“得未曾有”:从来没有这么欢喜过;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好的道理。

【义贯】

此时,“十方”世界的诸大“菩萨”,都为了向如来“咨”问,以求“决”断“心”中的“疑”惑,而来“钦”敬“奉”事如“慈”母“严”父的佛世尊(以如来为一切众生之法身父母故。)“将”欲“求”乞如来开示无上“密”要之“义”理。就在这时(“即时”)“如来”自行“敷座,宴”然“安”坐,身心不动,而“为诸”与“会中”之法众,“宣示深奥”之理,而令此“法筵”中的“清”净大“众”,皆“得未曾有”之法喜。

【迦陵仙音遍十方界,恒沙菩萨来聚道场,文殊师利而为上首。】

【注释】

“迦陵仙音”:“迦陵”,全名为迦陵频伽,义为妙声,是一种鸟名,此鸟之音和雅,令听者皆观悦;在此为比喻如来的法音,如来梵音和雅,闻者莫不欢悦。“仙”,为大仙,指如来。仙之原义为已成正果之修行人。

“道场”:有二义,一为修道之场所,二为讲道、传道之场所。这里指祗桓精舍,为众僧自咨办道,及如来宣说正法之场所。又,有人修道、有人传道之处,即是道场,然若无“道”,纵有种种庄严具,亦不得谓为真实道场。又,直心、深心、菩提心等,是菩萨道场。

“文殊师利”:义为妙吉祥,以其出生时有十种祥瑞。文殊主大智,曾为七佛之师,其本为过去龙种尊王佛,现在为北方之观喜摩尼宝积佛,未来成佛,名为普现如来。

“十方界”:为十方之佛世界。一佛世界为一三千大千世界。

【义贯】

世尊如“迦陵”频伽鸟的大觉金“仙”之美妙梵“音”,普“遍”至于“十方”佛世“界”,于是十方如“恒”河“沙”数一般的无量“菩萨”,皆闻声而“来聚”集于此祗园“道场”,此菩萨众中,以“文殊师利而为上首”。

【时波斯匿王为其父王讳日营斋,请佛宫掖,自迎如来,广设珍馐,无上妙味,兼复亲延诸大菩萨。】

【注释】

“波斯匿王”:“波斯匿”,义为月光,波斯匿王在过去龙光佛的时候,与释迦菩萨同为地上菩萨;那时释迦位居第八地,而波斯匿王为四地菩萨。今释尊成佛,他就大权示现,内秘菩萨行,外现国王身,以助佛法化。

“讳日”:即忌日,即去逝之周年纪念日。此日之所以称为忌日的原因,是因为在这一天有许多避忌或忌讳之事,也就是不可作或不该做之事,尤其是歌舞、饮酒、欢乐之事。因为此日既然是先亡之纪念日,理应哀悼,以示敬意及孝顺之义,何况还在这天大肆畅饮、笑谈、欢乐。

“营斋”:营,办。“斋”:素食饭菜。在父亲的忌日那天供佛及僧,是为了增进亡父的冥福。又,众僧自恣之日,亦即佛欢喜日;在《盂兰盆经》中,佛告目犍连,可于是日斋僧,以救拔其母,故波斯匿王遵教于此日设供,而修孝顺。

“宫掖(yè)”:宫殿中之旁舍,称为掖庭。

“亲延”:“延”,请也。“亲”,亲自。国王亲自延请诸大菩萨,而非派人去请,表示十分尊重菩萨。

【义贯】

那“时”,“波斯匿王为其父王”的忌日(“讳日”)而“营”办素“斋”,敦“请佛”到他的“宫”中之“掖”庭里受供;波斯匿王亲“自”到祗桓精舍“迎”请“如来”,“广设珍馐”皆为“无上”之“妙味”;国王并(“兼复”)“亲”身去“延”请“诸大菩萨”。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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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复有长者、居士,同时饭僧,伫佛来应。】

【注释】

“长者”:在佛法中称长者,不只是说年纪高,而是应具有十德,方才配称长者:一、姓贵;二、位高;三、大富;四、威猛;五、智深;六、年耆;七、行净;八、礼备; 九、上叹;十、下归。

