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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沙门释成观撰注

【即时阿难与诸大众,默然自失。】

【义贯】 略。

【诠论】

“默然”,是因为妄心被破,无言可对,不敢再辩解,故默然。然而,妄心虽破,真心仍未悟,无依无靠,故“自失”。

【佛告阿难:世间一切诸修学人,现前虽成九次第定,不得漏尽成阿罗汉,皆由执此生死妄想,误为真实。是故汝今虽得多闻,不成圣果。】

【注释】

“九次第定”:三乘凡圣共修之禅定分为三大阶次:

一、 四禅——①“离生喜乐地”得初禅;

②“定生喜乐地”得二禅;

③“离喜妙乐地”得三禅;

④“舍念清净地”得四禅。

二、四定 ——①空无边处定;

②识无边处定;

③无所有处定;

④非想非非想处定。

三、第九次第定。

因为前两种合称为四禅八定,且其中诸定都是由低而高、次第而入,故修到四禅八定后,便可进一步修第九个次第之定。又,四禅八定为凡夫定,甚至印度某些外道亦修此定,故其果报还是在三界之内,无法灭烦恼。而第九次第定则是小乘圣位所修,以其能以定力伏灭“受想”二蕴,故又称为“灭受想定”。若受想灭,则行蕴亦息,故亦称“灭尽定”。若得灭尽定,便得断烦恼,“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而证阿罗汉,得入涅槃。然而,虽称为“灭尽定”,其实并不灭尽,以八识还在;若都灭尽,八识亦灭,谁入涅槃?所以阿罗汉所入之涅槃称为“有余依涅槃”,而非佛之“无余依”的无上大涅槃。然二乘人以不发度生大愿,故如来慈悲,教令入化城止息。又,虽得第九次第定,但不断烦恼,只是压伏六识,令不现行,此第九定即称为“无心定”,此为凡夫定,以不断烦恼,故不能证圣果,入涅槃。

“阿罗汉”:有应供、杀贼、无生三义,详如前释。二乘之阿罗汉之无生,为烦恼不再生起,及不再来三界受生之义;然此非诸佛所证一切法毕竟不生不灭之“无生”。所以如来十号中亦有阿罗诃(应供),此是真不生,为如来境界;而阿罗汉之不生为化城之权不生,以其智、愿皆不堪远行,故令止化城暂息;化城者,黄蘖大师所谓“为止小儿啼”者是也。

“生死妄想”:生死有两种:

一、分段生死,为一切凡夫众生所受一期一期之生死果报,以其分段而受,故称分段生死。二、变易生死,为菩萨及二乘所受者,以八识中仍有微细之生灭变异,《楞伽经》所说之“流注生灭”,故称为变易生死。唯有诸佛如来究竟断一切生死,证不生不灭、二死永亡。

【义贯】

“佛告阿难:世间一切”凡、外、权、小“诸修学”之“人,现前虽成”就了第“九次第定,”而仍“不得”诸“漏”灭“尽”而“成阿罗汉”道的原因,“皆由”计“执此生死妄想”之第六识心,而“误”以“为”是“真实”之常住真心。“是故汝今虽得多闻”,亦因不能判别真妄,未见自己常住真心,以为本修因,故仍“不”能“成”就“圣果”。

【诠论】

因正则果正,如是因、如是果。若不得本性为本修因,则尽管再怎么努力习禅,修到能得非想非非想定,乃至于第九次第定,也只落于无心定,仍居凡位,而与圣道菩提无缘。因此可知此本修因之重要及可贵难得,故称为“如来密因”,或“本起因地”(《圆觉经》)。

第十一节 阿难求开道眼

【阿难闻已,重复悲泪,五体投地,长跪合掌而白佛言:“自我从佛发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无劳我修,将谓如来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虽身出家,心不入道。譬如穷子,舍父逃逝。今日乃知:虽有多闻,若不修行,与不闻等;如人说食,终不能饱。”】

【注释】

“重复悲泪”:又再悲从中来,而泪流不止。这次阿难真是悟今是而昨非了。

“将谓如来惠我三昧”:“将”,而。“惠”,嘉惠与我,惠赠,惠赐。这本乃人情之常,亦是凡情所在,因知如来有无量三昧,而他又是佛的宠弟。

“不知身心本不相代”:一切功德福报还是要自己修;如来虽有加持力,但自若不发心修行,与如来之加持力亦不相应,故如来亦无法加持。

“譬如穷子,舍父逃逝”:“穷子”,比喻六识妄心;“父”,比喻本心本性。如人自弃家中珍宝而逃家,出外流浪,莫知所之。众生依六识妄心,亦复如是,向外奔驰,追逐声色、五欲六尘,不知自返。