“居士”:居家修道之士,即优婆塞、优婆夷。佛法中,须正式于僧中受三皈、五戒,方得称为优婆塞、优婆夷。

“饭僧”:设斋饭供僧。“饭”,在此为动词。

“伫佛来应”:“伫”,等待。“应”,应供。“伫佛来应”,在此之义为:城中长者及诸居士,知国王亲自供佛,则各地一定有很多僧众及菩萨来应供,他们在门口等待,希望佛慈悲,分派一些弟子及菩萨圣众让他们供养,以修无上之福。因为国王如不请佛,平常便不可能有这么多圣僧齐集一地,接受供养,所以这是一个很稀有难得的修福机会。

【佛敕文殊分领菩萨及阿罗汉,应诸斋主。】

【注释】

“敕”:诫也、教也、令也。

“分领”:分配、领导。因文殊为诸菩萨之上首,所以佛命文殊作分派之工作,诸菩萨及阿罗汉皆能信服。

“斋主”:供斋之主人。

【义贯】 本节从略

第三节 阿难示堕

【唯有阿难先受别请,远游未还,不遑僧次;即无上座及阿阇黎,途中独归。】

【注释】

“阿难”:全名为阿难陀,义为庆喜,为佛之堂弟,白饭王之子。阿难为在佛成道之日出生,佛的父王净饭王听到太子成道,又听皇弟得子,实为一门双喜,故赐小王子名为庆喜。

“别请”:“别”,特别,个别。指在家居士于僧众中,特别指定某僧接受供养,称为“别请”。又,由僧众中别请四人以上,称为“别请众食”。出家人接受在家人之斋食供养,必须依照僧腊,次第赴请(相对于“别请”而言,这称为“僧次请”),这样才如法;应知于平时受别请是戒律上所禁止的,犯者得波逸提罪。因为施食之利养是属于十方僧的,若受别请,即是取十方僧物,故大小乘律皆禁之。然而受“别请”亦有开缘(即于某些特别情况下,受而不犯),如病时、行时、作衣、施衣等时,无犯。现在因为是自恣时,即是施衣之时,故阿难可受别请而无犯。

“不遑(huáng)僧次”:“遑”,及,赶上。“次”,列。阿难因受远地之人别请,而赶不及参与众僧之列。

“上座”:《毘尼母经》说:出家戒腊从二十夏到四十九夏,称为“上座”;(零夏到九夏称“下座”;十夏到十九夏称“中座”;戒腊五十夏以上称一切沙门、国王所尊敬,称为“长老”)。又,依《阿毘达磨集异门足论》,有三种上座:

1、生年上座——即戒腊二十夏以上者。此“生年”非指世间之年纪,而是指“出世间”之年纪,盖佛说出家受具足戒,才是真生,以于法中出生,故出家受具名为“生年”,非关世俗之年龄。2、法性上座——为已证得涅槃法性之阿罗汉,不问其老少、戒腊,皆得为上座。3、世俗上座——即大族大姓出身,有大眷属、大徒众、众所推尊者。

“阿阇黎”:梵文(Acarya),又译为阿阇黎耶,义为执范师,为能矫正弟子行为,并为其轨则、师范的高僧之敬称。据《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载:阿阇黎有五种:

1、 出家阿阇黎:为出家时授与沙弥十戒之师。

2、 羯磨阿阇黎:为受具足戒时之羯磨师,又称“受戒阿阇黎”。

3、 教授阿阇黎:于受具足戒时,屏处问遮难,教令乞戒,及教授威仪之师。

4、 授经阿阇黎:学人从其教授经典、法义,乃至四句偈者。

5、依止阿阇黎:比丘依之而住,乃至一宿者。

以上为显教之阿阇黎,此外尚有密教之“真言阿阇黎”,又称金刚阿阇黎。《大日经疏》卷三说:若对曼荼罗之种种支分,乃至一切诸尊、其真言、手印、观行及悉地,皆悉通达,得传法灌顶者,是名为阿阇黎。

“途中独归”:律制比丘五夏未满,不得暂离依止。今阿难出家已十二年,故得无上座或阿阇黎相伴而独行。

【其日无供,即时,阿难执持应器,于所游城次第循乞。】

【注释】

“其日无供”:即那一天在路上,没有人请他到家里受供养。

“应器”:梵语为钵多罗,义为“应法器”,也就是钵。因为僧人之钵,于体、色、量三者,都须“应法”(即合法、如法),故称为应法器、简称应器。钵之体(亦即材质),有铁、瓦(即陶、瓷)二种;钵之色,熏成黑赤色、或孔雀咽色、或鸽色;钵之量:应已之食量而为,极大亦不可超过三升,最少也要能容下一升半。