“如人说食,终不能饱”:若光口说种种美食,终不能令肚子不饿。

【义贯】

“阿难闻”佛说“已,重复悲”伤地流“泪”,而“五体投地,长跪合掌,而白佛言:自我”随“从佛发心出家”以来,仗“恃”着有“佛”之“威神”力加持,故“常”暗“自思惟:”因有佛力加持,便“无”须“劳”动“我”自己去苦苦“修”行,“将谓如来”一定会“惠”赐给“我”一些“三昧”,而“不知身心本”来即“不”能“相代;”因我已迷“失我本”有真“心”,故“身虽”已“出家”,然“心”却“不”能“入”于佛“道”;这“譬如”一个贫“穷”之浪“子”,之所以贫穷困顿匮乏,都是因为他“舍”弃了他多富资财的“父”亲而“逃逝”,故穷露路途,无有归依。我“今日乃知:虽有多闻,若不修行”,则“与不闻”佛法是同“等”的,其多闻对他本人并没有实际上的受用;这正“如”同有“人”虽口里“说”着很多“食”物之名,但光口说,没有实际行动去准备食物,肚子“终不能饱”。

【诠论】

在此,阿难真正是“悟今是而昨非”了,也开始真正发露忏悔。他所说:“今日乃知:虽有多闻,若不修行,与不闻等。如人说食,终不能饱。”此正可给与末世之好“文字般若”或“文字禅”,及仅仅以看《大藏经》而求多闻、光说不练者,一个警诫。

【世尊,我等今者二障所缠,良由不知寂常心性,惟愿如来哀愍穷露,发妙明心,开我道眼。】

【注释】

“二障”:烦恼障与所知障。烦恼障是由我执所起,以诸烦恼能障涅槃,故称烦恼障;又烦恼因能障人天等胜妙之事,故亦称为“事障”。所知障是由法执而起,此法执为执心外实有,不达唯心,以及于所修习,生起法爱,以此能障菩提,故称所知障;又因能障所欲证法空之理,故又称为“理障”。

“良由不知寂常心性”:“良”,诚,实在。“不知”,此不知有二义:一、不觉知,以迷内外,故日用而不能觉知。二、未闻知,凡夫若不闻佛开示,即连“常住心性”之名,亦不得知。“寂常心性”:寂静常住之真心本性。

“穷露”:“穷”,贫穷。“露”,无有遮护依靠。众生之“穷”,为无福慧庄严;众生之“露”,为无大涅槃可依止。

“发妙明心”:开发本妙元明之心。

“开我道眼”:眼为能见,佛法中以般若之智为能见,故此“道眼”即是般若智眼,以“五度如盲,般若智导”故般若智有如修道人之眼,亦即所谓“人天眼目”是也。

【义贯】

“世尊,我等今者”为烦恼及所知“二障所缠”,不得解脱,“良由”于“不知寂”静“常”住之真“, 心”, 本“性,惟愿如来”,慈悲“哀愍”我等贫“穷”孤“露”,没有真心本性之庄严华厦可以安身立命,而开“发”我们本“妙”元“明”之“心”,以启“开我”们见“道”之智“眼”。

【诠论】

阿难在此以前,虽然责备自己不知自心在何处,但都还一直认六识为心。现在听如来开示说“妄想非真”之后,才责备自己不知真心。又,阿难现在也已知“认见属眼”,与“认识为心”,同样是错误的,故现在求开“道眼”,以辨明奢摩他路,而照见楞严定体。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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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如来从胸卍字涌出宝光。其光晃昱,有百千色,十方微尘普佛世界一时周遍,遍灌十方所有宝刹诸如来顶,旋至阿难及诸大众。告阿难言:“吾今为汝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一切众生获妙微密性净明心,得清净眼。”】

【注释】:

“从胸卍字”:卍,梵文Svastika,又作万字、萬(繁体)字,卍字;意译为吉祥海云,吉祥喜旋,为佛三十二相之一,也是八十种好之一;此为显现于佛及十地菩萨胸臆等处之德相。《长阿含经》卷一《大本经》、《大萨遮尼乾子所说经》卷六、《大般若经》卷三八一等均记载佛之胸前、手足、腰间等处有卍字。于今印度阿摩罗婆提(Ama-ravati)出土之佛足石,亦刻有数个卍字。

卍之形,原是古代印度表示吉祥之标志;除印度外,波斯、希腊、罗马均有此类符号。然其最初来源则为梵文,详如后“诠论”中说。

卍之汉译,古来有数说,鸠摩罗什、玄奘等诸师译为“德”字,菩提流支则译为“万”字,表功德圆满,万德具足之意。武则天长寿二年(西元693年)始制定此字读为“万”,而谓其乃“吉祥万德之所集”。