“次第循乞”:“循”,顺也。僧众分卫(即乞食)时,不拣别净秽贫富,顺著门户之次第而行乞。

【义贯】 本节从略。

【心中初求最后檀越以为斋主;无问净秽、刹利尊姓,及旃陀罗,方行等慈,不择微贱,发意圆成一切众生无量功德。】

【注释】 

“心中初求”:“初”,本来之义。

“最后檀越”:“檀越”一词为华梵合并。“檀”,梵语檀那,布施之义。“越”,超越。以行布施,而获福报,得超越贫穷之海,故称施者为檀越。“最后檀越”,因大家都已准备供佛及僧,剩下还没有准备供的,阿难称为最后的檀越。

“无问净秽”:小乘乞食,一向避开五种人家:一、官家;二、倡优家;三、屠户;四、沽户(卖酒家);五、淫舍。阿难因发心等慈,所以决定不避秽户。

“刹利”:全文为刹帝利,义为王种,这便属“净家”。 

“旃陀罗”:义为杀者,即是以杀为业者,是为“秽家”。

“方行等慈”:“方”,法也,效法之义,谓效法佛菩萨而行平等之慈心。 

“发意”:即发心。

【义贯】

阿难“心中”最“初”只“求最后”一家尚未供佛菩萨的“檀越”家,“以为”他的“斋主”,而“无问”其家是“净”家还是“秽”户,是属“刹利”的“尊姓”之族,“及”行杀为业的“旃陀罗”秽种,意欲效法(“方行”)佛菩萨之平“等慈”心,而“不”拣“择”低“微”下“贱”种姓之人家,“发意”要“圆”满“成”就“一切众生无量”之“功德”。

【阿难已知如来世尊诃须菩提及大迦叶,为阿罗汉、心不均平;钦仰如来开阐无遮,度诸疑谤。】

【注释】 

“世尊”:梵文为薄伽梵。因如来十号具足,能为六凡、三乘、九法界之所尊敬,故称世尊。

“如来世尊诃须菩提及大迦叶”:须菩提认为富人好逸乐,难修行,故今世福报受尽,来世堕于恶道,为愍此等,故舍贫乞富,令来世不堕落。大迦叶的想法正好相反:他认为穷人因为累世不修福,故世世贫穷,因而更加无法修行而超脱贫苦;因此大迦叶舍富就贫,令种善根。这两位尊者之用意虽善,但心却不平等,故为世尊所诃。

“无遮”:无遮限(亦即没有预设什么限制)之慈心,究竟平等。

“度诸疑谤”:若专向贫人求乞,必致招俗人疑心;若专向富人求乞,则会招来毁谤。平等行乞则可度脱众生的疑谤之心。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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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贯】

这是由于“阿难”早“已知如来世尊诃”责过“须菩提及大迦叶”两位尊者,说他们身“为阿罗汉”之圣者,而对待众生之“心”却“不均平”,有所偏颇。

阿难心中非常“钦”敬“仰”慕“如来”所“开”示“阐”明的“无”有“遮”限的等慈之心,如是更可“度”化“诸”众生的“疑”心及诽“谤”,令不造罪。

【经彼城隍,徐步郭门,严整威仪,肃恭斋法。尔时阿难,因乞食次,经历淫室,遭大幻术。摩登伽女以娑毗迦罗先梵天咒摄入淫席。淫躬抚摩,将毁戒体。】

【注释】 

“城隍”:“隍”,为城外的壕沟;无水的称为城隍,有水的叫城池。

“徐步郭门”:“徐步”,安祥慢步。“郭门”,护城之门内门称为城门,外门称为郭门。

“肃恭斋法”:肃穆恭敬,敬持化斋之法仪。

“大幻术”:即虚幻之咒术,能变化物像,迷惑于人,令人失性,为其咒术之力所摄,不觉而随从其命。此幻术能咒令日月堕地,令梵天下降,威力强大,故名之为大幻术。

“摩登伽”:义为小家种,或下贱种,为其母之名,其女名为钵吉蹄,义为本性,谓虽堕为**,然本性不失。

“娑毗迦罗先梵天咒”:“娑毗迦罗”义为黄发,又译为黄发外道。“先梵天咒”,此派外道伪称其咒为过去梵天所授。黄发外道将此咒传给摩登伽。

“摄入淫室”:摩登伽女因见阿难具佛之二十相好,心生爱染;又因过去五百世曾与阿难为夫妇,爱业所感,一见欢喜,不能自已,必欲与之结为夫妇。便求其母满其所愿。于是其母便持咒修法,引摄阿难,阿难不觉为咒力所摄,心意恍惚,入于其家室、更至于摩登伽女之寝席。