又,据《佛光大辞典》称,《华严经》中卍字共有十七处、但以梵文对勘,其原文共有四种:

1、Srivatsa,音译“室利靺(mò)蹉”,义为吉祥臆,《华严经》卷四十八:“如来胸臆有大人相,形如卍字,名吉祥海云。”

2、Nandyavarta,音译“难提迦物多”,义为喜旋。《华严经》卷二十七:“其发右旋,光明润泽,卍字严饰。”

3、Svastika,音译“濊(“秽”)阿悉底迦”;圆瑛法师简称之为“阿悉底迦”意译为有乐。《华严经》卷二十七:“愿一切众生得如卍字发,螺文右旋发。”

4、Purnaghata,音译为“本囊伽(qié)吒”,义为增长。《华严经》卷二十七:“愿一切众生得轮相指,指节圆满,文相右旋,愿一切众生得如莲华卍字旋指。”

《佛光大辞典》虽有如是发现,然一般提到卍字,其原文之读者,皆以第三种Svastika(濊怯阿悉底迦)为主,请参见丁福保编《佛学大辞典(2683页)》。此证之《韦氏国际大辞典》,及《牛津大辞典》亦然。

“晃昱(yù)”:此二字都是明、明亮之义。

“旋至阿难”:“旋”,还,回。

“建大法幢”:“建”,立也。“幢”,旌旗的一种。建立大法幢,为建立大佛顶首楞严大法,以其能摧邪显正,树立正因,故喻为法幢,凡外邪小之人见之,靡不屈伏。

【义贯】

“即时如来,从”其“胸”臆上的“卍字,涌出”众“宝”之“光,其光”明“晃昱”炽盛,“有百千色,十方”如“微尘”数的“普”遍诸“佛世界”于“一时”间都“周遍”,此光普“遍灌”注于“十方”世界“所有宝刹”中之“诸如来”之“顶,”然后即回“旋至阿难,及诸大众。”

佛“告阿难言:吾今”即将“为汝建”佛顶首楞严王之“大法幢;亦”以此法“令十方”世界“一切众生”悉能“获”得殊“妙”幽“微”秘“密”本“性”清“净”圆“明”之“心”,而“得清净”无翳之智“眼”。

【诠论】

在此如来应允阿难要开他的道眼,亦即如来将开始“显真”。前面七处为“破妄”,如今妄既已破,便可开始显真,所以这以下便是所谓的“十番显现”。要显真之前,如来又放光,此为第三度放光。前面两次:佛顶及面门,此时为胸前卍字,各代表不同意义:

⒈ 第一度,佛顶放光,为代表全经总的法门,光从佛顶出,显此法之尊贵无上。

⒉ 第二度从佛面门出,显生佛一如,为示此一如之法,故显大神变,令十方世界震动,十方世界合成一界,一界者,一真如界也,亦一真法界也。

⒊ 第三度,光从胸卍字出,胸即心也,卍字万德庄严吉祥之记也,亦即如来累劫所修福德之徵也;此光,上供养十方世界如来,下庇阴一切众生,普遍布施无遗。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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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以密教言之:

⒈ 第一度放光从佛顶出,表降伏,降伏外道邪咒故;⒉ 第二度从面门出,表息灾,震动十方世界,令和合一界无灾故;

⒊ 第三度从胸卍字出,表增益,加持弟子,令得白法故。

又,关于卍字之写法,《佛光大辞典》云:“卍字自古即有左右旋之别,于印度教,男性神多用 表示,女性神多用卍表示,于佛教,现存于鹿野苑之古塔,其上之字全为“卍”,该塔系阿育王时代之建筑物,为纪念佛陀昔时于此入定而建者。在西藏,la ma教徒多用 ,棒教徒则用卍。我国历代左右旋混用各半,《慧琳音义》与《高丽大藏经》皆主张 ,《日本大正藏》亦准之而采用 ;然宋、元、明三版藏经均用卍。”

《佛光大辞典》接着又载:“卍字产生左右旋之分歧,主要系由于‘立场’之差异。盖经中多处有‘右旋’之说,且佛眉间白毫亦右旋宛转;又如礼敬佛菩萨时亦须右绕而行,故‘右旋’一词已成定说;惟究竟以‘卍’为右旋,抑或以‘ ’为右旋,则是争论之关键。若以卍字置于吾人之前,而以吾人之立场观望卍字,右旋则成 ;然若以卍字本身之立场言,则卍乃符右旋之方向。”(pp.2203—2204)