“戒体”:即是受戒之时,登坛白四羯磨竟,所得之妙善无漏色法,称为无作戒体。

【义贯】 本节从略

如来知彼淫术所加,斋毕旋归,王及大臣、长者、居士俱来随佛,愿闻法要。

【注释】

“斋毕旋归”:通常佛受斋供后,都会为斋主说法,令其除得福之外,更得智慧,以令速入菩提解脱之道。“旋”,立刻。今日如来斋毕,便马上要回精舍,必有非常之因缘。

“俱来随佛,愿闻法要”:因佛在受供处未开示法要,所以国王等人都随佛回到精舍,要听佛开示法要。

【义贯】 本节从略。

【于时,世尊顶放百宝无畏光明,光中出生千叶宝莲,有佛化身结跏趺坐,宣说神咒,敕文殊师利将咒往护;恶咒消灭,提奖阿难及摩登伽,归来佛所。】

【注释】

“提奖”:“提”,提携;[奖]劝勉也。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化佛居于佛顶,表尊中之尊,其所说之咒即为密中之密。“佛顶”代表诸佛之极果,而“宝莲花”则代表如来密因。“光”代表佛大无畏之智慧,故能破魔。“百宝”则代表佛所成就的无量功德。是故大佛顶法为最殊胜之法,显密皆然。

第四节 阿难请定

【阿难见佛,顶礼悲泣,恨无始来一向多闻,未全道力。殷勤启请十方如来,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禅那,最初方便。】

【注释】

“无始来”:长久以来,言时间之久远。

“一向多闻”:佛赞阿难有八不思议,其中之一为“法不再问”,义即:阿难闻佛说法,一听便记住,从不忘失一字,故为佛弟子中之“多闻第一”。

“未全道力”:“全”,完全,究竟成就之义。“道力”者,定慧之力;又,道力为成就三十七助道品所得之力用,称为道力,而三十七品,从四念处开始,主要都是在修定或定慧等持。故“道力”具言之即定慧力,简言之即定力。若有定力所持,便不会被邪咒所摄,即不会有示堕之事发生。

“妙奢摩他、三摩、禅那”:阿难此时不知十方如来得证菩提所修的定之名称为何,故姑举此三种定之名而言,然实不了其中底蕴,只知其神用之奥妙,甚至可以放光,动地、化佛、救苦,故称之为“妙”,这个“妙”字在此贯其下之三个定名,只是经文避免繁复而省略,具言应是:妙奢摩他、妙三摩、妙禅那。这三个,虽然都是定的名称,但是有差别的:

一、奢摩他:梵文Samatha,义为止,止息乱心之义,若得奢摩他,即是所谓得定。这是一般修定的第一步功夫。

二、三摩:梵文全文为三摩钵底Samapatti,义为观。通常修定的程序是先止后观,亦即先修奢摩他,令心得定后,再修观,开大智慧,破除烦恼。

三、禅那:梵文Dhyana,此为止观双运之法。禅那亦可为一般定的通称或总名,代表所有的禅定。若以三观而言,则奢摩他为空观,三摩钵底是假观,禅那为中观。

“最初方便”:“方便”即法门,此亦即最初入手的法门。

【义贯】

“阿难”被文殊菩萨带回来,“见”到“佛”以后,便五体投地“顶礼”佛足,“悲”伤啜“泣”,悔“恨”自己从“无始”以“来”,“一向”只于教理上求“多闻”多知,而“未”能亦于思修上成“全”定慧“道”之“力”。于是“殷”切“勤”谨地“启请”世尊开示,“十方如来”之所以“得成”就无上“菩提”,所修之奥“妙”的“奢摩他”,或微妙的“三摩”钵底,或神妙的“禅那”等,这些佛定的“最初”入门的“方便”法门。

【于时复有恒沙菩萨及诸十方大阿罗汉、辟支佛等,俱愿乐闻,退坐默然,承受圣旨。】

【注释】

“于时”:于此时,当此之时。 

“承受圣旨”:“圣”,圣人,指佛;“旨”,意旨,所言之要旨。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因为阿难问的是佛定,也就是佛所行的境界,所以不只是阿难或初发心人,及未证道者想听,连十方的大阿罗汉及菩萨等,也都想知道如来所行境界。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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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时,世尊在大众中,舒金色臂摩阿难顶,告示阿难及诸大众:“有三摩提,名大佛顶首楞严王,具足万行;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汝今谛听!”

阿难顶礼,伏受慈旨。】

【注释】

“尔时”:那时。

“舒金色臂”:“舒”,张开。“金色臂”,如来三十二大人相之一为“身黄金色,如紫磨金”(见《中阿含经》卷第十一:《三十二相经》第二——大正藏卷一,四九三页——四九四页)。故佛身金色,为佛世尊在大小乘经典中,皆如是金口亲说,并非神话,或今世学者所谓“神格化”。(作)为佛弟子,于佛亲言,应一心谛受,不应依于凡夫六根境界以判圣人境界,而妄生疑、不信。

“三摩提”:梵文(Samadhi),又译为三摩地,中国古代又省译为“三昧”(而“三昧”一词虽是简便,实是讹化)。三摩地义为等持,“等”为定慧均等,又称为等引或等至,为一切禅定修行最高成就之总名,亦即于一切禅定修习成就时,便得三摩地,但由于所修的法门不同,而有种种不同的三摩地(三昧),如念佛三摩地、法华三摩地、般舟三昧、一行三昧、如幻三昧等,而本经中佛所开示的,即“大佛顶首楞严三昧”,亦即是佛定,或首楞严大定。

“大佛顶首楞严王”:以此三昧为依于佛顶,力用无上,为诸定之最上者,故称为王。又此定为依于如来本修密因(亦即如来藏性)而起修,故此三昧之行者,须先悟了本具之性,方得真修。

“具足万行”:因为此“首楞严王”,不但具足一切三昧,乃至具足诸波罗蜜,所以六度所摄之万行,具在其中。

“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一门”,即此首楞严金刚三昧门。“超出”,为超越出过九法界之二种生死(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妙庄严路”,为殊妙庄严之修行路,因此中行人,以首楞严之定慧而自庄严,故称庄严;又此三昧,可引导行人,速历六十位修证,速达无上菩提,速获法身,无量庄严,故称此法门为妙庄严路。

【义贯】

“尔时”(那时),“世尊”即“在大众”之“中”,“舒”张其紫磨“金色”的手“臂”,而“摩阿难顶”,并“告示阿难及诸大众”说“有”一种“三摩提”,是如来所行,“名”为“大佛顶首楞严王”,此三昧即“具足”一切波罗蜜及阿难所问之三观等“万行”,“十方如来”以此“一”妙法“门”,而得直“超”越“出”过九法界二死,达于无上殊“妙庄严”境界之修行“路”。“汝今”应舍虚妄分别之心,而以真心“谛听”谛受。于是“阿难顶礼”而“伏”地听“受”如来“慈”悲大法之妙“旨”。

【诠论】

在此,如来即正答阿难,佛所行定之名,既非奢摩他、或三摩钵底,亦非禅那,而是大佛顶首楞严三昧,因为阿难所说那三种定,是一般藏教及通教行人所修。佛之所修,非比寻常,乃一乘圆顿之法。

又,此节经文,系依圆瑛法师所言,应置于此处,经文方得顺畅;虽然以前流通本都是放在“七处徵心”中,第一番破“执心在身内”以后。本人觉得圆瑛法师所言甚是,故亦从之,读者请详。

第五节 七处徵心——七处破妄(令明真心)

A﹒引言

【佛告阿难:“汝我同气,情均天伦;当初发心,于我法中见何胜相,顿舍世间,深重恩爱?”阿难白佛:“我见如来三十二相,胜妙殊绝,形体映彻,犹如琉璃;常自思惟:此相非是欲爱所生。何以故?欲气粗浊,腥臊交遘,脓血杂乱,不能发生胜净妙明紫金光聚——是以渴仰,从佛剃落。”】 