美国《韦氏第三版大辞典》(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nge),解释 Swastika或Svastika条下云:“此为加上装饰或象征的希腊式之十字,将十字之末端皆延长且弯曲成直角,并皆朝同一旋转之方向,亦即是顺时针之方向。”(⒈ a symbol or ornament in the form of a Greek cross with the ends of the arms extended at right angles all in the same rotary direction,…⒉ a swastika with arms extended clockwise.)(《韦氏大辞典》P2307)。又此大辞典,在此字之语源(Etymology)栏载:(Skt. Svastika,fr.Svasti,wel fare ,fr.Su-,well+asti,being;fr.the belief that it brings good luck.)此义为:此卍字为从梵文而来,梵文原文Svastika是从Svasti(福祉、幸福)而来,而此字则为两个字拼起来的:Su-(好、幸)加上asti(存在),且自古素有此信仰,即见此卍字者,皆获吉祥、幸运。

又,英国最权威之大辞典,《牛津大辞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所说大略相似,兹不再引。

由此可知,西洋虽亦有卍字,然其来源系从梵文中来,此为定论。不过西洋人却把它当作是十字的一种变形或复杂体来解释;罗马帝国亦以此为十字之代表。但无论如何,此字都保存了其原文具有吉祥、幸运之义。又,西洋人对此字之读音为“濊佉悉底迦”,此在古代及现代之西洋人皆然,这正好与中土传统所读的音一样,也就是上引《佛光大辞典》的第三种,而其他三种读音,东西方传统上都没这么读过。

至于此字之形状,既然⑴鹿野苑的古塔上是卍;⑵宋、元、明的《大藏经》都作卍;则应以卍为正。此外,更重要的是:既然此字应为右旋,亦即“顺时钟”,则只有卍是正的,其它则为误写,何以故?正如《佛光大辞典》中所说,此字写法之所以分歧之因,为由于立场的不同,看是站在我们观看者的立场,还是卍字的立场——这就对了!

须知,在佛像、及佛堂的摆设方向,所称的左与右,都是以佛的右手边为右,不是以我们瞻仰者的右手为右,所以:一、在佛殿上排班时,“男左女右”,的左边即是指佛的左手那边,非我们瞻礼者的左边;二、经行佛塔、及佛殿上绕佛时,“右绕”,亦是以佛之右手为右;三、佛的眉间之白毫相为右旋,当然是以佛之右手为右方,循此而绕,当然不是以我们观者的右手为右——别忘了,那白毫相是他的,不是我们的!既是他的,怎会依我们的右方为右?否则我们的方向若改变了,怎么办?

四、同理,那卍字也是佛身上的吉祥相,不是我们观者的,其左右方向怎能以我们为准!?若佛的吉祥相是以我们的方向为准,便生颠倒!那么为何有那么多人弄错,尤其是西洋人一概弄错,日韩近代亦然,为什么?我想是众生共业不可思议吧!因为西洋人多为外道,外道本自颠倒,所以想学佛法中的东西也学颠倒了——佛之正法多么宝贵,心不正,怎能学得到?至于日、韩、及la ma教等,可能也是如此吧。

附带提到,近代德国希特勒也用此卍字,不过他当然是用错误的好个写法: ,而且把它倾斜四十五度,且弯出去的那个画较短,变成: 。

由于希 特 勒使用此字为纳粹的标帜,因此近代西洋人几乎无人不会读这个字:Swastika。因此佛教徒若到西洋弘法或建寺院的,最好避免把卍字写在墙上,或做成旗帜,否则极容易引起误会,以为此处是纳粹的信奉者或三K党,而遭到反纳粹及犹太人的暴力破坏。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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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十番显示见性——显真(令见真性)

⒈ 显示见性是心非眼

【阿难,汝先答我见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云何成拳?汝将谁见?”

阿难言:“由佛全体阎浮檀金,赩如宝山清净所生,故有光明;我实眼观;五轮指端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注释】

“汝先答我”:“先”,先前,刚才。

“阎浮檀金”:主为胜金,此金产于须弥山南面之洲,其洲有树名为阎浮檀树,其果汁入于河水,水中沙石皆成金,称阎浮檀金。 

“赩(xì)”:大红色,亦即佛身金光赤焰闪烁。

【义贯】

佛言:“阿难,汝先”前回“答我”说你“见”到如来的“光明拳。”我现在再一次问你几个问题:一、“此拳”之“光明”是“因何所有”(因何而有)的?二、“云何”能“成”此“拳?”三、“汝将谁”来“见?”(你用什么来见?)