【注释】

“同气”:同一祖宗之气脉、气血、气质。 

“情均天伦”:“均”,同也。在感情上犹如同胞兄弟。

“顿舍世间深重恩爱”:“恩”,特指父母;“爱”,指妻子、兄弟、奴婢等,以及其他一切如名位、田产、舍宅等。

“如来三十二相”:这是百福庄严之相,如来于因地中修百福,果地方成一相,从“足下平满相”,到顶上“肉髻相”,共有三十二相。详如《中阿含》卷十一;《三十二相经》,或《三藏法数》。

“形本映彻”:“映”,照,发亮。“彻”,透彻、透明。 

“何以故”:为什么? 

“粗浊”:“粗”,粗也。

“腥臊交遘”:“腥臊”,腥臭之气味,“交遘”,交合。 

“脓血杂乱”:“脓”,指父精。“血”,指母卵。

“剃落”:剃发有四义:一、离我相贪爱;二、清净;三、平等;四、断烦恼。

【义贯】

“佛告阿难:汝”与“我”为属“同”一祖宗之“气”血传承,“情”感则“均”如同胞之“天伦”。(因此你老实对我说,不要客气,不要顾忌什么——因为我们是自己人嘛!)“当”你于最“初发心”时,“于我”佛“法中”,是“见”到了“何”等殊“胜”之“相”,才令你“顿舍世间”之“深重”的父母亲“恩”及男女等之“爱”而出家?

“阿难白佛:我”是因为“见”到“如来”之“三十二相”如此“胜妙殊”特超“绝”一切,“形”貌“体”质内外“映”照透“彻”,“犹如琉璃”一般。因此我便“常”常“自”己如是“思惟”:如来“此”极其清净之“相”绝“非是”由世间之淫“欲”染“爱”之“所生”,“何以故”?因为淫“欲”之“气”分“粗”重污“浊”,味道极其“腥臊”之男女体液,“交”相“遘”合,如“脓”之精、含“血”之卵“杂乱”混合,如是污浊之处绝“不”可“能”从其中“发生”如彼殊“胜”清“净”绝“妙”光“明”,如“紫”磨“金”百“光”会“聚”之金刚不坏身。“是以”我极其“渴”求“仰”慕,因而“从佛剃落”发须而出家。

【诠论】

诸法因缘生。由于前面阿难表示他要开始好好修行,以全其道力,而问如来怎么修。于佛法中,首重发心,因为发心是因,因正则果才能正;若因不正,则果不得而正。发心亦如是,唯有正发心,才能正修行,发心不正,便与正修行不相应。因为阿难问修行,所以如来釜底抽薪,穷源达本而问其最初发心为何。以最初发心即是他当初心中所最想要达到的目标。但阿难答说是因为见到如来的三十二相殊妙而发心出家,如此便是见相而发心,如是见相发心,便非正发心,即使他所见的相是最为清净殊妙的如来相,亦然,何以故?依于六识分别,起于爱憎之心,如是之心即是妄心,非是真心,若复依如是之心而发心出家,便非正发心。又,如来所有功德,不只是在三十二相,三十二相只是如来大悲示现之他受用化身,非是如来之无上清净法身。阿难不依法身,而依有相化身发心,故非究竟。

【佛言:“善哉,阿难。汝等当知: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生死相续,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用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轮转。”】

【注释】

“善哉”:此为赞其直心。

“众生”:生生死死,生死不断,数数生,故称众生。又,数取趣,称为众生;趣者,六趣也。“数取趣”以白话言,即是:一再地往六趣跑。

“常住真心”:“常住”,即不生不灭,此真心非生灭之心。

【义贯】

“佛言:善哉,阿难”,你能直心地自陈出家之发心因缘,直言不讳。“汝等”大众“当知:一切众生从无始”世以“来”,依惑造业,依业受报,因此无量劫中“生”与“死相续”不断,生了又死,死已复生,此“皆由”于“不知”自身中具有“常住”不生不灭的“真心”,其“性”本“净”、并具本“明”之“体”;众生以不自见真心故,反“用诸妄想”心去思惟分别一切法,然“此”等妄“想”实在“不真”,但是虚妄(因为妄想就是心中起惑,既起妄惑,故造妄业,而受妄报),“故有”六道生死“轮转”之事。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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