“阿难言:由”于“佛”的“全”身“体”皆如“阎浮檀金”一样,其所放出的光皆赤“赩”闪耀有“如”一座“宝山”,而此全身金身及其金光,用由“清净”之善法功德“所生”,非是欲爱所生,“故”如来之拳能“有光明”,是故如来拳之光明,为因此而有的;“我实”在是以“眼”来“观”见如来的光明拳的;因如来的“五”只千幅“轮”之“指端屈握”以“示人,故有拳相”产生。

【诠论】

从这里开始是“十番显现”的第一番:“显见是心非眼”。

佛要建大法幢,开发真心之道眼之前,必须先把一切虚妄之见,作最后的釐(厘)清,故有此三问,并以此三问为引子。又,此三问,第一及第二问为问“所见”,第三问为问“能见”。且第二问为问“拳之本体”,第一问为问“拳之用”。而请注意如来问的次序,为先问拳之“用”,再问拳之“体”,最后再问“能见者”。这是有深义的:由“所见”之用,达“所见”之体,再达“能见”者,此即“由末返本,回光返照,返照自身,返见自性”之义,而不可逐色随声,往外奔逸而去。而阿难不体佛意,不知返观自照,且其所答之次第,完全一团混乱,忽内忽外。

【佛告阿难:如来今日实言告汝;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开悟。阿难,譬如我拳,若无我手,不成我拳;若无汝眼,不成汝见;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义均否?”阿难言:“唯然,世尊,既无我眼,不成我见;以我眼根,例如来拳,事义相类。

佛告阿难:汝言相类,是义不然。何以故?如无手人,拳毕竟灭;彼无眼者,非见全无。所以者何?汝试于途询问盲人:‘汝何所见?’彼诸盲人必来答汝:‘我今眼前唯见黑暗,更无他瞩。’以是义观,前尘自暗,见何亏损?】

【注释】

“诸有智者”:这是指中根人,中根人若不解时,一闻譬喻便得开悟。上根人则直下便了,不须譬喻,下根人以无智故,即使多所譬喻,仍然难解。此处之开悟指“解悟”而言,而非“证悟”。

“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义均否”:“例”,比对。“均”,同,似,相当。此句为省文,其义为:用你的眼根之能见,来比如我以手而成拳,这两件事,道理相当不相当?

“前尘自暗,见何亏损”:尘有明、暗两种。此言,盲人只见前尘一片黑暗,而能见之性并无亏损;因为眼根坏了,所以不能显色,故见现前之色一片黑暗。正如照相机的镜头破了,便不能照像,但这并不表示软片等感光之性也都没有了。

【义贯】

“佛告阿难:如来今日”要将“实言告汝。诸有智”之中根器“者”须“要”假“以譬喻”来晓喻,“而得开悟。阿难,譬如我”的“拳”来说,“若无我手”,则一定“不”能“成我”的“拳;若无汝眼,”也一定“不”能“成汝”之“见;”若“以汝”之“眼根”之能见,来比“例我”以手成“拳”之“理,其义”理“均”等、相当“否?”

“阿难言:唯然”(是的),“世尊,既无我眼,”便“不”能“成我”之“见”;所以,“以我眼根”之能见,来比“例如来”之手能成“拳”,此二“事”之“义”理“相类”似。

“佛告阿难:汝言”此二事在道理上“相类”似,“是义不然,何以故?如”有个“无手”之“人”,他的“拳”便“毕竟灭”了;然而“彼无眼者,”并“非”其能“见”之性便都“全无”了。“所以者何?汝试”着“于”路“途”上“询问盲人”说:“汝何所见?”而“彼诸盲人,必来答汝,我今眼前,唯见”一片“黑暗,更无他瞩。”(再没有看到别的什么东西)。“以是义观”之,只是现“前”的色“尘自”现“暗”澹( dàn),能“见”之性有“何亏损?”

【诠论】

为何说“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开悟”为指中根人?因为“譬喻”是比量;若依于圣言量之文字或教说,而得比量之智,是为有智者;然上上根人则得入现量境界,即于圣言量而得离于其文字言说,直入离言法性,此非中根人之所能。

又,世尊在此所作的譬喻,其逻辑表列如下,或许对现代读者较易了解:

其实世尊在此所要的,只是:“眼非见之充分必要条件”这个道理,亦即:“有眼能见”,这是人所共晓,但“无眼并非全然无见”这道理就不是那么明显易知。为了烘托、反衬这个道理,世尊才用“有手→有拳;无手→无拳”这个浅显易见之事,来衬托“无眼→非全无见”之理。故此技巧为以“浅显”喻“幽隐”。

【阿难言:诸盲眼前唯睹黑暗,云何成见?佛告阿难:诸盲无眼,唯睹黑暗,与有眼人处于暗室,二黑有别?为无有别?如是,世尊,此暗中人与彼群盲,二黑校量,曾无有异。

阿难,若无眼人全见前黑,忽得眼光,还於前尘见种种色,名眼见者;彼暗中人全见前黑,忽获灯光,亦于前尘见种种色,应名灯见。若灯见者,灯能有见,自不名灯;又则灯观,何关汝事?是故当知:灯能显色,如是见者是眼非灯;眼能显色,如是见性是心非眼。】

【注释】

“睹”:见。 

“云何成见”:怎么说他是成就了见物之事?

“若无眼人全见前黑”:“全见前黑”,为倒装句,义为:见前全黑。如果无眼的人,他所看到的,只是前面全是一片黑暗。

“名眼见者”:这称为眼睛所见者。 

“应名灯见”:就应称为是灯所看到的。

“又则灯观,何关汝事?”:“又则”,叠语,其义仍是单词之义,即:又,或则。此言,再说,灯既自能观,何关你的事?

“灯能显色”:灯只能帮助显示色相;以唯识学而言,即是增上缘,为“四缘成见”中的第四缘。四缘为:⑴ 亲因缘(眼)、⑵ 所缘缘(色)、⑶ 次第缘(等无见缘)、⑷ 增上缘(光明)。

“如是见者是眼非灯”:如是因有灯显色而能见者,是因为有眼,不是因为有灯。

“眼能显色,如是见性是心非眼”:同样的道理,法喻合:眼根只能显示色像,如是因有眼根显色而有能见之性的,是因有心,不是因为有眼根。

【义贯】

“阿难言:诸盲”人在其“眼前唯睹”见一片“黑暗,云何”能说他能“成见”物之事?“佛告阿难:诸盲”者“无眼,唯睹”面前一片“黑暗,”他们若“与有眼”之“人”同“处于”一“暗室”中,则“二”者所见“黑”暗是“有”差“别?为无有”差“别?”阿难答:“如是,世尊,”在“此暗”室“中”的有眼“人”所见之黑暗,“与彼群盲”所见之黑暗,“二黑”相“校量,曾无有”差“异。”

佛言:“阿难,若无眼”之“人,全”部所“见”到的只是眼“前”一片“黑”暗之相,如果他“忽”然复“得”其“眼”睛的“光”明,便得“还于”现“前”之“尘”境中“见种种色”相,他这样由无眼而获眼因则成见之事,若“名”为彼“眼”所“见者”;那么“彼”等于“暗”室“中”之明眼“人”,也“全见”眼“前”只有一片“黑”,如果这些人“忽”然“获”得“灯光”,他们“亦”能“于”现“前”之“尘”境中“见”到“种种色”相,这样,明眼人于暗中获灯而见之事,就“应名”之为“灯见”,因为同是加上某物而能见。

“若”是称为“灯见者”,则“灯”既自“能有”所“见,自”然就“不”能再“名”为无情之“灯”,而是已成有情之物,(然而事实不然,灯非有情,故知灯不能见);退一步而言,“又则灯”既自能“观”物,则见物之事“何关汝事?”(则不是你看到的,是灯看到的,既是灯看到的,你应不知不觉,你应还是什么也没看到;然而事实不然,确实是你看到的;既是你看到的,便知不是灯看到的,因此可证不是“灯见”,故说灯见是错误的。)

“是故当知,灯”的功能只是“能”帮助“显”示“色”相,以俾于见,为见之增上缘,“如是”因灯显色之助而能“见者,是”因为有“眼”而“非”由于有“灯”;同样的,“眼”根的功能为“能显”示“色”相以俾于见,“如是”因眼显色而有能“见”之“性”者,“是”因有“心”,而“非”因有“眼”根,眼根只是见之助缘而已,非能见者。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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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论】

这一段是十番显现的第一番“显见是心非眼”的结论。

阿难在此说:“诸盲眼前惟睹黑暗,云何成见?”阿难没有发觉,他自己这句话本身有所矛盾:既然能“睹”黑暗,怎么还问“如何成见”?因为“睹暗”亦是“见”,只不过所见者是一片黑暗而已。又,这里有个很深的道理在,即:在佛法中,“见暗”亦是“见”,并非只有“见色”才叫见,这是依“能见之性”而言,不是依“所见之相”而言;

只要有能见之性,不管所见者为何,都叫作“见”——这就是佛法与世法、外道法的最大不同:佛法为往内观,故目的与主体永远是自身、自心、本性,永远是返观自照,故称“内教”;而外道或世法正好相反:不求其本,返观其末,故一切皆以外法为主体,所以凡夫、外道法之论“见与不见”,完全是以“所见”者来评断,所以若“所见”是色,则称为有见;若“所见”是黑,则称为无见;而完全不论主体的“能见”之性,所以凡夫外道之法便成逐色奔尘,不知返本。

又,“见暗亦是见”,与“无声亦是尘”是相类似的道理。以凡情而言,只有“有声”才是声尘,无声则否;而佛法则更深一层而言:有声是尘之动相,故又称为“动尘”;无声则是尘之静止之相,称为“静尘”。所以,有声与无声两种尘,同样都是可以听得到的,只不过听到静尘时,“所听到的,是一片静悄悄的”:当我们“听到一片静悄悄的”时候,不能说“没有听到”——不但不能说“没有能听之性”,也不能说“没有所听之尘”:能听之性永远是有的,而所听之尘,这时是“一片静悄悄的”静尘。

这静尘就是俗称的“无声之声”,而儒家与道家把这“无声之声”给一个很玄的美丽之词:“天籁”(当你心很静很静,而周遭也很静,没有一点声响;这时,你若听到一种“无声之声”盈盈于耳,这就是儒道所称的“天籁”——别高兴,以为你很高了?其实你所听到的只是周遭的“静尘”!而凡俗之人妄想,计著种种相而自以为高。)同样的,有见与无见,不应依“所见”而定,而应依“能见”来看。而且,若“所见”是暗,并不是表示无见,只是所见者为“暗尘”而已,所以于能见之性毫无影响。换言之,所见之尘是色或是暗,并不能令能见之性变成有或无——外尘有生灭、变异等相,本性(能见、能闻之性)无有变异。是故应依“性”不依“尘”。

2、显示见性不动

【阿难虽复得闻是言,与诸大众口已默然,心未开悟,犹冀如来慈音宣示。合掌清心,伫佛悲诲。】

【注释】: 

“冀”:希望。 

“伫”:等待。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这时阿难“口已默然”,表示不再辩驳,也就是不再执着凡情己见。然而心仍未开悟,故“合掌清心”,表恭敬地以清净之心,等待开示,而不是如前之满心狐疑、执著。

【尔时世尊舒兜罗緜(mián绵)网相光手,开五轮指,诲敕阿难及诸大众:“我初成道,於鹿园中,为阿若多五比丘等,及汝四众言:一切众生不成菩提及阿罗汉,皆由客尘烦恼所误。汝等当时因何开悟,今成圣果?】

【注释】

“网相光手”:佛全身都是福德智慧所成,故全身都有光,其手亦然。 

“开五轮指”:开拳成掌,表接引之义。

“我初成道”:此指世尊于六年苦行后,坐金刚座,降伏魔军,成就无上菩提。然此只提世尊的“迹门”而非“本门”,释尊之本门为如《法华经》中所说:释尊成佛已来,尘点劫数。至于世尊之迹门,则如《梵网经》所说:“吾今来此世界八千返。”

“鹿园”:亦即鹿野苑,在波罗奈国境,为古时帝王之苑囿,亦是帝王养鹿之园,故称鹿园。

“阿若多五比丘”:当佛初出家时,净饭王所派遣的五位大臣,去劝太子回宫,其名为:一、阿鞞(bì)(义为马圣),二、跋提,三、拘利,四、阿若多(义为解本际),五、十力迦叶。太子对他们说:“不成佛道,不回本国。”这五人因太子不回去,他们也无法回去覆命,所以就陪着太子游方,且同修苦行六年。之后五人皆至鹿野苑。

“不成菩提及阿罗汉”:菩提为大乘之极果(最高的果位),阿罗汉则为小乘之极果。

“客尘烦恼”:“客尘”,一切尘劳烦恼有如访客或过客一样,此盖含三义:一、客人来来去去、川流不息;烦恼亦如是,永不止息。2、犹如过客,形形色色不一而足;烦恼亦如,是有百千种,无数无量。3、亦如过客,来去匆匆,曾不久留;烦恼亦如是,生灭无常。

【义贯】

“尔时世尊舒”伸出其细软如“兜罗绵”具千幅缦“网相”且发出金“光”之“手”并张“开五轮指”变拳为掌,然后“诲敕阿难及诸大众”道:“我初成道”时,“於鹿园中,为阿若多五比丘等,及汝”等在家、出家“四众”弟子开示“言:一切众生”虽发心修行,然而之所以“不”能“成”就无上“菩提及阿罗汉”的原因,“皆”是“由”于受如过“客”之“尘”劳“烦恼所误。”你们试说看,“汝等当时”是“因何”而得“开悟”故“今成圣果?”

【诠论】

这一段是“十番显现”的第二番“显见性不动”的开头。此段经文以深义释之,则为:一切众生由于不了三界身心如客、如尘,无有少法可得,而妄起见思烦恼,故不得成阿罗汉。三乘行者以不达九界如客如尘,无有少法可得,而不断尘沙无明,故不能成无上菩提。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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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侨陈那,起立白佛:我今长老,於大众中独得解名,因悟客、尘二字成果。世尊,譬如行客投寄旅亭,或宿、或食,宿、食事毕,俶装前途,不遑安住;若实主人,自无攸往。如是思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以不住者名为客义。又如新霁,清阳升天,光入隙中,发明空中诸有尘相。尘质摇动,虚空寂然。如是思惟:澄寂名空,摇动名尘,以摇动者名为尘义。佛言:如是!】

【注释】

“侨陈那”:又翻成侨陈如,即阿若多之姓。

“我今长老”:佛在鹿园说法,阿若多最初得解,成阿罗汉,为法性长老。

“独得解名”:阿若多之义为解本际,此为侨陈那之名,故说独得解名,又三乘圣人多以宿世所修因缘,而得其名,实非偶然。如阿若多以解而得悟,故得“阿若多”之名;又须菩提为空生,而须菩提后来为佛十大弟子中,解空第一。

“因悟客、尘二字成果”:由解而悟此二字,因而致果,是其次第。 

“行客”:旅行之客人。 

“旅亭”:旅店、客栈。

“或宿、或食”:此比喻六识所攀缘之妄尘,停留于心中之时间有长有短,其长者不过如一宿,短者如一饭之顷。

“俶(chù)装”:整装。

“不遑”:无暇。 

“自无攸往”:“攸”,所。自然无所往。

“不住名客,住名主人”:不长住下来的,就称为过客;若是住下来的,便成主人。又,“不住”即是无常,“住”即是常。无常变灭来去的,即是来客,曾不久住,用来比喻六尘及六识妄心。常住不动不变异的,即是主人,用来比喻其真心本性;不管经历多少过客来来往往,但主人还是在那里。

“新霁”:“霁”,久雨初晴,喻初入道或初见道。

“清阳升天”:“清阳”,早晨之日。比喻依教起修,由观行力而心光显耀,如日之初升,照见思惑之微细妄想,生灭晃跃不住。

“光入隙中”:“隙”,缝。好象早晨太阳出来时,人在室中,把门打开一条缝,阳光从这条缝隙中照进来。“隙”,比喻心扉,因此时心未完全开悟,然已见道,故有如开一小缝,让智慧之光射进来。

“发明空中,诸有尘相”:“空”,比喻真心本性之体,不动而能容,故知空。这时阳光射进来,便看到空中有很多微细之尘相,这些尘相,平常若无阳光照进来,是根本看不到的。比喻自心尘沙无明之惑,若无如来慧日之光来照,以凡夫之眼,即不可见;若开道眼,以如来智光,便了了见。

“尘质摇动,虚空寂然”:阳光照进室内之后,不但可看到空中有很多很多的微尘,而且这些微尘没有一个是止息的,每一个都是不断地动摇不定;但是反观这些微尘所在的虚空,却丝毫不受这些微尘的动荡不安影响,还是一直保持寂静不动。这比喻本性如空,容受无量六识客尘烦恼动荡不安,但真心本性之体,一点也不受这些烦恼所动摇,还是一直寂然不动;因此:客尘烦恼徒自扰扰攘攘,真心本性本自不动。是故六祖大师说:“何期自性,本不动摇。”

“摇动名尘”:“摇动”,即生灭来去之义。

【义贯】

此“时侨陈那”即“起立”而“白佛”言:“我”如“今”之所以得成“长老”,且“於大众中独得解”本际之“名”,是“因”我“悟”了“客、尘二字”而“成”圣“果”之故。(所以现在我来报告一下我是如何悟了这两个字而证圣果的经验。)

首先说我如何观“客”这个字。“世尊,譬如行”旅之“客”,于其途中“投寄旅亭”,于此旅亭中“或”住“宿、或”饮“食”,而住于“宿”或饮“食”之“事”完“毕”后,便再“俶”理行“装”而奔向“前途”,因而“不遑安”心居“住”下来;“若实”是旅店的“主人,自”然“无攸往”(无所往)。于是我就“如是思惟:不”能长“住”的即“名”为过“客”,若是常“住”不动的方得“名”为“主人,”是故便“以”念念“不住”迁流不息“者名为客”之“义”。以上就是我如何参悟“客”字的经验。

其次谈我如何参究“尘”字:“又如”久雨之后“新霁”,于早晨“清阳升”上“天”空,此时人在室内,见一束阳“光”射“入”门“隙”之“中”,因而室内之人得以“发”现“明”了在“空中”有无数“诸有”微细之“尘相。”且见这些微“尘”之“质”(体)虽然“摇动”不住,但这些微尘所处的“虚空”却总是“寂然”不动,丝毫不受影响,不为所动,亦不受染。

我便再“如是思惟:澄”然“寂”静不动之体“名”为“空”,而“摇动”来去不定者“名”为“尘”,是故即“以”有“摇动”生灭“者名为尘”之“义”。以上是我如何参悟“尘”字的经验。“佛”即证之而“言”:“如是!”,正如你(侨陈那)所说。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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